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招生承諾書

來源:文萃谷 2.75W

根據相關政策,通過志願填報、會考和資格審查,本人已入圍 學校定向培養師範生綜合測試初選考生名單。現承諾:如參加綜合測試後,最後成績達到預錄取控制線,身體符合招生體檢要求,本人堅決服從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學校的錄取入學。

陽光招生承諾書

考生簽名:

考生監護人簽名:

時間:2015年 月 日

規範招生行為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落實教育局田學金局長在縣招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規範2011年高中段學校招生秩序,本人鄭重承諾如下:

一、不私自為招生學校做招生宣傳;

二、絕不接待未經縣教育局同意來我校招生的人員,不參與招生學校為招生安排的宴請或接受招生學校的禮金、禮品等;也不為未經教育局同意的招生學校提供生源接送服務;

三、絕不從事買賣生源及生源信息等破壞招生秩序的活動;

四、本人將認真配合縣局和學校做好招生工作。

如有果違反承諾,自願接受學校處罰,直至調離圩豐中學。

承諾人 2011年 月 日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招生錄取零點招承諾書

為了進一步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2號)的相關要求,嚴格執行政策規定,加大信息公開,嚴肅工作紀律,切實維護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現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招生錄取工作向社會做出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國家的招生政策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認真執行本年度《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堅持原則,杜絕任何形式的“點招”錄取。

二、加強信息公開,按照教育部要求,認真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5]9號)的要求,做到“十公開”。在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招生信息網(#url#)對年度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簡章、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等進行公開。

三、大力促進公平,積極履行促進入學機會公平的社會職責,做到遵章招生、依法招生。

招生諮詢電話:010-82323688,82323788紀檢監督電話:010-82323736

2015年自主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1)

浙江工貿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我申請參加貴院2015年自主招生考試,已閲讀和了解學校的《考生守則》、《對違反規定行為的處理》、《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根據這些規定,本人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自願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本人被錄取後不參加當年大學聯考和高職單考單招。

2. 保證自己是符合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大學聯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材料和證件真實、準確。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

4.在招生考試過程中,自覺服從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試管理部門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5.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規定、考試紀律和考生守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做出的處罰決定考生大學聯考。

考生(簽字):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商學院2012年招生工作承諾書

甲方:江西科技學院商學院

乙方:商學院b線九大組

為了更好地做好2012年招生工作,完成或超額完成招生目標任務,真正讓b線九大組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成效,特制訂商學院2012年b線九大組招生工作承諾書,具體承諾內容如下:

一、本大組全體師生積極參加2012年招生工作,保證以滿腔熱情投入到招生工作中去,堅定信心完成任務。

二、本大組將根據學校下達的招生認真負責開展以下招生工作:

1、配備好本大組的站點主管和註冊諮詢師(員),組建能吃苦、能招生的團隊;

2、結合本大組實際,制定有效、可行的2012年招生工作計劃;

3、分解任務,落實到人,完成或超額完成2012年招生任務。

三、本大組將認真按照學院的要求抓好2012年招生工作,確保如期按照學校招生考核階段和要求完成學校下達的招生任務,獎勵基數任務 人,自定目標任務 人,自定目標任務數達到獎勵基數的比例 %。

四、嚴格執行學院招生工作要求,積極參加學校和商學院組織的招生培訓,在招生過程中做到誠信招生、規範招生、陽光招生。

五、在招生期間,本大組將樹立良好的藍天形象,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始終放在第一位,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六、經常與本大組參與招生的註冊諮詢師(員)保持聯繫,關心和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並要求註冊諮詢師(員)每週至少兩次主動以短信、電話、QQ等形式向本大組部門領導彙報招生工作,否則接受學院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的處分。

七、本大組全體師生將本着愛校、感恩的心,堅決不幫外校招生。如發生此類事件,自願接受學院相關處理。

甲方(蓋章):

B線主管簽名):

簽訂日期:2012年 日 乙方( 月

2015年秋季招生學校承諾書

-----縣(市、區)2015年秋季招生學校承諾書 教育局黨組:

為切實做好我市2015年秋季中國小招生工作,根據上級關於規範辦學行為和《-----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特承諾如下:

1、嚴格按照上級文件要求,按照教育局劃定的學區進行招生,保證本學區內的適齡兒童少年都能免試、就近入學。

2、在招生時,保證不作任何形式的虛假宣傳。

3、保證做到不使用給回扣、請客送禮等不正當手段拉學生。

4、保證不突破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名額。

5、保證在規定時間內招生,不舉行任何形式的入學、編辦考試及摸底考試。

6、保證在招生過程中按《-----縣(市、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辦法》中規定執行。

7、保證不違規舉辦所謂的“加強班”、“重點班”、“小小班”、“快慢班”、“特色班”、“本學區班”、“外學區班”等,不以任何理由違規收費。

以上承諾如違反任何一條,自願接受組織給予的任何處理。

承諾人(學校負責人)簽字: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2015年寧夏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承諾書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和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不斷規範高校招生行為,促進教育考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關於2015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辦〔2015〕4號)要求,現就2015年我區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向社會做出鄭重承諾:

1、嚴格執行“六不準”、“十嚴禁”的招生紀律,堅持原則,正確行使手中權力,堅決維護程序公正。

2、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意識,不謀私利,把好錄取關口,守住法律紅線,切實做到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嚴格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零點招”的工作要求,做到依法招生,嚴禁任何高校追加計劃“點招”錄取考生,嚴禁對“點招”考生違規投檔。

4、對所有院校在我區追加的計劃,一律按照考生志願和成績順序錄取;對高校未完成的招生來源計劃,在寧夏教育考試院信息網及時向社會公佈,通過公開徵集志願完成。

5、各高校在我區投檔和錄取信息及時在五個地級市和部分縣(區)的電子大屏和報紙同步公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招生錄取期間,我院在寧夏教育考試院(銀川市新華東街67號)四樓設有考生和家長政策諮詢接待室,正常上班時間安排專人值守,值班電話0951—6043519,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來電來訪諮詢。

歡迎廣大考生和家長通過各種方式監督我院的招生錄取工作。對羣眾舉報的我區高校招生違規錄取問題,實行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羣眾舉報,一經核實,嚴肅處理責任人,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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