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讀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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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別 ,學號 ,系我校 學院 專業 班學生。根據《塔里木大學本、專科生學籍管理工作的規定》第十章四十五條規定,應予試讀處理。但本人對完成學業仍有信心,現申請跟班試讀,並就試讀期間有關問題保證如下:

試讀保證書

1. 試讀期間,試讀學生必須首先保證重修課程的學習,定期向學院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學習狀況。

2. 學院於一年後(2012年9月)清理學籍,試讀期間所有課程成績全部及格者,可申請轉為正式學生;凡有一門及以上重修課程不合格,視為試讀不合格,試讀不合格者,給予降級處理。

3. 試讀期間試讀學生由學院建立臨時學籍檔案並報教務處備案。試讀學生不享受獎、勤、助、貸等各種助學政策和公費醫療待遇,但必須隨學校正常教學進度按時進行報到註冊。

4. 試讀期間必須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規定,按時交納學費等正常費用。若有違犯校紀校規行為並受記過及以上處分或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按時交納學費等費用,取消試讀資格,並予以退學處理。

5. 試讀期間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

6.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生本人、學生所在學院和教務處各執一份。

學院意見: 學生或學生家長(簽名): 學院蓋章: 單位名稱或地址: 輔導員及電話: 聯繫電話: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〇一 年 月 日

跟班試讀、留級試讀保證書

本人 ,性別 ,學號 ,系我院 學科部 專業 班學生,根據《南昌大學科學技術學院學分制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修訂)》第七章第二十九規定,應予以留級處理,但本人對完成學業仍有信心,現申請跟班試讀,並就試讀期間有關問題保證如下:

本人保證在試讀期內,努力學習,積極重修,在本學年正常教學計劃開設課程順利通過的基礎上,利用課餘時間積極參加各種重修形式的學習,通過重修課程。本人保證:

一、在試讀期滿後,補考後以往各學年不及格課程學分數累計降至30學分以下(不含30學分),同時試讀學年補考後不及格課程學分數低於該學年開設課程總學分數50%,否則願意根據學院文件要求按留級處理。

二、在試讀期滿後,補考後以往各學年不及格課程學分數累計降至40學分以下(不含40學分),否則願意根據學院文件要求按退學處理。

輔導員及電話: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單位名稱或地址:

聯繫電話: 二〇一 年 月 日 二〇一 年 月 日

注:本保證書一式三份,學生本人、學生所在學科部教務辦和教務處各執一份。

安全責任承諾書及試讀保證書03

鑑於某某同學在上學期間不服從老師管教,私自離校外出,讓學校、老師的教學秩序受到嚴重影響,並在班上的學生中產生了巨大的負面作用,對學校安全管理形成了嚴峻的威脅。為了從根本上徹底制止這一隱患,保證學校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也為了更有效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及學習習慣,該生暫且試讀一個月(時間即為 年 月 日—— 月 日),學校、老師將以觀後效。

家長及學生作出如下保證:

一、學校和相關科任教師已對該生的擅自離校行為進行了多次教育,班主任均協調和告知了家長;

二、在試讀期間,該學生如仍有擅自離校的現象,學校不承擔責任,將及時通知家長;

三、待學生尋找到後,由家長自行帶回家教育一週以上。

保證人:(學生)

(家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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