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協議書彙總8篇

來源:文萃谷 1.04W

在生活中,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業協議書8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物業協議書彙總8篇

物業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方便乙方(各項目)工程施工方便,甲乙雙方在協商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號樓門市面積平方米房屋借給乙方。

二、借用期間,甲方允許乙方合理使用。借用歸還後乙方必須給予恢復原樣。

三、借用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四、借用期內乙方有對此類房屋看管義務,如發生財物(門窗、電路設施等)毀損或丟失情況,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要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門窗、上下水、電、暖氣等)如有損壞按價賠償,(或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乙方歸還時以上的設施完好無損歸還甲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三日內必須將此房完好無損的歸還甲方。

六、借用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讓、轉租所借房屋。

七、借用期內若乙方對借用房屋進行裝修,借用協議終止後裝修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得給予補償。

八、乙方應遵守協議約定,如乙方違約,雙倍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九、協議由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協議書 篇2

房屋所有權人(甲方):

房屋使用人(乙方):

現為乙方在使用,本着公平 茲有甲方位於電影院後面的職工宿舍房屋一套,公正的原則,經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不得對現有房屋進行私自維修。確需維修時,乙方告知甲方,由甲方負責維修事宜,並承擔維修費用。若乙方私自維修,產生的維修費用自行承擔,因改變房屋結構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該房屋為職工宿舍,故只能自用,不能出租及轉借。

三、乙方在使用該房屋期間,需按時繳納房租費及水電費,否則年終報衞生局,從乙方工資中扣出支付。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無條件將該房屋退還甲方:甲方拆建該

四、1、房屋,因危房不能繼續使用需要全部搬出,乙方調離鬱山鎮中心衞生院。

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以上約定,賠償對方違約金3000元,大寫:叁 五、仟元整。

六、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衞生局備案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協議書 篇3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供電方)

乙方:(業主)

丙方:(承租人)

用電方因經營需要,自用/租賃××大廈號商鋪,使用由甲方管理的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供應之電能,為明確供、用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的相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基本情況

用電方用電地址位於××大廈號店面房;用電類別為商業用電;用電容量為KW(A)。

  二、供電方式

甲方從××大廈配電間專用變壓器以相380V/220V伏電壓向用電方供電。

  三、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產權劃分及維護管理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確定,甲方與用電方之間的供配電設施,其產權分界點在用户計量表計處,即: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由甲方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分界點負荷側用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自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用電方亦可以書面方式委託甲方進行管理維護,甲方根據實際情況與委託方協商收取相應費用。

  四、用電計量

1、根據用電方不同類別的用電量,商鋪安裝有電計量裝置。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甲方向用電方計算電量的依據。

2、用電方安裝的計量裝置為型安培電

電能表,該電能表需經法定計量單位檢定為合格後方可使用。

3、按國家計量法規的規定,用電方計量裝置應一律強制性週期檢定,用電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用電方應支付檢定費用。

  五、電費收取

1、甲方按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和供電局向甲方收取當期電費電價,定期向用電方結算電費,並隨電量徵收電能損耗等有關費用。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發生電價調整時,按供電局實行電價執行。

2、電能損耗按用電方當期實際用電量的8%計收;公共照明用電按用電方建築面積分攤計收。

3、甲方每月20日抄表,當月25日到次月10日向用户收取電費。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後憑電費收據到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如確屬有誤,按多退少補的原則辦理。

  六、約定事項及違約責任

1、用電方若對甲方執行電價有質疑時,可向甲方、或向供電部門查詢,若確屬甲方有誤,由甲方予以糾正。

2、甲方可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予配合。

3、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管理權屬甲方,用電方不能私自遷移、拆裝、鎖封。用電方若對計量裝置的計量有質疑時,可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校驗。

4、簽訂本協議時,依據供電局與甲

方簽訂的“電費結算協議書”相關條款,甲方向用電方收取電費預繳金元,該款項在本協議終止、用電方與甲方結清所有電費後,全額退還用電方。

5、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繳清電費。如用電方不能按期結清電費,甲方在約定用電方繳費期的最後二日向用電方發出書面催費通知,至最後期限仍未繳費的,甲方有權在催繳通知規定的日期中止向用電方供電,無須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損失與甲方無關。本協議中的乙方為最終繳費責任人。

6、用電方不能按期足額向甲方繳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金,電費違約金按每日2計算。用電方若無正當理由而拒繳電費及電費違約金,甲方有權中止供電並按法律程序追收電費、電費滯納金;恢復供電前,用電方須結清相關費用。

7、嚴禁竊電和違章用電。用電方若有竊電及違章用電行為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中止供電。

  七、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或參考《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辦理。

  八、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用電方無需使用甲方變電房供電、或本協議中的乙方、丙方自然人變更止。

  九、其它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各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丙方:

代表: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物業協議書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 路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協議書 篇5

第一條 當事人

委託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託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 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5.2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託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十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第十一條 業主委員會

委託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二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委託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委託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託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委託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決定不委託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託方。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託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託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因委託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託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託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七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託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協議書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公共秩序、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的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户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説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台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台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台的環境衞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户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衞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衞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户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

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設備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l 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l 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l 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的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區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xx] 950號文件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運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的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 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 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 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的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户手冊》附件《有償的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的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户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户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

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説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户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台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業主簽字:

經 辦 人: 委 託 人: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附件1

承諾書

為維護小區的管理,本人同意遵守《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台管理規定》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願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_______文化居住區頂層平台管理規定》

1、禁止在平台上亂搭亂建各種房屋,一經發現,須及時拆除;

2、禁止從平台上往下扔物品、潑水等,以防砸傷路人及破壞小區公共衞生;

3、禁止在平台上非法聚會、聚眾賭博等其他非法活動;

4、禁止在平台上支、立各種廣告招牌;

5、禁止在平台內飼養家禽、家畜等;

6、禁止擅自翻越平台,在平台外沿及屋瓦處行走;

7、禁止將平台上護牆打通、拆除;

8、禁止在平台上進行燒烤,以防火災發生及造成環境污染;

9、禁止在平台上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禁止在平台上私自安裝、使用電網;

11、只允許種植盆栽類植物,禁止在平台上鋪土種植各類花草尤其是攀巖類植物;

12、禁止在平台上燃放煙花爆竹;

13、禁止在屋頂、平台安裝太陽能熱水器。

附件2

供暖系統(採暖爐)運行承諾書

為了維護業主住房的正常供暖,本人同意遵守本承諾書中的一切條款,如有違約,願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 在使用鍋爐進行採暖前仔細閲讀採暖爐的使用説明。

2、 採暖系統包括採暖爐、採暖管線及設備、室內温控面板、分流器、閥門等。

3、 無論是否裝修或居住,在冬季保證將鍋爐設置在低温防凍運行狀態,以免凍壞採暖管線設備和爐內配件,造成損失。

4、 採暖系統在運行中,每天觀察鍋爐的水壓是否在1~2kg之間,若低於此水壓及時補水,並注意放出系統內的空氣。

5、 採暖系統運行期間經常對採暖系統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採暖爐廠家或聯繫物業公司。如您不便,可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並辦理採暖系統託管低温運行協議,以保證採暖系統安全、正常運行。

6、 採暖系統運行需足夠的燃氣和電源,才能達到自保。保證在電錶和燃氣表中輸入足夠的能源,短缺時及時補充

物業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小區內的污水鑄鐵井蓋井圈免費換成承載_________噸的水泥井蓋井圈,換成後的鑄鐵井蓋井圈歸乙方所有,水泥井蓋、井圈歸甲方所有。乙方負責更換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清運。

二、質量要求:更換後的井蓋和地面基本平行,四周水泥抹面維護。兩年內若有壓壞井蓋,乙方負責免費更換。

三、甲方負責給乙方出據有關證明,以便乙方將鑄鐵井蓋合法售出,所售款項用於折抵乙方水泥井圈井蓋費用和更換費用。

四、更換期間內如有鑄鐵井蓋丟失,甲方負責出資購買水泥井蓋井圈,乙方負責更換,更換後的鑄鐵井圈歸乙方所有。

五、更換期間出現的一些居民人為因素阻撓,由甲方負責協調。

六、施工期間出現的質量問題及人為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施工期間出現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開、竣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單方若有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簽字後生效,本協議至乙方更換井圈井蓋工作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協議書 篇8

本協議當事人:

甲 方:

甲方電話:

乙 方:深圳市萬科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乙方電話: XXXXXXX

本物業名稱:萬科四季花城

甲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

甲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類 型 :

座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平方米。

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以及有關政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本協議適用於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本物業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下列詞語在本協議中所賦予的定義是:

專有部分——指甲方在本物業中依法取得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獨立空間或區域,包括上述空間或區域內專用的計量設施和管線接駁端以內的相關設施設備。

共用部位——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抗震結構部位、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公共通道、共用設備和共用設施使用的房屋等。

共用設備——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共用線路、照明、鍋爐、暖氣線路、煤氣線路、消防設施、共用智能化設備、其它機電設備等。

共用設施——指住宅小區或單幢住宅內,公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等。

房屋交付使用——指甲方收到開發商交付使用書面通知並辦理完結開發商指定的相應手續;甲方收到交付使用書面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和業主臨時公約。

4.依據本協議在房屋交付使用後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資金,按照政府相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5.裝飾裝修房屋時,應事先書面告知乙方,遵守政府房屋裝飾裝修的相關規定,與乙方簽訂《裝修管理服務協議書》並嚴格遵守。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經其同意後確定使用範圍和時限,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7.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業主臨時公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8.做好專有部分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對專有部分用電、用氣、用水等安全負責。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