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協議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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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聘請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聘請協議書5篇

聘請協議書 篇1

為了確保學校食堂正常運轉,堅持一切服務於教學,確保師生飲食安全的原則,根據我校師生就餐人數的實際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食堂工作人員,經雙發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

乙方:學校食堂臨時從業人員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食堂擔任食堂臨時工人工作,合同期為一年,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1 日。

二、享受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每日100元。

2、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堂工作服、靴子、頭罩、手套等符合食堂操作規範要求的生活物品。

三、應盡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統一調配和安排,聽從領導指揮(包括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工作中面帶微笑,服務熱情,負責到位;

2、相互團結,攜手服務,工作期間不得無理取鬧,不得打架鬥毆,禁止吸煙、飲酒、説髒話;

3、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必須持有效健康證上崗;

4、食堂從業人員嚴格遵守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考勤制度。 以上是乙方應盡的義務,如乙方在工作中不盡職盡責,不履行協議或因個人工作給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造成影響的,學校可隨時解除此協議。

四、其他

1、工作中如因個人因素不按食堂從業人員崗位操作規範、流程或個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包括身體原因、燒傷、燙傷、跌傷、摔傷、疾病等)學校概不負責;

2、如辭退學校食堂工作需提前一個月向學校申請,否則不發本月工資;

3、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發放(注:12月份工資於第二年的1月10日前結清);

以上是臨時工人的待遇、應盡義務和其他事項,同意此協議,可以與學校簽定協議,未盡事宜,經校方領導例會研究決定。此協議一式兩份,本人一份,校方一份。協議自雙發籤字日起生效。

※如學校食堂進行整改,停止營業超過一個月以上,將停發所有從業人員工資。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協議書 篇2

聘請單位(甲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服務單位(乙方):

地址:

單位:

郵編:

甲方為穩定本單位內部秩序,創造良好的經營、生產、生活和學習環境,特聘請乙方保安員,在不違犯《××省保安服務管 理條例》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安全守護服務,經雙方協商後達成本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如需要安排保安員完成有收費項目和車輛保管任務時,必須經乙方同意,另行協議。)

一、甲方對乙方保安服務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面要求按時提供 名保安員給甲方,由甲方安排在指定的區域執勤。保安員執行甲方的管理制度履行執勤職責。

定崗執勤的具體任務要求:

責任段執勤具體任務要求:

流動巡邏執勤的任務要求:

2.做到及時發現並及時報告和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四防"或發生在區域內的刑事、治安案件現場。

3.把服務區域內的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扭送公安機關或送保衞部門。

二、乙方對甲方要求

1.保安員進駐後,甲方應把取得公安局主管部門的防火安全檢查及"四防"檢查情況的意見通報給乙方執勤保安員,使之能在執勤過程中及時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妥善處理。

2.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後,甲方不能使用其他單位保安員或使用變相的"保安員"混合執勤。

3.乙方已按規定為保安員統一購買人身意外保險,保安人員在執勤中,因公受傷,致殘甚至犧牲,(致殘者經中山醫一院、省人民醫院和經市法院法醫鑑定),其醫藥費、撫卹金等費用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理賠,保安員因傷、殘、亡的合理開支超出保險理賠的部分,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指揮保安員執行保安職責以外的事而使保安員受傷,致殘、犧牲的一切費用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其餘部分均由甲方承擔。

4.乙方派駐保安人員,實行雙重管理,共同領導並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對保安人員進行教育,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安全,若保安員有違反甲方管理制度需要處罰的,甲方及時通告乙方,經調查核實後由乙方處理,保安人員因事請假,應書面向班長或甲方人保部門簽字同意並經乙方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

5.為有利於保安隊伍整體素質提高,乙方可適當調整保安員,但必須是在保證履行合同和事前知照甲方的前提下進行。

6.保安公司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保安員在服務過程中甲方一旦發生財產遺失、損壞、被盜等現象,由乙方公司負責財產理賠。

7.禁止安排保安人員為個人人身保安服務,禁止保安人員處理經濟糾紛或勞動爭議,禁止使用保安人員監視工人生產勞動和生活等與保安服務無關的其他活動,禁止安排參與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活動,違者由甲方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如屬保安人員個人行為,甲乙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保安人員在執勤工作中,為甲方做好"四防"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着的,甲方酌情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9.甲方應經常對本單位的員工、家屬、臨時工進行守法和遵守規章制度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支持保安員共同維護好甲方的治安秩序。如甲方人員違規而造成責任事故,財物損失,乙方執勤保安員不負責任。

三、共同協商事項

1.保安服務時間: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聘請協議書 篇3

甲方(聘請方):硯山縣苑科工貿有限公司

乙方(應聘方): (身份證號碼: )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公司總經理會議決議及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副總經理一職,雙方形成勞動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乙方參與公司經營。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一年,自 年 起至 止。聘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協議。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營目標任務:公司下達目標任務770萬元;成本在560萬元。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公司實施總經理全面負責制,實施“一崗雙責”既:經營責任、安全責任;

2、公司副經理權職:在總經理直接領導下作為公司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全面組織公司經營管理、安全管理、市場開拓及財務管理工作;

3、甲方承諾:自本協議簽字之日起為乙方提供經營工作場所進行全面管理;

4、乙方有權使用公司啟動資金,必須以書面報告向公司申請同意批准方可使用,但僅限於公司經營和管理;

5、甲方承諾:將公司每年利潤的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 元,待年終結算年薪獎金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年薪獎金中進行抵扣。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和經營項目決策權;

2、甲方為乙方提供有

2、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經營、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有權指派一人擔任公司監督員,直接負責監督乙方在職期間的工作,監督乙方對公司的經營、資金管理、安全管理、人員招聘安排情況等;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自主安排並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採購、銷售安排等工作。

負責公司的全面經營管理工作,行使總經理授予的經營管理職權;

2、由乙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

3、公司財務負責人亦由甲方指派:財務負責人全面管理公司的財務工作,簽署重要的財務文件和報表,管理公司賬目。

4、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5、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但乙方按照前述規定處分甲方財產時,應將相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可行性報告等)報公司備案;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乙方應於每月總經理報送公司的經營財務報表、管理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7、乙方應依法納税,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8、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第五條、協議解除,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管理不善或者不到位,經營連續虧損3個月的;

2、乙方如濫用職權侵吞公司財物、侵佔公司資產的;

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違法公司規章制度造,違背公司經營方針,造成財產損失1萬元以上的;

4、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以本企業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5、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6、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六條賠償責任

1、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未按公司制度、合同協議要求,擅自辭職的向甲方補償經濟損失費2萬元;

2、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管理不當,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管理職權高低賠償公司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甲方因無條件理由解僱和終止協議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2萬;

第六條、其它

1、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2、本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蓋章)硯山縣苑科工貿有限公司

乙方: (蓋章)法定代表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聘請協議書 篇4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 聘請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私人律師的職責是: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範圍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諮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24小時多渠道諮詢服務(包括: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24小時內解答;

(3)為您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範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您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您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並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託律師的身份維護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您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函等;

(10)辦理個人財產(房屋、股權等)的轉讓、質押等手續,;

(11)免費辦理涉及財產(標的額在5萬元以下)的民事、經濟訴訟案件二件,或無財產爭議的訴訟案件三件。

第四條 聘請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師費標準 為_________rmb元/年,半年為_________rmb元,由聘請方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受聘方。

第五條 本協議第三條第(1)-(11)項,聘請方不必另辦委託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四條支付個人律師費用外,不再另交付費用;超出上述服務範圍的法律事務或聘用合同期滿正在辦理續約手續,須另行辦理委託,律師費按照本律師事務所規定的標準內給予聘請方50%的優惠。

第六條 聘請方的權利

1.有權監督律師工作,對律師失職行為提出意見和投訴;

2.有權對私人律師的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但違背事實和法律、法規規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政府部門規定),或根本不能實現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師重大失誤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的,聘請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七條 聘請方的義務

1.聘請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律師費;

2.聘請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提供下列文件:聘請方身份證明覆印件;向受聘律師簽署《授權委託書》,明確私人律師的權限範圍和期限;

3.應聘請方的要求,私人律師在進行項目談判或進行調查、非訴訟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以及需要私人律師現場辦理等活動時,相關差旅費及其他直接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機關收取的費用,複印費等)由聘請方負擔。受聘方應就該等費用的發生提供必要的單據和説明。

4.為了使私人律師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聘請方應積極配合律師工作,並向私人律師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關證據線索,必要時應提前邀請私人律師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及研究等。

5.經私人律師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合同,聘請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後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私人律師留存備查。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有權拒絕聘請方要求辦理涉嫌違法的法律事務;

2.如聘請方不及時支付私人律師辦案相關費用,受聘律師有權暫停法律事務的辦理,因此而引發的所有後果均由聘請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受聘方的義務

1.受聘方接受聘請擔任私人律師後,對聘請方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任何從聘請方獲得的信息或資料,未經聘請方書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給 第三方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

2.受聘方為聘請方開通24小時法律熱線,為聘請方隨時解答法律疑問,一般服務響應時間為24小時內;如需私人律師現場辦公,__市內一般在三小時到達;重大事項由雙方適時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師重大過失或故意損害聘請方利益,造成聘請方經濟損失的,聘請方有權要求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聘請方沒有按照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律師費,除支付全額律師費外,還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計算比例參照銀行逾期付款罰息計算);

2.聘請方無故解除本協議,應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3.因受聘方律師工作失誤而導致聘請方遭受損失,聘請方有權要求依法賠償及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協議,且受聘方應按本協議實際履行天數進行折算後將剩餘法律顧問費退還聘請方。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如雙方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聘請方、受聘方各存一份。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聘請方(簽字):________ 受聘方(簽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協議書 篇5

甲方(聘請方):瓜州縣東伸砼業有限公司

乙方(應聘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由甲方董事會決議、且經甲方股東會批准,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瓜州縣東伸砼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一職,雙方勞務關係,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副經理職責。特此約定,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聘本協議期限屆滿後,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協議的,應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經營管理模式

1、乙方在甲方公司擔任副總經理職務期間,組織東伸砼業公司管理、生產經營、市場開拓工作;

2、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由公司另行安排人選。乙方可以對此提出建議或意見。

3、乙方承諾,乙方行使經營管理權期間,應保證公司年度銷售總額達到1500萬元。

4、甲方承諾,在公司年度銷售額超過1500萬元(含本數)情況下,乙方年薪為公司當年淨利潤的10%(當年年底決算報表數據為準);乙方可自本協議簽訂當月起,每月從甲方處領取固定工資人民幣5000元/月,待年終結算時,再將已領取的工資從年工資總額中進行抵扣。乙方依法應當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公積金等負擔,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繳,甲方不再另行承擔。乙方所取得的報酬產生的税負由乙方自行承擔。

5、若公司當年利潤低於60萬或不產生利潤,乙方不分享利潤,只享有每月人民幣5000元的工資。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公司資產擁有所有權;

2、甲方股東會按照淨資產保值增值以及資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對乙方的經營管理行為進行監督、考核;

3、對乙方在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財產的使用、保護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

4、甲方不得以不正當形式干涉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5、由甲方指派人員負責保管公司財務章、公章、合同章等印鑑。乙方使用印章,須符合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擬定年度經營計劃、財務預算,並報董事會通過,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採購、生產和銷售等工作;

2、負責東伸砼業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行使董事會授予的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對公司現有人員進行管理,但乙方在副總經理任職期因管理需要,可以就工作人員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議和意見,報董事會批准;

4、乙方必須在甲方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5、未經公司股東會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甲方擁有所有權的財產進行處分,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轉移、抵押、質押、出租、贈與等;

6、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對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如需以甲方的名義貸款,須經甲方股東會同意;

7、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8、乙方應依法納税,按時清償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及時收回應收款;

9、乙方應於每月xx日前據實向甲方報送各項經營報表;

10、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乙方個人不得從事與甲方相競爭或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存檔。

11、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客户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

12、本協議期限屆滿三十日以前,乙方應接受甲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經營情況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後,雙方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乙方方可離職。

第五條協議解除

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履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如濫用職權侵佔公司資產的;

2、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逾期3個月以上;

3、乙方未經甲方股東會許可擅自以本企業名義向銀行以外的機構或公民借款融資的;

4、甲方以不正當形式干預乙方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的。

5、乙方因系公職退職,與甲方不能是勞動關係,雙方若因合作問題可以隨時(提起一個月書面通知)解除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不得因此相互以勞動關係主張權利,且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解除聘用關係後,甲方以乙方實際工作時間支付乙方月工資人民幣5000元,不再按年利潤進行工資給付,除非滿年時間。

第六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全面實際履行協議致使聘用協議解除,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如果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違約方按守約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

1、雙方在協議期內形成的債權債務關係,不因本協議期限屆滿或解除而消滅;

2、本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及補充協議沒有規定的,適用甲方公司章程、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甲方: (蓋章) 乙方:(蓋章)

住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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