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出資協議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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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書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資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出資協議書5篇

出資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規範公司運作,甲乙雙方就_________有限公司出資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實際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二、乙方購買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圓整),此股權記在甲方名下,但仍由乙方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三、甲方在公司工商登記資料中的書面股權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實際運作上,甲方僅以其實際購買股權數,履行其股東權利和義務。

四、公司在年度分紅時,甲、乙雙方乙公司核定的紅利按其實際股權由公司統一造冊分發。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2

很多合作協議書都是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的,並由雙方共同遵守。以下提供了詳細的出資協議書,僅供參考。

出資人:A公司

出資人:B公司

第一條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後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2、簽訂本協議的股東是:

A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B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第二條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註冊名稱:

中文:C有限責任公司

英文:

3、註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註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範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第三條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1、A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佔C公司註冊資本%。

2、B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出資人民幣萬元,共計佔C公司註冊資本%。

A、B公司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C公司籌委會賬户(賬户由負責監管),其餘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C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A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文件,並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祕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監事會

C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10%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5%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後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准;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經批准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後補充協議為準。本協議每股東各持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簽訂時間為: 年 月 日

第十六條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A公司(蓋章): B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資協議書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與______公司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建立______公司,特定立本協議。

第二章 出資雙方

第二條 出資雙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設立公司

第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決定在_______市設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的出資額在投資總額中所佔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損失。

第四章 公司宗旨、經營項目和規模

第五條 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司的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註冊資金_________元。

甲方以___________作為投資,佔投資總額_________%。

乙方投資_________萬元,佔投資總額_________%,其中現金_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_萬元;

協議簽訂後30日內乙方將現金投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帳户,設備投資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第八條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五章 雙方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協議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進行下列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董事會

第十條 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應成立董事會。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即可作出決定。

第十二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召開董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四條 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章 財務、會計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六條 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第十七條 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八章 合營期限及期滿後財產處理

第十八條 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第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協議,甲乙雙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雙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第七條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二十一條 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章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的變更需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要求解除協議。

第二十四條 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影響本協議履行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若國家處於戰爭狀態,系統應無條件服從戰爭需要。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時,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章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三十條 本協議一式六份,保證人和協議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出資協議書 篇4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轉讓方與________________(注:目標公司的另一股東)在_____年合資組建了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 _________公司)。經協商一致,雙方就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_公司%的出資額(以下稱為本次出資額轉讓)達成如下協議(以下稱為本協議),以共同遵照履行。

一、出資額轉讓

1.1 轉讓方和受讓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方式由轉讓方一次性向受讓方轉讓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出資額(以下簡稱“轉讓出資額”)。此項轉讓已經獲得_________公司其他出資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同意。

1.2 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出資額的同時,其擁有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_________公司合資合同(出資協議)以及章程規定的附屬於出資額的其它權益將一併轉讓。

二、轉讓價格

2.1 本次出資額轉讓的依據(如有)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第______號審計報告,基準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確認_________公司全部出資額價值為_________ 元。

2.2 本次出資額轉讓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下簡稱“受讓價款”)。

三、支付和交割

3.1 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以後的三十日內一次性向轉讓方支付受讓價款。

3.2 在受讓方完全履行上述款項支付義務以後,由雙方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出具驗證報告,該報告出具以後,轉讓出資額立即交割。

3.3 轉讓出資額交割以前,_________公司累積利潤中與轉讓出資額相對應的股東應享有紅利的分配權歸轉讓方所有。

四、聲明與保證

4.1 雙方對各自的主體資格聲明與保證以下各項:

4.1.1 具有中國國籍的、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的中國公民;

4.1.2 具有並能擁有必要的權利和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訂明的義務;

4.1.3 無任何其自身的原因阻礙本協議自生效日起生效並對其產生約束力;

4.1.4 履行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之文件訂明之義務,不會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其作為合同一方的或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

4.1.5 在本次出資額轉讓過程中,應互相充分協商、緊密配合、積極支持。

4.2 轉讓方進一步聲明與保證,本次轉讓之出資額為其合法持有的、且完整狀態、並未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擔保或其它第三者權益。

4.3 受讓方進一步聲明與保證,受讓出資額的資金來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資金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五、轉讓方義務

轉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5.1 轉讓方有完全的權力、權利和能力簽署本協議並將其對公司擁有的一切權利及義務依據本協議轉讓給受讓方;

5.2 轉讓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受讓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出資額;

5.3 提供的有關資產與業務的文件和資料是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

六、受讓方義務

受讓方還應承擔以下義務:

6.1 本協議簽署時向轉讓方提交根據其章程的有關規定,其內部作出和出具的與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有效決議和授權書(下劃線部分為受讓方為法人時需提交的文件)。

6.2 保證按照本協議第3.1條的規定支付出資額轉讓款項。

七、保密

除非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或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辦理有關批准、備案的手續,或為履行在本協議下的義務或聲明與保證需向第三人披露,雙方同意並促使其有關知情人對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及本次出資額轉讓有關的事項嚴格保密。

八、不可抗力

8.1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濟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8.2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並在事件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8.3 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無法預見的,且不可避免的各種自然災害、市場風險、政治事件等。

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十、違約責任

10.1 本協議生效後,除本協議第八條之情形外,任何一方出現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必須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10.2 如果受讓方逾期十個工作日仍不支付轉讓款項,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受讓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轉讓方支付相當於出資額轉讓總金額的4%的違約金。

十一、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11.1 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解釋和履行適用中國現行公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11.2 本協議下發生的任何糾紛,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應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決。

十二、補充、修改和轉讓

12.1 本協議的任何補充或修改必須經雙方作成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12.2 本協議雙方不得將其在本協議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十三、税收和費用

雙方應各自承擔因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而產生的應由其繳納和支付的税收和費用。

十四、附則

14.1 本協議中使用的標題僅用作對內容的提示而不作為對條款的解釋。

14.2 雙方同意本協議替代所有原先雙方的口頭承諾而成為一份完整反映雙方共識的協議。

14.3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同樣有效,其餘供審批之用。

轉讓方(蓋章):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出資協議書 篇5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 , 自願出資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 號的被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 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 市 區 路 號 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 個,其中自然人 個,企業法人 個,社會團體 個, 事業法人 個,國家授權的部門 個。分別為: ( ),現住 ,身份證號碼 。

( )公司,住所在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 ( )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 。

( )團體法人編號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 萬元。

( )出資( )萬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

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 萬元。

五、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 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

帳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 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户開設後 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户。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 、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 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 、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六、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 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七、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 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總經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 擔任監事,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 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九、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十、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 元。

十一、全體股東同意指定 (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十二、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十三、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東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股東,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十五、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各股東簽字後生效,協議期限為 。

本協議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簽名、蓋章:

簽訂協議地點:

簽訂協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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