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合作協議書(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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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三方合作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三方合作協議書(合集15篇)

三方合作協議書1

聯合指導畢業設計協議

甲方: 乙方:濟南大學 機械工程學院

學生姓名:

畢業設計題目及內容:

聯合指導畢業設計協議如下:

1、使學生儘早接觸工廠實際,適應工廠技術工作,經學生本人申請,甲、乙雙方同意,該學生的畢業設計題目按照學校畢業設計工作要求,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學生畢業設計環節在工廠和學校穿插進行,甲方指定一名中級技術職稱以上的技術人員進行指導。在廠期間,學生的日常管理、人身安全和工作指導由甲方負責,食宿由甲方協助安排。學生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工廠的規章制度,定期向學校指導老師彙報工作進展情況。

3、學生需按廠、校規定完成畢業設計工作量,畢業答辯按時在學校進行(學生必須答辯前十天返校),畢業設計成績參考甲乙雙方指導老師的意見,按學校有關規定答辯確定,畢業設計資料交學校存檔。

4、若學生不遵守甲、乙雙方規章制度或在路途中出現人身安全問題,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5、甲乙雙方加強協作,聯合指導,確保學生畢業設計按期完成。

學生意見:

學生簽名:

甲方指導老師: 乙方指導老師:

主管領導: 主管領導: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2

合夥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淘寶網店百樂家居,主要經營保温飯盒保温杯、等。三方合作合同。

第二條 總投資為十五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產品實物作為出資,出資額十五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100%; 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丙方以技術作為出資。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2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3

甲方:河北坤展博宏科技有限公司

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乙方:

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本協議本着互利互惠、發揮各自優勢,達到優勢互補、雙方共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智慧校園和智能產品”的核心戰略合作,達成如下意見,並簽署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具體內容

1、雙方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各項法律與規章制度

2、本協議涉及乙方系統項目包括:(待定)

(1)智能教育平台系統

(2)智能信息化系統

(3)數字化系統

等等。

3、本協議涉及乙方應用的產品包括:(待定)

(1)電子白板

(2)網絡攝像頭

(3)多媒體講台

(4)智能網關

(5)智能開關

(6)智能温控器

(7)智能門禁

(8)雲服務主機等。

二、合作細則

1、乙方提供良好的技術支持,為支持甲方利用自有的豐富社會人脈資源進行“智慧校園和智能教育工程以及其相關配套產品安裝應用”等配套產品商務合作;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提供所有項目所需商務證照、資質證書等;並根據甲方需要提供商務談判支持,如有需要乙方需派出技術人員以甲方的名義參加商務會談;

3、乙方提供符合參與“項目”的資質文件,並以“河北坤展博宏科技有限公司”的名義投標及簽署合同;

4、維護甲方及乙方的利益和關係,對項目實施有關的對外聯繫、對外接洽等事項由甲方負責;

5、以甲方的名義與業主簽訂“項目”合同,乙方負責項目的實施,包括設備的採購、安裝、服務等相關工作;

6、本協議涉及乙方系統項目的,採用共同合作方式,即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後等技術支持(如招投標商務支持、方案設計,中標後項目施工、管理,施工完成後提供售後服務等)的,乙方負責項目的施工、採購和售後服務,乙方向甲方收取合同總金額(乙方報給甲方的設備成本總造價)的10%的合作管理費(工程安裝調試費、税金按實際發生的金額列支);

甲方全面負責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的商務談判,甲方自行承擔因項目所產生的通信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

7、乙方同意在市場項目推廣中積極與甲方配合,提供方案,宣傳資料給甲方。

8、甲乙方雙方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價格政策、各類宣傳,培訓和技術資料、市場策略等),並應嚴格遵守並執行甲方的市場價格政策、維護市場秩序。

9、甲方同意積極、認真地理解乙方產品及市場政策,最大限度地推廣乙方的產品。

10、乙方同意提供其產品相關技術性能、競爭優勢等資料給甲方。

11、乙方同意及時提供產品應用的成功案例,甲方將為乙方提供宣傳的機會。

12、根據市場的變化,乙方的產品市場報價如有調整,其解釋權屬於乙方;雙方的協議價格如有降低或上升,雙方將及時協調。

13、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產品資料、宣傳資料支持,為甲方提供產品技術手冊、產品彩頁、報價單及其它宣傳資料。

14、乙方同意在甲方要求下,提供售前項目技術支持,包括免費演示、方案設計、技術支持等,以幫助甲方獲得項目。

三、項目費用及付款方式

1、合作項目所涉及的款項,必須統一由業主方匯入甲方基本賬户上,甲方對該項目所涉及款項實施專款專用;

2、甲方收到合作項目業主方匯入的款後將乙方應得款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合同條款同比例兩個工作日內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户。

3、根據工程進度,甲方應積極跟進業主方進行款項回攏及催收;

四、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對雙方的商業機密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合作內容,否則視同違約,示經對方允許,不得向客户或其它任何人泄露雙方的合作事宜及公司的商業機密;

2、甲方將嚴格執行乙方的商業機密,在合作協議終止後的三年內,甲方仍有責任遵守對涉及乙方產品的技術、文檔、數據和有關信息不作為商業目的轉讓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1、所有權:甲方承認並同意本協議涉及的乙方所有相關產品的全部所有權(包括權利、名稱、知識產權、註冊標誌的利益、技術、程序等)永久的屬於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複製和修改。

2、違約:若甲乙雙方不遵守保密條款或有以上任何一

種情況發生,則屬違約。甲乙雙乙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撤消其合作伙伴資格、在新聞媒體曝光、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六、爭議的解決

本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遵守其規定的全部條款,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當地仲裁委員會裁決或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一年,協議期滿後經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協議可以續簽。

2、甲乙雙方若發現對方的行為嚴重違反本協議,嚴懲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對方利益,可以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的效力。

3、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壹份。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以補充附件形式,簽字蓋章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三方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依據經濟建設必須依靠科學技術,科學技術必須面向經濟建設的方針,本着優勢互補、真誠合作、資源共享、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丙三方通過交流,一致認為只有校、所、企三方實現聯合,才能達到共同發展的共贏目的。為此,甲、乙、丙三方就共建產學研戰略聯盟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探討。經友好協商,甲XX方確定了彙集各自優勢資源,服務社會,滿足產業需求,提升科研創新能力和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目標,並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領域甲XX方的交流與合作涉及硼化工、鎂化工材料等相關領域。

第二條:合作內容及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三方利用各自已有的技術平台,互為三方提供服務。

2、三方聯合向國家或有關部門申請科研項目。

3、甲方、乙方科研成果可作為丙方招商引資的項目資源,並由甲方、乙方提供技術支持。

4、甲方、乙方在科研成果轉化過程中積極向丙方推薦並引進技術領先、精於管理、環保節能的優質項目。

5、三方通過技術轉讓、委託研究、共同開發等形式開展關鍵技術研究。

6、三方合作開展人才培養。甲方、乙方協助丙方做好企業所需各類人才的培養、技術諮詢、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並根據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派出有豐富實踐經驗的教師參與企業的生產管理和技術工作。丙方為甲方的專業設置、人才培養、學生知識能力結構等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提供實訓基地,並推薦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和管理骨幹為甲方的兼職教師。

7、本合作意向為甲方、乙方有關科研成果轉化提供了產業化平台,甲方、乙方應優先向丙方提供可轉化的科研項目供乙方選擇。

第三條:負責機構甲方的科研處、乙方的______與丙方的_______共同負責三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必要時,由三方領導出面磋商,研究確定三方合作的重大事項。

第四條:合作時間合作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屆滿,可經三方協商一致續簽。

第五條:保密約定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户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在合作期限內,甲XX三方將嚴格執行產品、技術等科研成果的商業保密,在合作協議終止後的________年內,雙方仍有責任遵守對涉及對方產品和科研成果的技術、文檔、數據和有關信息不作為商業目的的轉讓。

第六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合作期間,若一方發生違約行為,其他兩方可自行決定終止本協議,並有權撤銷其合作伙伴資格、追究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等。

第七條:爭議解決協議有效期內,若雙方發生任何爭議,應本着相互諒解、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八條:其他

1、三方將通力合作,確保以上合作事項的貫徹與落實。

2、其他未盡事宜,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3、甲XX三方共同成立合作領導組織機構,下設辦公室。甲方辦公室設在科研處,乙方辦公室設在_______,丙方辦公室設在_______,負責日常工作聯繫。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三方各執_______份。自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友好協商,自願、平等情況下,有關深圳市湛藝裝飾防城辦事處駐閩都大酒店辦公室對外業務,合作簽訂協議如下:

一、凡有關卓尚濱江名庭小區內或對外的業務,從合作簽訂日期起都由三方共同經營管理,盈利由彭富本人佔20%,其它盈虧的由陳金金、袁明書二人共同分攤。

二、該辦事處的工作,施工人員組織均由彭富本人負責。

三、陳金金、袁明書二人配合彭富業務工作,監督管理、施工安全、採購、財務、並且負責對外裝修業務、客源等後勤工作。

四、該辦事處動作一切費用(投資)均由陳金金、袁明書二人共同支付。

五、所有關的業主自購材料回扣部份,必須要按本協議所訂的比例,三方共同分享。

六、本辦事處如有任何變動,須由三方協商決定。以上條款及工作責任希望各股東共同遵守,合作中途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或中途退股,耽誤工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都必須承攬所有的經濟損失並當無條件退出股份。

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並有同等法律效應。此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三方合作協議書6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的基礎,經營一家鋼材加工廠,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鋼材加工廠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丙方 (姓名)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及債務承擔

1、 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度獎發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 入夥

1、新入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必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如何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除名決議應該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貨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一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的利益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以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到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全體合夥人過半數統一,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再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給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分出資,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年 月日

簽約地點:

三方合作協議書7

第一章 總則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 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身份證:

住址:

乙方:

身份證:

住址:

丙方:

身份證:

住址:

第三章 公司名稱及性質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整()。

第七條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甲方:;乙方: ;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

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七)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或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第一節 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批准,不得同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 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 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 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 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 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 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繫電話:

應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為股東共同投資人民幣 萬元共同經營公司(後簡稱公司)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入股股東充分協商,對公司入股合作管理等事宜達成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望入股股東嚴格遵守執行本協議內容。

第一條 總則

(一)公司名稱:

(二)住 所:

(三)法定代表人:

(四)註冊資本:

(五)經營範圍:

(六)性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各以其入股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二條 股東及其入股出資情況

(一)公司股東為、 、三人。公司總投資 萬元,吳國金佔總投資份額的70%,陳俊佔總投資份額的15%,唐愛民佔總投資份額的15%。三人共同經營公司,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二)投資人必須根據公司需要,按期足額將上述認繳投資額轉入公司賬户,滿足公司取得車輛安全性能檢測、摩托車安全性能檢驗資格證書、購買土地設備、修建車輛安全檢測用房及其他附屬設施建設的需求。

出資人均應於 前,將各認繳的投資存入公司銀行賬户。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得撤回出資。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九條第(二)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對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應當簽發出資證明書,及時變更公司股東名冊,及時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股東變更登記。

(四)若公司運營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由全體股東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第三條 公司管理

(一)公司股東會由全體出資人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非職工董事、監事;

3、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4、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上述事項,通過方式:按股權份額?一致決定?

(二)公司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三)由 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研究檢測發展業務,貫徹國家新政策新標準,根據公司需要研究檢查檢測工作的發展和不足,認真貫徹質量保證體系,確保檢驗工作公正、科學、

準確、可靠,提高公司的檢驗業務水平。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決定設立公司部門、招聘員工(財務人員除外);

(3)審批公司日常運營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五)款處理;甲方日常運營的財務審批權限為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出資人各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嚴格執行公司的財務預算、經營方針;

(5)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四)由 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職責包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五)須經全體股東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的重大事項包括:

(1)重大設備更新、建設項目;( 萬元以上的重大設備、建設項目)

(2)由公司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企業及個人提供擔保的;

(3)由公司出借資金給股東、實際控制人、其他企業及個人的;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6)修改公司章程;

(7)設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7)交易相對方是與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有關聯關係的關聯交易行為;(即本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是交易相對方的直接、間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交易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

對上述事項全體出資人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出資人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未經出資人各方達成一致決議後進行的,該行為無效;出資人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

理:

除上述重大事項外,出資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經營情況進行通報,並通報公司此月收支情況、財務狀況,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作出安排。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吳國金擔任,並依法登記。

第四條 財務管理

(一)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會計賬目。公司運營資金應當由開立的公司銀行賬户統一收支。

(二)財務會計人員的聘任與更換應當經過甲乙丙三方同意。乙方、丙方有權委派一名出納人員。

(三)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出資人各方簽字。應當向股東提供報表的包括:

1、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月終了後6日內作出,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

2、半年度財務報表,在每半年度終了後60日內作出,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附註。

3、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在每年度終了後4個月內作出,包括財務會計報告全部內容。

(四)公司預算、決算。公司年底次月(1月15日前)應當作出次年年度預算,交由股東會審核批准。公司年初( 月 日前)應當作出前一年度決算,交由股東會審核批准。

第五條 盈虧分配

(一)公司實施有利同享、有險同當的分配原則。有盈利,股東應當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成;有虧損和風險,股東按認繳的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二)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

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 。

(2)分紅的數額為:。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第六條 轉股及退股的約定

(一)公司的出資人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出資人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出資人一致同意。

(二)根據公司的發展需要,入股投資的出資人實際情況變化,無法確保公司的正常運行、參與公司經營的,經其他出資人書面一致同意,可以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未繳納出資額、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出資人的書面同意後可以退股。

2、若出資人的退股行為導致公司喪失經營資質、造成公司損失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轉股退股:一方可以將全部股權轉讓從而退出公司。

(1)其他出資人對擬轉讓股權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權,其他出資人均主張優先受讓權的,應當協商確定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出資比例行使。

(2)若擬將股權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經過其他出資人的書面同意。

轉讓方違反協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方應當賠償守約方股東的損失並支付違約金。

4、退股股權份額計算:對所有股東投資的公司全部資產進行評估,按退股人的入股出資比例計算轉讓的股權份額。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三)一方股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股:

(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公司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方合作協議書9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證號:

乙: ,身份證號:

丙: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東平儒原大酒店9、10、11層室內裝飾項目,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三方共同經營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如需實際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平均承擔。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三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以共同平均投資方式進行。第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個月向其他兩方

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三方協商的比例返還。

第十條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 協議解除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1、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問題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由於一方資金方面出現問題而導致項目損害,其他兩方可以終止其

合同並要求其賠償因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附身份證複印件)

乙方: (附身份證複印件)

丙方: (附身份證複印件)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協作的原則,經三方協商一致,就合作經營惠xxxxxx項目合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供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 由甲方出名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實際為三人合作經營,地點位於 xxxxxxxx,該店命名為xxxxxxxx ,主要經營 xxxxxxxxxxx 。

二、 投資及分紅比例:

(1)、該店投資為xx萬元,資金在20xx年 月 日前到帳。

(2)、該店每月核算一次經營情況,如有利潤,原則上每月分紅一次;如需擴大追加投資或出現虧損,則按上述投資比例出資(即三方平均分攤)。

(3)、利潤分成比例為三方平均分配。

(4)、購置的一切資產屬三方共同所有,共有份額按投資比例,按實際投資數額單據憑證記帳。

二、 合作期限暫定 x 年,從20xx年 xx 月至20xx 年xx 月有效,如到期仍想繼續合作,可續簽合同。

三、 甲方委託 xx 全權代表甲方,負責日常的各項經營管理事務。但重大經營決策應取得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後,方可付諸實施。

四、 該店的投資款、經營資金均由乙方管理,以甲方的名義在銀行開立帳户存取。開户行:xx 户名:xx 帳號: 。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稽查監督帳户收支情況。

五、 該店的一切收入、支出、結存等發生情況,均如實記帳。帳務至少應每月由三方共同核對一次。

六、 該店由三方共同選定的採購或供應商供貨。

七、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作期限屆滿;2. 甲乙丙三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本合作項目連續虧損 月或虧損數額達到 萬元,甲乙丙任何一方均可退出合作。解散或退出合作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及資產或承擔債務。三方合作合同。

八、 三方合作該項目,應秉承誠信、無私的合作原則。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

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丙方(簽名):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11

項目合作經營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_______,身份證號:

乙: _______,身份證號:

丙: _______,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商超巴瑤香豬項目。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24萬元,以技術股方式出資1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40%;

2、乙方:出資額為 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30%;

3、丙方:出資額為18萬元,以人民幣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30%.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60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三潤公司及巴瑤香豬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 公司出資巴瑤香豬品牌,為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提供優質服務,公司費用包括辦公費用、人員工資、及辦公室費用開銷,從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實報實銷。

2、 商超巴瑤香豬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為3500元/月,當商超巴瑤香豬項目年營業額達到3600萬時,公司在年底一次性反還項目組品牌使用費用。

3、 項目組有獨立運營巴瑤香豬品牌權,公司在合同期內不能給第三方運營。

第六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七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債務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八條 執行人的職責

項目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項目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項目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項目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項目出資的方案;

8、每月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對合夥項目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九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項目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夥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條 項目事務的決定

項目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項目不動產;

2、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項目的經營管理人員;

3、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4、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5、合夥人增加對合夥項目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6、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一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項目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項目,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二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項目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五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六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項目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項目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項目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項目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項目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地址:

乙方:(簽章)地址:

丙方:(簽章)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12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三方合作協議書1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資註冊__________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税務登記證)甲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佔公司股份______%。運營期間努力經營並初步達成預定目標,經股東各方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_______新產品研發的指導性方案並參與技術指導,丙方負責______新產品的開發、生產並投入相應配套經費。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為________新產品的獨家銷售代理,負責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銷售工作。

3、丙方負責在______個月之內,完成________的研發和生產工作。

4、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負責協助________新產品的市場推廣和渠道拓展工作。

5、丙方有義務公開所研發產品的元器件、人工以及其他成本的價格。

6、丙方獨立開發的產品在公開各種成本後,加收________%的利潤價格對________有限公司進行供貨。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1、各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佔有股份______%;丙方佔有公司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

2、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股東各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作為資本填充。

3、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各方同意,然後重新核定股份結構。

三、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股東各方無意退出,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注資、撤資、股權的轉讓

(1)注資:需承認本合同。需經股東各方同意。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撤資: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撤資。如執意撤資,撤資後以撤資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撤資人的投資股份______%退出。非經各方同意,任何出資一方不得退出。

(3)股權的轉讓:允許股東方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轉讓時,第三方須經其餘股東同意並認可。

3、合作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出資各方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 合作期屆滿。

②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③ 合作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④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其餘股東各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方出資多少,先以共同財產償還,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各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4、糾紛的解決

股東各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股東各方職務分配

公司委託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公司必須實現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增資

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按照合資股份比例進行共同出資。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股東各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三方各執______份,見證方留存______份備案,自各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14

合夥人(甲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丙方):姓 名: 身份證號碼: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 ,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名稱: 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 ,主要經營地址: 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43棟門面 。經營項目: 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

第三條 合夥期限。 20xx 年 3月 10日起,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 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 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 1/3 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為合夥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 安排 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 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 被依法撤銷;

4.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3—

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 叁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甲方):姓 名:

合夥人(乙方):姓 名:

合夥人(丙方):姓 名:

簽署時間:20xx年5月18日

三方合作協議書15

合作協議由: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 ,身份證號: 乙: ,身份證號: 丙: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投資貴州華瑞冷凍食品分割加工生產項目併成立貴州華瑞食品有限公司。總投資為暫定人民幣150萬元,如需增加投資則按1:1:1的比例進行增加。甲方以人力資源及人民幣方式出資 50 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50 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 50 萬元。

第二條 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 三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貴州華瑞冷凍食品分割加工生產項目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 40 %比例分配、乙方 30 %的比例分配、丙方 30 %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 項目投資中生產經營管理由甲方完全負責;乙,丙方負責財務監督。

第六條 每個季度公司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五做固定投入,每個季度按股份比例分紅。

第七條 每個季度公司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公司的管理經營及日常事務。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瞭解公司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十條 由於甲方為全職經營並任公司法人代表(乙、丙方以兼職出資),甲方每月領取基本工資6000元,年終按總銷售額的1%領取績效獎金,從項目固定資產中支出。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

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

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甲、乙、丙三方在經營管理方面出現重大分歧的,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情況下以少數服從多數或按股權比例的原則進行表決處理。

第十五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六條 協議解除

1、

2、

3、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公司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

作協議

4、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地址:

乙方:(簽章)

地址:

丙方:(簽章)

地址: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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