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協議書15篇

來源:文萃谷 2.92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險協議書15篇

保險協議書1

甲方(保險人):

地址:

負責人:

乙方(被保險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保單號: 保險標的:事故時間和地點:20 年 月 日, 事故原因:協議簽訂地: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故致使乙方損失事宜達成如下賠付協議:

一、就上述事故,基於乙方的索賠申請和提供的相關索賠材料;甲方對保險事故定損為人民幣元(¥ ),核定保險標的殘值為人民幣 元(¥ )。

二、根據保險合同,甲方應賠付乙方人民幣 元(RMB )作為上述事故的最終及全部的保險賠償金。

三、甲方應當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將保險賠款付至乙方的以下同名賬户。乙方承諾,在收到賠款後不得就上述事故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其相關利益方提出索賠,和或提起訴訟、仲裁。

户名:

賬號:

開户銀行:

四、乙方保證自己是唯一有權領取上述保單項下保險賠款的人,如今後有其他任何人就上述事故向甲方主張上述保單項下領取保險賠款的權利,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及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五、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索賠材料是真實的、完整的,不存在故意誤導甲方或故意影響甲方客觀地做出認定保險責任事故及做出賠付的重大情形存在。如乙方的保險索賠含有任何虛假成分、乙方或其代表在索賠時採取欺詐手段企圖在本保險單項下獲取利益、或任何損失是由乙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縱容所致,乙方將喪失其在本保險單項下的所有權益,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賠款並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費用和遭受的損失。

六、乙方承諾,相關責任方尚未就該次事故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進行任何賠付。乙方保證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就已取得的保險賠款部分向事故責任方的一切追償權益轉讓給甲方,並同意甲方向責任方追償,乙方將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若非由於乙方過失,甲方向相關責任方無法成功追償相關損失,甲方無權向乙方要求返還相關賠償。

七、本協議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保險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乙方(被保險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日期:

保險協議書2

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係、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小編整理的小編整理的保險賠償協議書範本,希望大家喜歡。

年 月 日

甲 方:(被保險人)

註冊地址: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機構代碼:

電話:

郵編:

傳真:

基本存款賬户銀行:

賬號:

乙方:

註冊地址:

電話:

郵編:

傳真:

丙 方:(銀行)

註冊地址:

電話:

郵編:

傳真:

鑑於:

甲方已向乙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保單號為(以下簡稱"保險單"),各方經充分協商,就保險單項下賠款轉讓授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且在保險單有效期內,對於甲方向買方代碼為 的買方的出口項下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甲方授權乙方將按照保險單規定理賠後應付給甲方的賠款直接全額支付給丙方,且同時乙方在上述出口項下的賠償責任終止。

 二、甲方承諾:

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撤銷、不變更本協議第一條的授權。特殊情況下確需撤銷或變更的,應事先取得丙方的書面同意,由丙方出具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撤銷或變更授權的通知,交乙方簽收後生效。

2、未經丙方書面同意,在保險單有效期內不單方面解除保險單。

 三、乙方承諾:

1、未經丙方書面同意,不接受甲方任何單方面的對本協議的撤銷或變更的請求。

2、收到甲方和丙方聯合簽署的書面同意文件後,在不損害乙方權益的前提下,按照上述同意文件的內容,對本協議做相應的撤銷或變更。

3、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規定,將應付給甲方的賠款直接支付到丙方指定的賬户。

4、若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將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中規定的賠款支付給丙方,並給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在本協議第一條授權範圍內,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由甲方行使索賠權;甲方如需轉讓該索賠權,須簽署書面轉讓協議。

五、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年月日

保險協議書3

甲方:XXXXX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聯繫地址:、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已於二○年月日簽訂了《勞動合同》一份,現就其中社會保險繳納等內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協議書如下。

一、據乙方反映,其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社會保險已全部由其他單位繳納(即乙方為協保人員),故其並不需要甲方繳納相關社會保險費用,實際上甲方也無法為乙方繳納。

二、經乙方要求,甲方將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並不再代扣代繳原本應由乙方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部分,並將該部分作為乙方的收入直接發放給乙方。

三、鑑於此,乙方承諾不得再要求甲方繳納相關的社保費用,或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並且,由於不繳納袝保險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反悔,要求甲方補繳納或被有關部門要求按規定補繳的,除需經甲方同意且客觀上可以補繳外,乙方需向甲方退還直接發放在其工資內屬於個人應承擔的部分後。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後續的工資內扣除。

四、本協議書自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書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不同之處,以本協議書為準,未盡之外,以《勞動合同》為準。

甲方:XXXX乙方:

年月日

保險協議書4

甲方:XXX公司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現在處於失業狀態,沒有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户、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失業期間,由甲方為其代為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定的最低繳費基數,企業和個人負擔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個人全額負擔。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以及其他任何經濟糾紛,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自20xx年8月開始,甲方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若乙方沒有書面通知甲方其與任何企業、個體工商户、社會團體等建立勞動關係,視為乙方一直處於失業狀態。

2、乙方以現金形式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乙方預計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用(含企業負擔部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代為繳納養老及醫療保險,無論甲方事先有無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於甲方預先扣除的款項有異議,應在扣款之日起次月向甲方提出,經核對後,按多退少補原則處理,否則視為乙方確認扣款金額無誤。

4、乙方若與第三方建立勞動關係,想辦理轉移手續時,應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由甲方為其辦理保險終止繳納手續,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失業期間委託甲方代為繳納的養老、醫療保險費,甲方除收取發生的養老及醫療保險費以及由此產生的費用外,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屬於無償代理。甲方還承擔了由此產生的用工風險。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對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發生的交通事故,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賠償給乙方各項損失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包括已經支付的_____元)。

二、損失賠償包括乙方的交通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住宿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失費、殘疾賠償金等各項損失賠償。

三、本協議簽定時,甲方支付乙方________元,餘款在乙方配合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後,支付給乙方。乙方的具體配合工作是指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剩餘款項。

四、本協議所涉及的賠償是一次性終結賠償,甲方支付乙方費用後,今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不再負有任何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均是在自願的情形下籤訂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誤解或顯示公平的情形,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於協議提出反悔。

六、在甲方賠償乙方後,在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和保險公司的工作,內容包括做傷殘鑑定、提供所有票據等等,如果因為乙方不配合甲方的工作造成了甲方不能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應當返還相當於保險公司理賠給甲方的金額。

七、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協議書6

協議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現將車牌號為_________的自有營運車輛與甲方合作經營,由甲方代為經營管理。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每月需向甲方交納管理成本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每月營運總產值甲方佔_________,剩餘部分由甲方依相關協議分配給乙方及駕駛員。

2.甲方負責對運輸營運收入即營運產值進行財務核算,在按規定扣繳各種開支之後,於第_________個月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3.甲方為乙方代辦車輛進行集裝箱運輸所需的各種證件及海關司機本,費用由乙方全額支付。乙方應為該車輛及時購買公路規費及車輛保險。

4.甲方負責該車輛營運的業務承攬,並全權對該車輛進行統一管理、調度。該車輛駕駛員由甲方負責與其簽定相關協議,並負責該駕駛員的業務指導及培訓。甲方與駕駛員之間的具體權利義務依其兩方簽訂的協議確定。

5.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理因營運需要的各種事務,不得推諉。

6.在出現需承擔賠償責任時,在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後,駕駛員所無法承擔的那部分賠償責任應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能及時購買車輛保險,而不能得以保險賠償時,乙方還應承擔此部分的賠償責任。

7.協議期內,為保證甲方的利益,乙方將該車輛出售、轉讓時,應擔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轉讓、出售車輛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8.協議期內,乙方不得將該車輛予以抵押或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且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均等效力。因履行本協議的有關爭議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10.除因有協議終止的事由出現外,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長期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7

甲 方 :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 :江蘇南京市雨花路396號

乙 方 :太平洋保險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太平洋保險公司

註冊地址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指定乙方為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市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獨墅湖隧道運營期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承保人,乙方為甲方提供相應保險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定義:

(一)被保險人

甲方為本項目的被保險人。

(二)保險人

乙方為本項目的保險人。

(三)經紀公司 :江蘇省南京市中山路13號

甲方聘請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為保險經紀人,為甲方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提供保險經紀服務。

二、合同組成

1.下列文件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保險合同;

(2)保險單及批單;

(3)中標通知書;

(4)保險談判達成的書面協議;

(5)投標文件澄清及投標文件

(6)招標文件答疑及招標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2.上述文件互為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處,以上面所列順序在前的為準,但雙方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三、保險明細表及保險條款

詳見本章附件。

四、保險費率和保險費

(一)保險費率

待保險公司報價。

(二)保險費

待保險公司報價。

(三)保費支付

詳見保單明細。

五、保險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時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時止。

六、保險服務條款

(一)服務機構與服務網絡的建立

乙方應專門成立“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隧道正常運行一切險”項目服務小組,在本協議或保單生效後(以先發生者為準)立即投入正式運營,負責受理所有涉及本協議保險的索賠案件。

項目服務小組成員包括:

組 長:

副組長:

其他成員:

項目小組組長、副組長人員變動須與甲方協商確定,其他成員人員變動須通知甲方。

(二)保險培訓服務

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提供培訓服務,以提高甲方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災防損技能,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具體舉辦時間和地點由甲方、乙方和經紀公司協商確定。

(三)參加經紀公司組織的例會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參加經紀公司組織召開的保險聯席會議,向甲方和經紀公司通報承保、理賠與服務情況,就有關問題進行溝通與協商,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

七、理賠服務條款

1、受理報案

保險事故發生後,甲方應及時向乙方報案,若因特殊情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案的,乙方應認可甲方事後出具的書面説明,並視同為及時報案。

2、現場查勘

(1)乙方接到報案後,應向甲方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如需現場查勘,應明確告知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的時間並在承諾時間內到達,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事故現場;

(2)在乙方進行現場查勘前,如情況緊急必須儘快恢復生產運營的,乙方同意甲方先行施救、修復或人員救治,但甲方應保留相關事故現場材料和事故現場照片;

(3)對於乙方未進行現場查勘的事故,甲方應保留事故現場照片及有關實物證據,乙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索賠資料作為理賠依據;

(4)查勘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立即查明出險時間、地點、原因,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施救工作以及受損財產的保護、整理工作,查勘人員的現場查勘工作包括:

a. 會同甲方進行現場查勘,瞭解事故原因,對損失現場和損失財產進行必要的拍照;

b. 估計損失情況:詳細瞭解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對受損財產的名稱、數量等進行必要的分類、清點和登記;

c. 對受損財產的損失程度有分歧的,應進行必要的檢驗; d. 與甲方商定初步的後續處理方案;

e. 與甲方對現場查勘記錄進行簽字確認等。

3、受理賠案

(1)乙方收到索賠材料後應立即審核,若認為有關證明或資料不完整的,應儘快告知甲方或經紀公司需補充提供的有關證明或資料;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賠資料之日起,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定責定損,並在上述時限內以書面或網絡方式給予甲方或經紀公司定責定損意見,否則,即視為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

4、結案

(1)甲、乙雙方就賠償結果達成一致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繕制賠案;

(2)在已定責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賠資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未能確定賠償金額的,根據甲方要求,應按照已有證明和資料將可以確定的最低數額先予支付,待最終確定賠償金額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相應差額。

5、賠案統計表

保險協議書8

甲方(女):

乙方(男):

甲方與乙方原系夫妻關係,後因感情不和離婚。甲方在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如下保險:

1、生命至尊終身壽險(分紅型)[每期保險費 元,繳費期滿日年月日(繳費年)合同期滿日年月日,保險合同號碼:]和附加終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險(每期保險費元,繳費期滿日年月日,合同期滿日年月日,保險單號:NO:),合計繳費元,。保險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投保人和受益人為甲方。

2、甲方在年月為甲乙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生子女_____________購買了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生命至尊終身壽險(分紅型)[每期保險費元,繳費期滿日年月日(繳費年),合同期滿日年月日,保險合同號碼:]和生命成長康樂附加兒童重大疾病保險(每期保險費元,繳費期滿日年月日,合同期滿日月日,保險單號:NO:),合計每期保險費元。保險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投保人和受益人為甲方。

離婚前甲乙及孩子的保險費一直由甲方繳納,現因甲乙已經離婚孩子歸乙方扶養,甲方已經無義務再為乙方繳納保險費,現就甲乙雙方及孩子的保險費繳費方式進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解決甲乙方及孩子的保險費的繳納問題:

一、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保險費繳納方式為( )。

①乙方應在每期保險繳費日前____日將乙方及孩子的保險費交給甲方,由甲方繼續為乙方和孩子代繳保險費。

②由乙方協助甲方去銀行辦理甲乙雙方的關聯賬户,在保險費繳費日前____日由乙方將乙方及孩子的保費存入關聯賬户並通知甲方,保費直接由銀行賬户扣繳。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來的保險費後要及時出具收據並及時為乙方和孩子繳保費。

若發生保險合同及保單所載的保險責任,乙方要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協助乙方及時辦理賠手續。

保險單到期後返還的保險利益由甲方代領後_____日內通知乙方取回。

孩子的保險單到期後,保險利益由孩子取得。

二、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繳費造成保險合同的中止或終止,由此給甲方及孩子帶來的保險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保費後不及時繳納保費造成保險合同的中止或終止,由甲方承擔乙方及孩子的保險損失。

第1、2款所述的保險損失按保險公司依照保險公司與投保人簽訂的保險合同計算的數額為準。

違約方除賠償保險損失外,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未盡事宜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進行協商。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保險協議書9

賠償人:___________,男,26歲,漢族,車主,現住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被賠償人:___________,男,56歲,漢族,農民,現住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在公路上騎摩托車正常行駛的過程中,___________由於騎着自行車看牛導致岔道,和___________駕駛的摩托車相撞,致使___________受傷。___________被撞傷後立即被___________送到___________醫院住院治療,經檢查,是大腿骨處骨折受傷,住院___________天后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好轉出院

經雙方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一致,自願達成以下賠償交通事故協議條款:

一、由___________賠償___________各項醫療費(不包含前期住院已經支付給___________的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撫慰金、二次手術費、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鑑定費、自行車修理費、交通費等共計(總數額22138。30―已經支付的醫療費16000元)=現在還需給付的金額10769。15元;

二、以上款項一次性支付,支付後雙方均不得反悔,___________不得再追究___________的任何責任,放棄對賠償人的訴權;

三、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四、本交通事故協議書範文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賠償人:(簽名)___________被賠償人:(簽名)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10

( )________代字第____號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協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協議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協議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協議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協議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户,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户。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税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協議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核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核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台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户保險費後,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

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協議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户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户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户,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户;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户;

3.保險費帳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協議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協議解除。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保險協議書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為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後,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為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1.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元。

2.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 元作為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1.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 %計算。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啟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大寫) (¥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 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 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無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託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1.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2.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並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後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1.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2.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報表樣本: 發送貨物日報表 備註:裸裝、舊設備、玻璃及陶瓷製品、私人物品、傢俱、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險協議書12

為做好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工作,維護存檔人員合法權益,規範社會保險代辦行為,根據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存檔機構代辦社會保險工作暫行規定》,_________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__(人才交流中心或者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特制定本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本市____鎮自由職業者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收取社會保險費的事務工作。

二、甲方對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的工作負有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的職責,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政策法規資料,開展業務培訓。

三、乙方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有關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追索經濟損失並可以單方解除《代辦協議》。

四、乙方代辦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參加社會保險事務,不收取代辦費。

五、乙方應當為個人委託存檔人員同時辦理基本養老、失業、基本醫療三項社會保險。

六、乙方應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專户或獨立管理的基金帳户,各險種要單獨建帳,使用統一的社會保險專用發票。確保基金及基金所產生的利息及時全額上繳甲方,不得滯留或挪做它用。

七、乙方應當在受委託的權限範圍內開展社會保險代辦事務,並且嚴格執行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業務培訓。乙方超越委託權限辦理的社會保險事務,責任自負,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報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本着積極合作、相互支持、平等協商的原則研究解決。

九、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年,期限屆滿雙方是否繼續續約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時,必須做好代辦事項的善後工作,應提前____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十

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員工福利_____保障顧問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同意:

1.對甲方的員工福利保障體系進行評估,提出員工福利_____保障建議;

2.向甲方提出_____計劃,就其投保方式、投保範圍、_____權益、_____期間、_____金額等提出建議;密切注意_____市場的發展、變化,為甲方享受最佳的_____服務提供調整方案和建議;

3.就_____權益和_____費率等向_____人詢價。_____權益和_____費率根據風險狀況的變化在保單的續轉時予以修訂;

4.取得_____人報價後,就報價書中的_____權益和_____費率等做出彙總分析,提出初選_____公司和最優報價方案,並由甲方作出最後決定;

5.根據甲方要求,參加甲方與_____人之間就_____權益進行的談判,談判過程中嚴格維護甲方利益;

6.按甲方書面指令,協助甲方向_____人辦理投保、續保手續;

7.提供_____期間內的相關_____服務;

8.就相關索賠事項提出建議,監督、督促_____人的理賠工作,忠實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9.協助甲方準備索賠文件,定期查詢_____人理賠進程,並保存索賠的有關數據、資料。定期向甲方提交_____期內賠償情況報告。

二、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同意:

1.終止本協議生效前與其他方簽訂的類似顧問協議;

三、保密條款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除應法律要求或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不得將獲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本協議終止或解除時,本條款繼續有效一年。

四、報酬與費用

1.雙方同意,乙方依法有權從_____人處取得與甲方_____合同有關的佣金做為報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其他費用;

2.如乙方應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協議第一項範圍的服務,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費用預算報告,雙方協商確定後由甲方支付顧問費用。

五、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執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通過_____機構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它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協議繼續有效_________年;

2.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定點醫療機構)

為保證廣大城鎮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服務,促進社會保障及衞生事業的發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衞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的《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4號)、《_________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甲方確定乙方為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規定及統籌地區政府頒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及各項配套規定。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教育參保人員和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醫療保險的各項規定;甲乙雙方有權向對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有權檢舉和投訴對方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

第三條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為參保人員提供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內部管理,制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法規的相應措施,為參保人員就醫提供方便;乙方必須有一名院級領導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工作,並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共同做好定點醫療服務管理工作;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提供與基本醫療保險有關的材料和數據;甲方如需查看參保人員病歷及有關資料、詢問當事人等,乙方應予以合作。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有關的參保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按規定向乙方撥付應由甲方提供的醫療費用,及時向乙方通報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在本單位顯要位置懸掛甲方統一製作的定點醫療機構標牌,設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宣傳欄”和“基本醫療保險投訴箱”,將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規定和本協議的重點內容向參保人員公佈。

第六條乙方所使用的有關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軟件,應與甲方的管理軟件相匹配,並留有同甲方管理系統相連接的接口,能夠滿足甲方的信息統計要求(甲方與乙方間的計算機通訊費用(網絡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方負責組織與基本醫療保險計算機管理有關的人員培訓。

 第二章就診

第七條乙方診療過程中應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斷提高醫療質量。

第八條乙方應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準則,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參保人員投訴乙方工作人員態度惡劣的,乙方應認真查實,如情況屬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時,乙方應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具體期限由各統籌地區規定)通知甲方。乙方多次發生醫療責任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協議。

第十條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認真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

(一)乙方在參保人員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手續時應認真審查醫療保險卡並根據甲方提供的名單審查該證件是否有效,憑無效證件就診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二)乙方在參保人員就診時應進行身份識別,發現就診者與所持醫療保險證身份不符時應拒絕記帳並扣留醫療保險證件,並及時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乙方應為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及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應清晰、準確、完整,並妥善保存備查;門診處方和病歷至少應保存2年,住院病歷至少應保存15年。

第十二條乙方應使用由甲方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專用處方箋、專用收據和結算單等。

第十三條乙方必須保證為在本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提供符合基本醫療服務範圍的住院牀位。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掌握住院標準,如將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收入院,其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如拒收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有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應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參保人員辦理出院手續,故意拖延住院時間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參保人員拒絕出院的,乙方應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記帳,按自費病人處理,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乙方因限於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應按有關規定及時為參保人員辦理轉診手續,對符合轉診條件,乙方未及時轉診造成參保人員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將有能力診治的病人轉出,轉出後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支付(病情已過危險期,經甲方及參保人員同意,轉入級別較低的定點醫療機構的情況除外)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轉出後的醫療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七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15日內因同一疾病重複住院的,只按住院一次結算費用,參保人員對出院決定有異議時,可向甲方提出,費用暫行自付。

第十八條乙方向參保人員提供超出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需由參保人員承擔費用時,應徵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同意(應籤文字協議)。

第三章診療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

及統籌地區關於診療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參保人員在甲方其他定點醫療機構所做檢查的結果,乙方應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複檢查。

第二十一條醫生為參保人員進行檢查治療的收入不得與醫生及醫生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掛鈎,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可拒付相關費用,並將相關項目排除在約定項目外,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面中止協議。

第二十二條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新開展超出協議規定的診療項目,如該項目在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內,按以下原則處理:

(一)乙方向甲方提出增加診療項目的申請;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進行審查,審查過程中乙方應提供甲方審查所需的有關資料,併為甲方進行實地考察提供方便;對於乙方提供的資料,甲方有保密的義務;

(三)甲方接到乙方申請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過程(不含乙方因資料不齊補報的時間),如不同意申請,應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如同意申請,應同時確定給付標準,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超時限未答覆視為同意。

第四章藥品管理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嚴格執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規定,超出的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7天量,最長不超過24天量的原則給藥。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允許參保人員持本醫療機構醫生所開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外購藥品,不得干涉參保人員的購藥行為,外購藥品的處方應書寫規範,使用漢字,字跡工整,並加蓋乙方門診專用章。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供的藥品應有小包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關於劑量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使用本院生產的、並列入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的醫院製劑,其費用甲方按照規定給予支付;乙方新生產的醫院製劑如申請進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可參照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辦理申報手續。

第二十八條報銷範圍內同類藥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選擇時,在質量標準相同(如符合gmp標準)的情況下,乙方應選擇療效好、價格較低的品種。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物價政策,所售藥品價格高於國家或省級物價部門定價的,差額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條乙方為參保人員提供的藥品中出現假藥、劣藥時,藥品費及因此而發生的相關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給付,並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反映;乙方或其工作人員非法收取藥品回扣的,一經查實,甲方應扣除該種藥品的全部費用。

第五章費用給付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統籌地區制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在每月______日前,將參保人員上月費用及清單報甲方,由甲方進行審核。

第三十三條甲方定期對門診及外購藥品處方進行隨機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處方總量的5%,對違反規定的費用按比例放大後在給付時扣除。

第三十四條參保人員在乙方就診發生醫療事故的,按照醫療事故管理辦法處理,由於醫療事故及後遺症所增加的醫療費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三十五條參保人員投訴乙方違反規定不合理收費,甲方查實後,乙方應負責退還。

第三十六條甲方查實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虛報費用或醫護人員串通參保人員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應在償付時扣除違約金額,並報有關行政部門處理;觸犯刑律的,甲方應向司法機關舉報。

第三十七條乙方負責收取應由參保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並使用專用收據。

第三十八條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疾病按統籌地區費用結算的有關規定給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應在接到乙方費用申報______天內向乙方撥付合理醫療費用的90%,其餘10%留作保證金,根據年終考核審定結果最遲於次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清。

 第六章爭議處理

第四十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乙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1年)。

第四十二條協議執行期間,國家法律、法規有調整的,甲乙雙方按照新規定修改本協議,如無法達成協議,雙方可終止協議;協議執行期間,乙方的註冊資金、服務條件、服務內容、法人代表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十三條甲乙雙方無論以何種理由終止協議,必須提前_______日通知對方。

第四十四條協議期滿前1個月內,甲乙雙方可以續簽本協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換文形式進行補充,效力與本協議相同。

第四十六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保險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20xx年xx月xx日因乙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將甲方致傷一事,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調解意見:

一、因乙方駕車致甲方腳部之損傷,甲方經在人民醫院治療,已痊癒出院。

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之規定,乙方應賠償甲方各項損失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康復費、後續治療費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共計xx元人民幣。

三、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xx日內,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損害賠償費用後,不得以賠償項目缺失、身體傷害嚴重、後續治療發生其它併發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繼續索要賠償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索取賠償。乙方不得以上述賠償項目多、賠償金額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賠償費用。如一方違約,違約方要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xx元。

五、甲方鑑於乙方家屬在事故發生後能夠積極給予賠償,達成了本調解協議。故對乙方應承擔的刑事責任給予諒解,請求人民法院對乙方應付的刑事責任給予從輕、減輕處罰,對可能判處的緩刑處罰不提出任何異議。

六、為保證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順利進行,甲方保證在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及法院審理過程中的需要,給予積極的支持和配合。通訊地址xx,聯繫電話:xx。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各一份。

甲方:

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