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協議書【熱】

來源:文萃谷 1.19W

現如今,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生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學生安全協議書【熱】

學生安全協議書1

甲方(學生):

友好提示:

乙方:經典xx美術培訓中心

甲方應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甲方學習時應經過 監護人的同意。

在簽署本協議之前,請甲方或代理人仔細閲讀本協議各條款,如有疑問 請及時諮詢。 甲方或代理人在簽署本協議後即視為完全理解並同意接受本協議的全 部條款。

為了加強經典xx美術班安全管理,增強雙方安全意識,預防和減少安全事 故的發生,明確經典 7 度美術班和學生或學生監護人在學生安全學習的責、權、 利,及時妥善處理學生安全意外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未成 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 自願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乙方)權利與義務

⑴學校應當根據美術培訓課程安排,保質保量的完成教學大綱要求。

⑵學校定期聘請專職老師,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學校指派管理人員具體負 責學生安全工作,加強學生安全管理。

⑶學校不得使學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或其他教育教學設施中活 動,學校安排學生參與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應當有利於學生的健 康成長,防止發生人身安全事故。

⑷學校老師處理學生安全工作,及時瞭解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⑸學校在學生進入美術培訓班後為學生購買人身保險。(險種及保額等在後 面另附詳細説明)

二、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權利與義務

⑴一旦學生出現意外安全事故,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事實真相,依法 確定責任,依責有權享有法定權利。

1 ⑵學生有權在學校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有權瞭解學生在校 教育情況、安全情況等,有權向學校提出有關學生在校教育、學生安全教育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 ⑶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與學校配合,教育學生不得有曠課、夜不歸宿、 打架鬥毆、辱罵他人、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參與賭博或 者變相賭博等嚴重違反美術培訓學校規定,違反社會公德及違法犯罪的不良行 為。 ⑷學生有事、有病需要請假的,必須向學生管理人員請假;一旦接到學校反 映學生有無故曠課或夜不歸宿行為時,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高度重視,主動配合 學校及時查找,或者公安機關等部門請求幫助。

三、違紀責任

出現以下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提供的校舍和其它教育設施引發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在校期間, 因管理人員或任課教師擅離職守而出現的安全管理責任事 故;

⑶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集會、文化娛樂、實踐等集體活動期間,因學校組織 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在校期間,因學校安全保衞、防火防盜等嚴重責任事故引發的學生事 故; 出現以下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違約責任:

⑴學生在放學後或正常節假日在校外出現的安全事故;

⑵學生違反校紀校規,不服從學校統一管理引發的安全事故;

⑶學生非因教師、學校的教學、教育管理的過錯原因引起的自殺,受他人教 唆、脅迫、引誘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導致的安全事故;

⑷學生自身不小心或有特異體質未告知學校等原因引發的安全事故和患病 未及時治療的傷亡事故。

⑸學生在正常生活、娛樂活動中,因意外導致學生之間出現的安全事故; ⑹學生教學、生活等設施改造活動中,因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學生安全協議書2

保證學生安全是學校、家長的共同責任,也是學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鑑於目前社會上還存在許多不安全因素,在校學生時有安全事故發生,為了保證我校學生的人身安全,現與家長簽定如下協議:

1、家長是學生的監護人,學校和家長共同負有教育和管理孩子的'責任。

2、家長應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3、家長要結合自己孩子的實際情況及時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防水、防火、防電及防離家出走等方面的教育。不能輕易聽信往屆畢業生、陌生人的話,以防被拐騙出走;不要單獨讓孩子到附近水庫游泳及獨自外出、旅遊等。對於學生假期在家時間,因家長疏於管理出現的任何問題,學校不負責任。

4.家長若確保孩子可以獨自回家和返校的,家長一定提醒孩子注意行車安全,不和陌生人交談,不能聽信外人的讒言,嚴禁使用和乘坐摩托車、農用車、無牌、無證車輛,不坐超載客車,及時檢查自行車部件,確保交通安全。另外,家長和班主任老師應做好溝通,確保孩子按時回家和返校,及時反饋,雙方做好交接。對於在回家及歸校途中學生發生的問題,由家長負責。

5、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要及時向老師請假;學生無故擅自缺課,老師會及時告知家長。在學校不知情的情況下,學生無故缺課,而由此出現的相關問題,請家長自行負責。

6、家長應配合學校做好交通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教育學生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應做好用電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觸摸電器設備,爬電線杆;不得讓學生在雷雨時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

7、做好食品衞生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加強衞生、飲食習慣的教育,不許讓學生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不要隨便購買零食,嚴防食物中毒。同時,做好消防安全的教育與防範工作,不得讓學生玩火,不單獨燃放煙花、爆竹。

本安全協議由班主任和學生家長每學期簽定一次。請家長及時配合學校工作,和學校共同把有關學生的各項工作做好,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班 級

學生簽字

聯繫電話

家長簽字

家庭地址 甘泉中學

學生安全協議書3

尊敬的家長:

為保障孩子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根據我校實際,針對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能力較差等情況,學生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校園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為使廣大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和準時接送子女上學、放學,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準時接送子女上學、放學,子女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二、家長(監護人)不得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子女上學、放學(包括在本校就讀的`子女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三、家長(監護人)必須根據放學時間準時接子女離開校園,不準子女在校園滯留,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四、此協議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閲讀,親自簽名並按指印後交回學校存檔。

五、作息時間:

9:10上課,11:40放學;下午1:30上課,3:15放學。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話:

班主任電話:

  XXXXX國小

  20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4

為了保證我校學生在校內外安全,確保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的安全,特別是確保學生途中上、放學的安全,特簽定本協議:

一、學校明確表示,在學生上學、放學時禁止學生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等三無車輛,禁止學生乘坐私人超員車輛和農用拖拉機。

二、確因各種原因需乘車進校、放學的同學,家長一定要驗證考察所乘車輛的'一切運營合法手續,禁止乘坐手續不完備、車況較差的車輛或受利益驅動超員拉學生的車輛。

三、要經常教育孩子自學遵守交通規則,增強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注意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能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配合學校落實有關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學生進校、放學期間因乘車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家長和車主承擔與學校無關。

為明確學校的告知義務,家長的監護義務責任,決定以上雙方簽定乘車協議,各執一份。

________國小(簽章)

學生姓名:家長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5

甲:

乙:

基於實際情況和廣大考生家長的要求,我校同意考生自行往返考點,為了確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學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長(乙方)簽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考生最少需有一名監護人陪同考生往返考點,且往返不得乘坐三無車輛,參考期間遵守交通法規。

二、考試期間,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問題。乙方全面負責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前認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別是強化考生的自我保護意識。牢記學校會考帶隊的聯繫電話,有情況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繫。

四、乙方護送考生安全到達考點並在考試結束時安全返回家中;每科開考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考試結束前30分鐘在考點外等候考生並安全帶回住處。

五、考試期間,乙方需照管考生不暴飲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煙、不喝酒、不去網吧,另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規、不鬧事、不打架鬥毆。

六、考試期間,乙方須與甲方保持聯繫,有問題及時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決;另乙方每科開考前和結束時要留意考點大門口是否有學校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貽誤。

七、我(乙方)一定會認真負責,確保安全無事,如由於我未按上述條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問題與學校及班主任無關,一切責任由我承擔。

此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望乙方積極配合甲方搞好此次會考安全。此協議僅適用於會考期間。

甲方:

(蓋章)

乙方:

(考生簽字)_________

(監護人簽字)_________

學生安全協議書6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7

甲方:xxx學校

乙方:xxx家長

xxxx學生

xxx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

2.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

3.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xxx

乙方家長簽字:xxx

乙方學生簽字:xxx

20xx年x月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8

尊敬的家長:

生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學生的安全是學生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你的學生送到我校就讀,是你們對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有關的.安全管理的規定,制訂了此《安全責任協議》,使你的學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樂地全面發展。現就學生的安全接送問題提出如下條約,望你們遵守:

一、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規則,並教育子女認真嚴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須向子女講清楚乘坐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家長必須要準時、定點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時間,由此帶來的後果,責任自負。

三、家長接送子女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接送學生的家長必須告知學生上下車及過馬路存在安全隱患。

2、接送學生不得超載。

3、家長不得酒後駕駛車輛來接送學生。

4、家長不得出現超速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

5、如果學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請主動告訴老師,如果學生患有傳染性疾病,請在家醫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師下班休息時間,走讀學生必須回家吃飯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閒逛及買零食,不得在學校逗留,作息時間之外,家長自負學生安全職責;

四、學生上學時,家長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學生,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五、學生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學校方不承擔責任。

六、家長有責任瞭解接送子女車輛的基本情況,發現異常應該及時檢修。 學生的安全,是學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學生健康成長的前提,希望各位長高度重視學生安全接送工作,請自覺遵守以上條約。

接送學生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xxx學校

20xx年8月20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9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與學生監護人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為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相應教育。

2、監護人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在校期間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學校對自己學生的批評教育

3、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傷害的,由學生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並無缺陷;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有事有病外出必須請假,不準私自離校,更不許翻牆外出,否則因此引發的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6、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相關規章制度,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7、學生在校期間要遵守樓房使用制度,上下樓右側慢行,不得擁擠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於學生不遵守樓房使用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造成傷害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8、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及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學生租車上學的應由監護人聯繫車輛,並與車主簽訂權利義務協議,隨時監督運營情況,如有變更必須到學校和派出所註冊方可變更,如果自作主張隨意乘車造成事故,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與校方和派出所無關。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煙花爆竹、玩鋭刃鈍器物、搬弄各種開關 ,因此發生賠償糾紛,由肇事者承擔責任;監護人應教育學生有事及時反映給班主任老師、校警或門衞,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相應責任。

10、嚴禁學生私自到池塘水庫河溝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監護人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不打架鬥毆,不聚眾鬧事,不吸煙、不喝酒、不賭博、不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內、不在樓內追跑打鬧、不跨蹦樓梯。按學校管理老師、住宿管理老師要求去做,確保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

12、學生在校期間生病時要和老師積極配合,必要時到醫院就醫,以免延誤病情;監護人要把學生的病史反映給班主任老師,以便得到老師的幫助(學生在校期間監護人應保證聯繫暢通)。

13、監護人應告誡住宿的學生必須在學校食堂就餐,任何學生不得外出購買食品,確保飲食衞生安全;並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和意識。

14、校內住宿的學生要嚴格遵守相關規章制度,夜間去衞生間動作要輕、要慢,以免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和影響他人休息。

15、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16、本協議書如有欠妥之處以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為準。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乙方(學生監護人)

甲方:xxx

籤 字:

學生簽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0

學校與家長的安全協議書為更好地調動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的積極性,使家長與學校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共同保障和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同時為了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健康成長,根據上級《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以及《中國小安全工作條例》精神,進一步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與家長、學生簽訂如下協議:

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法紀、安全、衞生知識教育,學生有義務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生家長也應經常與學校和老師保持聯繫,互通情況,密切配合。

二、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學校承擔主要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衞、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而未及時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三、下列情況下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

1、私自到河、湖及游泳池或其他地方游泳。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

3、購買不合衞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吃不清潔的食物。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校內外打架鬥毆。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路的。

8、私自攜帶和玩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的。

9、節假日私自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四、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依據《學生傷害處理辦法》依法進行處理。家長在接到通知後,要迅速趕到學校,配合學校、老師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如子女發生意外安全事故,

五、協議書有效時間為一學年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家長簽名:

  20xx年月日

  學生簽名:

  20xx年月日

  校長(班主任)簽名:20xx年月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1

為了確保學生在中心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中心教育; 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中心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中心,中心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中心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中心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中心有過錯的,按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中心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中心的設施有關,但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中心或教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開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中心共同負責,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中心不負責任。

7、中心開展中心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中心應承擔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中心或私自離開中心,中心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在中心院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9、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鋭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中心、教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師承擔部分責任。

10、中心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並增設警示標誌,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誌,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中心承擔賠償責任。

11、嚴禁學生放學後或假日,私自到江河、深水潭、池塘、水庫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中心不負責任。

12、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3、學生在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中心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4、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本中心學習期間.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乙方(學生監護人)簽字:

二0x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2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教育部頒發《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

3.學校為每位走讀生髮放《出入證》,走讀生進出校園應向門衞出示《出入證》,並按規定時間上、放學(早晨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上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上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下午放學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學校原則上要求家長接送,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在校園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4.上午放學到下午上課(_____:_____~_____:_____)這段時間,在校搭中餐的走讀生學校不負有管理義務和責任,如發生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協議人: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3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學生 班級

乙方教育對象來我校就讀,接受我校教育管理,為了雙方共同利益,確保教育對象身心健康發展,創造平安校園,甲乙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義務及權利

1. 按國家教育方針開課,正確教育學生,履行《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師法》中相關義務和權利,為教育對象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2. 加強校園環境建設,確保孩子在校各方面安全和身心健康發展,管理制度《走讀學生安全協議書》。

3. 為走讀生提供安全保障機制,在正常教學期間,嚴禁走讀生私自離開學校。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及權利

1、家長督促孩子按時到校,並要求家長接送學生,確保孩子來校途中的安全。

2、不得託付任何人接送孩子,若有特殊情況,需與學校主管部門取得聯繫,學生在校外安全一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學生如果犯有以下錯誤之一者,學校將其勸退,不退學費,並不得找任何藉口糾纏學校:

(1) 經常遲到、曠課、早退達20次,嚴重不服從學校管理的;

(2) 上學途中,經常逛網吧、遊戲廳,在外抽煙喝酒達3次;

(3) 在校外,以黃岡學生的`名義,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做有損學校聲譽的;

(4) 轉讓走讀生出門證的,致使他人在校外違紀違規,乙方需負全責;

(5) 與校外人員交往,私自帶社會閒雜人員進校,惹是生非的;

(6) 幫校內學生帶煙酒等違禁物品,一經查實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從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學生離開甲方學校。

甲方簽章: 乙方家長簽字:

乙方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4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促進特異體質學生的健康成長,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特簽訂本協議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只是教育管理關係。

一、學校責任範圍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特異體質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情況,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二)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三)學校教師在負有組織、管理學生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四)對特異體質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導致特異體質學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二、學生及監護人責任範圍

特異體質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二)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三)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四)特異體質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五)學生的監護人沒有在上學、放學時按時對學生進行接送的;

(六)學生或者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學校與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校學習期間。

本協議書未涉及之處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準。

學校(蓋章) 學生監護人簽字:

校長簽字: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接送學生車輛的行車安全,加強學生接送服務管理,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與駕駛員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的'車輛和培訓合格的駕駛員。

二、學生上學時,乙方應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侯車,不得隨意遲到。放學時提前在指定點接學生。要時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車紀律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車輛應負責被接送學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學生髮生安全事故,各項損失應由車輛運營方承擔賠償,甲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應樹立“一切為學生服務”的思想,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好學生乘車紀律。

3、甲方應協助乙方抓好學生接送車輛的服務工作,對服務態度不好的司乘人員,甲方有權干涉其服務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有效期: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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