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級上冊語文關於作文的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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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題
審題,是作文的第一步,可以説,審好題,作文就成功了一半。審題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第一,審寫作內容。
審寫作內容,即題目要求我們寫什麼。就是要弄明白文章是要求寫人,還是寫事;或是寫景。
第二,審內容的限制
審題還有一個關鍵的內容,就是弄清文題對習作限制。
1、弄清時間限制
有的作文在時間上有一定的限制,審題時要把握住這時間上的限制。比如記暑假中的一件趣事,這道題選材時間限定為暑假,所寫的事要能夠和“暑假”裏發生的事。
2、弄清地點限制
有的作文規定了地點範圍,審題時要明確其中地點的限制。如記校園裏的趣事,就限制了所寫的人、事、物、景必須是在“校園”裏的所見所聞,只有把握準了這個地方,所寫的'內容才有依託和基礎。
3、弄清數量限制
有些作文出現數量詞,審題時要明確數量上的限制。如寫一件你想寫的事。兩個題目寫作的要求記敍一件完整的事,這樣的話就不能寫兩、三件事了。
4、弄清人稱的限制
有些作文在人稱上規定,審題時要明確它在人稱上的限制。例如寫一件發生在你身上的事。這個題目就限制了作文要用第一人稱,要從“我”的角度寫自己的事。《文具的爭吵》這個題目,主角就要換成文具了。
習作題目:
1課餘生活發生的事情事2熟悉的人一件事(特點品質事)
3美麗的秋天景4觀察中的發現(日記格式寫事)
5傳統文化6風景優美的地方景
7創編童話故事事道理8自由選材
三、閲讀
1、要三讀短文,第一遍弄清字、詞的讀音、大意;第二遍讀懂大致內容;第三遍帶着問題後進行重點讀。
2、完成練習要注意:有的題目可以從文字中原詞原句抄下來,有的需要進行歸納、分析、總結。
3、答問題要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