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師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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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為班級中的一名教師,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工作要求,積極落實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班的安全工作,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並鄭重承諾:

幼師安全承諾書

1、教會幼兒知道幼兒園的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2、帶班不遲到,建立接送卡制度,每日接送幼兒時老師須與家長見面。離園時必須交與家長而且是經常接送的家長,如是陌生人應與家長取得聯繫,得到同村家長的認可。

3、做好晨午檢和幼兒出勤登記工作,晨午檢要做好:一問、二摸、三看、四查。口袋裏不能有小刀等不安全的東西。如發現有病者,及時送醫院檢查治療。注意對幼兒的全日觀察,及時發現幼兒的異常情況,如發呆、哭泣、睡覺、臉潮紅、發白等,對多例同時因病不來,上報幼兒園領導,進一步認定傳染病。

4、上班時間,教師隨時隨地把幼兒納入自己的視線中,如有急事離開時,必須妥善交待給一教師代班後,方可離去。教師不準上班時間在一起説閒話。每逢外出(含上廁所)時做到兩次清點人數(走時及返回時),交接-班時也要清點幼兒人數。

5、電器用畢要立即拔掉插頭,下班前要關好門、窗,再次檢查水、電開關。妥善管理好本班、本室的設備物品,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消滅不安全因素,及時發現房屋異常變化,門窗玻璃有無鬆動,幼兒身高內有無裸露釘子,並及時清除事故隱患。

6、不給幼兒玩體積小、鋭利、帶有毒性物質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誤塞誤吞,造成傷害。幼兒帶來的與學習無關的小物品,教師要收繳,如是值錢物品一定要轉交給家長。

7、每次讓幼兒玩大型玩具,教師要先檢查大型玩具的`安全性,無安全隱患方可使用。

10、離園時為幼兒整理衣服,送給家長一個乾淨整潔的孩子。

11、幼兒跌倒或打鬧受傷後,教師要及時檢查受傷情況。

幼兒園安全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和教育主管部門的各項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要求,做好幼兒園安全防護體系和安全制度建設,充實和完善安全設施設備,切實履行對幼兒生的安全監護責任,確保每個幼兒生安全、健康、快樂地成長。嚴格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健全機制,責任到人。建立校(園)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校園安全制度,確保安全管理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2.大力排查,合力防控。定期對校園及周邊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必要時,協調相關部門,羣防羣控。

3.加強教育,應對有序。通過制定符合校(園)情的應急預案,定期進行防暴-力傷害教育,組織安全防範應急演練等措施,加強校園內部的安全防範。

4.強化“三防”,提高防範。充分發揮“三防”作用。按照學生人數的3‰比例配備正規保安;按照“四個一”標準配備警用器械,按照幼教辦〔2015〕67號文件要求,規範安全使用警用器械,校園警務室達到“141”標準。

5.封閉管理,准入嚴明。指定1人負責對校園警務室和保安人員的管理,加強校園出入門管理制度的檢查落實,嚴格執行外來人員准入驗證制度、登記制度、聯繫確認制度和物品查驗制度,確保校園的封閉管理,嚴禁不明身份的人員、車輛及危險品進入校園。加強對在校學生、幼兒的管理,不得讓學生、幼兒隨意離開校園。

6.重點巡查,加強護衞。上下學期間有校級領導和值周教師在校(園)門口值勤,校園保安全副武裝進行戒備,護校(園)隊伍分批在指定地點巡查。

7.科學交接,確保安全。幼兒園要嚴格執行持證交接制度,不得將幼兒交於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讓人進入園內。

8.落實制度,有序上、下學。嚴格執行家長接送點制度、小黃帽制度、國小生路隊制,確保校門至家長接送點範圍內的秩序井然,確保無閒雜人員混入學生中間。

9.嚴格履職,確保平安。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職責。

本人若違反上述承諾,或因未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承諾學校:平邑三小幼兒園(蓋章):

幼兒教師(簽字):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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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食品安全應急承諾書

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關係在校師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關係社會的安定。增強幼兒園食品安全意識,完善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規範食堂加工製作行為,最大限度消除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隱患,防控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飲食消費安全。特承諾如下:

一、大冶鎮直幼兒園建立健全以園長張丙勛為第一責任人的食品安全責任制。配備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大冶鎮直幼兒園食堂關鍵環節的控制和監督,及時瞭解幼兒園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制定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提高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建全並嚴格實施食品原料採購記錄和索證索票制度不採購腐-敗變質,污穢不潔,黴變生蟲,有害健康來歷不明的和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嚴格按規定使用食品添加劑。

三、大冶鎮直幼兒園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後方可營業。從業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並定期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

四、為確定廣大幼兒的用餐安全,防止傳染病的發生,使用餐具、飲具要按規定洗淨 消毒並保持清潔。保持內外環境整潔、衞生,從業人員上崗要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五、做好餐飲服務食品留樣工作,留樣應當分別存放於清洗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每個樣品留樣數量為100克以上,冷藏保存48小時以上。並有登記,專人負責,上鎖保管。

六、建立建全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及報告制度,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要迅速控制事態,在2小時內報告市衞生、食品藥品監督和教育行政部門,並積極配合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我園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對幼兒和社會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如因飲食安全危害了學生的健康,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處罰。

幼兒園教師安全協議書1

幼兒人身安全是幼兒園的生命線, 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每一名幼兒教師的重 要職責,為使孩子們能夠快樂、健康的在幼兒園中生活、成長,幼兒園特制定 教師安全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安全檢查 教師按幼兒園規定時間到崗後要對幼兒活動區域內的玩具、 器械做出安全 排查,幼兒來園時,教師必須認真對幼兒的衣物、口袋全面檢查,如發現有下 述物品:零食(糖果、果凍等) ;零用錢;危險物品(如刀具、火柴、細小顆 粒物、有毒及危險性玩具用具等) ;飾物(項鍊、手鍊、耳環等)要及時教育 並暫時由本教師保管, 幼兒離園時交與家長並給予提醒。 若由於教師排查不細、 處理不當引發安全事故,由教師承擔責任。

2、迎送要求 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按時到幼兒園規定地點迎、送幼兒, 迎送過程完全憑接送卡。當幼兒接送人發生更換時,教師要及時與其父母取得 聯繫,認可後方可履行交接手續。如有幼兒在規定時間內沒到園,教師應聯繫 家長詢問原因,掌握幼兒安全狀況。

3、反饋訴求 在交接過程中家長對於幼兒身體狀況、 生活需求的陳述要認真聽並做好記 錄,當完成家長的訴求時,應及時給以答覆。

4、保育要求 教師與家長完成幼兒交接後,教師要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安排設計活動,並 根據本園實際對幼兒在園活動實行無縫隙監護,教師不得謾罵、侮辱、體罰、 變相體罰幼兒,幼兒入園至離園時間段的安全完全由所在班級教師負責。

5、離園要求 對於沒有按時接走的幼兒,教師應陪同幼兒耐心等候、與家長溝通聯繫, 在家長未到園這段時間幼兒的安全仍由教師負責; 教師還應負責協助門衞勸説 本班未帶孩子離園的家長儘快離開園所。

6、監督接送 教師對於本班幼兒的接送人、接送方式必須掌握並做好監督工作,當不符 合接送要求時,教師要予以警告。

7、聯繫溝通 教師在接手班級時,要掌握幼兒詳細的家庭住址和聯繫電話,並將自己的 電話告知家長,聯繫方式如有變更及時通知,確保家園聯繫暢通。

8、未盡事宜 教師除遵守以上協議外, 對於其它未盡事宜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及幼兒園 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幼兒的安全牽繫千家萬户,教師的責任意識與之息息相關,希望幼兒教師 引起高度重視,杜絕一切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對於幼兒教師不遵守以上協議 及其它規章制度而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承擔責任,並取消全年評優評模,考核 末位,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 幼兒園名稱: 教師姓名: 2012 年 11 月 27 日

慄樹幼兒園幼兒家長安全承諾書

安全是家庭幸福、快樂學習的保證。為強化幼兒園安全防範工作管理,健全家校聯絡,明確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防患於未然,有效預防校園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園幼兒的人身安全。根據《徐州市(賈汪區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幼兒園與幼兒及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承諾書。

承諾事項:

一、家長要注重加強對孩子進行安全教育,不斷增強孩子的安全意識,教會他們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家長或監護人應告知幼兒園固定的聯繫電話,積極主動與幼兒園、老師保持經常性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監管工作。

三、家長要教育孩子嚴格遵守幼兒園的管理規章制度,聽從老師的教育,維護校園安全,共建平安和諧校園。(一)嚴禁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入園。(二)不在校園內追逐打鬧,不攀爬走廊欄杆、窗户,不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三)上下樓梯靠右行走,不追逐打鬧,不滑樓梯,不玩危險性遊戲,不有意在樓梯及過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用膳就餐文明有序。(四)愛護校園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不得觸摸,應及時報告老師、幼兒園派人修理。(五)幼兒户外活動嚴格服從老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不擅自行動,不在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嚴防安全事故發生。(六)持接送卡入校園,嚴格遵守刷卡、請銷假制度,不私自外出遊玩及出走,離園期間不滯留校園內玩耍,按時回家。

四、家長要教育孩子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秩序。

(一)遵守交通法律法規,不強行搶道,不在道路上相互追逐,步行時走人行道,主動避讓過往行駛車輛。(二)上下學不乘坐農用車、低速載貨汽車以及報廢車、拼裝車、無牌無照車輛等非法營運車輛,不得駕(騎)機動車輛上下學。家長髮現非法營運車輛或車輛超員以及校車駕駛員被更換時,要拒絕讓孩子乘坐,並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運政部門舉報。(三)注意食品衞生安全,不亂吃零食,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物,不購買及食用“三無”食品及黴壞變質食品。(四)嚴禁攜帶火種入校,森林防火期內:嚴禁攜帶火種入山,並自覺加入到“珍愛森林、保護家園”行動中來,確保校園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安全。

上述事項,學生和家長共同承諾,幼兒園強化教育和監督。

幼兒園(蓋章) (承諾人)幼兒姓名: 所在班級:

負責人簽字: 家長簽字: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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