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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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安全協議書,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學校安全協議書

學校安全協議書1

為了發揚青年志願者“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使我青年志願者能充分參加到活動中,更快地融入物機院團委學生會,瞭解團委學生會,我們部門策劃了本次青年志願者敬老院獻愛心的活動。為了保證每一位參與者在活動中的安全,我內部機構成員已經分散責任制,保證參與者在安全融洽的氛圍下展開此次活動。以此為前提,我部門特向學院團委提出此次活動的申請。在活動開展期間,活動參與者的一切安全由我青年志願者協會負責。保證活動安全順利完成。具體的事項如下:參與出遊的學生要特別注意人身和財物安全,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須遵守下列規定:

(1)必須是自願參與集體外出活動;

(2)必須遵守國家法律、院紀院規、交通規則,尊重民族地區的風俗習慣;

(3)嚴禁在危險場所從事活動,不得到險要地帶遊玩;

(4)注重禮貌待人,體現交大學子良好的精神風貌;

(5)按照負責人的統一安排開展活動,不得單獨行動;

(6)積極協助負責人做好隊員的安全事宜,杜絕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7)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導遊、帶隊老師聯繫,請不要擅自作決定;

(8)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9)點返回,離開集體時,指導教師和班幹部一定要清查本班人數;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生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物理與機電工程學院團委組織部

20xx.05.10

學校安全協議書2

為了加強學校管理,保證學生的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特與長期進入學校停 放的車主或司機簽定如下安全保證協議:

1、學校教職工或家屬個人車輛(含摩托車),若需長期在校園內停放,必須簽訂本協議書,且服從管理。

2、所有的車輛必須停放在學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亂停亂放。對於停放在學校的任何車輛,學校不負責車輛的安全及保護工作。

3、教職工駕駛私家車上下班時間必須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峯,上下班時凡有學生正在進出校園,不得尾隨而入,一是可將車輛停放在校園大門口以外,待學生全部進入後,再將車開進。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學生上學前到崗,放學時必須等學生散靜後方可開車離校。

4、任何車輛在校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財產損失,車主及駕駛者負全部責任。

5、學生上課期間,任何機動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同意後門衞方可放行進入。在校園內禁止鳴笛,不得隨意啟動,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6、任何車輛的進出停放都必須服從學校門衞保安人員的管理,不服從管理者,門衞人員有權制止停放和進出。

7、學校教師車主應時刻牢記交通安全,文明駕車,不酒後駕車,不飆車,遵守學校及交通部門的規定,自覺做遵守交通規則的模範。以上規定,希望各位機動車車主自覺執行,和學校簽定安全協議書,積極支持學校的工作,為師生安全負責,為創建平安校園儘自己的一份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由學校辦公室、安全員各持一份、乙方由車主持一份,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單位蓋章)

乙方:車主車牌號:

車主: (簽字或蓋章)

康縣太石學區

20xx年6月14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3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繫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裏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脱離家長監護。

4 、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户,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煙、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吧、遊戲室、枱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班級:121班

學生簽字:

學生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電話xxxxxx

20xx年9月1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4

為了貫徹落實銅仁市教育局關於印發《銅仁市校(園)食堂食品管理制度》的通知(銅教發[20xx]235號),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會議精神,特制訂本責任書。

第一條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學校把食堂、超市(小賣部)的管理列為常規管理工作,明確一名校級領導分管,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堂管理員,學校食堂、超市(小賣部)有關人員務必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確保學校食品衞生安全。

第二條學校要組織食堂、超市(小賣部)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及安全衞生知識、食品營養知識培訓,提高食堂、超市(小賣部)從業人員服務水平及專業知識水平。對食堂工勤人員實行合同管理,保障工勤人員全法權益。注重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凡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包括病原攜帶者)、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疾病患者,嚴禁從事學校食堂、超市(小賣部)工作。

第三條按照國家有關食品衞生安全標準,結合當地實際建立食品供應准入制度,凡進入學校的食品及原輔料供貨商必須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企業所供食品要有生產許可證標誌(QS)。建立食品質量檔案。

第四條學校食堂嚴禁採購、儲存和使用下列食品及食輔原料:

①五無(無生產日期、無生產廠家、無食品生產許可、無保質期、無食品標籤)產品;

②腐敗變質、漬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製品,未經衞生檢疫部門檢疫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製品;

⑤豆漿、鮮牛奶、四季豆、馬鈴薯、野生菌、芋荷杆、酸菜、涼拌菜、袋裝食品、亞硝酸鹽、青西紅柿。

第五條食堂要建立符合安全衞生標準的食品儲藏、儲存間,配備必要的食品儲存保鮮設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和收發登記制度。食品在校儲存期間,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類存放、安全管理,嚴防食品在儲存期間發生黴變、腐爛和生蟲不潔等現象。對過期食品和黴變食品要按規定及時處理,嚴禁不符合質量衞生要求的食品流向超市(小賣部)、食堂和學生餐桌。

第六條完善校園食品衞生安全突發事件的管理應急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突發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演練,做到防患於未然。

第七條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要求實行成本獨立核算,學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費用,各種菜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大宗食品原材料四統工作,嚴把食品原材料質量驗收關、儲存關和食品加工關,努力為師生提供安全、衞生、等值、優質食品。

第九條本鄉(鎮)各校(園)要與食堂、超市(小賣部)有關人員簽定食品安全責任書。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承狀學校和中心校各存一份。

xx鄉(鎮)中心校xx鄉(鎮)xx學校

(公章)(公章)

髮狀人:承狀人: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5

為了加強學生道路安全工作,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責任制,做到學校與家庭共同來關心學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規範化,經學校與學生家長的共同協商,特立如下協議:

一、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法規、政策,加強宣傳力度,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

二、中國小生、在園幼兒(以下統稱學生)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為了確保學生上下學途中的安全,學校要求學生家長上下學按時接送子女,積極履行監護職責。

三、學生家長要教育子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不滿16週歲的學生不準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家長要教育子女,騎自行車不準帶人,不準駕駛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四、學生家長嚴禁學生上下學乘坐無營運證、無駕照、超載及檢驗不合格和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學生乘坐駕駛員身心或技術狀態不佳車輛,嚴禁乘坐貨運車、農用車、殘疾人專用車等非規定客運車輛。

五、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共同宣傳安全知識,切實關心學生的安全,教育子女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各行其道,靠右行駛,不闖紅燈,不違章過馬路,不翻越護欄,不橫穿綠化帶;教育子女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做遊戲、追逐打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學校、學生家長、片區交通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年級:

班級:

學校:(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__學區

乙方:________ _____年級_____班 監護人:__________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內外的人身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一、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1、學校管理制度有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大量安全隱患,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的;

2、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省、市安全標準的;

3、學校對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不當的;

4、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的;

5、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

6、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制止的;

7、教職員擅離工作崗位、雖在工作崗位但未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的;

8、教職員侮辱、毆打、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的;

9、學校知道教職員工患有不適宜承擔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

二、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擔責任。

1、學生自行上學、放學或返校、離校途中或在上學期間不遵守學校規定發生的如,翻院牆、騎摩托車、電瓶車、乘坐或駕駛農用車等;

2、學生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安全事故發生的;

3、學生自行外出、自行組織活動或者違反學校規章制度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4、在放學或放假期間,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自行滯留學校期間發生的;

5、學生有特異體質、異常心理狀態或特殊心理疾病,學生監護人未告知的以及由先天性疾病引起經教師正常處理無效的;

6、學生突發急病,學校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7、學生自我傷害造成傷殘、死亡的;

8、學生自身或者學生之間有某種原因造成的;

9、學生違反學校紀律與規章制度,經學校教育拒不改正,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行為的;

10、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課、體育競賽活動中在教師無過錯的情況下發生的意外傷害;

12、地震、泥石流、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

13、偽造個人聯繫信息,導致學生有突發情況不能及時聯繫到監護人的;

14、按照我國法律法規依法應當由監護人或第三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

三、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四、協議有效期為從簽訂之日起一年。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7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給學校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學校與各處(室、組)簽訂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對於有隱患的火源、電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報告或排除。(面試網)

二、對消防器材、設施要加強管理和維修,若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三、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時要注意關好熱水器、電腦、天然氣。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間,要特別注意火災事故的發生,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六、總務處要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並管理好消防工作檔案。負責對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檢查評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七、誰分管的部門如果發生火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一切損失”的規定。情節嚴重的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對於發現火災苗頭及時撲滅者,根據情況可獎勵100—500元。對於在火災中奮力撲救,挽回重大損失者,可獎勵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檔案室存一份,處(室、組)負責人一份。

處(室、組)負責人: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8

甲方:中龍學校

乙方:

為了保證學校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學校(甲方)與食堂食品供貨商(乙方)簽定食品衞生安全責任協議書,主要事項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指定 供應商,負責向甲方供應學校食堂食品。

二、甲方根據需要,制定採購計劃,明確具體要求,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及時組織貨源,在規定的時間內保證供貨。

三、乙方必須嚴把進貨關和衞生質量關,所供食品必須新鮮、衞生,符合《食品衞生法》相關要求,並隨貨提交相關職能部門的檢驗合格報告;運輸工具車輛必須清潔衞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

四、甲方按照食品衞生要求,嚴把驗貨關,有權無條件退換不合格食品,如發現類似情況經提醒、警告後乃未改進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五、乙方在供貨時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及中文標識及原料説明的定型包裝食品。

(2)、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籤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3)、XX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產品、畜、禽及其製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非碘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等。

(5)、以上其他不符合食品衞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供貨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後果,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並賠償所有損失。

七、乙方必須按照雙方洽談的價格供貨,價格隨市場行情調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價,一旦發現經提醒、警告後乃未改進,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不得與食堂驗收人員開具虛XX,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協議。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學校和供貨商各留存一份。 協議書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7月。

甲方:中龍學校(公章)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簽字:

20xx年2月 16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9

學校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根據縣教育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學校安全工作,增強全體教師的責任感,確保我校安全的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打造平安校園,特簽訂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書。

第一條:簽訂對象:崗位責任人。

第二條:責任期限:**年2月18日-**年7月20日

第三條:責任目標:在責任期內,杜絕因管理不善而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具體落實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崗位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崗位職責。

二、加強宣傳學習,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三、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1、學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及全體教師要經常檢查校舍、校具(門、窗、樓梯扶手、旗杆、電教器材、電教設備、體育設施、照明線路等)。特別是惡劣天氣更要重視對校舍的檢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產生。如發現危險隱患應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

2、各班班主任每天晨會必須強調安全工作,每週工作安排有安全教育,重點教育學生掌握交通法規知識,初步瞭解消防知識,使學生在遇險、遇火、遇難時能及時自救,馬上報警,有安全教育工作記載。

3、各值日教師要切實做好責任區護導工作,值日教師應到位,保證秩序正常。

4、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違背師德規範的行為。

5、加強對學生活動安全的管理。嚴禁在校園內亂接電源,違章使用電器。

嚴禁以任何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嚴禁組織學生參與非教育性的社會活動,嚴禁在未經學校審批而帶學生外出活動,嚴禁學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為。由各條線組織的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6、嚴格教育教學管理,各項活動必須有教師組織和參加,在教育教學中由於班主任和任科教師組織和管理不妥等導致發生事故的將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組織者的責任。

7、教師不經學校同意推遲、變換教學時間,發生安全事故由教師本人擔承相應責任。

9、嚴格執行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凡本班學生髮生重大事件、突發事件、傷亡事件,必須立即向學校、當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條:責任追究。在責任期內,如因疏於管理、違反責任書第三條釀成的安全事故,將嚴肅追究責任。

第五條:附則。

1、本責任書供本校使用。各班主任及各崗位負責人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2、責任書各崗位責任人、學校雙方簽字(蓋章)後在責任期內生效。

3、在責任期內,責任書各條款不因負責人變化而變更或解除,接任負責人應相應履行職責。

4、責任書一式兩份,各崗位責任人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校(蓋章)崗位責任人(簽名)

學校安全協議書10

甲方:xx中學

乙方:xx

為加強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落實管理責任,保護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衞生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衞生管理規定》、《食品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等規定,現就學校食品衞生管理達成共識,甲乙雙方簽訂責任書如下:

一、 總則

責任書中的學校食品衞生,指鳳縣鳳州楊鑫商店提供的食品。

學校後勤負責人和楊麗梅應正確履行食品衞生安全職責,預防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 雙發的責任與義務

乙方:

1. 商店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無健康證不得上崗。

2. 商店從業人員應熟悉相關食品衞生常識,及操作流程,嚴格持有關規定操作,保證良好的個人衞生。

3. 不得經營散裝食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小食品。

4. 不得經營煙酒及含酒類的食物。

5. 對衞生行政部門、工商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提出的整改意見,應按要求時限及時進行整改。

6、若發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經濟後果(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等),由乙方承擔相應經濟賠償。

甲方:鳳縣鳳州初級中學

1、學校建立食品衞生主管領導負責制。

2、實行租賃經營。

3、建立學校食品衞生安全制度並予以落實。

4、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允許從事經營活動。

5、檢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導落實。

6、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不瞞報、遲報、並採取有效補救措施、組織搶救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以上條款雙方應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未按規定落實或違反有關條款造成後果,由違反一方承擔相關責任。

三、 責任書的變更和解決

雙方必須嚴格執行責任書,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變更責任書的內容。

任何一方在項目實施中如對責任書或實施計劃的內容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一致同意後才能變更內容。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責任雙方應在責任書籤字並蓋章。

甲方:xxxxxx中學

主管領導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1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劃分責任界限,落實安全責任措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簽訂本安全責任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其他監護人,本中心與學生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每位上課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守則》,並服從本中心的安全管理。

3.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病有事必須由監護人提前一天向本中心教學部書面請假或電話請假。(電話:58146060、58146080);

4.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槍、紅外線手電筒等違法違禁物品進入教室。出現火災、地震時,應按安全通道方向逃生。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或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老師或者家長報告。

5. 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嚴禁私自下塘下河游泳釣魚,不到施工場地和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危險地帶遊玩和逗留。因上述行為出現事故的由監護人承擔全部責任。

6.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本中心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由監護人負責按時接送,因監護人接送不到位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中心地處繁華地段,行人車輛較多,學生上課期間不得向窗外扔水瓶、石子等東西,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自負。

8.本協議一式一份,學生入學時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後交由本中心存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本中心上課期滿為止。

環球教育培訓中心(蓋章) : 學 生(簽字):

監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班 級

學生簽字聯繫電話 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甘泉中學

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學校安全協議書13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住校生安全協議書如下: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住宿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校為住宿生提供學校食堂用餐條件,並負責監督食堂學生用餐的衞生、質量,為防止學生在校外用餐而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源性疾患,學校規定所有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就餐,如家長子女違反或因某種原因到校外就餐而因此發生食物中毒或引起食物疾患事件的,一切後果均有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3、住校生住校時間為上週星期天下午5:00到校至本週星期六早7:00後自行回家(放假調整除外),住校生學生到校後至本週星期六放學期間,一律不得私自出校門,因生病或者有特殊事情需要出校門的,必須寫請假條經班主任簽字或值班主任簽字後,交門衞室登記,方可出校。如學生私自翻越圍牆或私自混出校門,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星期六早離校回家,不得在學校留宿,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4、①住校生在校內遵守校規校紀,服從學校的管理。按時作息,及時完成各項學習任務,上課不得遲到、早退和曠課,並積極參加學校、班級組織的各類集體活動。②住校學生在校外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從事有損於學校形象的事情。家長、學校應加強住校學生的安全教育,學校禁止住校生外宿,因學生自己偷偷在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個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完全由學生及監護人承擔,學校不承擔相關責任。

5、學校嚴禁住校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手機、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6、嚴禁住宿生私自翻越圍牆出校到山塘水庫河溝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7、家長應加強對住校學生的安全、紀律教育,住校學生在住校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住校生管理制度,服從學校管理,如在住校期間,多次違反學校住校紀律,學校將對其進行相關教育和處理,對不服從教育的、教育無效果的,住校有嚴重安全隱患的學生,學校有權拒絕其住校。

8、學校不準學生進網吧上網,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到網吧上網,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一概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與社會不良人員交往,並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如學生違反規定,造成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重視對女生的安全教育,家長應加強自己的子女的思想教育、生理衞生等教育,並教育其慎重交友,學校要求女學生嚴格按時作息,如私自外出或與不良人員交往,出現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學校嚴禁學生談戀愛,學校定期對學生進行相關教育,家長也應加強相關教育,如發現學生談戀愛,立即通知家長,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嚴禁學生結夥玩耍,星期六早7:00離校回家,要求學生離校後必須第一時間回家,如學生結伴玩耍,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2、已投保的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住宿時間段內。

14、本協議書如有遺漏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

班級: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電話:

(班主任簽字):

東城中學教導處(公章)

學校安全協議書14

為確保乘坐校車學生的順利接送,保障乘車學生的學習和生活正常進行,家長和學校應做到相互配合協調、支持、理解。共同對學生的乘車安全負責,特簽定如下協議:

  一、校方責任和義務

1、學校應有針對性加強對乘車生的安全教育,提高乘車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

2、學校協助定期召開司機、跟車老師安全工作會議,提高安全意識和服務意識。

3、學校保證接送學生車輛手續齊全,車輛有保險,定時檢修車輛,符合上級主管部門運營要求。

4、學校要求駕駛員要認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證安全駕駛,車況良好。

5、學校跟車教師組織好學生上下車,確保學生安全。

6、學校乘車學生校卡分白卡(早上學生自己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自己回家)、紅卡(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兩種。

  二、學生及家長責任

1、家長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車教育,引導學生遵守相關規則。

2、教育、提醒學生按時間、地點乘車,未按時間、地點乘車的學生,責任家長自負。如因天氣、路況等原因校車遲到的,家長可致電反映情況。

3、學生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學,家長應及時打電話通知跟車老師和班主任。

4、學生乘坐學校校車,必須接受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上學、放學沒有特殊情況必須乘坐由學校安排的校車,有特殊情況者,必須預先報告班主任以及相關跟車老師,否則一切後果自負

5、乘坐校車,在指定站點上下車,由家長(或監護人)接送。學生早晨上學自站點上校車後,下午放學到指定站點下校車止,安全管理由校方負責;學生早晨上車之前和下午放學下車以後的學生安全由學生家長(監護人)負責。

6、紅卡學生早上學生由家長送到站點等車,下午校車到站點後學生由家長接回家。如家長未按時到站點接學生,該學生由跟車老師帶回學校,家長自行到學校接回家。

7、如遇交通事故,由交通部門按國家相關條例進行處理。

8、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華海學校(蓋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學生簽名:

家長(監護人)簽名:

學校安全協議書15

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精神,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渠及游泳池或其它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符合衞生安全標準的食品、飲料,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違章、違規騎車。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即從20xx年2月22日至20xx年5月31日。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與家長簽訂的安全協議書

(家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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