晚自習安全保證書

來源:文萃谷 1.89W

為進一步強化學校晚自習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創建“平安校園”,有效地遏制意外事故的發生,特對學校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下規定。

晚自習安全保證書

1、在晚自習上下課及放學等容易發生學生擁擠的關鍵時段,學校對重要路段如樓梯、廁所、門口等,要安排專人執勤、疏導,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2、上晚自習要嚴格執行學生請假制度,實行班級人數檢查制度,做到了解各班情況,有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3、做到嚴格執行作息時間,無特殊情況學生不準遲到或早退,輔導教師不準遲到或早退,做到掌握班級情況。有問題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4、對學生統一管理,明確活動場所,切忌放任自流。下晚自習後學生必須回宿舍休息。

5、寄宿生的日常管理一律列入安全管理系列,教務、政教、安衞等部門協調配合。學校要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協調配合,晚自習、晚睡必須有中層以上領導和教師值班。宿舍管理員按制度天天清除樓舍和廁所內外的衞生,不留死角,安衞人員要深入宿舍內部經常檢查,加強管理,確保潔淨。

6、嚴禁外來人員入班找人。

7、各處室要抓好落實,切實做好學校宿舍晚睡的安全管理工作,對無視有關規定,一意孤行或因疏於管理造成學生傷亡事故的,將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相關人員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校長(簽字): 主管校長(簽字):

教務主任(簽字): 任課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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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自習安全承諾書 2

安全是家庭幸福、學習快樂的保證,更是一種珍愛生命的積極人生態度。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加強安全教育,健全校區和家長聯絡,明確教育管理責任,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校區實際,特簽定如下學生安全承諾書。

一、學生遵守校區規定,不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於學習用具的一切利器或者鐵條、鋼管、木棍等易傷人的危險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二、學生可邀請同學或者好朋友一起來校區學習,但須認真學習並遵守校區紀律,否則,校區老師有權請其離開校區。

三、學生不得私自出校區約見同學,不得串通校外人員來校尋事、辱罵、威脅或者毆打同學。

四、學生需隨身攜帶好自己的貴重物品,不得私拿公物及他人物品。

五、學生在固定教室學習,不隨便串教室、辦公室。嚴禁在自習室、樓道內大聲喧譁或追逐打鬧。

六、學生在校區自習期間,需服從校區老師安排。從到達時間到離開時間的這段期間內,學生安全由我校負責。若有事提前離開,需有家長請假。 若因不服從管理安排造成的一切安全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七、學生在來校區或從校區離開的路上,安全由學生自己負責。請家長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八、為保證學生安全,在自習期間或者中間休息時,學生活動範圍不得超出校區。若需購買文具等學習用品,請與校區老師溝通,由老師幫助購買。否則,一切安全自負。

九、校區不提供餐飲等服務。學生自己在外購買的食品等飲食安全,由家長、學生負責。

上述承諾,請學生嚴格遵守,由老師和家長予以監督。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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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宿生上晚自習安全責任書

為了加強外宿生在校上晚自習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外宿生在回家路上的安全,特制定外宿生安全責任書如下:

1、外宿生在上晚自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按時上晚自習,不得隨意缺席或無故不上自習,有事提前請假,(因天氣原因如下雨等,由家長親自打電話或寫請假條),否則按曠課處理,無故不請假兩次以上(含兩次),取消上晚自習資格。

2、上晚自習的外宿生,週日必須按時到校參加晚自習,要做到有始有終,晚自習結束後方可離校,不得中途擅自離開學校回家或去其他地方。

3、晚自習結束後,應及時回家,並由家長親自接送,因特殊情況,家長不能及時接送學生時,要親自打電話給班主任或值班領導,説明由什麼人接誰後,方可離校,否則,出現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負,學校不負責任。

4、外宿生上晚自習的路上,不得騎摩托車等機動車輛,家長必須對學生上下學路上的安全進行教育,確保學生出行的安全。

5、外宿的學生,不準將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如在校園內發現有攜帶者,取消上晚自習資格,情節嚴重,造成一定後果的,要追究當事人及家長責任,情節特別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長皋國中政教處 2011.5.5

走讀生自願上晚自習的安全責任書

為了便於教師統一輔導,使走讀生與住宿生學習進度一致,應家長和走讀學生的要求,本着對學生負責,保證學生安全的精神,特制定此安全責任書。

1.學生監護人(家長)凡要求孩子到校上晚自習的,必須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上晚自習。

2.學生監護人(家長)要教育子女聽從學校的管理教育,並按照學校作息時間,按時接送孩子。

3.如因監護人(家長)未能履行應盡的責任,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情及所造成的後果,均由監護人承擔,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4.家長務必與星期日到星期四晚6:10前把孩子送到學校,8:10到校接孩子。

班主任:(簽字) 監護人:(簽字)

學生:(簽字)

2012年12月4日

走讀生上晚自習家長安全責任書

為了給住校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讓其完成老師佈置的任務,根據學校的管理制度,要求住校生在吃飯休息之後,(夏季8:00—9:30、冬季7:20—9:00)在本班教室上晚自習,每天安排有代課老師進行晚自習輔導。鑑於部分走讀生家長反映也想讓子女上晚自習,孩子學習是好事但學生安全問題值得我們重視,所以如果要求子女在校上晚自習,家長必須做到以下要求並簽訂安全責任書:

1、採用就近原則,學校附近(故北、故南)的學生經班主任老師同意可以來上晚自習。

2、來上晚自習時不論遠近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如發現一次家長沒有接送,學校將取消其上晚自習的資格。由於家長不接送孩子而出現的校外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承擔。

3、如有特殊情況,家長不能按時接送子女的必須妥善安排並通知老師。並告知子女不要來上晚自習,以確保孩子的安全。

我已認真閲讀以上責任條款,同意上述各項協議規定,並保證家長每天親自接送子女上下學。

手寫部分: 班主任(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學 生(簽字):

王莊中學南校區

2015、 9、11

學生晚自習安全責任書文檔

為增加x年級學生的學習時間,更好地為升學做好準備,學校決定組織x年級學生(自願)上晚自習。

為加強學生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安全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的原則,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上晚自習的學生要做到:

1、全體上晚自習的同學必須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指定時間到校上課。

2、上晚自習回家住的同學來回路上的安全由監護人負責。晚自習結束後 必須由監護人提前到校來接學生,否則學生不得離校。

3、在上晚自習期間,學生要遵守學生守則及學校紀律,不得打鬧及做危險遊戲。課間不得私自出校。

二、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間的安全

1、住校生每週星期日下午按時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學後離校,往返家校的學生必須乘坐有客運資格的客運車輛或步行,平安回家。放假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留宿。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後果由學生自負。

2、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徑直回家,不得在途中逗留、追逐、打鬧、打牌、做危險遊戲、私自走親訪友、私自下河、塘、池、庫洗澡等,不得損壞、踐踏、攀折羣眾莊稼和花草樹木果實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後果由學生自負。

3、住校生在上學回家途中不許爬車、破壞設施設備、盜竊等。如違反上述規定者,後果由學生自負。

三、住校生校內生活安全

1、住校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有規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動。不打架、不罵人、不參與危險性活動,時刻注意安全。

2、周內住校生不能私自回家,確需回家,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同意後交給晚自習輔導老師或值周領導方可離校。離校後安全由學生自己負責。

3、住校生平時不得擅自出校園,有特殊情況須經老師允許後方可出校門,並速去速回。老師准假,學生離校後,學生自己負責安全。

4、住校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注意飲食衞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潔、黴變、劣質、過期及“三無”等食物,如私自外出就餐,買零食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傷害,責任學生自負。

5、用餐時不得追逐打鬧、大聲喧譁。取飯菜時應有序排隊,相互禮讓,防止燙傷。

6、學會照顧自己,根據天氣冷暖添減衣服,若生病要及時報告老師,通知家長。

7、在早上起牀後和課餘時間的各種鍛鍊活動中,要注意安全,杜絕事故的發生。

8、講究衞生,不亂丟髒物,不在寢室就餐、吃零食,不將髒物扔出窗外;講究個人衞生,物品整潔。按時按要求打掃室內外衞生。

三、住校生宿舍區的安全

1、學生就寢由當天的值班老師每天檢查就寢情況,瞭解生活情況,處理突發事件,維護就寢紀律,清點人數,做好記載。

2、離開寢室,寢室門要及時上鎖,晚上就寢後要關好門窗,上課時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保管好個人貴重錢物,也可以交給老師代為保管,防止失竊。嚴禁亂翻亂拿別人東西。

3、嚴禁住校生私自離校,私自離校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負;如果住校生攀爬校門、圍牆、欄杆,下河洗澡、摸魚等造成人生傷害或其他後果由學生自負。

4、嚴禁住校生攜帶管制刀具、有傷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機、玩具槍、彈弓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進入校園和寢室,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老師發現一律沒收。

5、不準在寢室內打逛、追逐、躥牀、跑跳或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6、不準在寢室內打手電筒或點蠟燭看書。

7、嚴禁帶火種進寢室,不準在寢室內點燃蚊香,不準觸摸帶電設施及私拉亂接電線,如有違反造成的傷害及其他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8 、各寢室室長認真履行職責,管理好本寢室的人員,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報告老師。

9、嚴禁互串寢室、私換牀位;未經允許,不準留宿他人。

10、愛護公物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1、健全學校老師和家長聯繫制度,學生在學校違紀後,家長接到老師的電話或書面、口頭通知後應及時到學校協助老師對其子女幫助教育。

12、住校生在住校期間違反住校紀律三次以下請家長到學校幫助教育,仍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資格,家長自己解決其住宿問題。

本責任書壹式貳份,學校、家長各執壹份。有效時間為簽字之日起到學期結束的在校期間。雙方簽字生效。

班主任(簽字):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

住校學生(簽字):

2015年九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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