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擔保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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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擔保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擔保協議書

擔保協議書1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並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託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籤署之日時並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籤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後,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於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税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範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範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範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2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移動電話:________移動電話: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現居住地:________

擔保人與被擔保人關係:

第一條:根據擔保的相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協商一致,簽定本書。

第二條:(擔保人)________願意為被擔保人______來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提供擔保。

第三條:被擔保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有限公司擔任______職務,在工作期間之責任,需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

1、恪守誠信,________向公司所提供的個人簡歷、證件複印件、擔保人信息真實無誤、絕無欺詐成份,且保證其在前任公司未有任何違規行為或受過任何不良處分。

2、模範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因________本人原因(過失或故意違規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上的責任,其願承擔公司所受經濟損失罰款,且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3、_______任職期間,若發生與本人業務相關的經濟問題,其坦誠接受公司調查,並願接受公司一切處理意見,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條:被擔保人如有違反上述承諾,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擔保人應當負追繳及相關賠償責任。

第五條:擔保人在接到________有限公司索賠通知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清償完畢。

第六條:違約責任:擔保人違反本書第

三、四條規定,未履行擔保義務或未按期代為清償款項,應付武漢盈科世紀商貿有限公司索賠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書自簽定之時起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消本書,如變更,必須經擔保人和________有限公司同意,方可重新簽定。

第八條:本書終止日期為被擔保人辦理完離職手續屆滿60日後終止。

第九條:本書發生爭議,提請擔保書籤定地仲裁或提請簽定地人民法院審理。

附:請附被擔保人和擔保人身份證複印件、擔保人房產證複印件或車輛購置證明覆印件等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擔保人:________被擔保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3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願意就甲、乙的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本保證合同經乙、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有責任協調甲、乙雙方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户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二條甲方將其持有的原陝西鼎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 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户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七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户事宜。

第四條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户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四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並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項下有關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乙、丙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本擔保合同在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乙方收到股權託管卡原件後自動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1.若甲乙雙方在辦理股權轉讓時,甲方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履行甲方所應履行的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丙方履行先給付義務。

2.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好股權轉讓到乙方名下,乙方違約,丙方視甲乙雙方完成股權轉讓,丙方不承擔乙方資金擔保義務。

第九條本合同壹式兩份,乙、丙雙方各執壹份,由乙、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4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丙方(擔保方):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___年___月___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西湖區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5

本擔保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 (以下簡稱“委託人”) 住所:

2、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 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協議書6

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下列第項原因,甲方委託乙方向債權人(具體情況見本協議第一條)提供信用擔保。

1、申請銀行貸款

2、申請銀行信用證

3、申請銀行承兑匯票

4、申請銀行綜合授信

5、工程招投標

6、工程履約

鑑於乙方是一家取得銀行授信的專業擔保機構,乙方同意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書要求的前提下,為甲方提供擔保。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委託(擔保)事項

1.1本協議項下的擔保種類為:

1.2本協議項下的擔保債權人(名稱全稱及詳細地址):

1.3甲方向債權人申請的事項獲得債權人審核通過後,甲方與債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稱的合同/協議作為乙方擔保的主合同。

1.4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主債務的本金金額為(幣種)(大寫)萬元(小寫)萬元。

1.5乙方所擔保的範圍: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全部債務,具體的範圍以乙方與債權人之間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擔保文件之規定為準。

1.6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1.7其它主要條款:

1.8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期間所發生的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保險費、抵押/質押登記費、見證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1.9甲、乙雙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終乙方向債權人出具的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與本條所述之條款不一致,以該具體的主合同、保證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擔保文件之內容為準。

第二條擔保費

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為基數,並根據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和擔保費率計收。

2.1本協議項下擔保費率為擔保金額的%,按年(年/月)費率計,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2.2乙方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期限為(年/月);

2.3擔保費總額為萬元;

2.4支付時間:本協議簽訂之時,甲方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擔保費。若甲方分次支付擔保費的,則甲方應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保證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餘的擔保費。

2.5若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出具擔保前,甲方終止對乙方委託或甲方放棄融資行為的,則乙方有權從甲方已繳納的擔保費中扣取不低於%的款項作為擔保業務受理費,其餘款項退回甲方。乙方已經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已向債權人出具其它擔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資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棄部分額度或甲方不具備使用相應額度條件的,乙方已收的擔保費不予退還。

2.6逾期保費:甲方若未能按約履行乙方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義務,導致擔保逾期,則應向乙方交納逾期保費。逾期保費以逾期被擔保本金及利息等相關費用總額為基數,按(年/月)費率%每月計收,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費,延遲交納逾期保費未獲乙方書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費金額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三條保證金及其他反擔保

3.1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賬户內存入金額為(幣種)人民幣(大寫)萬元的保證金,作為甲方保證全面履行本協議各項義務的擔保。

3.1.1作為保證金的該筆資金一旦進入上述保證金賬户即視為已移交乙方佔有,並已特定化,具有擔保法規定的保證金質押性質。乙方對上述保證金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動用上述保證金賬户中的資金,直至乙方的擔保責任解除時止。

3.1.2前述第3.1條履約保證金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將該項保證金作為違約金全額扣收,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條款的約定不影響乙方依照本協議第八條之規定向甲方行使擔保追償權的數額和方式。

3.1.3若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則乙方有權直接從該保證金賬户中扣收款項以賠償給乙方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3.1.4若甲方在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的同時,又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事項的,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關責任的同時,另行追究違反本協議的其他相關責任。

3.2在乙方向債權人出具上述擔保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擔保方式:

3.3上述反擔保方式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將另行簽訂,並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的約定與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具體的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的內容為準。

3.4甲方保證乙方為上述反擔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並享有排他的權利。若甲方對提供的上述反擔保物在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之後有重複抵押/質押、再抵押/質押、轉讓、轉移、贈與、互易、抵債、出租或其他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將通過有關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4.1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開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經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證實為真實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項文件原件在乙方驗證後退回給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驗證件的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1、甲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甲方最近一個月的企業工商信息單;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體現任董事名單及簽字樣本;

5、同意甲方簽訂本協議的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

6、甲方的上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書,以及申請前一個月的財務報表;

7、抵押物或質物的所有權證(若有抵押物或質物時)以及其他相關資料;

8、第三人的相關資料。

第五條聲明和保證

5、甲方聲明和保證事項如下:

5.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5.2甲方保證合法經營,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其生產經營或投資項目不得污染環境、不得損害人類身體健康;

5.3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本協議;

5.4甲方有法定的權利與債權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5.5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債權人開立的擔保條款;

5.6甲方向乙方保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

5.7甲方保證不使乙方為甲方的擔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5.8甲方保證在本協議約定的融資用途及範圍內使用融資款項;

5.9甲方保證按約履行與債權人簽署的合同或協議;

5.10甲方保證按時足額繳納有關抵押或質押物的任何税費,保證維護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狀態並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5.11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產權(股權)等的變更;訴訟或仲裁事項;資金借貸;改制或重組;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5.12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經營狀況或財務狀況檢查,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人員完成保後監管工作。甲方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以後按(月/季)度向乙方報送財務報表;

5.13為抵銷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債務,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或質押物。

5.14乙方不對債權人提交的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文件所述之真實性負任何責任。

5.1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企業資產清單上所列的財產。

5.16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經乙方書面認可的足額抵押、質押反擔保情況下,甲方不得對外投資、對外擔保或者與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行為。

5.17如甲方違約,甲方授予乙方在網絡和媒體上對甲方及甲方股東和公司高管等的違約事實進行披露的權利。

5.18在乙方為甲方擔保期間,乙方有權對情況進行監管,具體的監管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證合同或保函內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和債權人對所作修改的書面認可文件,在增加擔保金額或擔保展期的情況下,甲方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乙方的反擔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擔保金額或延長期限的擔保費用。否則乙方將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6.2對本協議項下擔保事項的修改需經過乙方書面同意,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條違約事件

7.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以下各項情況均為違約:

7.1.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協議的規定;

7.1.2向乙方簽發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乙方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乙方認可;

7.1.3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質押合同;

7.1.4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質物;

7.1.5甲方或第三人雖與乙方簽署了抵押或質押的協議書,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7.1.6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或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規定的債務或義務;

7.1.7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對外擔保或對外投資的行為;

7.1.8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債權人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項;

7.1.9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規定將乙方所擔保的借貸款項挪作他用;

7.1.10甲方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7.1.11甲方停業/歇業、破產、解散、撤銷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7.1.12甲方違反其作出的聲明承諾及其他義務的;

7.1.13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其他事件。

7.2當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乙方可以同時採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權單方將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全額扣收;

(2)要求甲方繼續向乙方提供經乙方認可的反擔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協議的規定與乙方簽署抵押或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合法登記手續;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或質押給乙方,並辦理相關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

(5)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依法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保證合同或保函項下的索賠

8.1甲方保證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

8.2當債權人按主合同或協議項下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向乙方索賠,且乙方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證合同或保函的規定,乙方迫於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墊款向債權人進行代償支付時,乙方對甲方及其繼承人、受讓人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的影響。

8.3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主合同或協議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款項的代償擔保責任,則甲方應當承擔以下責任:

(1)甲方應當向乙方償還上述全部代償款項;

(2)甲方應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償款項的利息(從乙方實際向債權人支付代償款項之日起計算至甲方實際償還乙方上述款項之日止);

(3)甲方還應按乙方已支付代償款項總額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即:違約金=乙方已代償的款項總額×2‰×乙方實際墊款天數)。

8.4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追償通知後的五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清償全部代償款項以及應付利息與違約金。

8.5因甲方違反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甲方除承擔本協議第八條第三款的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債權人對乙方採取訴訟或仲裁,或與乙方和解的過程中,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2)乙方因向甲方追償代償款項而產生的實現債權(追償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費、強制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律師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應當由甲方承擔。

8.6如甲方未按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的約定履行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乙方有權選擇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方式(本協議書第三條所約定,具體內容以反擔保合同或協議為準)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項或同時幾項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擔第一反擔保責任。

8.7如甲方未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簽訂的主合同或協議中約定的債務或義務而使乙方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或者違反本協議書約定的,則甲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將其違約事實及相關情況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政府機關、新聞媒介、網絡傳媒或其他企、事業單位以不限定的方式進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九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9.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以下第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貳)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協議生效、終止

10.1本協議按以下規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託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10.1.2甲方(委託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10.2本協議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十一條附則

11.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2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發生上述轉讓情形時,甲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繼續向受讓方履行債務或義務。

11.3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公證或見證或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註: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籤

約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或作為借款人),借款到期後借款人無力償還,乙方有清償義務,因乙方資金不足,甲方同意為乙方代為償還。

甲乙雙方就甲方代為償還乙方的債務,乙方向甲方歸還欠款一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還款金額

1、甲方為乙方代為償還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總額為XX元人民幣。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乙方(或銀行)並已經支付完畢。依還款憑證為據。

2、乙方應歸還甲方上述代為償還的金額並支付利息。

第二條:還款方式及期限

1、還款方式:按月分期歸還。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開始每月償還甲方__________元的債務。

2、還款期限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為止。

3、利率:按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按月計算,每月與本金一併償還。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應按期歸還,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可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期歸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為總額的_____%,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出現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生效時間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8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姓名(以下簡稱丙方): (具體信息詳見附件)

丙方自願為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代理協議提供擔保。甲方同意丙方作為乙方不履行職責時所應承擔的經濟責任的保證人。經協商一致,甲、乙、丙三方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協議。 一、擔保內容:

1、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2、乙方造成貨物去向不明的;

3、乙方擅自收取貨款,未上繳公司私自挪用的;

4、乙方人為原因使業務費用不到位的;

5、乙方人為原因導致甲方固定資產嚴重流失的;

6、乙方蓄意破壞甲方營銷網絡的;

7、乙方不辭而別或解除代理關係時未按照甲方要求交接工作的;

8、乙方有違法、犯罪記錄而向甲方隱瞞的;

9、乙方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依法律規定應承擔民事責任但不限於民事責任的。

二、擔保期限:

保證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至甲、乙雙方代理協議終止並經雙方開具無遺留問題確認書時止。

三、擔保方式:

丙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也可要求丙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擔保的特別約定:

擔保責任期間,丙方與乙方之特殊關係(含親屬關係)發生重大變化,並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丙方之擔保責任,但若丙方喪失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乙方則有義務落實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五、本協議若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得到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由甲方註冊所在地法院受理。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協議。 七、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經濟擔保協議書附件(説明:打印後手寫):

擔保協議書9

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____銀行,鑑於你行向_________(下稱"借款人")提供貸款_________(金額)(下稱"貸款")。該借款合同(下稱"合同)編號為_________。該貸款期限為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本保證人已瞭解並同意"合同"所有條款,應"借款人"要求,現本保證人同意為上述"貸款"全額擔保,特此開立以你行為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書,向你行保證如下:

一、本保證人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償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佈到期)應付款項,包括本金、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和賠償金(以下稱"到期應付款項"),不論由何原因造成,對此全部和任何"到期應付款項",本保證人保證按下述第二條規定承擔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規定如數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你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行向借款人追償或/和處分抵押品,本保證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五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以"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你行,應支付額計算至本保證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即作為付款憑證,對本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保證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擔保責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經濟損失由本保證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和延付利息。本保證人保證不提出異議和抗辯。

四、本保證人同意,今後若需追加"貸款"金額,對不超過"合同"金額___%的追加貸款部分,按本擔保書規定承擔擔保義務。

五、在"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前,本保證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保證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代位權和索償權。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證人提供抵押品,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你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到期應付款項"。

六、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本擔保書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和/或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

1、本擔保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作合同、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借款人合併、分立、停業、撤銷、解散、破產等;

2、你行延緩行使"合同"規定的權利和/或本擔保項下的權利,或對"貸款"項下的還款給予任何寬限,或與"借款人"之間達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變通執行方式,無論是否通知本保證人;

3、"借款人"執行其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或"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署任何合同、協議、契約及其他文件;本保證人執行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規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由"借款人"清償以後,發生"借款人"破產被清盤,而根據法律規定該全部或部分清償無效,屆時,本擔保書對該全部或部分"到期應付款項"繼續承擔本擔保書規定的擔保義務。

八、本保證人在此同意及確認,如你行與"借款人"修改、補充、刪除"合同"條款,絲毫不影響上述第一、二、三、四條規定的擔保責任和義務,但是變更"貸款"用途條款者除外。除"貸款"用途條款變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徵得本保證人同意。"合同"中與擔保金額和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以後,本擔保書的擔保期限即自動順延,上述擔保義務不變,除非本保證人主動償付全部"到期應付款項";擔保金額則按本擔保書規定的範圍及上述期限變更後的貸款利率執行,除非本保證人另有書面承諾。

九、本保證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上述第六條第1款中本保證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轉讓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本擔保書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十一、本保證人的繼承人、代理人或受讓人將受本擔保書所有條款的約束,承擔本擔保項下的全部擔保責任。但非經你行書面同意,本保證人不會轉讓任何擔保義務。

十二、本擔保書是連續性的擔保,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款項"償清後自動失效。

十三、在執行本擔保書過程中如有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的,應向本擔保項下受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你行執二份,本保證人和"借款人"各執一份。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法人公章)

簽發人:_____________(簽字)

職務:_____________

開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保證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保證人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

結算户賬户: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10

抵押權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與______________簽訂協議書一份,規定_______將2萬平方米山莊用地退還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補償500萬元人民幣給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願為______________按協議規定的期限支付補償款提供抵押擔保並簽訂如下抵押協議:

第一條抵押擔保的債權

乙方提供的房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為根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_____簽訂的協議書規定的______________應支付的萬元補償款,其支付期限分別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萬元;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萬元。

第二條抵押物

乙方願提供座落於市路號的______________的房產作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的抵押擔保,該房產面積_______平方米,屬_______框架結構,屬乙方所有,其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第三條雙方同意抵押擔保的範圍與______________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的範圍相同,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產。如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為並有權要求再提供擔保。

第五條本抵押協議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抵押房產的房地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權證號,由甲方負責辦理抵押物的評估並向有關登記相關辦理抵押物登記,評估費和抵押物登記費用雙方各半承擔。

第六條因本抵押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有關機關登記備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11

交通銀行_____分行:

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下稱乙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就_____項目簽訂了第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年___月___日簽訂了第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年___月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為_____元整的第_____號保函(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1.我們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們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2.如乙方未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為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它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帳户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5.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而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6.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擔保責任。

7.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以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義務而獲得的求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8.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5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9.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10.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貴行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擔保人名稱:(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簽發日期:_____

開户行及帳號:_____

擔保協議書12

甲方(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幣貸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償還,後_________公司將該債權轉至甲方名下。

為擔保該債權之實現,乙方得甲方同意,自願將其兩處物業轉讓甲方,故此,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讓與擔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擔保物

乙方用作讓與擔保的標的物為兩處寫字樓中_________個單元_________平方尺物業(後附位置圖及權屬合約)。

1._________寫字樓______個單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樓10個單位A、B、C、

D、E、F、G、H、I、J座共 _________平方尺;九樓8個單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樓3個單位B、C、D座共_________ 平方尺);

2._________寫字樓_________個單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樓11個單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條 產權之移轉

基於前述乙方物業現仍掛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負責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辦理更名手續,轉至甲方名下。

第三條 債務履行再展期

上述擔保物業暫不作償還貸款處理,在本讓與擔保合同簽訂後_______個月內,若乙方履行債務完畢,甲方應當將該物業返還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債務,則甲方有權處分該物業並優先受償。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須自行妥善保管擔保標的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享有該擔保物收益。與此同時須保證擔保物完好無損並接受甲方檢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前,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處分該擔保物。

3.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時,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應之擔保。乙方不提供擔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賣或者變賣讓與擔保物並優先受償。

4.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或擔保物未作清償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貸款不停止計息。

第五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擔保物未作清償或為甲方實際佔有前,擔保物之意外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擔保物之處置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年之債務履行再寬展期屆滿後乙方未履行債務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請有關評估鑑定部門對擔保物進行估價,並由甲方優先受償,乙方放棄對該甲方聘請之評估部門及評估價的異議權。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價。擔保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包括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

第七條 費用負擔

甲方就本合同擔保物優先受償前,該擔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費等概由乙方負責承擔。

第八條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現解散或破產之情形,本合同擔保物不列入清算範圍,其時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出借人)

乙方_________(借款人)

丙方_________(擔保人)

乙方因資金週轉需要於X年X月X日從甲方處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並由_________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現因此筆借款乙方未能按期償還,丙方自願在此基礎上再以擔保人的身份向甲方提供此筆借款擔保。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乙、丙方確認乙方早已收到甲方給付的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因乙方未能按時還款,丙方自願為乙方能夠還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年。

丙方連帶責任擔保的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利息按月息X%計算)、實現債權的費用(含交通費、律師費)等所有實現債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本協議自三方簽字蓋章或捺印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擔保協議書1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本資金擔保協議書由上述各方於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市訂立:

第一條丙方願意就甲,乙簽訂的________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過程中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

本保證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丙方在本協議中為乙方資金安全提供資金擔保,以期望做到:甲方在__________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權無法轉讓過户給乙方時,乙方能收回轉股協議約定的為股權轉讓所支付的金額。

第三條甲方將其持有的原____________航天農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__股股權轉讓給乙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四條甲方在股權轉讓過程中收到乙方提交的個人資料,本人身份證以及股權過户的全部款項之日起,在__個工作日內(如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完成甲乙雙方的股權過户事宜。

第五條甲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未將其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甲方必須把乙方交納的因股權過户產生的全部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未能順利從甲方處取回上述款項,則由丙方在第__個工作日承擔先行還款義務,同時,丙方有權向甲方追討該款項並保留相應的權利。

第六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或無故終止協議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協議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丙三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協議,終止協議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資金擔保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協議終止

1、甲方或乙方或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其他方,三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協議才能終止。

2、協議終止後,協議三方仍應承擔原協議內所規定之各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三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本協議—式四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15

甲方(債權人):___有限公司

乙方(擔保人):___,身份證號碼:

丙方(債務人):___有限公司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

乙方自願為丙方(債務人)與甲方玻璃纖維紗買賣業務中所產生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擔保的債務為每批貨款到期時未付的貨款,在丙方支付甲方該批貨款後,擔保責任自動轉至下批未付貨款。

二、擔保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即丙方在購銷合同(主合同)規定的貨款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乙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擔保範圍

乙方應當就丙方與甲方業務中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包括逾期未付貨款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甲方為實現該債權的費用支付等。

四、擔保期間:甲方與丙方業務中未付貨款償還期限屆滿之日起二年。

五、其它約定

1、擔保期間,如果甲方需要轉讓擔保債權或對購銷合同(主合同)進行概括轉讓(權利義務整體轉讓),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的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債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或購銷合同概括轉讓而解除,乙方仍需對新的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2、甲方與丙方在業務過程中,對購銷合同(主合同)數量、價款、合同履行期限(包括貨款的支付時間)等內容的變更,無論是否經過乙方同意,也不論是否減輕或加重乙方的擔保責任,乙方均應對變更後的購銷合同(主合同)產生的債權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3、因本合同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管轄地依據購銷合同(主合同)確定。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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