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長與山海經的賞析

來源:文萃谷 2.59W

《阿長與《山海經》》是魯迅的一篇回憶性敍事散文。表達了對這位勞動婦女的真誠的惦念以及對年幼無知的時光的深切懷念。閲讀過山海經的小夥伴們,是不是對原文還存在着一絲的不理解呢?沒關係,小編已經為你們準備好了關於阿長與山海經的賞析,希望你們能夠更加深透了解。

阿長與山海經的賞析
  阿長與山海經的賞析

《阿長與山海經》選自魯迅先生的回憶性散文集《朝花夕拾》,也是該書以寫人為主的三篇散文中的一篇(另兩篇為《藤野先生》和《範愛農》)。《藤野先生》記的是老師,《範愛農》記的是朋友,而《阿長與山海經》記的則是兒時的保姆長媽媽——一個無名無姓、年輕守寡、淳樸善良、始終給兒時的魯迅以深切關懷的農婦形象。

本文的題目就很值得深究,同是寫人,《藤野先生》和《範愛農》都是以人名為題,本篇為何不以《阿長》為題?阿長在魯迅家是個沒名沒姓的女傭,不同身份的人對她有不同的稱呼,魯迅的祖母叫她“阿長”,魯迅的母親和“許多別的人”(實際上就是與母親平輩的人)叫她“長媽媽”,而“我”平時叫她“阿媽”,只有在憎惡她的時候才叫她“阿長”。其實到寫作時,作者對長媽媽已經是滿懷敬重和感激了,為什麼作者還要選擇一個他憎惡時才叫的稱呼放在題目中呢?作者在文中寫了長媽媽很多事,為什麼獨獨選擇一個《山海經》放在文題中呢?這些問題將隨着我們對文本的深入研究得到合理的解答。

本文是以“我”對長媽媽的感情變化為線索展開的,全文可分為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1——2小節)簡介長媽媽。

這一部分主要介紹了不同人對長媽媽的稱呼以及長媽媽名稱的由來。“我”的家庭是一個等級森嚴的封建家庭,即使對一個保姆的稱呼也是長幼有別的,祖母最長,所以叫她“阿長”,母親與阿長平輩,依着孩子稱她為“長媽媽”,“我”是晚輩,則親暱地叫她“阿媽”。文章第一句所謂的“已經説過”指的是作者已在《朝花夕拾》的首篇《狗·貓·鼠》中提到過長媽媽,那是一個害死隱鼠而又以謊言欺騙小主人的女工,給人的印象似乎並不太好。所以文章開篇,作者就在不經意間暗示了曾經有過的對長媽媽的不滿情緒。

接着作者在文章第二小節介紹了“長媽媽”稱呼的由來,“長媽媽”的稱號原來是頂替了“我家”先前一個女工的綽號而來。這真讓我們感到她比孔乙己還要可悲,人們畢竟知道孔乙己還有個屬於自己的姓,而長媽媽連自己姓什麼也不為人知,直至三十年後魯迅寫作本文的時候仍不知長媽媽姓什名誰,可見長媽媽的地位是何等的卑微。魯迅曾説過,舊中國的婦女,數千年來沒有爭得做人的地位,她們“連羊還不如”。連姓名都被人忘卻的長媽媽不正是千千萬萬舊中國農村婦女的典型代表!

第二部分(3——12小節)厭煩長媽媽。

這一部分又分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3——5小節)寫厭長媽媽。

這裏作者主要選擇了幾個典型事例寫對長媽媽的討厭,一是厭長媽媽羅嗦(“常喜歡切切察察”),甚至懷疑長媽媽在家中挑撥是非(“我的家裏一有些小風波,不知怎的我總疑心和這‘切切察察’有些關係”);二是厭長媽媽限制“我”的行動(“又不許我走動,拔一株草,翻一塊石頭”);三是厭長媽媽睡覺佔地(“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牀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擠得我沒有餘地翻身”)。這些事情完全是從小孩的角度寫的,換一個角度也許就不能説她討厭。“常喜歡切切察察”不是可以説明長媽媽並不是一個自我封閉的人嗎?“不許我走動”不是正表現了長媽媽對“我”的關心和負責嗎?“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牀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是不是因為白天勞作太累了?這不正説明了長媽媽的勤勞嗎?

第二層次(6——12小節)寫煩長媽媽。

這一層次主要寫煩長媽媽的許多“規矩”和“道理”,重點寫的是過年的規矩。從壓歲錢説到祝福語再到吃福橘,寫得非常詳盡。這些在小時的“我”看來是太煩了,但在讀者特別是外國讀者看來,就要當民俗來欣賞了。魯迅曾對日本友人增田涉説,在他的《朝花夕拾》裏,“有關中國風俗及瑣事太多,不加註釋恐怕不易瞭解”。魯迅這樣對中國特有的源遠流長、神祕奇異的民風民俗的描寫,使作品產生了特有的魅力。

 第三部分(13——29小節)敬重長媽媽。

這是文章的主體部分,也分兩個層次:

第一層次(13——18小節)寫因長媽媽具有“偉大的神力”而對長媽媽產生“空前的敬意”。

這第一次的敬意是由長媽媽講“長毛”的故事引起的,故事的前半部分是令人毛骨悚然的,但因為“我”覺得這件事和“我”毫不相干,“我”並沒感到可怕。但當長媽媽講到她們一排女人脱了褲子,竟能阻止“外面的大炮”“放不出來”時,“我”“不能不驚異”,“不料她還有這樣偉大的神力”,“從此對她就有了特別的敬意”。這是由“厭煩”到“敬重”的第一次轉折。

但這種敬意隨着“隱鼠事件”的發生而逐漸談薄甚至“完全消失”。這裏作者又一次提到“隱鼠事件”,可見這件事在幼小的魯迅心中印象是非常深刻的。那麼,“隱鼠事件”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據魯迅在《朝花夕拾》的開篇之作《狗·貓·鼠》中介紹説,隱鼠是魯迅小時侯非常喜歡的'一種小老鼠,一天,他發現隱鼠不見了,長媽媽告訴他,“隱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於是,“我”就從此痛恨起貓來,後來,“我”竟偶然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那隱鼠其實並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着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從此“我”就特別記恨長媽媽,對長媽媽的所言所為也就特別厭煩。作者在寫敬重長媽媽的兩個故事中間,再次穿插這個“隱鼠事件”,一是為使文章頓起波瀾,二是與下文寫敬重形成鮮明的對比。

第二層次(19——29小節)寫因長媽媽為“我”買來了渴慕已久的《山海經》而對長媽媽發生“新的敬意”。

這第二次敬意的緣由是遠房祖叔對《山海經》的生動介紹,那“人面的獸,九頭的蛇,三腳的鳥,生着翅膀的人,沒有頭而以兩乳當作眼睛的怪物……”對幼時的“我”該有多大的誘惑啊!就在“我”想一睹為快時,祖叔卻不知這本書“放在哪裏了”,因為祖叔很“疏懶”,“我”又不好意思逼他去找;向別人詢問,別人又“不肯真實地回答我”;想自己用壓歲錢去買,書店離家又很遠,即使去了,書店又關着門;長媽媽來問《山海經》是怎麼一回事,“我”雖對她説了,但“我”“知道她並非學者”,所以,“我”認為“説了也無益”。可就在“我”幾乎完全無望的時候,長媽媽卻給“我”買來了《山海經》。這一部分的蓄勢是非常充足的,這就使得長媽媽《山海經》的到來不同尋常。“我”不僅“似乎遇着了一個霹靂,全體都震悚起來”,而且要滿懷感激地説:“別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事,她卻能夠做成功。”慨歎長媽媽“確有偉大的神力”。如果説,前面寫長媽媽脱褲子擋大炮的“神力”不免含有難以全信的嘲諷之意的話,那麼,這裏用“確有”來修飾“偉大的神力”就完完全全表達了“我”的感激和佩服之情了。

由此可見,《山海經》一事在“我”與長媽媽的交往中具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它徹底顛覆了“我”原先對長媽媽的一切不好的印象,“我”終於由“厭”長媽媽、“煩”長媽媽到“敬”長媽媽。發生這種轉變的根本原因就是《山海經》,現在,我們就不難理解作者為什麼要在眾多事件中選擇《山海經》與“阿長”一起放在文題中了。

第四部分(30——31小節)哀悼長媽媽。

行文至此,作者對長媽媽的感激和敬重之情溢於言表,他終於不自覺地用“闊氣一點”的 “我的保姆”來稱呼長媽媽了。接着用看似平實的語言交代了三件事,一是長媽媽辭世已三十年了,説明時光流逝之快;二是表示自己對最敬重的長媽媽的姓名和經歷至今仍然一無所知,表達了一種深深的遺憾之情;三是從僅知道的長媽媽只有一個過繼的兒子,猜測長媽媽是個年青守寡的孤孀,表現了對長媽媽不幸身世遭際的同情。

最後一小節,作者用飽蘸感情的祈使句,改用第二人稱,表達了對長媽媽的由衷的祝願:“仁厚黑暗的地母啊,願在你懷裏永安她的魂靈!”這裏所説的“地母”有兩層意思,一是指“墳墓”(因為它是“黑暗”的),阿長在那裏休息;二是指“大地母親”(因為它是“仁厚”的)。在魯迅的心目中,阿長與“地母”已經融為一體了,她的靈魂已在那裏“永安”了。文章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願在你懷裏永安她的魂靈”結束,表達了作者對長媽媽的深切懷念之情。它凝聚着魯迅對長媽媽的全部情思,寄託着魯迅對善良人的衷心祝願。這時的長媽媽,不再粗俗,不再可笑,激盪在我們心中的只有深深的懷念。

這是一篇以寫人為主的散文,作者按生活的本來面目,真實而親切地再現了魯迅童年時與長媽媽相處的情景,刻畫出一個真實、生動、鮮活的普通勞動婦女——長媽媽的形象。她饒舌多事、不拘小節,有許多繁文縟節,但為人誠懇、熱情,有着淳樸、寬厚、善良、仁慈的美德,文中表達了作者的深切懷念之情。其詞懇切,其情真切,十分感人。作者在人物刻畫方面是頗見功力的,主要特點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善抓細節。寫人物最怕把人物的鮮明性格淹沒在一般性的敍述之中,俗話説,於細微處見精神,寫小説需要如此,寫記人散文又何嘗不需如此呢?魯迅就是善抓細節的高手,為了表現長媽媽愛羅嗦,愛説閒話,作者寫她“向人們低聲絮説些什麼事。還豎起第二個手指,在空中上下搖動,或者點着對手或自己的鼻尖”。為了表現長媽媽的粗魯和不拘小節,作者寫她“一到夏天,睡覺時她又伸開兩腳兩手,在牀中間擺成一個‘大’字”。有關“元旦”早晨的一段描寫也十分生動,“我”一醒就要坐起來,“她卻立刻伸出臂膊,一把將我按住”,“我”驚異地看她時,只見她惶急地看着我。她又有所要求似的,搖着“我”的肩。當“我”忽而記得了隔夜長媽媽的提醒喊“阿媽,恭喜”時,她“於是十分喜歡似的,笑將起來,同時將一點冰冷的東西,塞在我的嘴裏”。這些細節都傳神地寫出長媽媽對“我”的關心和祝福。

二、詳略有致。寫人的散文既忌瑣碎,又忌粗疏。魯迅在寫長媽媽時就既有簡筆,又有繁筆。第二部分寫“厭”長媽媽時略寫了她的羅嗦和對“我”的管制,而詳寫了她的睡相;這一部分寫“煩”長媽媽時略寫了長媽媽所教的生活中的一般“道理”,而詳寫了過年的“規矩”;第三部分寫“敬”長媽媽時,雖兩件事都用了繁筆,但第二件“《山海經》事件”寫得更為詳盡。由於詳略得當,文章就顯得錯落有致,人物也顯得血肉豐滿。

三、欲揚先抑。這是本文構思上的一個重要特點。文章從一開始就表達出作者對長媽媽的厭煩和不滿,厭她羅嗦,厭她限制“我”的自由,厭她睡相不好;煩她規矩太多,煩她道理太多。就在讀者似乎感到長媽媽一無是處時,作者筆鋒一轉,詳細敍寫了兩件令他敬重的事。由於前面“抑”得太多了,後面的“揚”就給人以奇峯突起的感覺,人物形象霎時間就高大起來。現在我們再回過頭來探究一下本文的題目,看看作者有沒有什麼玄機在其中。“阿長”是作者在憎惡長媽媽時才這樣叫的,因此,“阿長”代表的是作者在文章前半部分所表達的情緒。“山海經”事件是徹底改變“我”對長媽媽看法的重要事件,也正因為有了“山海經”事件,“我”才真正由“厭煩”長媽媽變成了“敬重”長媽媽。因此,“山海經”是敬重長媽媽的代表性事件,“山海經”代表的就是文章後半部分所表達的情緒。那麼,本文題目“阿長與山海經”是否隱含着“從‘厭煩’到‘敬重’”的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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