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行業 倡議書

來源:文萃谷 3.02W

(2015年1月29日訊)中國2015年上海世界博覽會(以下簡稱“上海世博會”)是展現人類文明成就和全球科技文化進步的盛會。在上海世博會開幕倒計時100天之際,為認真兑現舉辦一屆“成功、精彩、難忘的盛會”的莊嚴承諾,展現中國廣告行業規範服務的良好風尚,切實在廣告活動中維護上海世博會相關主體的各類知識產權,有效防範埋伏營銷廣告行為的發生,中國廣告協會、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聯合相關廣告經營單位向全國廣告業鄭重呼籲:

廣告行業 倡議書

一、遵規守法,在廣告活動中樹立維護上海世博會知識產權意識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廣告管理、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平競爭等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理、誠實信用原則,不損害上海世博會組織者、參展者和贊助企業等相關主體的合法權益。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世界博覽會標誌保護條例》的要求,自覺遵守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有關世界博覽會標誌(以下簡稱“世博會標誌”)和世博會其他知識產權的使用規定,尊重權利人的正當權益,切實保護及依法使用世博會知識產權,保障世博會順利召開,營造規範、健康、有序的廣告環境。

二、規範行為,不擅自在廣告宣傳中涉及世博會標誌等知識產權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廣告宣傳中需使用世博會知識產權的,應事先獲得權利人許可,並在許可範圍內規範使用世博會知識產權。

在廣告宣傳中,不擅自使用與上海世博會的會徽、吉祥物、申博徽標、志願者標誌、票務標誌、國際展覽局局旗等相同或相似的圖案(不論何種顏色),以及能明顯辨識的上述圖案的局部或者變形的圖案;不擅自使用上海世博會的名稱、主題詞、口號等字樣或者與其發音相同的.語句,如“上海世博會”、“世博會”、“世博”、“上海 2015”、“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志在,願在,我在”、“expo 2015”、“shanghai expo”、“better city,better life”等;不擅自使用上海世博會的會歌、志願者歌曲、聲音標識和展館造型等其他作品。

三、加強自律,切實杜絕埋伏營銷廣告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從事或者使他人誤認為從事與上海世博會之間存在關聯關係的廣告活動;不以搭世博“順風車”、打世博“擦邊球”等方式從事任何埋伏營銷廣告行為;同時,以謹慎的從業態度防止為他人的上述行為提供任何形式的幫助。

各媒體刊播的上海世博會專欄或者報道節目,不以任何形式出現非上海世博會贊助企業的標識、產品、服務或其他商業元素,不植入上述企業的廣告;採取冠名形式的,應事先取得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許可。

四、認真審查,核驗有關廣告的世博會知識產權使用許可證明

各廣告經營單位、媒體經營單位在設計、製作、代理或者發佈含有涉及世博會知識產權內容的廣告時,應當及時、準確掌握世博會標誌使用許可狀況及相關政策尺度,加強審查,嚴格把關,認真查驗知識產權使用許可證明文件(包括合同或者授權證明等),必要時向權利人進行核實。

對於證明文件不全或者超出許可範圍、內容違法的廣告,應當拒絕設計、製作、代理或者發佈,防止任何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廣告的刊播。對於具有埋伏營銷性質的廣告,應及時停發、修改或者撤銷,並盡最大努力消除不良影響。

五、積極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制止侵害世博會知識產權的廣告行為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有涉嫌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的廣告,可以向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關部門、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中國廣告協會或者所在地廣告協會舉報、投訴,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侵權查處。

對於具有埋伏營銷性質的廣告行為,中國廣告協會將依據《中國廣告行業自律規則》的相關規定開展自律勸誡和通報批評。

廣告業作為文化產業、服務業和創意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是現代文明的傳播者。我們呼籲全國廣告從業單位和人員,堅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並重,努力提高廣告業的整體素質和國際競爭力;抓住上海世博會所帶來的機遇,促進廣告業的發展,以良好的行業風貌和規範的廣告行為迎接上海世博盛會的舉辦!

廣告行業 倡議書 [篇2]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積極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不斷提升新聞媒體單位公信力,鞏固和擴大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提高廣告發布質量,大眾報業集團、山東廣播電視台等8家省屬、濟南市、青島市新聞媒體單位向全省發出如下倡議。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積極維護人民羣眾根本利益,不斷提升新聞媒體單位公信力,鞏固和擴大羣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提高廣告發布質量,大眾報業集團、山東廣播電視台等8家省屬、濟南市、青島市新聞媒體單位向全省發出如下倡議:

一、堅持科學發展,把握正確導向。堅持正確導向,堅持社會效益原則,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對未來負責。增強責任意識、大局意識,圍繞中心工作,謀劃長遠發展,充分發揮廣告在引導正確消費、推動經濟發展、培育社會風尚、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作用,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省創造良好的廣告市場環境。

二、切實加強自律,恪守職業道德。進一步增強守法和誠信意識,堅決抵制虛假、違法、低俗廣告,不以任何新聞報道形式刊播或變相刊播廣告,嚴格落實新聞報道和經營活動兩分開的要求。發佈的廣告內容做到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絕不以經濟效益為由損害媒體公信力,絕不以市場競爭為由違背新聞工作者職業道德,任何時候都要積極維護黨和政府形象。

三、堅持公平競爭,誠信守法經營。嚴格遵守廣告經營有關規定,實行新聞報道、廣告經營兩分開,主動公開廣告收費標準,不隨意抬高或壓低價格;尊重廣告客户的媒體選擇自主權,不打壓、不詆譭競爭對手,不以非正當手段承攬廣告業務;嚴格廣告發布程序,健全廣告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廣告審查員 “一票否決制”和廣告發布“三級審核制”,嚴把廣告發布審查關。

四、熱衷公益事業,弘揚社會正氣。堅持社會效益優先,強化公益廣告發布行為,弘揚優良傳統,宣傳先進文化,以更多的優秀精神文化產品引導社會、教育人民、推動發展,引導社會公眾堅持正確的價值取向,不斷提高媒體單位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五、服從監督管理,促進行業發展。積極配合管理機關的執法行動,及時、如實地提供有關證據。對有關部門公告或責令停止發佈的違法廣告,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發佈,最大限度避免違法行為的擴散。虛心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自覺遵守“山東省廣告行業自律規則”,維護廣告行業良好形象,促進廣告行業科學發展。

倡議單位:

大眾報業集團 山東廣播電視台

山東商報社 山東教育電視台

濟南日報報業集團 濟南廣播電視台

青島日報報業集團 青島市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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