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營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來源:文萃谷 2.48W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聯營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聯營協議書範本(精選3篇)

  聯營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招標公告的要求,現組成聯合體投標,為明確甲、乙雙方企業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聯合體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確定由甲方企業為投標主辦人,組成聯合體參與工程的招投標。

2、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及中標後簽署的合同協議書,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

3、聯合體中標後,甲乙雙方應共同與招標人簽署合同協議書,為履行合同承擔連帶責任。

4、乙方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在甲方組織工程實施範圍內施工,並對甲方和工程招標方負責;乙方應主動配合甲方展開工作,及時上報各種工程量清單簽證和結算;甲方應及時將工程招標方下撥的工程款,相應撥付乙方。

5、甲乙雙方組成聯合體後,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不得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聯和體投標,如有違反,將取消聯合體投標資格。

6、本協議簽訂後,對甲、乙方均構成法律約束,為實施合同共同和分別承擔責任,任何一方如有違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雙方約定接受工程招標方的制約和處理。

7、本協議自訂立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報名登記一份,施工投標文件中正副本各執一份。

聯合體施工企業聯合體施工企業(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號

  聯營協議書2

經人共同集資聯營奉節家福火鍋店及相關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總則

聯營企業名稱:重慶家福火鍋奉節店(後期命名最終以工商部門實際註冊名稱為準)。

企業住所:重慶市奉節縣永安鎮不夜城一期。

經營範圍:火鍋、小吃、涼菜、酒水等餐飲服務。

二、出資金額及股權構成:

1、本次總投資人民幣現金形式投資。若後期品牌調整或裝修,其投資額的比列按各股權比列投資。

2、聯營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及股權構成:

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股東:,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股權;

三、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本聯營餐廳為有限合夥企業,由聯營股東共同出資、共同經營,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聯營餐廳在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股東承擔民事責任。

3、在執行聯營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或員工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聯營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聯營財產在房屋合同期內不得分割,不得提出退股請求。特殊情況下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其他合夥股東全體同意。

5、聯營負責人需保證聯營企業正確、正規、正常經營;聯營企業帳目需公開、公正,任何股東有權在任何時候查閲帳目。

6、本店面房租費用為每年元整,具體由本店面產權所有人按其各占房產的比列對租金不變之約定負責。

四、分工負責

為避免管理混亂,各股東在同意以上條款後特做如下具體分工:股東:,全面負責該店面的安全經營管理工作,每月工資。股東:,負責店面日常採購和收貨管理,負責採購以及各項單據的審計工作,每月工資元整。

在以上分工範圍內,其他股東不直接參與管理,但有權對具體負責的股東發表意見及建議,意見不一致時由全體聯營股東表決。

五、財務制度

1、錢帳分離,設會計、出納,每月向股東會上交上月財務報表。

2、利潤每月分配一次,下月5日結清上月賬務。股東成員每月召開一至兩次管理及單據審查會。

3、報銷單據由效,會計做好憑證。單據(含點菜單)須保留三個月,以備查用。

4、餐廳採購執行菜品、酒水送購制度,各股東定期不定期做好市場調查,監督到位。

5、火鍋底料由公司統一配送。

6、各股東在店消費,享受總餐費折優惠;員工消費以總餐費折計(酒水不打折)。以上情況不再參加店內任何營銷活動,並不得加菜。

六、其它約定

1、該店全體股東或被委託人,若在經營期間有者,查證屬實後按所獲利金額的100倍處罰,情節惡劣者,其股權作廢。

2、聯營餐廳作為連鎖店,必須服從總部統一管理,把其做成精品形象店。

3、聯營餐廳的調料必須保密總部配方。

4、未經各股東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開設分店,各股東承諾不私自發或變相發展連鎖分店和技術支持店。若因發展需要,必須由全體股東商議認可後,由各股東共同出資,方可。以本店名稱對外加盟,其收益按股權分配。

七、經營期限

1、本聯營餐廳經營期限初定五年,以租房合同和品牌經營時間為準。

2、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全體聯營股東表決。

八、解散和清算

(一)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合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股東或房東不再要求延期;

2、經營不善,難以為繼;

3、合夥股東一致同意解散;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它各方認可的原因。

(二)解散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比例分配給合夥股東;

2、清償後的債務,按比例由各股東個人財產清償。

九、附則

1、本合作聯營協議由全體股東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部股東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作聯營協議。

3、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全體股東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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