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日聽審的感想散文

來源:文萃谷 1.93W

十一日早晨,我以代表的名義,到審判廳去聽北大學生案件的公判。我們一共有十一個人,是四個女校的代表。那時已經有九點多鐘,審判廳門口已經有許多的男學生。以後陸續又來了好些。我們向門警索要旁聽證,他們説恐怕女旁聽席太仄,不過有一條長凳子,請我們舉四位代表進去。我們誰也不願意在被擯之列,就懇切對他們説,“地方如實在太仄,我們就是站着,也願意的。”他們無法,就進去半天,又出來對我們説,“只限你們十一個人了。再來的代表可真是沒有地方了。”我們就喜喜歡歡的進去。可憐那些後來的代表,真是不幸望門而不得入了。開審以後的情形,雖然我也有筆記,但是各報紙上都記載得很詳細,便不必我再贅了。

二十一日聽審的感想散文

1919年5月4日,北京爆發了愛國運動,北京協和女子大學理化預科一年級學生謝婉瑩參加了學生的'愛國運動,她被選為學生會的文書,參加女學界聯合會宣傳股,擔任文字宣傳工作。“五四”運動的深入開展,軍閥政府被迫接受了學生的愛國要求,但仍未放棄鎮壓學生的企圖。7月間又藉故逮捕愛國學生。8月議當局逮捕無辜的學生,要求立即釋放。謝婉瑩作為女學界聯合會宣傳股的成員參加旁聽,旁聽後,根據宣傳的要求,寫了這篇文章。

旁聽證後面寫着各條的禁令,內有一條是“不準吸煙吐痰”,但是廳上四面站立的警察不住的吐痰在地上。我才記得這條禁令,是隻限於旁聽人的。

劉律師辯護的時候,到那沉痛精彩的地方,有一位被告,痛哭失聲,全堂墜淚,我也很感動。同時又注意到四位原告,大有“不安”的樣子,以及退庭的時候,他們勉強做作的笑容。我又不禁想到古人一句話,“哀莫大於心死。”唉!可憐的青年!良心被私慾支配的青年!

審判的中間審判長報告休息十五分鐘。這個時候,好些旁聽人,都圍在被告的旁邊招手慰問,原告那邊靜悄悄的沒有一個人。我想被告的自有榮譽,用不着別人的憐憫,我們應當憐憫那幾個“心死的青年”。自開庭至退庭一共有八點鐘,耳中心中目中一片都是激昂悲慘的光景。到了六點鐘退庭的時候,我走出門來,接觸那新鮮清爽的空氣,覺得開朗得很。同時也覺得疲乏飢渴,心中也仍是充滿了感慨抑鬱的感情。

晚飯以後,我在家裏廊子上坐着。牆陰秋蟲的鳴聲,茉莉晚香玉的香氣,我也無心領略,只有那八點鐘的印象,在腦中旋轉。

忽然坐在廊子那一邊的張媽問我説,“姑娘今日去哪裏去了一天?”這句話才將我從那印象中喚出來,就回答她説,“今天我在審判廳聽審。”隨後就將今天的事情大概告訴她一點。她聽完了就説,“兩邊都是學生,何苦這樣。”又説,“學生打吵,也是常事,為什麼不歸先生判斷,卻去驚動法庭呢!”

我當時很覺得奇怪,為何這平常的鄉下婦女,能有這樣的理解。忽然又醒悟過來説,不是她的理解高深,這是公道自在人心,所以張媽的話,與劉律師的話如出一轍。

我盼望改天的判決,就照着他們二人所説的話。因為這就是“公道”,這就是“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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