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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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精選5篇)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1

為加強幼兒園內安全管理,規範幼兒園兒童、教師及家長在上下學過程中的行為,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幼兒園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入園

1.本幼兒園標準入園時間是工作日7:30—8: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送至本院。

2.幼兒在入園前應用過早餐,不建議幼兒在幼兒園進早餐。

3.請家長入院前及時檢查幼兒口袋內有無彈珠、小球等體積很小的玩具。不要給小孩子穿戴點綴帶有球狀、片狀、帶有易拆卸附屬品的衣物等。

4.本園實行嚴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長在接送幼兒時必須出示幼兒接送卡,無接送卡或接送卡與實際姓名不符的一律不準送幼兒入園。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入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負責幼兒的接待,檢查幼兒身體健康狀況,測量體温,檢查幼兒隨身物品。7.幼兒在生病期間(尤其是傳染病)不建議幼兒入園,希望家長理解與支持。

二、出園

1.本幼兒園標準出園時間是工作日16:30—17: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帶離本園。

2.請家長檢查幼兒身體狀況有無擦傷碰傷等狀況,及時與教師溝通。

3.接幼兒的家長必須持有幼兒接送卡否則將不予出院,請家長予以配合。

4.如有特殊情況非法定監護人來接幼兒請提前聯繫本園(本園電話:xxxxxxxx)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出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每班教室輪流值班,家長可以與教師就幼兒相關問題可以與教師溝通。

7.非正常接送時間本園謝絕參觀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2

1、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教育優先、管教結合、遵章守紀的原則。主要任務是:通過多種形式教育學校師生認真學習、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做遵紀守法的模範。

2、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學校領導負責,分管科室組織實施。學校校園內禁止騎自行車。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規定線路慢行和規定地點停放,避免在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兒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放學後不準在校內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兒在道路上行走時,應走人行道並在道路右側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走斑馬線。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不與機動車爭道強行。集體外出時,要列隊行走;結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不能東張西望,一定在家長的帶領下穿越馬路,要聽從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規則;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穿越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學校教職工和幼兒在上下班或節假日走親訪友期間,要遵守交通規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彎打手勢。不得在道路中間或中心線上行走,不得成羣結隊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兒及家長乘坐汽車時,不得乘坐報廢車、故障車、農用車、超載車和無牌無證車。乘坐公交車上班、上學或下班、放學的'師生,要等車靠站停穩後有秩序上下車,並自覺購票,做文明乘客。乘車時不能把爆竹等危險物品帶入車內,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雜物,乘坐微型車時應繫好安全帶。禁止無照師生駕駛機動車及酒後駕駛行駛。

6、學校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包車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交警部門備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交警部門審核登記車輛、駕駛員情況。

7、學校場地狹小、無專門停車場的,除學校公車以外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區域停放。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域。外來車輛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供電車、警車、押運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外,禁止在校園內通行。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內。

8、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校園道路內要慢速行車,校園內十字路口或大門口注意避讓幼兒。支線車讓主線車先行,轉彎車讓直線車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園路道上追逐打鬧、從事各種文體活動。單位、部門臨時開展各類活動不得佔用機動車道(學校大型活動除外)。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3

為進一步推行我園安全建設,保護學生上放學安全,我園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以幼兒園園長為組長、副組長唐愛雲、徐海軍、徐秀美,成員由門衞、值班老師、行政值班人員、家長組成護學崗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護學崗建設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推進護學崗建設,確保此項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設立執勤護學崗,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時段的安全保衞責任,進一步整校園周邊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學校校園保安、值班老師、行政值班人員、家長組成。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根據本園實際情況,在早、晚上學、放學前3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值班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戴“執勤”袖標。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峯時段門衞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准入制度,防止社會閒雜人員混入校園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複雜區域以及學生上、放學途徑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安全危險因素。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車輛,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每月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兒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學校進一步深化校園警務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紮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學校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置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信息,及時上報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4

為進一步推行我園安全建設,保護幼兒上放學安全,結合上級通知精神,我園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桓台縣實驗幼兒園教育集團護學崗建設實施方案》,在入園離園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護學崗建設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推進護學崗建設,確保此項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設立執勤護學崗,落實相關精神、教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的承擔安全保衞責任,進一步整肅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幼兒園行政人員、家委會安委會人員、校園保安、值班教師組成,組織指導幼兒園護學崗參勤人員開展護學工作。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在早、晚上接送幼兒前1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幼兒出入學校的安全。設立的護學崗人員應在校門宣傳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着裝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戴“護學崗執勤”袖標或袖籠。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峯時段門衞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准入制度,防止社會閒雜人員混入校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複雜區域以及幼兒入園、離園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兒童安全的危險因素。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的車輛、佔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每月組織幼兒及家長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幼兒園周邊重要路段、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我園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紮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幼兒園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置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信息,及時上報情況。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幼兒園四位一體護學崗實施方案5

為了確保學校幼兒上下學安全,根據《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國小、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幼兒、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幼兒、幼兒交與無關人員"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

二、總則

(一)幼兒放學時實行學校與幼兒監護人交接制度。

(二)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願申請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學時,家長送幼兒到校門,目送幼兒進入學校;接幼兒時,應向保安人員出示交接卡方可進入校園,到達規定位置與班主任(負責老師)進行交接。

(四)監護人接送的幼兒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老師)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當面與家長進行交接,班主任同時認真審核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繫,辦理相關的手續。

三、監護人責任

(一)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幼兒。如果提前送幼兒,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後,幼兒進入校園,方可離開;超過接幼兒時間的,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繫。

(二)監護人和學校簽定《幼兒交接安全責任書》,並按責任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接幼兒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幼兒的,須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聯繫,並妥善安排好幼兒的上下學事宜。

(四)接送幼兒的監護人要主動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五)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和學校簽定《幼兒免交接承諾書》,並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幼兒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接送幼兒時,憑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兒必須手持免交接卡離開學校。

四、學校責任

(一)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監護人聯繫得知情況後,由監護人或受委託人憑交接卡交接。

(二)幼兒在校期間,除學校統一安排的正常活動外,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幼兒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三)班主任與監護人憑交接卡交接幼兒。班主任對來校接幼兒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資料嚴加詢問,如不能正確回答,不準幼兒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幼兒,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五)嚴格幼兒考勤制度,遇到幼兒沒按時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與監護人取得聯繫,問清原因,並向學校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六)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幼兒時,班主任、學校保安人員要妥善安置幼兒,直到家長來校接回。

五、責任追究按相關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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