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2.12W

合同編號: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資金互相拆借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資金互相拆借合作協議書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電 話: 地 址:

一、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互惠互利、服務有償的原則,就資金互相借用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二、由於甲乙雙方屬於業務聯盟,一方需頻繁向另一方借入、償還資金,形成長期的合作關係,特簽訂本協議以確定雙方權利、義務以及相關證據。

三、此協議範圍內的資金用途、單筆借款期限及説明:

借款用途:用於另一方的信貸業務。

單筆借款期限及説明:除上述借款用途外,乙方不得做其它用途,更不得挪用;最長期限為60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另行協商);如一方因其它業務需借入資金,必須與另一方另行協商,另行簽訂協議。

四、甲方以其出納個人賬户(賬號一: 賬號二: 賬號

三 : )與乙方公司指定出納賬户(賬號一: ;户名: ;開户行: ;賬號二: ;户名: ;開户行: ;賬號三: ;户名: ;開户行: ;)相互劃撥資金,形成借款、還款關係;以雙方網上銀行、轉賬或電匯的方式匯至對方賬户,以電子銀行檔案、電匯、轉賬憑證作為雙方借款、還款的事實依據,雙方不再另立借款、還款字據;

如一方變更指定出納賬户,需出具書面通知並經簽字、蓋章,新的指定出納賬户與本協議內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再另行簽訂協議,

五、資金利息及計算方式:

1、利率為。超過中午12:00還款的,收當日全額利息。

2、一方(借出方)用網上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匯至另一方(借入方)賬户,證明借出方已經出借該筆數額資金給借入方,並起息;借入方於還款日(時)用網上銀行、轉賬或電匯的方式匯至借出方賬户,證明借入方已經償還該筆數額資金給借出方,並止息。

如發現資金在途,屬於借出方或該方銀行的延誤,由借出方承擔在途利息,反之,由借入方承擔。

六、利息清算應按上述規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借入方歸還借款時,一併主動劃付借出方。

七、一方(借入方)保證資金的安全性,並及時償還給另一方(借出方),如果借入方借用的資金出現任何風險(包括但不限於扣押、損失、被騙、不良等),借入方將負全部賠償責任,並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給借出方利息,直至本息還清之日止;

八、借入方的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對借入方借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下稱擔保人),當任何原因導致借入方不能按時還款,擔保人有義務予以償還(包括本息、服務費、訴訟費、律師費、取證費以及其它因此糾紛而產生的所有費用)。

九、借出方有權對資金的使用過程實施監督,但不得干涉借入方的正常使用和商業祕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借出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擔保方(蓋章)

法人簽字: 簽字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鑑於:

1.甲乙雙方(以下簡稱“雙方”)正在進行 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2.甲乙雙方對該項目進行具體研究工作(以下簡稱“合作”);

3.雙方就該項目的實施以及合作過程中,向對方提供有關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雙方均希望對本協議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經雙方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

甲方向乙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乙方從甲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

明其具有保密性。

乙方向甲方提供:

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或其母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獲得的與合作有關或因合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技術、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載於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雙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

2.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雙方各自保證對對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適用於對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樣的保護措施和審慎程度進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口頭或可視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為保密信息,並在告知後5日內以書面形式確認,該確認應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為保密信息的內容。

5.雙方保證保密信息僅可在各自一方從事該項目研究的負責人和僱員範圍內知悉。在雙方上述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義務,並保證上述人員以書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束,確保上述人員承擔保密責任的程度不低於本協議規定的程度。

經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應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將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資料歸還給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銷燬。項目終止後,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權向接受方提出書面要求將保密信息資料交還。

6.上述限制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1)在簽署本協議之時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給接受方時,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從與其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4)在不違反本協議項下約定責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獨立開發,而且未從披露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獲得的信息中獲益;

(6)接受方應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披露的信息(通過口頭提問、詢問、要求資料或文件、傳喚、民事或刑事調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該種情況發生時,接受方應立即向披露方發出通知,並作出必要説明。

7.雙方均不保證保密信息的精確性與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接受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於由此產生的索賠。

三、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作出違約行為的一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果守約方確認,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僅採取賠償的補救措施是不夠的,則守約方還有權採取禁令、實際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濟措施。

四、免責條款

由於地震、水災、火災或政策變化等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協議。

五、本協議有效期五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並按照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和仲裁程序進行最終裁決。仲裁應用中文進行。上述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七、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税後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篇4]

甲方:晉城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晉城市xx-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係,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發佈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製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發佈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製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後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發佈使用。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持。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餘額50%待餐車廣告製作完成,並經驗收合格後叁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晉城市xx 乙方:

xx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公司之間合作協議 [篇5]

一、合作項目:

甲方專用汽車胎壓監測器tpms開發

二、合作方式:

1、按甲方提出產品的詳細要求,提供模具開發所需全部資金,指定乙方為該型號產品的唯一供貨商;

2、乙方提供技術支持,協助甲方開發一套專用於甲方指定的胎壓檢測器tpms接收主機的7寸顯示屏,並只為甲方提供該型號產品,不得為第三方提供同型號產品

三、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模具開發的全部費用及其他相關事宜,初步預算30000元,全部由甲方承擔,不足部分另補

2.甲方第一年訂單數量應不少於1000套,且只把乙方作為唯一指定供貨商;後期根據市場發展情況另行商定。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負責提供所有的技術支持及模具的開發方案制定

4. 乙方作為甲方的唯一供貨商,同時負責提供合格的產品及完善的售後服務。

5. 模具所有權屬甲方,乙方擁有使用權及相關技術知識產權,模具使用權或所有權需發生變更,需提前通知對方,並得到對方同意方可,否則按違約處理 四、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各類協議、專項技術、產品價格、銷售政策,對項目的策劃設計等一切資料雙方均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3、因任何一方造成相關機密資料的泄密,泄密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要給對方作出相應的經濟補償。

五、其他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再提交申請仲裁機構或由當地人民法院管轄,依法處理。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日期:

乙方:(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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