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書(精選15篇)

來源:文萃谷 1.5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擔保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擔保協議書(精選15篇)

擔保協議書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資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決定共同出資設立營口市浙商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二章 公司設立

第二條 各方一致決定在xx市設立公司。

第三條 公司的註冊地址:xxxxxx

第四條 公司的名稱為:xxxx投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 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經營範圍

第六條 公司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拓展業務,推進創新,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率,為各方創造經濟效益,為國家經濟發展做貢獻。

第七章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各方的權利:

(一)參加或委託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出資額行使表決權;

(二)依據法律及公司章程規定轉讓股權;

(三)有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瞭解公司經營情況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四)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五)監督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質詢意見;

(六)公司依法終止後,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七)參與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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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條 各方的義務: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繳納各自所認定繳的出資額;若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應向已足額繳納的出資的出資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五)有義務參加出席股東會;

(六)有義務為公司的各種經營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八章 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

第一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本協議的各方為公司的股東。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東會首次會議由出資額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規定行使職權。

(二)首次會議以後的股東會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

(一)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代表1/10以上表決權的股東,1/3以上的董事,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二)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擔保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確保丙方能夠在 年 月 日前履行還款約定,經甲乙丙方協商同意,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資產作抵押為丙方履行還款義務提供擔保。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資產抵押。甲乙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抵押標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項目經營權益) (產權號: )設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細)。

第二條、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乙方保證對抵押物或項目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項目的權屬證明文件。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複抵押,如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乙方應當保證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債權未得到清償前,發生抵押物毀 損、滅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提供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資料,並對所提供的資料、文件的真實性負有法律責任;保證不向甲方做虛假的或誤導性的陳述,甲方一旦發現乙方違反上述約定,均可隨時終止合同的履行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設定抵押的一切財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如丙方還款期限屆滿仍沒有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通過處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轉讓抵押項目的經營權益並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00元。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抵押物的權屬證明文件等複印件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3

致:

本人XXX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XX市分行簽訂的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主體為福建XX貿易有限公司,抵押物為武夷山XXX房產,抵押金額:XXX萬元人民幣),因貸款必須涉及到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文件簽署問題,本人承諾,公司法人XXX與愛人XXX如因簽署本貸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債權債務、法律責任均與公司法人XXX及愛人XXX無關,均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與風險。本承諾函有效期限:

1、本貸款合同到期自然終結。

2、公司法人變更,由新法人承擔責任,原法人責任轉移到新法人,本承諾終結。 特此承諾!

(以上空白)

承諾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擔保協議書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有利於雙方發展,充分利用雙方對外融資的有利因素,加強企業間經濟合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甲、乙雙方就融資擔保問題經過充分醖釀,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在融資領域內進行友好合作。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雙方承擔總額度為伍仟萬元的貸款責任擔保,並同意按照《民法典》履行各自責任。

三、在乙方需要擔保時,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額度總共為萬元,不管是乙方中的一家公司還是二家公司;在甲方需要擔保時,甲方可以選擇乙方中的一家公司,為甲方提供相同額度的貸款擔保。

四、甲、乙雙方在履行互為擔保時,最長擔保期限不超過三年,貸款必須專款專用,擔保方有權對被擔保方的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期滿還清貸款本息時,被擔保方應主動向擔保方提供還貸憑證,以便對方及時瞭解。

五、任何一方為對方擔保時,應如實提供各自財務報表、營業執照、信用證明覆印件以及有關企業概況等資料。

六、擔保方的繼受人將受本協議的約束,並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未得到對方事先書面同意,擔保方不會轉讓其擔保義務。

七、擔保方代被擔保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被擔保方追償。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對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補充協議。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協議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萬元,並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以茲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實業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__鋼鐵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擔保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他人借款提供擔保(或作為借款人),借款到期後借款人無力償還,乙方有清償義務,因乙方資金不足,甲方同意為乙方代為償還。

甲乙雙方就甲方代為償還乙方的債務,乙方向甲方歸還欠款一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還款金額

1、甲方為乙方代為償還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總額為XX元人民幣。甲方已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乙方(或銀行)並已經支付完畢。依還款憑證為據。

2、乙方應歸還甲方上述代為償還的金額並支付利息。

第二條:還款方式及期限

1、還款方式:按月分期歸還。

乙方自_____年_____月開始每月償還甲方__________元的債務。

2、還款期限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為止。

3、利率:按銀行貸款利率計算,按月計算,每月與本金一併償還。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應按期歸還,如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可一次性全部支付完畢。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期歸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甲方違約金為總額的_____%,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出現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生效時間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現就出借人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簽訂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元的借款合同,應出借人與借款人要求,甲乙雙方經協商現就甲方為乙方向出借人________借款宜事達成如下擔保協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擔保服務,擔保金額為人民帀________元,擔保服務期限為________日,依照擔保期限、擔保服務費率為________,擔保服務費為________元,手續費_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簽訂本協議時即向甲方逐月繳納上述費用,如因借款人未能按期限歸還借款,致使擔保人未能解除擔保,則擔保費按擔保金額每日2‰收取。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銷此協議,甲方對上述收費不予退還: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銷此協議,甲方退還上述收費。

二、擔保範圍:

(一)保證人的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罰金、複利及出借人為實現債權

(二)保證人擔保方式為一般保證;超出保證人的保證範圍,保證期的任何款項,保證人均不承擔保

三、乙方授權甲方全權辦理房產查檔、贖樓、註銷抵押登記、辦理房產抵押登記等一切相關事宜。受權委託書需經公證處公證,公證費由乙方支付,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資料辦理相關事項。

四、甲方因乙方提供擔保服務期間為出借人發放借款之日至借款人收到本金及利息之時期滿兩年,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保證人未能解除擔保責任及甲方未能解除反擔保責任,則乙方以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交納超期擔保費和違約金。

五、如因乙方或乙方房產原因,不能解除保證人擔保責任及甲方反擔保責任,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則甲方享有該房產的處置權,並替乙方代償借款本息後,即取代出借人成為乙方債權人,有權採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向乙方進行追償,並對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無限還款責任。

六、保證人的代位求償權

保證人在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借款人清償債務後,即取得債權人地位,享有向借款人的追償權,借款人應償還保證人墊付的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及保證人向出借人支付的一切費用。

七、補充事項: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7

資產經營責任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資產所有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資產經營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黨_____、_____關於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改革精神,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____廠試行(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的決定,通過全市公開招標和認真評議,擇優選中乙方為______廠資產經營責任人。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商定,特訂立本資產經營責任合同。

第一章?經營責_____限

本期經營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個月。

第二章?經營責任目標

一、經營期間,乙方保證實現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含所得税,不含帳面虧損)。每年實現目標如下: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該年12月31日實現______萬元;

______年度實現______萬元;

______年度實現______萬元;

……。

二、按經營期間實現利潤總額計算的資產實際價格為______萬元,如上確有保證的增上之後的資產價格為______萬元(計算公式及説明另列,略)

三、對在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企業的潛在虧損,按財政局所核實的金額,在經營期間分年進入成本,逐步消化。實行資產經營責任制以前的帳面虧損,用企業税後留利彌補。

四、在保證實現______萬元目標利潤的同時,按年折舊率10%提取折舊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為____________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權利。

二、在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企業行政幹部的任免權(廠級副職由乙方提名,報甲方備案);

2.機構設置權;

3.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權,生產經營自主權;

4.聘用、獎懲職工權,對_____、經教育無效者,乙方有權按照國家勞動制度處理。

5.乙方在保證資產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權出租企業閒置的固定資產,但變賣、轉讓、清理報廢固定資產須徵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於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

6.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_____不承擔經濟責任的外部機構和個人的任何干預,有權拒絕無償佔用、挪用、平調企業財產和不合理的攤派行為。

三、乙方有下列義務:

1.必須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堅持_____經營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政策,自覺接受黨組織、職代會的監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證企業行為符合國家利益和宏觀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業的全部財產,企業的全部財產必須進行社會_____。

3.按期足額提取基本折舊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資金、大修基金只能用於技術改造、增添新設備、開發新產品和歸還專項貸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經營期間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在_____內清理、結清,呆帳損失和收益按財務制度規定辦理。

5.乙方必須保證按規定發放退(離)休、退職職工的勞保金和繳交合同制用工的勞動_____金,保證在國家規定和企業經濟條件允許的範圍內,不斷改善職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經營期滿,應該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

四、甲方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合同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有權履行行業管理職能。

2.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享有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上級部門所給予的優惠條件。

3.甲方不得越權對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和人事任免權利進行干預。

第四章?經濟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間的實現利潤,按______%交納所得税,______%交納調節税(或免交調節税)。如超過年度利潤基數所交納的所得税,由財政返還______%(或不返還),財政返還部分只能用於企業發展生產和歸還中短期貸款。

二、實行資產經營前企業向銀行或財政的貸款,仍按原貸款合同規定辦理;對實行資產經營期間所進行的專項貸款,其本息用税後利潤歸還。

三、經營期間企業實現的利潤,應以市財政局審批年度決算數為準。企業税前利潤歸還專項貸款,允許按規定比例提取“兩金”。“兩金”來源,由企業用超額利潤解決。企業税後利潤在扣除經營者和合作者所得後,按財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產發展基金佔______%,獎勵基金佔______%,福利資金佔______%。改變分配比例,須徵得市財政局同意。

第五章?獎罰規定

1.乙方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可得到本人標準工資的______倍的報酬,月度暫按本人標準工資的150%預支,年終結算。其中,提取______%作為風險基金,存入企業不計利息,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動用。本人標準工資部分可以進成本,超過標準工資部分在企業税後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標利潤指標,其差額部分,由企業留利中彌補。完不成基期利潤指標,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則要對乙方的經營資格重新審查。

2.年度超標利潤,可轉入下年度計算,經營期滿,實現利潤超過標的利潤的部分,每超出1%,獎勵給乙方年標準工資的10%。

3.資產增值收入,按下屆經營者的中標利潤計算的資產價格與本屆經營者中標時計算的資產價格之比,資產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過1%,可提取本人年標準工資的10%;資產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標準工資的5%。資產減值時,按增值獎勵的比例扣除本人標準工資。

4.在完成年目標的基礎上,超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按超額部分獎勵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額10萬元以外的部分,按5%獎勵。但職工獎勵總額不得少於乙方(含合作者)得獎總額。其資金來源在歸還貸款提取的獎勵基金中列支。

5.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與獎勵,不得高於乙方個人的收入和獎罰,具體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產增值新老設備放在一起評估,新老設備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淨值所佔比例計算。在結算經營責任獎罰時,不考慮原輔材料、燃料、電力緊缺、調價等因素。)

第六章?經濟擔保

1.乙方必須以______元(現金或有價證券)作為抵押,保證人(合作者)須交相同數額的保證金。

2.抵押金與保證金,須在簽約時交______廠財務科驗收、保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動用。

3.以上抵押金、風險金和保證金,經營期滿,合同規定的經濟指標如期實現後,如數發還乙方和保證人。

第七章?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雙方不得隨意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無正當理由甲方變更、終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經_____部門裁定,變更、終止和解除合同:乙方_____,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損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權提出終止解除合同。

乙方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內實現利潤達不到目標利潤的80%,甲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甲方超越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自主權,使其無法履行合同條款,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或解除合同。

3.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確需變更或終止合同時,雙方可協商修訂和補充條款。

第八章?附則

1.乙方因特殊原因暫不能履行職責時,向甲方通報後可委託他人代理,但經營責任不因委託而轉移。

2.資產經營企業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由資產所有者代表、經營者代表和職工代表組成的企業理事會。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經營期滿,自行終止。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爭執由政府或法院裁決。

5.本合同經公證處公證。合同正本甲、乙雙方和公證處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關部門備查。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簽字)

_________公證處(蓋章)

公證員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

擔保協議書8

甲方(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債務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丙方(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年月日,甲方向乙方出借人民幣本金元,為擔保該債權之實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丙方自願將其所有的物業轉讓給甲方作為保證乙方履行還款義務的擔保,並達成本協議,供三方共同信守和履行。

第一條 擔保物

乙方用作擔保的標的物如下:

第二條 產權之移轉

1.基於上述物業由丙方開發建設,併合法登記在丙方名下,因此丙方須於本協議簽訂後日內與甲方簽訂該套物業的《商品房預售/買賣合同》,並將該物業網籤備案至甲方名下(/變更登記至甲方名下)。

2.對於前述物業,甲方無須向丙方支付任何費用。同時對於辦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變更登記等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契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更名費用等均由丙方據實承擔和支付。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擔保範圍為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甲方為追索該借款所產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鑑定費、公證費等。

第四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為:甲、乙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年。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丙方須自行妥善保管擔保標的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享有該擔保物收益。與此同時須保證擔保物完好無損並接受甲方檢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前,非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處分該擔保物。

3.擔保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時,甲方可以要求丙方再提供相應之擔保。丙方不提供擔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賣或者變賣擔保物並優先受償。

第六條 風險承擔

本合同擔保物未作清償或為甲方實際佔有前,擔保物之意外毀損等風險由丙方承擔。

第七條 擔保物之處置

乙方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償還甲方借款的,乙、丙方一致同意甲方聘請有關評估鑑定部門對擔保物進行估價,並由甲方優先受償,乙、丙方放棄對該甲方聘請之評估部門及評估價的異議權。乙、丙方也可徵得甲方同意以物抵價。擔保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包括費用)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

第八條 費用負擔

甲方就本合同擔保物優先受償前,該擔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費等概由丙方負責承擔。

第九條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債務(包括未履行)前,丙方出現解散或破產之情形,本合同擔保物不列入清算範圍,其時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擔保物。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壹拾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擔保協議書9

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

甲方(出資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丙方(保證人): 法人: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就甲乙方借貸關係及丙方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擔保事宜達成本合同,信守合同。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元整,期限年月日。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的天數計算。

第三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從出借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四條:甲方按貸款金額的日萬分之____向乙方收取手續費及服務費。

第五條:乙方借款用途為 ,乙方應合法使用此款項,不得作違法活動。

第六條:甲方應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

第七條:乙方付息方式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每月計算一次利息並即時結清。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的,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的;

⑷、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⑸、乙方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債務能力事件的;

⑹、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或本金的;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用作非法用途;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應付息日後五天內付清當月利息,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約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在應付息日後的第五天自動到期,甲方可向乙方收回借款。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應自逾期之日起除支付利息外,並對借款金額按每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借款合同簽定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丙方同意合同中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乙方按期履行合同中的全部義務。丙方對在擔保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和費用,丙方保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關管轄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生效。

出資人(甲方簽字):

借款人(乙方簽字):

保證人(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10

保證人一旦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債務人履行主合同義務的可能,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應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按我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在以下條件下保證人可以免責:

(一)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責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責任,實踐中應把握:一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主觀上要有故意,如果僅僅是債務人一方有故意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或者保證人礙於主合同一方當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證人受一方當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證的,均不能免除責任。二是必須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已經實施了惡意串通的行為,足以使保證人受騙上當。如果是雙方當事人各懷不同的目的,未經串通,由於保證人的過失而提供保證的,仍應承擔責任。三是由於主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惡意串通欺騙保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的事實,且保證人無過錯。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實踐中應注意:一是欺詐、脅迫的主體只能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債務人,因為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債權人與保證人之間簽訂的,主合同的債務人不是保證合同的當事人。如保證人因受主合同債務人的欺詐、脅迫而與債權人簽訂了保證合同,不能免除責任,否則會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二是保證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保證)完全是違背真實意志的,也就是説保證人對主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基礎和內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誤解的情況下提供的保證。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難卻的情況。三是因第三人(包括債務人、保證人的上級主管部)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脅而迫使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不能免除責任。那末債權人的上級所實施的指令行為迫使保證人提供擔保的,能否免除保證人的責任。筆者認為根據擔保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債權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所採取的欺詐、脅迫行為可視為是債權人的行為,保證人可以免責,因為他們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後果也是相同的。

(二)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擔保法第24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這裏法條明確規定:一是尊重保證人的意思自治。保證人自願為債權人與債務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證是基於對雙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內容的確認。雙方當事人對原合同進行變更,實質上是一項新的締約行為,未經保證人同意當然不承擔責任。二是強調形式要件。保證人對主合同當事人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是否認可必須有書面形式,僅有口頭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證明也無效,保證人否認的仍可免除責任。三是保證人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有授權或放棄自己的監督權的,保證人不能免除責任。

(三)因主債務轉移而免責

擔保法第23條規定“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實踐中應注意:

1、債務轉移必須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條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如債務人轉移債務未經債權人同意的,轉讓行為無效,保證人仍要承擔責任。

2、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了部分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已轉移部分債務可不承擔責任。但對未轉移的部分債務仍應承擔責任。

3、保證人同意債務人轉移債務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從一定意義上這種同意的書面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證合同,對保證期限應從新計算。

(四)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保證期限為保證責任的存續期間,它關係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債務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可分為二種,一是定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有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限;二是無期保證,即在保證合同中雙方並未約定保證期限。無論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保證人均既可定期保證,也可不定期保證,但二者在保證期限上的免責條件是不同的。

1、一般保證

⑴一般保證的定期保證,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二點,一是債權人必須在保證期限內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才承擔責任,如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僅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提起訴訟或仲裁,保證人即可免責。二是債權人在保證期限內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並提起訴訟,而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保證期限也不因此而中斷,超過6個月,保證人免除責任。

⑵一般保證的無期保證,按照擔保法第25條規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在這6個月內債權人未行使訴訟權,即未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責任。

2、連帶保證

⑴連帶保證的定期保證,在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債權人未行使請求權,即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這裏擔保法第26條第二款的規定,債權人必須直接向保證人主張權利,如果債權人僅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而未向保證人主張權利的,超過期限保證人仍可免責。

⑵連帶保證的無期保證。根據擔保法第26條規定債權人必須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行使請求權,即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否則保證人免除責任。

(五)因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而免責

擔保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也就是説同一債權,如果既有保證,又有物權擔保的,當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債權未受清償時,物權擔保優先於債權擔保而實現。如果債權人放棄物權擔保,保證人可以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其保證責任。但這裏應注意:一是物權擔保與保證必須是針對同一債權。如果當事人約定擔保的是不同的債權,或同一債權不同部分的,不能適用。如物權擔保是主債,而保證擔保的是孳息或違約金,就不能適用此規定。二是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必須有書面證據。三是保證人只就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範圍內免除責任,對主債的其餘部分仍應承擔責任。

擔保協議書11

經中國農業銀行 縣支行 營業所(以下簡稱貸款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 貸款 元。

第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為___%。

第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計算。

第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 作擔保。

第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負責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借款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擔保單位(擔保人)1份,公證單位1份。

第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發生法律效力。

借款方 借款方擔保

借款單位(人) (章) 擔保單位(或擔保人)

負責人 (章)

經辦人 (章)

貸款方 公證單位

貸款單位: (章) 公證機關

貸款審批小組組長 (章) 公證機關負責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注:借款方與貸款之間的空檔填寫貸款種類。

擔保協議書12

甲方:

乙方:

一、甲乙雙方自友好合作以來,截至年月乙方尚欠甲方貨款¥,現關於該貨款的清償問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同意採用第種方案解決:

第一種:甲方同意乙方償還人民幣元整(¥元)以解決上述欠款問題,但須:

1、一次性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給甲方;

2、在年月日前將上述款項匯出。

第二種:乙方分期償付甲方欠款,具體還款時間及數額如下

二、乙方按照本協議第一條償還了欠款後,甲方放棄餘款元的求償權,並自人民幣(元)到帳後雙方就此筆業務的債權債務關係就此消滅。

三、如乙方按約履行了本協議第一條的付款義務,在此付款日之前甲方將不以該協議作為全額收款的依據。

四、甲乙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逾期支付的,從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應按逾期貨款的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若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的約定付款,甲方將保留向乙方追究全部欠款,即元(大寫)本金及利息的法律責任。

五、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書13

本擔保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 (以下簡稱“委託人”) 住所:

2、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説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 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股東 於 年 月 日在中信銀行成都分行《擔保合同》上簽字,該《擔保合同》是為了保證 公司能切實履行還款義務,但若出現 公司確實不能履行還款義務,需承擔擔保責任,股東 的責任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內容如下:

一、 股東雖然在《擔保合同》上簽字,但實際不承擔擔保責任,無需用自有財產做出任何賠償或補償。

二、 若出現需要股東 承擔擔保責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擔,股東 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書15

甲方:

乙方:XX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現甲方用座落於_____(面積:_____)的房屋在銀行按揭貸款,須經乙方擔保。為了保證乙方的合法權益,在貸款期限內,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歸還銀行貸款本息。如出現連續三個月沒有歸還銀行貸款本息,乙方將無條件通過公證處(甲方委託_____)辦的《委託公證書》處理甲方房產,以歸還銀行貸款本息,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配偶(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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