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寒假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1.11W

假期將至,為維護學校榮譽,在社會上樹立人民教師良好的公眾形象,根據《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甘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和區教育局的相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全體教師向社會作出鄭重承諾:

教師寒假承諾書

1. 不做有償家教和違規辦班的事;

2. 不接受家長的宴請;

3. 不收受家長的禮品和代金券;

4. 不要求在校學生的家長辦私事;

5. 不給學生訂教輔讀物;

6. 不自行組織學生搞任何活動;

7. 不參與邪教組織和賭博活動。

加強自身師德修養,保持教師為人師表的'良好形象,如違反上述規定,自願接受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處理!

承諾人簽名:

2015年1月10日

學校教師假期不進行有償補課承諾書

根據兗州區教體局《關於切實加強師德教育嚴禁教師舉辦或參與有償補習活動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相關規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諾:

一、不舉辦或參與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提高班等,不利用雙休日、國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進行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二、不將教育教學場地、資源等租用給民辦教育機構或個人用於舉辦面向中國小生的各種收費培訓班、補習班、特長班、競賽班、提高班等。

三、不參與教師之間相互介紹學生為對方提供有償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學科的不同,聯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進行集體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辦教育機構承擔管理工作或從事教育教學活動。

五、不為民辦教育機構和社會其他人員舉辦的補習班介紹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學生花名冊、成績單、班主任手冊、學籍資料、學生試卷等材料。

信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嚴格遵守上級規定,認真履行自己的承諾,恪盡操守,為人師表。如有違規擅自行為者,願意接受學校和上級部門的相關處分。

校 長(簽字):

承諾教師(簽字):

兗州區第十一中學

201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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