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資人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出資人協議書1
第一條 擬成立有限公司名稱及住所
1.1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暫定名,以公司登記機關最後核准名稱為準)。
1.2 有限公司住所地:
第二條 經營範圍
2.1(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三條 組織形式 3.1 組織形式繫有限責任公司,立協議各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有限公司承擔責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管理形式
4.1 立協議各方作為出資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資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權利;
4.2 立協議各方依據公司章程對公司行使經營決策權,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3 公司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財產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4.4 公司實行權責分明,科學管理,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
第五條 註冊資本及出資
5.1 公司註冊資本_____萬元,由立協議各方以(現金/實物/專利/土地使用權)形式出資構成。
5.2 公司各股東均出資比例以及出資形式如下:
張____,男,____年_____月___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__,以現金出資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
趙____,男,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________,以房屋折價出資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
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_____萬元,法定代表人____,以現金出資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
第六條繳付出資
6.1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户。各立協議人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户開設後5日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人公司臨時賬户。
6.2 以實物、土地使用權或者專利技術出資的,由立協議各方聘請共同認可的評估機構作價評估,評估費用(由該出資方承擔/列入公司成立費用)。
作價評估工作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並提供評估結果。
6.3 立協議各方全部繳納對公司的出資後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驗資證明。
6.4 立協議各方同意,全部出資在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動用或抽回;
在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上述出資之使用需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同意,方可用於與公司有關的用途。
6.5 在本協議生效後至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期間內,如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致使本協議的.目的不能實現或者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可能時,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收回其出資,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籌委會
7.1 立協議各方同意成立籌委會,負責公司籌建工作。籌委會由____名人員組成,由火____負責。
籌委會的職權如下:
(1)起草和報送籌建公司所需各種申請報告和文件資料;
(2)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財務管理;
(3)催繳出資款;
(4)籌備、召開公司成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並就公司組建情況向大會報告;
(5)遇有重大問題建議立協議各方召開會議進行討論;
(6)選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協助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評估、驗資、法律文件草擬等工作。
7.2 籌委會對公司籌建工作負有誠信和勤勉義務。籌委會為籌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立協議各方按出資比例分擔。
7.3 公司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後,籌委會工作即自行終止。
第八條 責任承擔
8.1 公司不能設立時,立協議各方對公司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8.2 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任何一方的過錯,致使公司或其他立協議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8.3 如立協議人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立協議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約定
9.1 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立協議人原本意願時,經全體立協議人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立協議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9.2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首先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如在協商開始後30天內不能解決爭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3 如本協議約定內容與公司生效的章程規定不符,以公司章程規定為準。
第十條 附則
10.1本協議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協議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3 本協議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協議人: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資人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遵守平等自願的原則,全體出資人訂立本協議,組建***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一、公司名稱、地址和性質
1、公司名稱為: .簡稱“ ”,英文: 簡稱: 。
2、公司地址:***省西寧市XX區XX路XX號
3、公司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4、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二、公司主營業務範圍。
三、公司的發展方向。
四、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出資額及出資比例
1、註冊資本:億元人民幣
2、出資方式:貨幣出資
3、股東、出資額和股權設置:。
4、出資人須按上述股權比例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
5、出資人簽署協議後十個工作日內繳清出資額,逾期未繳者,視為放棄出資人權利。出資人全部繳納出資後,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出具驗資證明。
6、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五、公司出資人
1、公司的出資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按照股權比例享有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承擔公司章程規定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2、出資人的權利是:
(1)根據其股權比例享有表決權;
(2)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的權利;
(3)有權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4)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分取紅利;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股份;
(6)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7)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3、出資人的義務是:
(1)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入股方式繳納出資;
(2)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3)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4)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5)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4、出資人退股,在公司設立前,應提前十個工作日提出書面申請,經籌備工作組同意,並報經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公司設立後,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權轉讓相關條款執行。
5、出資人有下列情形時,經籌備工作組同意,並經出資人會議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所持公司股東權益份額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決沒收;
(3)有意違背章程的規定或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給公司帶來嚴重後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
(5)其他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喪失出資人資格,由出資人會議決定並處分其股東權益,價款歸原出資人所有;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六、法人治理結構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職權。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 人,其中獨立董事1名、職工代表董事1名。非外部董事及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經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獨立董事待定。董事長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董事會設董事會祕書一名,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人,其中職工代表監事 名。非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經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 名,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
七、出資人聲明和保證
本出資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出資人各方均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設立的法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出資人各方的出資均為各出資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出資人承諾,出資人出資的資產沒有任何瑕疵、限制或負擔。
3、出資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八、保密條款
1、各方對因設立公司而獲悉的公司及其他各方的祕密(以下稱有關祕
密)負有保密責任,除非中國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徵得有關各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有關祕密泄露給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有關祕密成為公開信息時止。
2、本條所稱有關祕密係指對公司及本協議之任何一方的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且未公開披露的任何信息、消息、情報等,各方可以書面形式確定有關祕密的範圍和內容。
九、補充與變更
1、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遇有客觀情勢發生變化而需要修改本協議有關條款時,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
3、不同意變更協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退出本協議,但因其過錯而給其他各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適用法律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本協議未作規定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其他後繼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規定或各方以書面確認,對本協議無追溯力。
出資人協議書3
出資人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等自願的原則,依據《合同法》《公司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以下出資人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位於____的___農副產品批發市場一次性投資__元人民幣。
二、甲方上述投資應當自本協議生效後_日內以__的方式支付完畢。
三、甲方在投資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以後,每年按照__的比例從公司利潤中分成。
四、甲方不參與該公司的日常管理,但有權查閲與公司有關的相關賬目。
五、在收到甲方的投資款以後,乙方有義務到工商部門做相關變更登記。
六、若甲方沒有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支付合同中約定的投資款項,因此給乙方帶來相關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合同受阻的一方應該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所有合理行為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及減少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否則過錯方應對損失擴大的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合同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合同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阻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與責任。
八、雙方就該項協議所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協議解決,達不成協議的,交由有管轄權的法院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效力。自雙方簽字之後成效。
甲方:乙方:
______年_月_日______年_月_日
出資人協議書4
出資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遵守平等自願的原則,全體出資人訂立本協議,組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企業”)。
一、企業名稱、地址和性質
1、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企業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企業的一切活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4、企業的性質為具有法人資格、承擔有限責任的股份企業。企業以全部資產對外承擔責任。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二、企業經營範圍
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核准的項目範圍內經營。
三、企業註冊資本
l、企業註冊資本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由全體出資人共同投入。
2、出資人認繳的出資數額、比例和出資方式如下:
出資人名單
出資數額(萬元)
出資比例(%)
出資方式
3、出資人應在_批准同意成立企業一個月內繳清出資額。
4、出資人自投資之日起兩年內不得轉讓出資額,在企業存續期間不得抽回出資額。
5、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要,按照本協議規定的程序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增加或減少(不低於法定限額)註冊資本,同時將有關資料報省級以上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四、企業出資人
1、企業出資人是企業的所有者,按照出資比例享有企業章程規定的權利,承擔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並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2、出資人在企業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出資人從事超越授權而產生的民事責任,由該出資人自行承擔。
3、出資人的權利是:
(1)依照其所出資比例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分配的利益;
(2)參加出資人大會;
(3)依照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4)對企業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5)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6)依照法律、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7)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出資比例參加剩餘財產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4、出資人的義務是:
(1)遵守企業章程;
(2)依其所認購的出資比例和人股方式繳納出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資;
(4)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5、出資人加入時,如出資人大會認為必要,可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新出資額及權益性資本比例。
新出資人具有同等地位,依本章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並須對其加人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6、出資人退股,應提前6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經出資人大會代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出資人資格自動喪失:
(1)出資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出資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3)出資人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其所持有的.企業股東權益的全部份額;
(4)喪失出資人資格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第(3)點所述情形外,喪失出資人資格者,由出資人大會決定處分其股東權益,退還出資人。
7、出資人有下列情形時,經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出資人大會代表3/4出資額的出資人書面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所持企業股東權益份額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決沒收;
(3)有意違背章程的規定或嚴重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給企業帶來嚴重後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企業造成損失;
(5)其他嚴重損害企業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喪失出資人資格,由出資人大會決定並處分其股東權燕,價款歸原出資人所有;若給企業造成損失的,企業可追究其經濟賠償責任。
五、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出資人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出資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經出資人大會決定,可強制剝奪出資人資格,給其他出資任造成損失的,同時負有賠償責任。)
出資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