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合作協議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xx,執行董事。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縣xx-x養殖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xx縣xx-x鄉xx村xx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合作協議 [篇2]
甲方:承德某村王某
乙方:韓某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某村王某承包的樺樹溝,東南西北邊界開發承包事宜合同如下:
一承包期為十年,自開工之日起為起始時間,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續簽。
二承包金每年11000元,為上交租金【乙方先付給甲方1000元定金,所差資金開工之日兑付給甲方】
三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開採礦山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開發合同範圍內任何國家允許開採的礦產,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開採礦山時所需佔用地上附着物及植被,乙方可以佔用其承包山周圍的自留地及其它河灘山地,甲方不得干涉。費用包含在承包金內。如乙方在開採礦山中損毀其住房及其他房間【計八間】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兩萬元房屋所有權歸乙方。
五本合同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果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守約方承包金兩倍的經濟補償,及其它損失。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王某
乙方:韓某
合證人:魏某
2015年6月1日
荒山合作協議 [篇3]
(以下簡稱甲方)
雲南萬道香茶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為更好地盤活閒置荒山資源,充分發揮聯營優勢,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 (甲方)與雲南萬道香茶業有限公司(乙方)雙方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 畝荒山荒地,地塊位於(四至界線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用於種植油茶。
二、合作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 年後,如乙方需此合作協議,可以再延長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方式和利益分配:
1、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荒山土地資源,乙方出資開發和管理,雙方合股經營。如需甲方(羣眾)參與開發和管理的,乙方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工資(按日、月、年計算均可,由雙方具體協商)。
2、利益分配:油茶掛果後,按當年利潤收入進行分配 (即甲方百分之叁拾;乙方百分之柒拾)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分配比例。本合同中甲方以土地入股。
3、中耕管理:乙方對基地每年要進行至少兩次管理,如乙方連續兩年不進行管理,由甲方對基地進行管理,而乙方又不支付任何勞動報酬的,甲方有權收回基地,不再進行入股。
四、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茶園管理,與政府協助乙方調解好土地糾紛及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五、乙方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如需葬墳的乙方應給以甲方提供便利,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六、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後開始生效,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如有單方違約的除賠償對方所有損失外,處罰總投入20%的違約金。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合作地塊四至界線圖一份和羣眾三分二以上表決意見。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