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2.96W

甲方:東莞東交瀝青有限公司

勞務派遣合作協議

乙方:南陽市全贏勞務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自願,共贏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1 合同期限: 在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2015 年 6 月 10 日止, 協議期滿, 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順延。

2 根據甲方用工條件與待遇承諾,乙方負責協調,組織 50 名工人到 甲方務工(以實際到廠人數為準) ,男女比例:全男,並由乙方將勞 務工送到甲方所在地。

3 乙方提供務工人員的名單給甲方確認併為工人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並保證每個工人:年齡在 17 週歲以上。

4 乙方工人必須準備身份證或户籍證明原件, 配合甲方辦理相關用工 手續。

5 工作時間及薪酬: a 乙方工人工資按工廠招聘簡章執行,月薪制,即同工同酬。 b 甲方每月須支付乙方勞務費每人每月 300 元, 不足月的按天數算。 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按 12 個月結算勞務費。 c 每天工作時間按照甲方標準執行。

6 若甲方有需要增減人員或終止合同,由雙方協商解決,原則上必須 提前 7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 7 以上報價不含税、發票。若需開發票必須另外加 6%税點給乙方。 本協議所涉費用結算均以人民幣結算。

二.甲方職責: 1 確保提供用工條件與需要的真實有效性, 甲方必須準時向乙方結算 工資,否則因此所引發的後果由甲方全部承擔。 2 負責工人在職期間的管理, 免費安排食宿, 不扣乙方工人任何費用, 但如乙方工人違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甲方確保乙方工人在廠內的工作安全。 3 甲方不收取任何進廠費用,不扣押證件。不得讓乙方工人從事危險 性作業,但乙方工人必須配合甲方之合理工作安排,不可挑三揀四, 甚至無理取鬧。 4 甲方需在合同終止日的 7 天內,以現金或轉賬結算方式,一次性為 乙方結算工資及所剩餘的勞務費用。

三.乙方職責: 1 確保乙方工人按時到達甲方所在地,並配合甲方處理勞資糾紛,確 保羣體糾紛事故為零。 2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的派遣人員(包括實習生)來源渠 道(學校與中介結構)私下進行人力資源配置的合作,否則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500 元違約金。

四 協議的變更、終止、解除和生效 1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和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 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 按現行勞動法律法 規規定執行。 3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 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終止之日失效。

甲方: 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 省人民政府( 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被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後,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員工工作。被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 名員工(如有增減按實際人數為準)到甲方從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被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社會保險、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和支付。乙方只承擔與被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製定被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在被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被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被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被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

4、甲方可直接按月向被派遣員工支付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等勞動報酬。因甲方不及時或不足額發放被派遣員工的工資、加班費、績效獎金等勞動報酬,由此所產生的勞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

5、甲方支付於乙方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三、被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以及工傷事故處理

1、社會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各項保險相應繳費基數×被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基數 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基數 元×(工傷保險0.5%,生育保險0.7%,醫療保險8%)]轉交乙方辦理各項保險參保手續;若有被派遣員工的社保繳交基數不同於前述繳交基數的,按實際基數繳交,並不低於保險機構規定的當年度最低參保標準。

(2)甲方按上述社保繳交基數從被派遣員工每月勞動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醫療保險2%)。

(3)上述兩項合併後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被派遣員工能夠及時享受社保待遇,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應提供所接收被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並在約定的時間內按各項社保繳交基數足額向乙方支付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在收到社保費用後按照社保和地税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社保

參保的申報、繳費手續。在社保參保手續辦妥之前以及因甲方不及時或不完全繳納各項社保費用,導致被派遣員工不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辦理已繳納生效險種的理賠手續;如因乙方在收到甲方社保費用後未按社保和地税部門規定的期限及時為被派遣員工辦理社保參保的申報、繳費手續,導致被派遣員工不能享受相關社保待遇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糾紛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每個月繳交相關社醫保、公積金費用後應及時將繳費憑證提交一份給甲方。

2、福利待遇

(1)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被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傷亡待遇,由甲方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3)被派遣人員患職業病、因工傷亡及計劃生育待遇由甲方按國家和 省有關規定執行。

3、工傷事故處理

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單位負責及時將受傷的被派遣員工送往醫院治療,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先行墊付。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後工作,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書面報告,由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之後,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超過工傷保險機構理賠範圍的,依據國家和福建省有關規定應由企業承擔的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對該條款的約定仍具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被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統計上報。

4、乙方為被派遣員工中屬於退休返聘、超出勞動年齡的人員辦理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參保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被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

四、被派遣員工的培訓和用工管理

1、培訓

(1)被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託乙方培訓,合格後被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被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被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複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被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工作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乙方有義務督促被派遣員工履行上述義務。被派遣員工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被派遣員工的法律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被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責任。

4、崗位變更和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與被派遣員工協商一致,變更被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以及勞動合同內容約定的其他事項。

(2)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下需辭退被派遣員工的.,應提前三十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的前提下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退工理由和日期。退工單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被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後,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被派遣員工個人提出辭職,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二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並附被派遣員工的辭職申請)告知乙方,由乙方辦理有關解聘等手續。如甲方需被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由甲方與被派遣員工直接訂立保密協議供被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因甲方沒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退工事宜的,或甲方退工事由不成立的(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由此造成乙方需向被派遣員工支付的工資、社保費用以及依法需對被派遣員工支付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22 號前)向乙方提供次月被派遣員工的社保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並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分解表後十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户,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月/人。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及勞務派遣資質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等相關資質證明,並保證證件的真實、合法、有效。

(2)被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3)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並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被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被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4)定期組織對被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5)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範圍內和本協議依法約定條款的情形下,對被派遣員工有退工權,並按國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6)若因甲方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導致被派遣員工向乙方主張連帶賠償責任的,則由甲方承擔全部的經濟補償和賠償責任。

(7)配合乙方做好被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

(8)被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被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或遭受第三人侵害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乙方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9)為保障被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託甲方組建工會組織並同意被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10)被派遣員工人數及工資相對應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由甲方自行彙總繳交;若因甲方不繳納、不完全繳納、延遲繳納導致乙方承擔相應責任的,甲方應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負責建立、解除與被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被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繳納被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被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祕密,努力工作。

(5)做好被派遣員工有關檔案管理工作。

(6)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的新政策規定,協助甲方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形需變更或解除的,一方需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有效期為: 貳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協議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協議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協議手續,在協議到期終止後,若甲方仍繼續使用乙方派遣的派遣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務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及時補辦續訂勞務派遣協議手續。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於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從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一方應根據另一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甲、乙雙方均應按本協議約定事項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相關爭議糾紛的,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協議,變更或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共四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務費、被派遣員工的勞動報酬等各項費用轉入乙方如下賬户:

開户名稱:

開户銀行:

開户賬號: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 話: 電 話:

財務聯繫人: 財務聯繫人:

電 話: 電 話: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