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書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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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協議書7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協議書7篇

擔保協議書 篇1

甲方(債權人):***有限公司

乙方(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債務人):***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後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擔保協議書 篇2

委託人:

地址:

受託銀行:

地址:

委託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託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為此,委託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受託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託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託銀行,並接受受託銀行的監督。

四、受託銀行出具保函前,委託人應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託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並向受託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託銀行簽定抵押協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及委託人將預收款項用於合同規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託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託銀行經審查無誤後,應首先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帳户劃付。結算保證金帳户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帳户劃付。委託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託銀行墊付。

六、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向委託人追償。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後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託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託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八、委託人應按受託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並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議的解除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受託銀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鑑於:為促進甲方及乙方的業務開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乙方同 公司簽訂的 擔保合同,甲方同意並決定提供再擔保。經甲、乙雙方研究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再擔保範圍

甲方同意對乙方同公司簽訂擔保。甲方保證其提供的再擔保服務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政府、金融機構、擔保機構的要求。

第二條 擔保責任承擔比例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種方式承擔擔保責任:

1、連帶保證:甲方對乙方所承擔的擔保責任以再再擔保方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成數分保: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擔保責任,其中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乙方承擔%的擔保責任。

3、3、溢額分保:乙方承擔該筆擔保業務的擔保限額為萬元(大寫超過擔保限額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4、超額賠款擔保:乙方該筆擔保業務的代償額度為萬元),超過代償額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擔擔保責任。

5、以上方式的組合運用。

二、履約保證金

乙方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的 3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擔保額 %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存入乙方提供的專用賬户,並經甲方確認。

第三條 再擔保費用

再擔保費用原則上在相關管理部門規定的標準範圍內收取,甲方根據承擔擔保責任比例收取相應比例擔保費。在本再擔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擔保費用數額為萬元(大寫 萬元)。

第四條 相關的職責

1、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合資、合營、重組、兼併、清算、破產等情形而導致主體、經營方式等變更時,均應提前4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後,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主體承擔。

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的,應提前30個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並不因此而影響其承擔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 乙雙方同意嚴格遵守本協議項下的全部義務,違約方無條件賠償因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機關宣告破破產,或被行政機關責令撤銷,自破產宣告之日或撤銷生效之日起協議終止。本協議終止,另一方有權要求破產或被撤銷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3、 任何一方被其他債權人並且非因擔保責任所涉訴訟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機構)做出查封、凍結、扣押財產的裁決或/被法院做出強制執行的裁。

決時,雙方可協商決定終止本協議。本協議終止後,另一方有權要求出現上述情形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4、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約定。

5、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6、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 篇4

甲方(債權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乙方(債務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雙方經過協商,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還款內容

1.還款事由及金額: 挪用公司現金賬款約人民幣 ,以最後雙方確認為準。

2.還款期限:自簽訂此協議之日起乙方需在20xx 年03月31日前還清。

  第二條 抵押物

乙方將 (身份證:4 )位於 作為還款的抵押向 珠 作為抵押,以還清欠甲方的所有欠款。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款項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在甲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本協議完整交還給甲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

2.乙方在簽訂協議之日起 天內向 抵押取得抵押款償還 甲方的所有欠款。

第四條 違約責任: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給甲方欠款的,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用其它方式償還欠款及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 本合同經 雙方確認無誤簽字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約日期:

擔保協議書 篇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與_________(建設單位)簽訂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承包_________工程。委託人按合同約定向_________(建設單位)預收備料款(或工程款)____________元。為此,委託人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受託銀行)申請預收款退款擔保。委託人與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一、受託銀行出具有(無)條件不可撤銷保函,受益人為_______________,擔保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二、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託人應將預收款項存入受託銀行,並接受受託銀行的監督。

四、受託銀行出具保函前,委託人應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第三方反擔保人)提供以受託銀行為受益人的反擔保,(或以可轉讓的有資產價值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並向受託銀行提供反擔保函(或與受託銀行簽定抵押協議)。

五、受益人憑保函、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及委託人將預收款項用於合同規定之外的用途的證明,要求受託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受託銀行經審查無誤後,應首先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帳户劃付。結算保證金帳户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存款帳户劃付。委託人存款不足支付的,由受託銀行墊付。

六、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向委託人追償。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後30日內,歸還墊付資金。受託銀行對墊付資金按建設銀行其他貸款計收利息。超過30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20%利息。

七、受託銀行墊付資金後,有權要求第三方反擔保人代委託人歸還墊付資金及利息(或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八、委託人應按受託銀行擔保金額度的_______‰按年交付擔保費用,並於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納。

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本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及本協議的解除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公章):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 篇6

根據本擔保書,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做為委託人(以下稱“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名稱)做為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______________(僱主名稱)(以下稱僱主)承擔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責任,承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鑑於承包人已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僱主簽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書面協議,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定的文件、圖紙、規範和修改;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實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擔保書的責任失效;否則將保持有效。一旦僱主提出承包人違約,而僱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擔保人將迅速彌補違約的損失,或者迅速:

1.根據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條件提供僱主合格的投標書,在僱主和擔保人確定了評標價最低響應性投標人後,安排投標人和僱主之間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合同價餘額”以外完工所需的費用,包括擔保人有責任承擔的賠償費,但總數不超過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額。這裏所説的“合同價餘額”指僱主按合同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額減法已合理地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或

3.付給僱主按合同條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額,但不超過本擔保書的限額。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於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任何有關本擔保的訴訟,必須是在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後一年內提出的為有效。除了僱主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擔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簽字蓋公章,以資證明。

擔保人(公章):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 篇7

本擔保協議書於年月日由以下兩方在xxxx簽訂:

1、公司(以下稱“委託人”)

住所:

2、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稱“擔保人”)

住所:xxxxxxxxxxx

鑑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擬與(以下稱“貸款人”)簽訂關於的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超過幣元的保函(以下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協議書,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下列術語應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指中國的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

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是指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

2、本擔保協議書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年度、該季度、該月和該日。

二、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

1、經擔保人認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訂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的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地:

其他: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付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之同時與擔保人簽訂“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其中抵押物或質物有關內容如下:

名稱:

數量:

所有權:

所在地:

其他:

4、委託人向擔保人支付人民幣元,以作為其償付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協議書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以充抵上述款項。該保證金所生孳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署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質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經委託人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

1、委託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委託人的公司章程;

3、委託人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4、同意委託人簽訂本擔保協議書的董事會決議;

5、委託人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6、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7、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向擔保人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6、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8、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報送財務報表;

9、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保函項下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

10、擔保人不對貸款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協議書籤訂後,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4、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5、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擔保協議書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擔保人迫於履行擔保義務而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支付時,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委託人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委託人與任何單位簽定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費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1%(百分之壹)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追債後的柒日內,無條件地向擔保人償清全部墊款及應付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訂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擔保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協議書時,一定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擔保基金及其它有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根據借款合同確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擔保費,按年率%(百分之)計收。

(2)擔保費計費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收費。

2、擔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託人年度經擔保人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的税後利潤為基數,()按%(百分之整)比例計收。

(2)委託人在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對確認的上述年度税後利潤向擔保人計提擔保基金,如確有特殊原因,可以通過協商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上述年度審計報告完成之日起三個月。

(3)委託人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就上述年度税後利潤向擔保人提交擔保基金,擔保人對委託人下一年度的税後利潤同樣擁有提取不低於%(百分之整)的權利,並同時承擔與上年度同樣的責任與費用。

3、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費用總額每天向委託人收取1‰的滯納金。

4、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到期日還清所有借款及相關費用,若逾期未還款,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委託人借款金額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推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委託人收取1‰的滯納金。

5、其它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它費用(如,擔保人在對委託人進行檢查所發生的費用等),由委託人支付。

十、適用法律

本擔保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在本擔保協議書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時,可向xxxx市的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判決對協議各方均具有約束力。

十一、協議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每份共6頁,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和登記機關各執一份,經當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製備。

本協議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兩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電話:傳真:

擔保人:xxxxxxxx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繫人:電話: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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