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糾紛協議書四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相關的協議書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糾紛協議書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糾紛協議書 篇1甲方:澤口供電營業所
乙方:
因甲方過錯造成乙方腿部擦傷,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賠償乙方醫療及營養費壹千伍佰元整。
此後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 年11 月1 日
糾紛協議書 篇2土地權屬糾紛伴隨着土地登記工作而始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原則,為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依法、公正、及時地做好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根據原國家土地管理局95年頒佈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我們制定了以下操作程序規範。
第一條 辦理機構處理土地權屬糾紛機構為各縣國土資源局。處理意見經局辦公會討論通過,報縣人民政府下達處理決定。對部分在全地區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者涉及到兩個縣以上權屬單位的土地權屬糾紛,由林芝地區國土資源局地籍科負責協調處理。
第二條申請
1、土地權屬爭議的一方必須書面申請。
2、申請書應包括申請單位名稱、法人代表名稱、四至、聯繫方式、爭議土地座落位置、爭議事實及理由。
3、申請單位如果委託他人代理的,應出具委託代理證明書。
4、申請單位必須具有法人資格,無法人資格的單位應當由其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提出申請。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 如村民小組等 )的上一級具有法人資格的村民委員會不提出申請的,該集體經濟組織內有三分之二成員要求處理的,也應該受理。
6、申請書及其附件應當按對方當事人數提供附件。
第三條 受理
1、收到土地權屬爭議申請書後 ,各縣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初步查閲有關檔案,向局領導彙報並提出是否受理意見,七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初步決定不予受理的,寫出書面不予受理的理由,報縣政府下達不予受理通知書。
3、決定受理的,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調查小組。
4、五日內向爭議另一方送達爭議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同時要求爭議另一方提供答辯意見,如果另一方不提供答辯意見的,不影響調查處理。
5、農村土地經營承包糾紛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受理。
第四條 調查
1、收集爭議雙方各自的理由及各種書面證據。爭議雙方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2、實地勘丈,繪製宗地圖,標繪雙方主張界線。
3、查閲地籍檔案及各歷史時期的其他檔案:如土地詳查資料、變更調查資料、法院判決、雙方協議、《土地管理法》實施前有關部門的用地批覆及建築許可證等。
4、所爭議的土地必須與爭議雙方有直接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事實,防止爭議雙方通過爭議、協議的方式瓜分國有和集體的後備土地。
5、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處理意見,特殊情況需延長的應經過批准。
第五條 調解
l、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先行調解,根據基本事實,對照法律法規規定,在實事求是,有利於社會穩定的`原則下,公平合理、互諒互讓地組織雙方協調。
2、經調解協商如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由雙方簽訂權屬爭議協議書, 雙方單位和法人代表( 或經授 權的代理人)簽名蓋章。承辦人簽名,縣局蓋章。協議書可作為土地登記依據進行土地登記。
3、經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也應將不能達成一致的意見書面記錄存檔。
第六條 處理
1、調查小組初步提出處理意見。
2、經局辦公會討論形成正式處理意見報請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3、由縣人民政府下達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縣政府批准後由縣國土資源局下發處理決定,但要在此決定中註明經縣人民政府批准。
第八條 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l、爭議雙方當事人對縣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土地權屬爭議實行復議前置原則,未經人民政府處理或行政複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權屬爭議案件。
糾紛協議書 篇3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調解事由:
XXX一位有二十餘年教齡的代課教師,為教育奉獻一生,現年X歲,眼睛視力模糊,不能勝任工作,回家便無法維持生計,曾多次請求甲方解決其生活困難。甲方因其對教育有功,經甲方各領導共同研究,同意給與解決。現經XXX律師事務所XXX律師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後,訂定如下協議:
一、甲方補貼乙方XXX元。
二、甲方發給乙方X個月代課教師同等待遇工資,每半年發一次,XXXX年底發完。
三、因XXX經XXX殘聯核定為三級殘疾(已發證),甲方表態出面為乙 方解決XXXXX。
四、乙方享受上述待遇後,以後不再糾纏甲方。
五、乙方表態自己以後會大力支持甲方工作。
請X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監督,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吳律師處保存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調解律師簽字:
糾紛協議書 篇4甲方:
乙方:
**年10月18日星期四上午,甲方高斌虎和乙方白煥煥;因在課間十分鐘在本班教室門前樓道玩耍,高斌虎把白煥煥推了一把,不慎刻在樓道扶手上。造成白煥煥一顆門牙磕掉小半截,治療費用等損失 。經鳳凰派出所及五中學校主持協調,雙方家長參加,甲方自願承擔乙方的醫療費等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因受傷害所花醫療費在內的一切損失共計2500.00 元人民幣由甲方承擔,且一次性給付乙方;乙方住院醫療發票等費用票據,交給甲方保存。
甲乙雙方以後要冰釋前嫌,和好如初,化干戈為玉帛。不得再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互相找對方的茬 ,今後誰起禍端誰負主要責任。本案例的處理為一次性處理,後由什麼事不與本案無關。
此協議一式 份,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家長簽名同意: 年 月 日
乙方家長簽名同意: 年 月 日
見證人:***
五中學校調解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