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合作協議

來源:文萃谷 2.81W

甲方:

高校招生合作協議

乙方:

為充分發揮校企雙方的優勢,發揮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為社會、行業、企業服務的功能為企業培養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同時也為學生實習、實訓、就業提高供更大空間,廣東科貿職業學院與 為大力發展高等職業教育,培養企業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本着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基本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人才培養、實習基地建設、科學技術合作,建立“產、學、研”合作關係等方面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總則

1.通過雙方合作,形成以社會人才市場和學生就業需要為導向,以行業、協會、企業為依託的校企合作、產學研結合的聯合辦學機制,並使之成為高級技能人才培養、學術研究、項目開發、信息服務與技術援助的載體。

2.由雙方領導、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人員、辦事人員組成校企合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校企合作計劃、組織具體項目實施、定期交流互訪等工作。

3. 在乙方掛牌建立“廣東科貿職業學院校企合作基地”。

4.通過雙方參與的、不定期的校企合作工作會議、技術經驗交流、科技項目研發、在職員工繼續教育、學生崗位實習鍛鍊、就業指導與人才招聘等方式,建立交流互訪合作機制。

二、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聘請乙方的有關領導、企業家、專業技術人員為甲方相關專業的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或客座教授,參與專業建設和人才培養過程,培養社會、企業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

2.利用技術優勢與師生資源,深入企業一線,在項目調查、科研開發、技術推廣等方面與乙進行項目協作。

3.為企業量身訂做,“訂單式”培養人才。乙方根據自身用人的實際需要,與甲方共同制定的培養目標和培養計劃,甲方必須以產學合作、工學交替、頂崗實習等到現代人才培養模式,按照企業人才規格要求設置課程、組織教學,使學生經過甲、乙雙方聯合培養後成為乙方的實用型、技能型、創業型的高素質人才。

4.按乙方要求以“請進來”或“走出去”的方式, 支持乙方企業職工繼續教育、職業資格培訓鑑定和職業技術培訓。

5.委派專人負責管理到乙方企業實習的學生的行政事務,並參與教學實習指

導,負責實習學生的往返交通和其它教學組織管理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利用行業優勢和技術優勢對甲方的人才培養模式、專業建設和課程建設等到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

2.乙方選擇派中高層領導、技術人員、中高級技師擔任甲方客座教授、專業帶頭人或兼職教師,參與甲方人才培養過程,參與甲方科研開發、 教學改革、教材編制寫等工作。成果產權歸雙共同所有。

3.乙方可將預研項目及非核心技術工作委託甲方進行調研、研發、製作及編制,以降低成本費用,同時也為甲方“雙師型”教師的培養、鍛鍊提供平台和機會。

4.乙方儘可能優先滿足甲方學生在專業實習、畢業實習等方面的需求,在同等到條件下應優先安排甲方學生進行實習。。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緊密有效的合作機制。具體頂崗實習專業和學生人數根據乙方崗位需求、甲方學生情況等因素,由雙方協商決定。

5.按照甲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的實習內容,組織及指導實習的全過程,對學生進行生產安全和崗位操作規程知識培訓,培養學生的職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

6.提供實習設備、場地和原料。對學生實習成績進行相關的評和考核。

7.作為甲方的合作單位

三、費用結算

具體根據甲乙雙方校企合作項目,如就業推薦與員工培訓、訂單培養與合作辦學、頂崗實習與實訓基地建設合作等方面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做為本協議的附件另行約定。

四、合作期限

合作時間為 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

五、其它

1.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作協議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2.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宣,可由雙方協商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高校招生合作協議 [篇2]

甲 方: 北京道通天下信息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乙 方:

雙方本着服務高校,滿足產業需求,提高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為目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在共同發展的基礎上建立全面的高校人才合作關係,實現優勢互補、合作雙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

落實國家科教興國戰略,促進科技創新,加快企業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術、人力等資源,在企業現有的發展條件下,解決學校的學生實習難問題,雙方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全面合作,建立產學研長期合作關係,形成專業、產業互相促進、共同發展,努力實現“校企合作,產學雙贏”。

二、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推薦的實習生的培養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2. 如甲方需要,在不影響實習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可要求實習生參與所需求崗位的崗前技能培養;

3. 乙方按甲方要求向甲方輸送的實習生,經甲方確認符合要求的,甲方負責安排相應的實習崗位。甲方對乙方推薦人員是否符合自身招聘條件擁有最終的'判斷權和決定權。

4. 甲方不得收取乙方所推薦的實習生任何費用。

5. 乙方推薦的實習生表現優秀者,甲方有權視所需聘用人唗崗位的

具體用工種類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與適當人選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社會保險等。

三、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確保所推薦的實習生應:成績合格,品行端正;

2. 會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及日常辦公設備;

3. 乙方應確保其所推薦人員在實習期間遵守甲方的公司制度及勞動紀律,並嚴格遵守保密義務,不得將其在實習期間從甲方獲取的任何具有保密性質的信息披露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其它任何用途。否則,如因乙方推薦人員過錯為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由該實習生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進行追償。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本合同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交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通過仲裁解決。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高校招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福建省閩江人才服務中心

為了加強省市間的文化、人才交流和院校與政府人事部門人才機構的合作,給畢業生提供更通暢的就業渠道和更寬廣的發展空間,促進畢業生就業.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安置畢業生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需求計劃和畢業生意願,把當年優秀的普通本、專科畢業生輸送給乙方;

(二)、對與乙方簽約的畢業生(以下簡稱"畢業生")做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及就業指導工作;

(三)、協助乙方做好畢業生就業前的聯繫工作;

(四)、積極協助甲方做好在乙方學校開展引進畢業生的各項工作;

(五)、甲方根據乙方與畢業生簽訂的《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學生畢業後三個月內將畢業生的檔案寄給乙方,由乙方根據國家人事政策進行代理.

二、乙方責任、義務:

(一)、按照國家人事人才政策及與畢業生簽定的《就業協議書》安置甲方畢業生,甲方的畢業生均安排在"海峽西岸"沿海發達地區所轄區域或縣級以上城市(包括縣級城市),對口就業.師範類畢業生安排在中、國小、中職學校或高職、高專等教育系統工作;醫科類畢業生均安排在人民醫院、中醫院、疾病控制中心等醫療系統工作;非師非醫類畢業生在大、中型企業工作.力求把甲方的畢業生往好單位安排;

(二)、乙方保證安置就業的畢業生工資待遇1、專科畢業生1200元/月-1700元/月;2、本科畢業生1800元/月-2800元/月,用人單位提供食宿並按國家規定辦理有關保險手續;

(三)、保證按《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安置畢業生,個別由於畢業生個人能力原因不能上崗的,乙方無條件全額退還所收的該生就業服務費;

(四)、為簽約來閩就業的甲方畢業生做好就業前的就業指導培訓工作;

(五)、按與畢業生簽定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為甲方畢業生做好就業跟蹤服務工作及職稱確認、工齡計算、幹部身份確認、户口接收等人事代理工作,以解除畢業生後顧之憂.

三、乙方安置甲方畢業生就業所需的費用按乙方與畢業生簽定的《畢業生協議書》規定的標準向畢業生本人收取.

四、根據甲方需要,乙方每年幫助甲方簽訂一批"訂單式"培養學生的單位(企業),甲方在每年招生計劃中向社會公佈.

五、甲方需要共建"海峽西岸"大學生見習、就業基地的另行簽訂協議書.

六、經雙方協商議定乙方為甲方在福建省唯一的就業辦事機構,甲方不與福建省的其他人才服務機構有類似業務的合作.

七、本協議有效期三年,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屆時根據雙方需要可續簽,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福建省閩江人才服務中心

代表:代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