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6篇

來源:文萃谷 1.79W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6篇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責任制,對實際情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必須牢固可靠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N。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情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m;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m為宜。超過2m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m時,必須設置梯間平台。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高空作業免責協議書。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必須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必須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代表人:_______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2

甲方: 集團光大公司

乙方:

為了搞好工程項目高空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項目為託輥車間場地大棚安裝。

第二條:甲方安全責任: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三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乙方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現場安全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三)需使用甲方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四)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五)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生活區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嚴禁酒後上班。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四條: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安質辦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該採取安全措施,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重大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就舊辦公樓房屋拆除的安全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一)及時傳達和通報相關職能部門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督促乙方安全施工工作的落實。

(二)對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範的,及時報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三)如發生安全事故,除及時報警外,務必在第一時間內向相關職能部門報告,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同時保護好現場,維護秩序,組織力量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四)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督促乙方要拆除的房屋進行安全隱患檢查。

(五)拆除房屋和清理建築垃圾費用共計 元(人民幣: ),由甲方籌集資金到位後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二)乙方負責房屋拆除,實施建築物拆除、清運垃圾等。

(三)乙方在負責拆除的過程中,作業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四)拆除舊房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築材料、處置建築渣土和各種廢物。

(五)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不得在應拆除建築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為。

(六)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後,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在進行房屋拆除前必須給作業人員購買保險。

三、其他

(一)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將舊房屋拆除下來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後自行廢除。

甲方(公章):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和蓋手印):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4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外牆高空作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定立本安全施工協議。

一、工程概況

二、工程承包、結算、支付方式

三、工期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全部工作。

2、有下列情況之一,並經甲方簽證,工期可以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開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和因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四、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 標準。

2、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説明、和經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3、乙方應對現場工人的.操作、施工方法、施工技術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因乙方責任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返工,其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因此造成工期延誤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4、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在施工過程中的管理。

五、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配備確保工程進度和質量的現場管理班子。

2、遵守甲方的質量、技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管理制度,接受甲方代表的指揮、檢查和監督。

3、並按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二):甲方責任

1、負責辦理有關施工結算手續。

2、做好相關施工人員登記管理工作。

3、監督乙方安全施工,施工質量監督。如發現安全隱患,可勒令乙方停工進行安全整改。

4、負責提供乙方住宿,水電等相關施工所需前提條件。

六、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應派專安全施工監督員,對施工用電、施工機械進行安全管理,確認施工工具及工具使用方法無安全隱患,才可進行施工。加強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確保使用安全。

2、乙方必須按文明施工要求組織施工,做到施工現場文明整潔。

3、乙方在施工中,指派安全監督員,應嚴格安全措施,嚴禁高空拋物,並做好施工場地圍圈防護、做好居民區人員、車輛的安全防護工作。

4、乙方自帶施工工具必須確認無安全隱患。

5、做好施工現場、宿舍防火防盜安全措施。

6、施工垃圾按甲方指定區域集中堆放,做到施工現場乾淨整潔。

7、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及其給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一切費用和善後問題的處理,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補充條款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3

為加強房屋拆除安全施工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政策,甲方委託乙方對向陽路以北、濰徐南路以南環城河東側的28户二層房屋(具體位置由甲方指定)進行拆除,經雙方協商,簽訂本房屋拆除安全施工責任書。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政策。

2、應當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完善緊急救援措施,保證安全施工,做到“組織有 保證,任務有要求,工作有檢查,預防有措施”。

3、明確房屋拆除安全生產職責,與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和警示標誌。 消防設施,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按照施工總平面圖佈置臨時設施、機具設備、堆放建築材料,保證出入口及場內通暢、整潔。

4、拆除房屋或構築物前,應先截斷電源、關閉天然氣,拆除樓房應當搭設防護架、設立防護網,施工人員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帽、掛設保險繩,應有效的控制施工過程中的揚塵、噪聲和震動,按有關規定運輸建築材料、處置建築渣土和各種廢物。

5、乙方在房屋拆除施工時不得有下列行為:高空拋撒廢料;將有毒有害廢物作土方回填;泥漿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或河道;無符合規定裝置而在施工現場熔融瀝青或者焚燒油氈、油漆以及其它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氣體的物質;在應拆除建築物內辦公、生活或非作業性滯留;其它應當禁止的行為。

6、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經費保障、完工日期等整改計劃,及時採取有效措 施,消除安全隱患,按規定的時間上交安全檢查整改情況書面材料,並向甲方報送整改情況。

7、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完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若發生安全事 故,要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救援,最大限度杜絕人員傷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不得拖延或瞞報事故。安全事故發生後,要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按照責任及相關規定做好善後處理工作,消除安全隱患。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文明施工並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必須指定一名安全責任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 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 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 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後必須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 未經有關人員批准,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 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後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易燃易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文明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責任: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後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乙 方:

電話: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高空作業安全免責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根據北京市消防及安全管理有關規定,結合北計大廈具體情況,為了保障施工期間的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本着“誰施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特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的相關規定,建立嚴格、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員。施工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及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上人員掌握《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的有關規定並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持證上崗;特殊工種崗位人員如高空作業、焊工、電工等保證具備相關資格證明

3、乙方施工需動用明火(如電、氣焊、噴槍、切割機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保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安全措施)報保衞科批准後方可施工。施工現場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明火作業現場配置足夠的滅火設備和器材,施工現場及相關區域嚴禁吸煙,完工後仔細清理現場垃圾、雜物全部帶走。現場安全員再次進行檢查後,確認不存在任何遺留火種、及其它安全隱患後,施工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4、乙方工人工作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用具、繩子、坐板、安全帶有無損壞,確保機械性能良好及各種用具無異常現象方能上崗操作。操作繩、安全繩必須分開。繩根並紮緊系死,靠沿口要加墊軟物防止因磨損而斷繩,繩子下端一定要接觸地面,放繩子時要系安全帶。

5、施工人員上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崗時要先繫好安全帶,再系保險鎖(安全繩上),然後再繫好卸扣,同時坐板釦子要紮緊,固死。施工工具要繫好安全繩並拿穩抓牢,手持電動工具要捆綁牢固不得脱落。

6、下繩時,施工負責人和樓上監護人員要給予指導和幫助。操作時輔助用具要紮緊繫牢,以防墜落傷人,同時嚴禁嬉笑打鬧和攜帶其他無關物品。

7、樓上、地面監護人員要堅守在施工現場,切實履行職責,隨時觀察操作繩、安全繩的鬆緊及絞繩、串繩等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8、樓上監護人員不得隨意在樓頂邊沿來回走動。需要時,必須先繫好自身安全帶,然後再進行輔助工作。地面危險地段、人多的地段要設圍擋,地面監護人員要隨時制止行人進入危險地段及拉繩、擺繩等現象的發生。

9、操作繩、安全繩需移位、上下時,監護人員及輔助工人要一同協助安置好,不用時需把繩子打好繫好。

10、施工人員落地時,要先觀察一下地面、牆壁的設施、操作繩、安全繩的定位及行人流量情況,待地面監護人員處理、調整、同意後方可緩慢下降,直到地面。

11、保證大廈樓頂原有消防設施、器材、線路完好無損,且不能遮擋、圈佔或擅自變更其設置位置。嚴格執行北計大廈各項安全用電規範要求,杜絕違章用電、私拉亂接。

12、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區域以外無故亂串和逗留。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廈內及樓頂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二、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安保人員在乙方前來施工時,為其打開頂樓大門並登記樓頂鑰匙領用記錄。

2、甲方安保人員確認施工方的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是否到場,未到場的禁止領鑰匙開門施工。

3、甲方積極配合乙方施工,如需動用明火(如電、氣焊、噴槍、切割機等)或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當乙方先提出書面申請(包括安全措施)當檢驗申請和安全措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及時批准並開出動火證後備案施工。明火作業現場配置足夠的滅火設備和器材,施工現場及相關區域嚴禁吸煙。

4、甲方為乙方提供合格的滅火器。(施工期間以防發生火災)

5、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間,定期巡視檢查施工現場,發現不安全或不當的工作方法或行為立即制止,嚴重者可以勒令停工。

6、甲方有權利監督檢查乙方施工人員。乙方因不重視安全工作或違反安全制度,引起火災或其他重大事故,責任自負。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時,甲方有要求賠償的權力,乙方有給與賠償的責任。乙方不按照安全協議規定進行操作和施工的行為,甲方有權糾正或責令暫時停工;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承擔其刑事責任。

7、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完工後,認真檢查清理現場垃圾、雜物全部帶走。

8、甲方安全監督人與乙方安全管理人在完工並清理垃圾後,再次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再確認沒有遺留火種及其他任何安全隱患後,施工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9、乙方人員撤離後甲方安保人員檢查無誤後閉鎖樓頂大門鑰匙交回門衞室登記。

三、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留存以備查證。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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