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環保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62W

為保護和改善我們的生活環境,進一步做好節能減排工作,和諧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餐飲服務企業都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因此,我們將本着對社會和人民羣眾負責的精神,通過一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並在此鄭重承諾:

餐飲業環保承諾書

1、嚴格遵守國家及政府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建立健全辦單位管理制度,增強本單位人員的環保意識。

2、完善本單位污染治理治理設施並保證治理設施運轉正常,定期清理沉澱池和油煙淨化器等設施,確保廢水廢氣達標排放。

3、保證本單位燃燒設備使用天然氣,清潔燃料,油煙淨化器處理後排放。

4、保證本單位產生的廢油脂廢泔水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並簽定回收協議書,決不將殘渣廢油直接排入水體或城市排水管網。

5、合理佈局,保證本單位音響、風機等產生噪音的設備達標排放。

6、保證本單位不使用難已降解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杜絕白色污染。

7、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主動接受環保行政部門對本單位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環保部門工作、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誠信積極意識,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承諾人:

日 期:

餐飲服務單位環境管理承諾書

本着對社會和人民羣眾負責的精神,為加強本餐飲單位的環境管理,做到既維護周圍環境權益,又維護好本單位合法經營、依法經營的權利,特在此鄭重承諾:

一、本餐飲服務單位周邊環境整潔,所在地空氣質量良好,區域內水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總體良好,不存在嚴重的環境問題。

二、本餐飲服務單位將採取積極措施防治油煙、污水、餐廚垃圾、噪聲(特別是廚房風機等引起的低頻噪聲)污染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環境污染:

1、油煙經專用煙道排放,專用煙道排放口高度高於其所在建築物主樓的頂層或遠離本建築物,且排放口設置和方向應當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築物;

2、按照環保部門要求配套安裝與經營規模相匹配的油煙淨化設施,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在經營期間不擅自拆除或者閒置油煙淨化設施。定期對油煙淨化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保證油煙淨化設施正常運轉,並保存維護保養記錄;

3、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封閉直接面對居民樓的門窗、排風扇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8時內高聲喧譁、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4、不將殘渣、廢物和餐廚垃圾直接排入小區生活污水管網。

三、自覺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積極配合餐飲管理部門對本單位的監督檢查,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誠信意識,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本餐飲單位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簽字:

法人代表/負責人簽字: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出具的餐飲業環保承諾書。

1、我單位所提交的文件、證件和有關附件等申請材料真實、合法、有效複印文本與原件一致並對因提交虛假文件、證件等所引發的一切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我單位經營項目和食品加工場所流程佈局、設備設施未發生改變。

穿閥扁合壯骨憋攤鉑揩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xx-x(章)

2012年 10 月 9

環保承諾書(餐飲行業) (1)

為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不斷改善區域環境質量,努力加快美麗許昌建設步伐,我單位特向全市人民作出如下承諾:

一、牢固樹立環保意識。

深入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倡導科學發展理念,樹立“保護環境光榮,污染環境可恥”意識,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方針,切實肩負起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經濟和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二、嚴格遵守環保法規。

堅決貫徹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嚴格執行排污申報和排污收費等制度,自覺遵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規定,主動接受環境現場執法檢查和監督管理,做到無環境污染現象發生,確保環境質量改善。

三、切實加強污染防治。

我單位主要從事餐飲項目經營活動,在項目正式投產前配套建設油煙淨化機、油水分離器;同時餐廚垃圾存放點合理設置,杜絕影響周圍環境。

四、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加強單位環境管理,強化誠信意識,將環保誠信理念貫穿於生產經營全過程,主動處理好與周圍羣眾關係,自覺維護好羣眾的環境權益,並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餐飲企業(户)環境管理承諾書

為加強本餐飲業(户)的環境管理,保護相鄰單位和居民生活環境,做到既維護居民環境權益,又維護好本餐飲業(户)合法經營、依法經營的'權利,特作如下承諾:

一、開設本餐飲業(户)前期徵求過相鄰單位和居民意見,相鄰單位和居民同意本餐飲業(户)在開設、經營本餐飲業(户),日後由於油煙、污水、生活垃圾、噪聲污染等環保問題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環境污染而導致相鄰單位和居民投訴並要求停止經營的,責任由本餐飲業(户)自行承擔。

二、本餐飲業(户)將採取積極措施防治油煙、污水、餐廚垃圾、噪聲(特別是廚房風機等引起的低頻噪聲)污染對附近居民的居住環境造成環境污染:

1、油煙經專用煙道(不與通風管道、住户煙道相連通)排放,且排放口設置和方向應當避開易受影響的建築物;

2、經營場所排放的噪聲不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封閉直接面對居民樓的門窗、排風扇等,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嚴禁用餐人員在23時至次日8時內高聲喧譁、產生噪音,影響周圍居民正常休息。

3、不將殘渣、廢物和餐廚垃圾直接排入小區生活污水管網,產生的污水採取隔油、殘渣過濾等處理措施,達到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後排入城市污水管網。 若違反承諾或者作出不實承諾的,本餐飲業(户)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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