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約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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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本保證書,我們(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為(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為(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業主名稱)(以下稱為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合同履約保證書

根據以業主為一方,承包人為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為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説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説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_____的資格    以_____的資格

在(證明人)證明下    在(證明人)證明下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籤於一九九_年_月_日

履約保證金合同

甲方:

乙方:

本履約保證金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鑑於甲方與乙方於 簽署了 施工合同,乙方在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已做明確瞭解的情況下,為保證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承諾的履約義務得到切實履行,願意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

第二條 保證範圍為乙方未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約定竣工日期竣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時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賠償的損失。

第三條 保證金額

乙方應當按照中標合同總金額的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作為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此筆履約保證金乙方委託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合同預付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條 保證方式為履約保證金可無條件並不可撤銷地等額抵銷乙方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

第五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 7日內。保證期滿乙方如約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由甲方通知銀行直接將履約保證金(無息)劃回乙方賬户。

第六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約保證金後,甲方也應向乙方提供有利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資金證明。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雙方同意在項目建設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加蓋公章並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拾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執壹拾壹份,乙方執玖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履行合同能力保證書

致 (工程業主): 履約保證書第 號 根據本保證書,我們雙方,即以下簡稱“承包人”的公司(地址 )與以下簡稱“保證人”的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地址 ),明確向以下稱為“業主”的 立約承擔總額為美元的`保證金。對該項金額的支付,承包人與保證人雙方本身,其繼任者及受讓人均應共同根據本保證書受有不可推委的約束。

有鑑於根據業主與承包人雙方達成的協議,承包人業已簽訂了一項合同(以下簡稱“上述合同”),並遵照上述合同規定條款,完成 工程的供應、安裝、建造、配套竣工、試運轉及維修等工作。

茲將上述保證書的條件開列如下:如承包人正確履行和遵守上述合同中根據實際目的、意圖和含義需由承包人履行和遵守的條件及規定,或如承包人違約時,保證人應根據本保證書履行約定義務,以最高達到上述保證金的款額賠償業主由此而蒙受的損失,此後本保證書的義務即告終止無效,否則直到 年 月 日以前,本保證書仍應完全有效,但必須業主與承包人雙方簽訂的合同條款或按合同擬予施工工程的範圍或性質有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工程師對合同所規定的期限有所修改或業主或工程師一方就有關上述合同的任何事項作出任何緩期或減免,均不應使保證人不承擔上述保證書規定的責任。

為以上事項,承包人與保證人業已在本保證書上簽字,以資證明。

承包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與蓋章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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