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協議書範文
設計協議書
委託單位:東莞市世紀海怡花園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單位:CONCORD DESIGN GROUP CO.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東莞市萬江區“水印長堤三期”居住區方案設計和建築初步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昭信守。
一、 規劃設計方案的設計依據:
(一)、規劃用地紅線及準確的用地道路網座標;
(二)、甲方提供的設計要求。
二、 工作內容及範圍: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本項目提供優秀的居住小區的方案設計和建築專業初步設計及其它
協議中明確的相關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範圍為:居住區用地範圍內總體規劃、各單體建築方案設計及建築專業
初步設計(不含人防設計)。總面積約3.5萬平方米(實際面積以規劃局審定面積為準);
(三)、乙方的設計主要成果包括:
1、項目概念設計階段:
總體規劃草案2種、項目整體概念説明。
2、居住區總體規劃方案:
成果應滿足東莞市規劃局提出的報批要求。
成果裝訂成A3圖冊六份。
3、居住區各單體建築詳細方案,包括:
⑴、設計説明;
⑵、各單體各層詳細的平面圖;
⑶、各單體詳細的剖面圖;
⑷、各單體各向詳細的立面圖;
⑸、技術經濟指標;
⑹、效果圖(鳥瞰圖、小區主景、沿街面、單體等不多於4張);以上文件裝訂成A3圖冊三份。
4、居住區各部分建築初步設計,包括:
⑴、各部分詳細的平、立、剖面圖;
⑵、門窗劃分圖;
⑶、必要的外牆控制尺寸剖面圖;
⑷、必要的節點圖;
⑸、詳細的建築專業説明及相關專業設計要求;
⑹、材料選樣要求。
以上文件裝訂成A2圖冊三份。
三、 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向乙方提供規劃設計提綱、文件及有關設計資料;
2、根據設計進度,對乙方的階段性設計成果提出意見,以利乙方及時改進; 3、負責審閲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及時辦理規劃設計方案的報批手續;
4、按設計進度及時支付乙方設計費用;
5、維護乙方提供的所有設計文件中圖紙的版權、除用於本合同工程外,不擅自修改、
重複使用及轉讓第三方;
6、由於甲方原因,在乙方詳細方案提交後提出對設計做重大修改,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相應的修改費用作為補償。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及圖紙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東莞市現行的設計規範、
標準、規程、技術規範及專業要求,保證符合報批要求;
2、在方案審批的過程中,如有審批部門提出意見,乙方應及時無償進行方案的修
改、補充和完善,直到方案獲得批准為止。乙方應對設計質量、深度及不足的部分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3、乙方應依照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及設計任務要求,積極完成方案設計的全部設計
任務,並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所必須的設計文件和圖紙;
4、不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批准的設計做重大修改、增加和刪除;
5、不經甲方同意,不得對第三方提供甲方的任何商務資料及設計方案;
6、向施工圖設計單位提供技術支持,對乙方設計深度不夠以及施工圖設計單位有
不明之處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7、如因市場原因,甲方在詳細設計開始前對方案提出修改,乙方應無償配合完成; 8、乙方的設計成果全部在境外完成。
四、 設計進度及設計方案費用的確定及支付辦法:
(一)、設計進度:
1、乙方在雙方簽約並收到定金後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概念設計方案; 2、概念方案經甲方確認後1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總體規劃設計方案;
3、總體方案經規劃局審批通過後25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各單體建築方
案;
4、方案經甲方確認後30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建築專業初步設計文件。
(二)、設計費用的確定及支付方法:
1、設計費用的確定:
詳細方案及建築初步設計:本協議內居住區地上地下總面積合計約3.5萬平方米,設計費單價12元/平方米計人民幣肆拾貳萬元整(RMB420,000.00)。最終設計費總額以規劃局審定面積核算。乙方專為此項目來甲方現場所發生的交通和居住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2、設計費的支付方法:
乙方委託國內公司代辦其國內財務結算,甲方向乙方委託書所指定單位支付設計費,乙方開具國內發票給甲方。
(1)、雙方簽約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20%,計人民幣捌萬肆仟元整(RMB84,000.00);
(2)、乙方提交概念方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10%,計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RMB42,000.00);
(3)、乙方提交總體規劃方案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10%,計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RMB42,000.00);
(4)、總體規劃方案經規劃局審批通過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10%,計人民幣肆萬貳仟元整(RMB42,000.00);
(5)、乙方提交建築詳細方案設計成果後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25%,計人民幣壹拾萬伍仟元整(RMB105,000.00);
(6)、乙方提交建築專業初步設計方案後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20%,計人民幣捌萬肆仟元整(RMB84,000.00);
(7)、配合施工圖單位完成全部建築施工圖並複核確認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5%,計人民幣貳萬壹仟元整(RMB21,000.00)。
五、 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條款下的責任及義務,均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採
取一切合法手段,追究其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設計任務,甲乙雙方應按合
同約定的期限及時完成設計工作及支付設計費,以保證設計工作的順利進行。任何一方每延期誤一天,按延誤部分設計費的萬分之五作為延誤費用,在本合同設計費最終結算中一次結清。
六、 其他:
(一)、爭議和仲裁:
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意見應形成書面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部分;
2、 只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經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可在深圳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的各方責任和義務。
(二)、合同生效:
1、 依照本合同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東莞市世紀海怡花園建造有限公司乙方:CONCORD DESIGN GROUP CO.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二零零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