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貸款協議書彙編七篇

來源:文萃谷 1.7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貸款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貸款協議書彙編七篇

貸款協議書 篇1

____農信社貸字( )第 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擴大生產經營需要,向以上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社團申請短期流動資金貸款,由保證人提供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社團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本合同中,除非法律規定和本合同條文另有約定,合同中的詞語按照下列含義進行解釋:

1.1 “社團貸款”指由牽頭社和成員社組成的貸款社團,採用同一貸款合同(即本合同),按照商定的期限和條件向同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

1.2 “社團會議”指由牽頭社組織召開或者牽頭社應成員社提議召開,全體成員社參加,共同商議社團貸款相關事宜的組織。

1.3 “牽頭社”指負責籌組貸款社團和受成員社委託負責貸款管理的信用社:“成員社”指接受牽頭社邀請,自願參加貸款社團,共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信用社。

1.4 “承諾金額”指牽頭社和成員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金額。

1.5 “貸款承擔比例”指牽頭社和成員社的承諾金額佔貸款總額的比例。

1.6 “貸款人”包括牽頭社和成員社。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和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為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牽頭社和其他貸款人提供的會計報表及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3 本合同簽訂之前無重大經濟糾紛訴訟發生。

2.4 為履行本合同需要,在牽頭社開立專門帳户。

2.5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並按期償還本金和利息。

2.6 在本合同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前在牽頭社開立的帳户上備足當期應付之利息或本金,並授權牽頭社於約定的結息日或還本日從帳户主動劃收。

第三條 貸款的金額、用途和期限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根據“自願認貸,協商確定”的原則,各貸款人的承諾金額如下:

貸款人 承諾金額

_______縣_______a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b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c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d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_______縣_______e農村信用合作社______萬元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借據為準。

3.5 借據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記載事項如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

4.2 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月結息,結息日為每月的20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4.3 本合同履行中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借款利率並應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時,貸款人無需通知借款人即有權依規定按調整後的借款利率和方式計算利息。

第五條 貸款發放

5.1 貸款人應當按照各自承諾的貸款金額和第5.4條約定的時間發放貸款。

5.2 成員社本合同生效後,分別與借款人開立借款借據發放貸款。

5.3 貸款發放時,各成員社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將款項劃到借款人在牽頭社開立的專門帳户。

5.4 牽頭社和各成員社發放的款項,均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的次日的營業終了前將款項劃撥到帳。

第六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6.1 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6.2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提前歸還借款;

6.3 按本合同之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6.4 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5 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有關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並有義務向貸款人提供相關各期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等報表資料;

6.6 對貸款審查過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6.7 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時,應於事件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立即歸還借款本息。

6.8 對貸款人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簽收後應在3日內將回執寄出;

6.9 如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重大資產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時,應至少提前30日通知貸款人,並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否則在清償全部債務之前不得進行上述行為;

6.10 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11 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7.1 要求借款人提供與本借款相關的`全部資料;

7.2 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從借款人帳户上劃收依本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償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7.3 對借款人逃避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有權實行信貸制裁,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有權通過新聞媒體實現公告催收;

7.4 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因借款人原因造成遲延的除外;

7.5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債務、財務、生產、經營等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約定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還款:

8.1 借款人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和利息。

8.2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可以在到期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及擔保人同意繼續擔保的書面意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由社團所有貸款人與借款人共同簽訂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相應展期;在雙方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8.3 貸款本息收回時,由牽頭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劃付到各成員社。

8.4 如不能按期全額歸還社團貸款時,對歸還的部分,牽頭社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承擔比例分別劃歸各成員社。

8.5 貸款逾期和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計收的罰息,由牽頭社按照規定統一向借款人收取。

第九條 提前還款:

9.1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前 日向牽頭社提交申請,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9.2 借款人經過社團會議決定同意提前還款的,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9.3 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貸款人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條 擔保:

10.1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的清償和可能發生的借款人違約金、賠償金、銀團實現債權的費用的承擔,由 保證人 和向貸款社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與各貸款人共同簽訂編號為____農信社貸保字( )第___號社團貸款擔保合同。

10.2 牽頭社認為發生了社團貸款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有關事項、提交社團會議討論決定後,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但在新的擔保合同生效前,銀團貸款擔保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和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1.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取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11.3 貸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並提供借款的,按合同利率按日支付遲延違約金。

11.4 貸款人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貸款人有權限期清償,有權對借款人在貸款人開立的所有帳户資金行使抵銷權,同時對逾期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11.5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並對借款人違約使用的借款按本合同第4.1條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11.6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為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11.7 借款人使用借款如同時出現11.5、11.6所列情形的,貸款人應擇其重而處罰,不能並處。

11.8 借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在收到貸款人通知後3日內予以改正並採取令貸款人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

11.8.1 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其他財務資料的;

11.8.2 不配合或拒絕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監督的;

11.8.3 未經貸款人同意轉讓或處分、或者威脅轉讓或處分其資產重要部分的;

11.8.4 其財產的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或被指定受託人、接收人或類似人員接管,或者其財產被扣押或凍結,可能使貸款人遭受嚴重損失的;

11.8.5 未經貸款人同意進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合資、分立、減資、股權變動、轉讓以及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權益實現的行動而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

11.8.6 發生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或對外發生重大投資等情況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7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財務狀況惡化等,使貸款人債權實現受到嚴重影響或威脅的;

11.8.8 其它任何可能導致貸款人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11.9 借款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利息,拖欠利息達到2個月(含)的,貸款人有權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自第2個月21日起起,對全部貸款按照逾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十二條 費用:

12.1 除利息外,社團貸款牽頭社和成員社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12.2 社團貸款所發生的費用支出,由牽頭社先行墊付,由成員社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分擔。

第十三條 牽頭社的權利和義務:

13.1 根據貸款管理規章制度的規定,自行完成本合同約定貸款項目的評估審查;

13.2 組織辦理社團貸款的擔保手續;

13.3 對審定同意發放的社團貸款總額及各成員社分擔的貸款金額,逐筆進行登記,記錄發放和收回情況;

13.4 設立借款人貸款專户,將借款人支付的利息和歸還的本金,按貸款承擔比例及時歸還成員社;

13.5 組織召開或者應成員社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3.6 收集有關社團貸款的實施情況,並定期向社團貸款成員社通報社團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

13.7 指定專人負責社團貸款的具體事務;

13.8 監督、檢查借款人履行合同情況;

13.9 必要時向貸款人通報貸款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有緊急情況的,隨時通報;

13.10 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社團會議決定採取相應的行動;

13.11 辦理成員社委託辦理的有關社團貸款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 成員社的權利和義務:

14.1 各成員社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應按照貸款承擔比例各自享受權益和承擔風險。

14.2 各成員社均是在對借款人的項目、業務、財務狀況的獨立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自主決定訂立本合同。

14.3 各成員社授權牽頭社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貸款人的權利,其行為對各成員社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各成員社應通過牽頭社行使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

14.4 成員社有權向牽頭社瞭解借款人的貸款使用、項目建設等情況。

第十五條 社團會議:

15.1 社團會議由牽頭社組織召開,任何一個成員社均可以提議召開社團會議;

15.2 牽頭社和全體成員社參加時,社團會議才能召開;

15.3 社團會議根據需要召開,不受時間和地點限制;

15.4 社團會議有權對社團貸款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並由牽頭社負責採取措施;

15.5 社團會議通過決議,應當由牽頭社和成員社全體一致通過。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與轉讓:

16.1 本合同自貸款人和借款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成立,自本合同和附屬於本合同的保證合同獲得上級有權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16.3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之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16.4 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6.5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必須經貸款人一致同意並重新確認擔保。在全體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6.6 貸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應及時通過牽頭社書面通知其他貸款人、借款人及擔保人。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17.1 借款人和貸款人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2 各貸款人之間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召開社團會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各方上級主管機關協調處理。

第十八條 其他事項:

18.1 對本合同未盡事宜,合同雙方可以另行協商約定其他事項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 本合同簽訂後,牽頭社按照管理規定報請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並通過上級主管機關報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貸款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機關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備案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牽頭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貸款人(成員社)(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協議書 篇2

甲方(委託人):

地址:

主辦人:

賬號: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委託人):

銀行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傳真:

丙方(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甲、乙、丙三方現將委託貸款事宜,本着自願、誠信、互利、公平、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的原則,簽訂委託貸款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主辦人

先生根據甲、乙、丙三方簽訂的本委託貸款合同的金額,將____先生在華人民幣xx年率5.8%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存款税由存款人繳納,一次性操作服務費10%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共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在款到位xx年的年利息和一次性綜合服務費____萬元整支付給____先生,由乙方受託銀行____分行負責賠償動款損失,其標準按動款時間每億元每天按____元計算,支付給甲方主辦人____先生,本金全部退回,所開立的____先生專用賬户撤銷。

第五條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論國家利率如何調整,受託年利息5.8%仍然不變,由乙方受託銀行中國銀行____分行負責代收代付當年利息____萬元整交給甲方主辦人____先生,丙方逾期不能按時支付利息,每天每億元按1750元計算賠償給甲方,但最遲不準拖延15天。如超過15天還沒支付利息,每億元每天按15700元計算賠償給甲方。如果超過兩個月未付利息,不論何故,已借給丙方的資金由乙方受託銀行負責追收,乙方受託銀行不負責墊付。本委借方貸款合同終止,本金全部退回,所開立的____先生專用賬户撤銷。

第六條動款辦法:存款方專用賬户的資金,必須按時如期到位,正常履行合同時,委託方不準移動專用賬户的資金,乙方受託銀行根據銀行法和根據本合同條款,不用再通過甲方可隨時轉款到丙方賬户,實行專款專用,保證資金安全。但受託銀行負責按時代收利息和追收到期本金,否則按本合同第五款執行。

第七條委託貸款時間:從20xx年____月起,到20xx年____月止,共計五年,具體條款如下:

甲方的責任:(委託方)

1、甲方主辦人____先生負責按委託貸款合同規定的時間資金到位。

2、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收回每年利息和結算本金。

3、如甲方未能按時專款到位,按每天1570元賠償丙方。但最遲不準超過15天,款仍未到位,每一天按15700元計算賠償給丙方。如超過兩個月款還不到位,不論何故,依法按違約賠償,包括給丙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乙方的責任:(受託方)

1、為丙方存入委託貸款人民幣xx年利息5.8%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一次性操作服務費10%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兩項總計人民幣____萬元整,在款到位xx年計算,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4、本委託貸款合同一式五分,甲、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自簽字日期生效。

5、本合同翻印、複印、電傳、過期一律無效。

甲方(委託人):主辦人簽字:

乙方(受託方):中國銀行分行(公章)行長(簽字):

丙方(用款方):法人代表簽字:操作方(主辦人)簽字:

貸款協議書 篇3

委託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託方(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向其合作貸款機構申請貸款事宜。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處理甲方向合作貸款機構申請貸款事宣。

2、乙方就受託範圍內的申請貸款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二條 申請貸款金額

甲方委託乙方本次申請貸款金額為 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根據貸款機構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申請貸款所需的所有證件和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及信息的真實、合法和完整。

2.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申請辦理貸款:若甲方不協助乙方申請辦理貸款,則本協議終止.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申請貸款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沒有產生費用,則本協議終止.乙方無需賠償甲方任何費用。

3.因甲方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相關事實所造成的後果全部由甲方承擔,乙方據此可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應承擔乙方在前期代理貸款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如沒有產生費用,則本協議終止,乙方無需賠償甲方任何費用。

4.乙方應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及甲方的委託,積極為甲方辦理貸款申請事宜。

5.貸款機構根據自身的標準及規則決定是否貸款給甲方,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超出貸款機構的標準及規則,實現甲方的借款訴求。

6.甲方有權隨時瞭解貸款的進展情況,乙方有義務告知其真實情況。

7.甲方向貸款機構申請貸款過程中,由乙方全權負責為甲方向貸款機構提供申請資料、情況説明書,並負責相關的協調工作。

第五條 委託費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代為申請辦理貸款成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__%作為辦理貸款所產生的綜合服務費(包括但不限於代辦服務費、合同工本費、資料費、交通費等)。

2、甲方以方式支付乙方上述委託費用。

3、貸款機構需要客户交納的與貸款相關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委託費用的付款時間

1.在簽訂本協議後至貸款機構通知同意貸款給甲方前,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前期費用。

2.乙方代為申請辦理貸款成功,則甲方在與貸款機構簽訂《借款合同》的當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綜合服務費、代理服務費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申請辦理貸款過程中,凡是因甲方自身條件原因(如徵信問題、負載比過高、擔保物不足等)貸款機構不同意貸款,則本協議終止,甲、乙雙方不相互賠償任何費用。

2、若非貸款機構不同意原因甲方終止貸款申請,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幣)作為在申請辦理貸款過程中已產生的相關費用補償。

3、若甲方未向乙方支付綜合服務費、代理服務費,則甲方按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八條 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果,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以利、充協議的方式子以確認。

第十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後及代表人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擾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託方:

手機號碼: 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貸款協議書 篇4

________________(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户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貸款協議書 篇5

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87)教計字139號文件精神,_________大學_________系_________專業_________級學生_________(學號_________),自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共計向_________大學借貸無息貸款(大寫):_________;現在已歸還(大寫):_________。貸款學生因在畢業前不能全部還清所欠貸款,根據國家教委、財政部(1990)教財49號和_________大學_________號文件精神,經貸款學生本人申請,並徵得經濟擔保人_________同意和負責經濟賠償擔保,特商籤該協議如下:

1.協議還款期限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貸款學生在此期限內可隨時來人或通過郵局、銀行匯款辦理還款結算手續。

2.貸款學生在未還清全部所欠貸款之前,暫不發給畢業證書(含學位證書)。

3.根據“有貸必還”的原則,對未履行該協議,拖延還款期限者,學校有權向經濟擔保人追回其全部所欠貸款,並追收所欠貸款年額的5%的滯納金。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經濟擔保人(或單位)(簽章):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協議書 篇6

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季息3,年息12。

第五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1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止。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1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或由貸款方銀行開出匯票發放給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匯票,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協議書 篇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居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甲方有充足運作資金,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貸款方的相關信息,並能協助甲方完成貸款,現甲方委託乙方代為尋找、介紹貸款並促成甲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居間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向甲方提供借款信息,並引薦甲方和貸款人直接洽談,負責整理甲方提供的全部貸款資料,並對甲方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核實,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對甲方提供的財產進行實地考察,確認符合貸款人的放款條件後向貸款人提供甲方的全部資料,並促成甲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第1款所列全部委託事項。

二、乙方義務

1、向甲方提供具有放款意願的貸款人信息;

2、引薦甲方和貸款人直接洽談,並促成貸款人與甲方簽訂借款合同。

三、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真實性貸款資料;

2、根據乙方引薦的貸款信息與貸款人進行合同談判;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4、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甲方向貸款人借款金額為萬元(¥:),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按實際貸款金額計算)

五、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報酬由甲方按貸款方借款金額的%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即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居間費萬元(¥:)(按實際貸款金額計算)。

2、甲方與貸款人之間簽訂的貸款合同的條款內容由甲方與貸款人自行協商,與乙方無關。甲方和貸款人任何一方因借款合同條款解除、撤銷或合同被確認無效,均視為乙方已完成居間義務,乙方收取的居間報酬概不退還。

六、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管轄法院為乙方所在地法院。

七、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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