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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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煙閣鄉水湄中心國小

幼兒安全承諾書

乙方:煙閣鄉幼兒園

為了切實加強煙閣鄉民辦幼兒園安全工作,促進幼兒園健康發展,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幼兒園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安全工作;教師是班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

2、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制度,門衞管理制度,學生外出請假銷假制度,來客來訪登記制度,幼兒接送制度,上學、放學教師值班制度。

3、完善各類事故應急預案,如:自然災害、食物中毒、重大疫情、重大傷亡等。

二、加強園舍和設備的安全管理。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設置圍牆.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性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漏電、觸電。

三、加強食品衞生安全管理。

1、制訂和落實食品採購制度。幼兒的食用點心、大米、蔬菜、食用油等要定點採購,要與供貨商簽訂供銷合同,嚴禁採購劣質和過期食品。

2、保持食堂的清潔衞生,做到“三防”,即防塵、防蠅、防鼠。炊具和幼兒用的餐具要經常清洗和消毒,一生一具,防止病從口入。

3、幼兒園食品貯藏間必須安全可靠,要專人專管,做到人走上鎖,嚴防無關人員進出,防止人為投毒。

4、教育幼兒不到遊動攤點購買過期、黴變或“三無”食口品。

5、加強對食堂人員的管理,食堂人員一年至少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持有健康證,同時其他工作人員也應持有健康證。

四、加強接送車輛的管理。

1、有接送幼兒任務的幼兒園,要確保交通車輛的安全,車輛要有“學生接送車”字樣,嚴禁使用報廢車、三輪車等不符合客運營標準的車輛接送幼兒。

2、投入接送幼兒的車輛要經過交-警部門的安全檢測,司機和車輛必須辦了保險、證照齊全才可以用於接送幼兒。

3、嚴禁車輛超員超速接送幼兒,車廂內必須有教師全程監護。

五、預防傳染病的管理

1、教育幼兒養成良好的個人衞生習慣。

2、堅決杜絕傳染病源頭進入校園,對公共場所經常性的進行清潔和消毒。

3、教育幼兒注意休息和補充人體需要的營養,加強身體鍛鍊。

六、其他安全管理。

l、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等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安全。

3、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置,並即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5、加強對幼兒的防火安全、交通安全和防汛防水安全教育。

6、各幼兒園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排查,定期不定期的抽查,並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

7、幼兒園出現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七、附則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煙閣鄉水湄中心國小校長(簽字):

乙方:煙閣鄉幼兒園園長(簽字):

年月日

桑固鄉啟蒙星幼兒園與校車司機安全協議書

甲方:桑固鄉啟蒙星幼兒園

乙方:司機

一個孩子就是一個家庭與幾代人的希望。接送學生車輛交通安全不僅關係到孩子的生命安全,而且關係到千家萬户的幸福安寧和社會和諧穩定。為了消除交通安全隱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經學校和車主(司機)雙方協商,特鑑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乙方職責:

1、接送車須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3、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係,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家長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

3、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後駕駛等違規行為。

4、司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生命第一”觀念,加強安全警示教育學習,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能力,爭做“放心接送車”。

2、定期車輛安全技術性能檢查。車主確保車輛的車牌、行駛證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乘坐險等手續齊全,保證車況良好且年檢合格。不封閉車輛,做到車內救生、消防設施齊全。

3、司機資格審查。司機應持有駕駛證,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無致人傷亡的交通責任事故。

4、平時要重視車輛的保養和檢修,特別在每次接送學生之前要認真做好檢查。

5、遵守交通規則,按規定線路安全行車,在規定車位停靠。維持乘車秩序,管好乘車紀律。不走小道、超近道。堅決做到不酒後駕車,不超員、不超速,不疲勞駕駛。

6、關愛乘車學生,上下車時要對照名冊清點人數。學生到校下車後,司機要督促學生立即進班,不得在校外逗留。

7、積極向相關部門反映,增設學校門前交通必要的標誌、標線,完善交通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二、乙方要切實履行自己的責任,如有疏忽,在接送學生路上發生事故的責任由自己(乙方)全部承擔,與校方(甲方)無關。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司機:

年月日

幼兒家長上下學交通安全承諾書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交通安全,作為幼兒家長,我一定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人的監護責任。在此,我特做出如下承諾,並嚴格遵守落實:

1、切實肩負起監護人的職責,親自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一定與老師當面交接孩子,認真遵守接送卡交接制度,做到入園以人換卡,離園以卡換人。有特殊事情不能按時接送幼兒或長時間委託別人代接幼兒時,提前與班主任聯繫説明或簽訂代接代送委託協議書。

2、堅決不使用或租用超員超載車、無合法駕駛及車輛手續、無營運資質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接送自己的孩子入園、離園。

3、教育引導家庭每個接送孩子的成員遵守交通規則和幼兒園的各項要求。不酒後駕駛車輛接送幼兒。

4、通過言傳身教等多種形式對孩子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堅決不乘坐超員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等其他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在馬路邊、車輛多的地段玩耍;上下學途中不嬉戲打鬧;靠右行走,不突然橫穿馬路;過馬路時注意交通信號標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來往車輛,學會避讓。

5、不捎帶其他幼兒和不代接代送其他幼兒,不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排除安全隱患及避免可能發生的糾紛。

6、接送幼兒時,為了所有孩子安全,自覺把自己駕駛的車輛停在幼兒園劃定的紅線以外,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7、保證自家孩子所乘車輛性能完好。經常檢查駕駛車輛情況,確保車輛安全。

8、雨雪、冰凍、大風、霧霾等特殊天氣,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幼兒園,按規定的線路走(大二、大三、中四離園時出西樓門),避免擁擠傷害到孩子。

9、若發現本園有一車接多個孩子(兩個以上)的車輛或其他違規接送幼兒車輛,積極向幼兒園舉報。幼兒園舉報電話:1896358****

承諾人(班小朋友的監護人)簽字:

2015年12月11日

某幼兒園幼兒家長安全承諾書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樂學習的保證。為強化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聯絡,明確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兒園與幼兒及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承書:

一、家長要注重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會他們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家長或監護人應告知幼兒園固定的聯繫電話,積極主動與幼兒園、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幼兒園的管理規章制度,聽從老師的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共建平安和諧校園。

(一)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入園。

(二)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攀爬走廊欄杆、窗户,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

(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鬧,不滑樓梯,不玩危險性遊戲,不有意在樓梯及過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文明有序。

(四)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不得觸摸,應及時報告老師、

幼兒園派人修理。

(五)幼兒户外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

(六)持接送卡入校園,嚴格遵守刷卡、請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及出走,離園期間不滯留校園內玩耍,按時回家。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時走人

行道,主動避讓過往行駛車輛。

(二)上下學不乘坐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報廢車、拼裝車,無牌無照車輛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得駕(騎)機動車輛上下學。家長髮現非法營運車輛或車輛超員以及校車駕駛員被更換時,要拒絕讓孩子乘,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運政部門舉報。

(三)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亂吃零食,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物,不購買及食用“三無”食品及黴壞變質食品。

(四)嚴禁攜帶火種入校,森林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山,並自覺加入到“珍愛森林、

保護家園”行動中來,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上述事項,學生和家長共同承諾,幼兒園強化教育和監督。

幼兒園(蓋章) (承諾人)幼兒姓名:

所在班級:小班 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

幼兒園消防安全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除火患、保平安”冬春專項行動期間的幼兒園消防安全工作。特做出如下承諾:

一、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幼兒園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義務,落實各項防火安全職責和措施。

二、加強用火、用電安全,不私拉亂接臨時電線,配電箱盒安裝保護裝置,不能裸露在外。

三、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無阻,不在疏散通道上設置障礙。

四、在每天下班前對班級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切斷電源。

五、幼兒園內嚴禁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保證器材完整好用。

以上系我園做出的保證,我園將信守承諾,若有違反上述保證內容,我園將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法規規定的相關法律責任。

單位: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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