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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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1

借 條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

為(目的),現收到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以現金出借的00000.00元(人民幣(貳)萬元整),借期陸(大寫同前)個月,月利率7%(千分之柒),貳零壹伍年拾貳月捌日到期時本息一併還清。如到期未還清,願按月利率10%(仟分之拾)計付逾期利息。立此為據。

借款人:XXX

(身份證號:7895432..187) 貳零壹伍年陸月捌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 [篇2]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 省 市

___________今因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週轉,特向_________借到現金人民幣____萬元整(小寫: ¥________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___個月)利率為每月_____,約定每月____日結還當月利率,全部本息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還清。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本息,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整,即¥ 元。

擔保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有效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證實______________借款是因__________________急需資金,與其是________關係,自願作本筆借款的經濟擔保。若借款人到期未能還清本息,我願意承擔還清該借款的本息。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2

 網友諮詢:

去年我與朋友在家打麻將,因為4人相互間都是朋友,沒有使用現金支付,打麻將採用了賒欠記賬形式,3個月時間下來,我共輸給朋友7500元,當時我打了借條,並按了手印,借款原因方面沒有寫明,我想問一下這張欠條是否具備法律效力?

  律師解答:

債權債務關係是一種合同關係。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賭博是一種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不但違法,開設賭場還會構成犯罪。

所以,賭債不受法律保護。

但你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其所欠債務為賭債,否則借條具備法律效力,當然具體判定,還需視案件情況而定。

 寫借條要注意這些事情——

1、在民間借貸中,借據是主張債權的重要憑證,因此,在借款給他人時,應要求對方出具規範、無塗改的借條,並附上聯繫方式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給付對方借款時,儘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並保留好轉賬憑證。

2、明確區分借條和欠條。不要貪圖簡單方便就讓借款人出具一份欠條,欠條只能表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債務關係有多種,如拖欠勞務費、貨款、賠償款、房租等,都可以以欠條形式出現,因此,欠條本身無法直接對應借貸關係,會增加訴訟風險。

3、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稜兩可的語言。比如:陳某借劉某十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4、借款人要謹慎書寫借條,特別是在尚未收到借款以及沒有借貸事實的情況下,輕易書寫借條,將可能承擔沒有得到借款但需要償還借款的風險。

5、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借條的完整性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並不瞭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着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6、在還款時,要及時讓對方出具收條,並保存好還款憑證,當借款全部還清時,要及時收回借條。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3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映射的法律關係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係;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麼時候該打借條,什麼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並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後一般存在着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佔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佔有人佔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後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係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係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麼過了兩年之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於,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後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後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後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並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後果是什麼,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託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麼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塗,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並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裏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麼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註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4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

沒有借條只有匯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的,可以選擇以不當得利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歸還不當得利(即所借的款項)。

根據民事訴訟舉證規則,被告對所收到的匯款不屬於不當得利的主張負舉證義務,如果被告不能證明所得款項不是不當得利或證明該款項是其它的正常往來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後果,法院會判決對方歸還不當得利。

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後果。

債權人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嗎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證明,證據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被公認為證據之王。在借貸關係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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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5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甲方向集團申請資金,經集團批准,由乙方借款給甲方,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茲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於_____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為從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_____ 確定借款月利率_____ 。資金佔用費按日計息,按月結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單》給甲方,甲方藉以計提資金佔用費。

第五條 還款

甲方按先還息再還本的原則償還,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連本帶資金佔用費一併歸還乙方

第六條 逾期

甲方無法按時歸還借款的,集團可以按以下標準提高支付乙方資金佔用費利率,同時由集團加收額外管理費。

逾期期限:

調高幅度:

額外管理費(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計算):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提交集團財務管理部協調解決。

第八條 適用對象

本協議適用於經集團批准的資金申請借款,簽訂雙方應為集團下屬控股子公司或集團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6

一、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二、借條怎麼寫

借條的格式並沒有統一的規定,但是借條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則內容必須要符合要求,一個借條要想要想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應該按照下面的格式來寫:

規範的借條書寫格式及內容舉例如下:

借 條

今有×××向×××借到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_____元。上述借款約定於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還清,逾期不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金_____。雙方約定本糾紛由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借款人:×××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1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7

“借條”、“欠條”和“收條”是三種最基本的字據憑證,在日常生活、商業往來或經濟活動中經常會使用到,這些字據相當於一紙合同,不能不慎重對待。作為日後主張債務權利的憑證,實現債權、債務清償的主要證據,在司法實踐中,它們分別代表着不同的含義,也具有不同的證明對象。不過,因為人們各種不規範的做法,“借條”、“欠條”和“收條”經常會惹來麻煩,甚至惹來官司,事前預防優於事後解決,未雨綢繆遠勝亡羊補牢。條據只有規範、縝密、明確,才會最大限度地避免糾紛的產生。

一、“借條”是指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又稱為“借據”,“借據”是比較正式的叫法。“借條”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貸現金時,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往往會要求借款人開具“借條”,交由出借人收執,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在借用物品時,有時出借人也會要求對方打張“借條”。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係之債的必然憑據,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一個“借”字,不但反應出借、貸雙方的借款合同關係,而且也反應出貸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義務。假如借款人不守誠信,不履行返還借款義務時,出借人可以憑着“借條”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還借款。此時,“借條”就成了借貸糾紛案件中最重要證據,只要“借條”能夠足以證實雙方存在借款事實,法院會支持出借人的訴訟請求。對於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第9條的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户口簿登記的為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簽名等於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容,沒有簽名,就等於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後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三)“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內容表達不清,或數目不清,產生糾紛時,借款人又不認可,訴訟風險是很高的。借款數目最好能先用大寫中文數字書寫,然後再用阿拉伯數字書寫。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協議不同於借條。就是説,借款協議只能證明雙方就借款達成了協議,但是是否將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還需要有借據等證據證明款項已經交付。而借條則是借款已經發生的證明,因此,千萬不要將借款協議作為借據使用,否則您的合法權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

關於“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如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沒有還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為2年。出借人可以自約定清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超過2年,就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訴訟請求;如出借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借款人追討債務,則構成訴訟時效中斷,自出借人追討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也應受法律保護。在追討債權時,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誰向誰追討借款,並讓借款人簽名確認追討事實;有些“借條”沒有約定清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民法通則》137條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二、“欠條”又稱為“欠據”,通常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欠”字與“借”字有很大的區別,欠反應的是一種“狀態”,借表明了債權關係是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條和借條性質不同,借條是用以確認借款的法律事實。而欠條是欠款的憑證,是對欠款事實的確認,具有催款的性質。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時,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別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款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欠條”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條”,在很多時候,“欠條”往往是對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憑證,表明自寫“欠條”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一種債權債務關係。書寫“欠條”除了要如寫“借條”時要注意的事項之外,還要注意寫清楚“欠條”產生的事由,就是因什麼原因欠錢。因為,就欠款糾紛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條”不但要證明欠款的事實,而且還要證明欠款的合法性,寫清楚事由,也就説明了欠款的合法性。違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於、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條,只要有證據證實違法事實,法院是不會支持這種債權的。再如,案例“愛情欠條”要不要還。黃輝和李娟相識了2年多,但前段時間,黃輝結識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這讓李娟難以接受,其忽然想到黃輝寫的“愛情欠條”,我黃輝,與李娟感情甚好,將在明年與其完婚,結為伉儷。假如我不珍惜李娟,與其分手,將向其支付20萬元的欠款,特此聲明。在李娟看來,她並不是真正想要欠款,只是希望以此“要挾”其回心轉意。”筆者提醒:“愛情欠條”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婚姻關係是一種人身關係,人身關係不可以有強制性,而這樣的“愛情欠條”明顯違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通常情況下,“欠條”往往附有一份基礎合同,基礎合同證實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合同關係,也佐證了債權的合法性。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理解,“欠條”實際上證實了債權人已履行基礎合同的義務,債務人卻沒有及時履行基礎合同的付款義務。不單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後結算時可以打“欠條”,在履行勞動合同中,勞方也可以要求資方打工資“欠條”。20xx年10月1日前,工資糾紛往往是按照勞動爭議案件來對待的,這就意味着必須先經仲裁程序,才能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程序會相對複雜繁瑣,這也不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隨着工資糾紛案件的增多,也為了勞動者更好更快的追討到工資,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這樣,勞動者追討工資就可以憑工資欠條直接向法院起訴了,程序也就大大的簡化了。

債務糾紛要注意訴訟時效,“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明,都要注意訴訟的時效性,但它們之間也存在着明顯的差別,沒有註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適用上則是有顯著區別的。關於“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即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2年。因為,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若在先前的經濟往來中,有書面合同約定了遲於“出具欠條”之日後的某個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債權人應當在欠據出具之次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覆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後,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後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後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該批覆對此作了明確答覆。如果權利人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曾主張過權利的,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第二種情況是,關於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債務人未支付價款而向債權人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則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算。當然,如有證據證明欠條是借貸關係的憑證,也可以作為借條來認定。

三、“收條”是指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例如,甲、乙雙方簽定有買賣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貨款義務之後,甲就必須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貨款時則必須開具“收條”(收據或發票)給甲方收執。“收條”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條與收條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於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係,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條來代替。借條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後果是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債權債務關係,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或物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收條”與“借條”完全不同,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生給付與收取財產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即收條並非是債的必然憑證。“曾有這樣一個案例:甲借錢給乙,乙開具了“收條”給甲收執。後來,乙不還錢,甲憑着“收條”把乙起訴到法院,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法院判決甲敗訴。甲在此案中敗訴的理由很簡單,在乙不承認債務的情況下,單是一張“收條”是不能證實“乙欠甲的錢”這一對象的。因此,“收條”和“借條”是不可以亂套用的。

另外,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中,支付貨款或費用一方也常常會要求對方開具“發票”。“發票”與“收據”都具有法律效力,但“發票”比起“收據”是更為正式、規範的憑證。所謂“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無論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來看,還是從增加國家財政税收的角度來説,在正式的交易中,買方在支付貨款(費用)時都有必要要求對方開具發票。

綜上所述,“借條”“欠條”和“收條”是三種不同的字據憑證,應視具體情況恰當使用。由於三種字據一般都是民間行為,所以雙方當事人最好請沒有利益關係的第三人作為證人,並注意字據的書寫格式: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寫明事由和還款日期,涉及到金額的,必須大寫。同時要注意的是,最好附帶在字據中體現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債務人簽名時,債權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最後,在借條的措辭上,也要注意語句的應用,儘量避免出現模糊不清的語句,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字據才是最標準的。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8

自有上海_______公司向_______借款人民幣拾萬元整,月息百分之一,定於半年內還清。

特立此據為憑。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9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今借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為:_________。

借款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10

  寫借條,要注意這八點: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用途;

5.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6.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7.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8.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借條不規範的四種常見情況:

1.借款文書不規範或乾脆沒有,導致文義含糊、不確切,利息約定不明確;

2.借貸雙方名字書寫不規範;

3.借條不是借款人本人親自書寫;

4.還有礙於雙方友好關係,乾脆沒有任何文書,借款事實存在與否都很難證明。

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11

借條

因在電腦城購買一台電腦資金不足,向張三借到人民幣現金貳仟(¥XX。00)元整,經雙方協商一致按

照工商銀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計息,並約定於XX年12月30日前本息一併歸還完畢,空口無憑,特立此據。

此據

借款人:李 四(蓋章)

擔保人:王麻子(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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