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儲存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47W
醴陵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我是醴陵市南橋老三氧氣銷售點主要負責人,現向你局鄭重承諾:
1、已認真學習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本單位所處地址與《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申請表》一致,並且屬於危險化學品安全許可範圍內;
2、本單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齊全;
4、本單位符合國家標準,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無儲存氧氣、乙炔、二氧化碳的裝置,不另設倉庫,不搞異地儲存,確保零儲存經營。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我單位按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主要負責人 :
南橋老三氧氣銷售點
2015年8月22日
無儲存承諾書
本單位無倉儲批發經營下列危險化學品 承諾遵守《條例》各項規定,不私設危險化學品倉庫和其它儲存設施,在經營場所內不存放任何危險化學品。若有違反《條例》的非法行為,願按《條例》規定接受處罰,並承擔一切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