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説法》觀後感

來源:文萃谷 1.6W

看完一部作品以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為此需要好好認真地寫觀後感。觀後感你想好怎麼寫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今日説法》觀後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今日説法》觀後感

《今日説法》觀後感1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這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説法欄目。這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裏的廣告,説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忙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裏,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樣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樣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脱職責,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最後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明白,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衞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能夠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説:法律上沒有出台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務必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明白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説,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明白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忙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明白該説些什麼。

我期望,透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期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忙那些需要我們幫忙的人。

《今日説法》觀後感2

今天央視的《今日説法》節目,真是觸目驚心。安徽來福建做販賣蔬菜小本生意的一家人,因為父親腿部燙傷,就讓兒子和閨女一同凌晨2點去販菜,大約凌晨5點,姐弟兩個在快要到家的時候,發生車禍。現場蔬菜灑落一地,鮮血流了一灘。陳家開着販菜的三輪車在拐彎的時候和一輛客貨車相撞,姐姐死亡,弟弟腦震盪。客貨車上三人用衣服矇住頭逃逸。更令人傷心的事,事故中的姐姐已經準備結婚,還未來的及穿起新婚的嫁衣,就這樣撒手人寰。事故中萬幸的是弟弟在醫院搶救過來。清貧的陳家搭建的臨時板棚房,裏面連一個像樣的傢俱都沒有,姐姐為了補貼家用,15歲就輟學在家幫父母販賣菜。

福建石獅市公安交警非常富有責任心,根據客貨車上的東西,判斷是建築工地的,就走訪附近羣眾、施工現場、查看監控錄像、查看車輛登記等。大量的工作進行後,得到的結果並不令人滿意,車輛套牌,並且屬於被盜車輛。線索中斷,交警並不因此罷休,而是轉入新的思路,查看修車記錄,查找修理廠。很快,有了結果。根據修理廠工作人員回憶,找到了曾駕駛這輛套牌事故車的人,説來也巧。正當民警查看修車人電話記錄時候,認識肇事者的朋友qq不停閃爍,交警打開一看,竟有一張和肇事者的合影,順藤摸瓜,找到了肇事司機。

案子破了,交警趕到安徽肇事者家裏,他並不在家,交警把事情告知他的父母,半年後,肇事者自首。賠償死者14萬元,並處入獄1年9月。

監獄裏當肇事者得知撞死的認識他們同縣城的老鄉時,忍不住地説:我只能説抱歉,那天喝酒到凌晨零點,客户説要我出一天車,我很困,但不想失去這個客户,就答應了,因為太困了,開着開着就睡着了,當我睜眼看見農用三輪車時候,連忙踩剎車,可是剎車失靈,聽見撞擊聲音很大,我感覺出人命了,想到自己一個月3000元收入,害怕坐牢,就連忙逃走了。

交警説,沒有監控錄像,從現場看,農用三輪車責任大一些。但是,交通肇事逃逸,此時就要承擔主要責任。

陳家父親説,要知道這些,我不會讓孩子出車的。肇事者説,我很抱歉。這些,那裏換的回來一條鮮活的生命啊!何況,是這樣一個父母的“小棉襖”,早早輟學在家幫父母理家的懂事農村女孩。

今天,我很難過,心情格外沉重,並不僅僅是因為電視播出的這些。

《今日説法》觀後感3

我與辦公室的同志們一起收看了“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案例,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裏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着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應該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應該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應該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現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通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

再次是一個責任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羣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情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責任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應該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責任感。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悲劇可能就可以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能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因此,我們在日常就應該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可以集中學習培訓,可以利用空閒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責任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今日説法》觀後感4

今天中午的今日説法題目是:火車到底算啥東西?

這句話看起來很怪,但是看完節目,你就會感慨,不是火車算啥東西,而是到底執法部門應該以什麼為重?是以民心為重,還是應該以生冷的法律為重?

事件的過程大概是這樣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沒有趕上第一趟19點的火車,在趕第二趟22點的火車回家時,因為嫌人多着急趕車沒有從進站口進站,而是選擇抄近道鑽鐵路護欄,導致自己被火車撞死。事發之後,其年逾七旬的老母親覺得女兒是因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單位應該以工傷判定給女兒一個説法,但是該女士單位的人事部門和當地勞動局均認定該女士被撞死不應被認定工傷,理由是:第一該女士沒有按點趕下班的火車,第二該女士有鑽越護欄行為,第三也是引起勞動部門和受傷害家庭的爭論的焦點是: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傷管理條例看,火車沒被道路安全法規定為機動車,所以單純根據道路安全法看,該女士行為不能被認定為職工上下班途中被機動車傷害,故不能被認定工傷。

該死者老母親的老伴13年前去世,女兒與媽媽相依為命,老媽媽不能接受女兒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車禍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髮人送黑髮人,而當地勞動部門竟然不給女兒認定工傷的事實,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兒單位和勞動部門協商,希望能給女兒一個説法,但是都遭到拒絕,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請女兒被認定工傷,當地一級、二級法院也因考慮道路安全法中沒有明確提到火車為機動車而駁回老人家的申請。

據媒體報道,媒體也採訪南京站上至70歲的旅客,下至6歲小女孩,還有很多鐵路職工,大家都認為火車屬於機動車範疇,一個6歲小孩都知道火車是機動車,那麼為什麼我們現行的執法部門就那麼死搬教條,不能為死者做出一個合理的裁決呢?從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勸老人家放棄討x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説:女兒就這樣不在了,我怎麼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這些執法部門之間,我能讀懂她老人家那滿含熱淚的昏花雙眼後的哀傷,我更能體會到她內心的不甘。最終,經過六年五次駁回上訴,老人家的申訴在到達江蘇省高院後,江蘇省高院的工作人員認為不應該僅僅因為“機動車”這個單純的詞語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慮事故的真相,而更應該以人為本,考慮事故發生後事故家庭的悲傷。最終裁決:該死者屬於正常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傷害,應該按照工傷對待,駁回當地一級二級法院的原來的判決,判決當地法院在判決生效三十日內給該死者工傷認定。

《今日説法》觀後感5

生命,是一切的基礎。沒有生命,就意味着失去了一切。然而,不珍愛生命的現象卻時有發生。

徐安琪是一名高三學生,18歲,成績在班裏中上等。她曾屢次在服裝店偷衣服,她最後一次在格仔店偷過後,店主曉青在網上發起“人肉搜索”。然後,安琪被迫到服裝店道歉、還錢。她對家長、同學隱瞞真相,最後,她跳河自殺。

的疑惑下覺得無臉見人,也許是“人肉搜索”後社會人士的評論更使她羞於見人。值得注意的是,非警方同意的“人肉搜索”是侵權行為,它使人們的姓名、照片、電話、住址等幾乎一切信息暴露無疑。

無論如何,最後的結局是可悲的。由於她的心理承受力差,對生命的漠視,給親人留下了無邊的悲痛。珍愛生命,不僅是不妄意輕生,還是做一些對他人和社會有益的事情,體現自己生命的價值。

寶貝回家

今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電腦,觀看起《今日説法——寶貝回家》。《今日説法》這是個法制節目,它給予我許多課上學不到的法律知識。

這次,他在講述的是一個叫王恩的小男孩,今年3歲。王恩一歲的時候,就被人拐賣了。當時,王恩的父親早年去世,在被拐賣的那天大清早王恩的爺爺奶奶因傷心過度也離開了人世。家裏,就剩下王恩的母親和他的舅舅。半夜,可惡的人販子從窗户爬進來把王恩從媽媽温暖的懷抱中偷走了,賣給一座重男輕女的村莊中一户人

家??“寶貝,你回來吧!”王恩母親心中千呼萬喚,她和王恩的舅舅一直在村裏找到天大亮的時候,他們唯一的路就是一同尋找王恩??

於是,他們走起法律的道路——向公安局求助。終於,經過各種線索、推斷,還有DNA鑑定,王恩終於回到了親生母親的懷抱。顯然,王恩對媽媽很陌生,而此時王恩的母親正急忙尋找胎記。

人販子,你不該放開法律朋友的手!法律,他有着明示作用,他用法律條文的形式明確告知你們:什麼是可以做的,什麼是不可以做的;哪些行為是合法的,哪些行為是非法的。你學習了嗎?正與邪、善與惡,你都明白嗎?或許,你連“法律”這個詞都讀

不懂?根據我國《刑法》第240條的規定,拐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14週歲以下的是“兒童”,拐騙是以欺騙、利誘等手段,使兒童處於自己的控制之下,並脱離其家庭或監護人。拐兒童的犯罪行為,使我們兒童失去身體自由權和人格尊嚴權!你快省省你那根想拐兒童的腦筋吧,你快看看我國法律裏的《刑法》吧!

同學們,請緊緊握住法律朋友的手,與法同行!法律,他是我們的好朋友!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得到了保障,使我們的生活井井有條,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讓我們健康成長!

《今日説法》觀後感6

20xx年3月1日,海南三亞街頭,凌晨的巷道里,聚焦了一批年輕人,是什麼讓他們喪失了理智,在那個人頭攢動的夜晚,任性、叛逆的行為,讓他們必須面對法律的懲罰。

事發當晚凌晨時分的監控錄像畫面顯示,一羣男女聚集在一起,半個小時後,另一拔人也到了現場。突然,雙方發生了衝突,兩羣人撕扯着毆打在一起,又有幾個人舉着木棍衝進混戰的人羣。聽到警方巡邏車到達,這些年輕人一轟而散,四下奔逃,年僅14歲的胡洪亮卻直直倒在地上,血流了一地,再也沒有醒來。警方抓獲了酒後行兇的15歲少年李海濤。據家人反映,李海濤平時在家很聽話,事發前一天還與父親商量好了第二天去學校的事情。

是什麼讓懂事聽話的乖孩子,瞬間變成殺人兇手?

教育專家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行為特點主要有三個:

1.未成年時期,情緒的興奮性高,情緒的波動性大,具有極大的衝動性,既表現為熱情活潑,又易急躁,激動,好感情用事。做事往往思慮不周,想到什麼做什麼;

2.對自身的控制力不強,行事無固定行為準則,往往為滿足自己的需要而不計後果採取簡單粗暴的方法向有關當事人或無辜羣眾實施攻擊行為,進行報復;

3.未成年人所處的年紀有其特殊性,心理素質發育還是半成熟狀態,他們往往與同伴關係緊密,常常會團體行動;

這起事情發生的起因僅僅是兩個十多歲女孩兒在喝了酒的情況下互相看不過眼而糾集兩夥人展開的報復。如此意氣用事的舉動,卻改變了兩個少年的一生。胡洪亮鮮活的生命就這麼結束了,而一時衝動的李海濤不僅要面對法律上的懲罰,內心的自責與煎熬也會伴隨其一生。

這起悲劇的發生不禁讓人反思,在父母眼中乖巧懂事的孩子,怎麼能做出這種事情,怎麼能拿刀捅人呢?現代教育中,對於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質及行為準則教育是否有所缺失?

青少年的行為準則觀念通常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家庭教育,這種基本都是無意識教育,基於家長在日常生活中的叮囑或者嘮叨,例如:不能做這件事、那種行為會損害什麼等等;另一部分是學校教育,這種與家庭教育相反,恰好是有意識開展的。例如:學校有專門的思想品德課等。課堂上有相關的案例讓學生了解哪些是違法犯罪行為,將要承擔怎樣的後果。

青春期是孩子的成長期,也是危險期,學校和家庭要給予這個時候的孩子更多的關注和愛,哪怕有的時候孩子做出在成人看來不可理喻的行為,家長和老師也要用耐心幫助孩子走出困境。

《今日説法》觀後感7

古人説得好:“法敗則國亂”.法律不僅關係到一個國家的安定團結,還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見法律多麼神聖,多麼重要.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小就要學法,保護自己.“六一”期間,央視一套12點38分專門開設了一期欄目:《今日説法——自護訓練營》,這裏的主角都是孩子.

自護訓練營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題都是和兒童很貼切的,而我最喜歡的一期是第六期.這一期的內容主要是圍繞“游泳”展開的.裏面向我們講述了游泳時幾個應該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邊游泳.近來,天氣炎熱,許多同學打起了到河邊游泳的主意.其實,這是十分危險的.因為你對那裏的水況還不瞭解,不熟悉,不知道哪裏有旋渦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較容易發生洪澇災害……所以,不要到河邊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區游泳.很多同學認為只要會游泳,到哪游泳都行,這又是一個誤區.因為深水區的水可能高於你的身高,當你遊得體力透支時,腳底下沒有着力點,旁邊也沒有手可以抓的東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樣,最好不要到深水區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當你看見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時,你會怎麼做呢?你不應該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趕緊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給他(她),並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別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當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時此刻,你要做的是“見義有為”,而不是“見義勇為”.因為你還沒有那樣的能力.

伴隨着夏季的到來,市各大游泳池紛紛開放,許多同學成了那裏光顧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對游泳池一些潛在的問題卻渾然不知.比如,雀兒山公園內的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問題.去那游泳時可以發現,不是人人都要經過消毒池,有的可以從旁邊的一個小門進到游泳場內.如果這樣,疾病就輕而易舉地傳播到你的身上.

還有,游泳池的水衞生嗎?在游泳時,經常會在我們的身邊發現不少漂浮物,有樹葉,還有一些黑色的異物.戴上游泳鏡潛入水中往下看,會發現底下佈滿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講衞生的人,為了能遊得久一些,會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內小便,而因游泳池換水的時間也不固定,因此經常會出現令人十分擔憂的情況.

説了那麼多,相信會對游泳時的你提供不小的幫助吧?

《今日説法》觀後感8

最近看了《今日説法》中的“奶奶為耳聾孫女踏上維權之路”,二十分鐘的節目很快就看完了,看後感慨頗多,有可惜,有欽佩,有憤怒。為一個祖國的花朵以後漫長的時間要在無聲世界裏度過而可惜,為奶奶對孫女的愛心和執着的行為而欽佩,為醫務人員的一個不應有的過錯而憤怒。

這個不應發生的意外其直接原因是因為醫務人員的.過錯而造成的,拋開疫苗接種制度和機制的問題不談,作為一名基層醫院的管理者,就醫院的管理和技術工作,我還是得出了幾點啟示和教育。

首先是一個制度的完善和落實的問題。醫療服務工作是一項嚴謹的工作,就應有嚴格的制度並認真貫徹落實。像疫苗注射問題,相關管理人員就應制定相應的工作流程,注射前詳細介紹,注射後及時觀察是否有問題等等。這些制度就應深入到每一位工作人員的身心,體此刻每一個工作細節中。要透過各種措施來加強工作人員對工作制度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並認真督導檢查,保證落實到位。再次是一個職責心和工作負責的問題。

片中的工作人員在對疫苗的應用時間、應用人羣等關鍵問題不清楚的狀況下就盲目進行了注射免疫,其工作職責感可見幾乎沒有。我們所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事關人的健康和生死的重要工作,我們就應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服務宗旨,不斷對職工加強宗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意識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素質,培養他們的工作職責感。

這樣,在開展每項工作時就不會那麼盲目、那麼草率,許多杯具可能就能夠避免了,本案例就是明證。

最後是一個提高工作潛力的問題。該案例中的工作人員對注射疫苗的相關知識一問三不知,可見其專業知識是多麼的匱乏。我們從事的醫療工作是一項知識密集型工作,知識量大、更新快,沒有深厚的知識功底,高質量的完成工作是不可能的。

因此,我們在日常就就應加強專業知識的學習,能夠集中學習培訓,能夠利用空閒時間自學,總之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學習各種知識,利用學習到的知識不斷指導日常實踐,學以致用,不斷提高自己的技術水平和綜合素質,為開展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最後,引用主持人王小丫的一句話:我想如果我們每一個人在自己的崗位上能夠再認真一點,再有職責一點,知識再豐富一點,也許這樣的杯具就不會發生了。

《今日説法》觀後感9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説法》。大概的內容:一個應該判處 死刑的犯人,家裏積極籌款賠了受害人3萬元。罪犯改判了死緩。我關心的是請的嘉賓的説法。

老百姓認為是 3萬=減刑 ,拿錢可以買命。報紙、媒體熱議。覺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負責案件的法官 、 《今日説法》的嘉賓認為:可以 ,無可厚非。

心中頗為感慨,一吐為快。

夠判死刑的罪,不會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強好勝、不知小心,釀成大禍。若犯人是故意而為 。説明犯人的心業已大大的壞了。《今日説法》的嘉賓説法:犯人的權益也是要考慮的。確定有罪的人是要剝奪權利的。受害人的權利你又是怎麼考慮的呢?

3萬=減刑,法官和嘉賓予以否認。還是報紙故意熱炒讓他們很不自在。筆者覺得就是:3萬=減刑。交了3萬,改判死緩了啊,事情就是這樣做的啊,怎可抵賴。説這是拿錢買命,你們有什麼好抵賴的啊。犯人的母親説:不該判,我是不會賠的。這不是明擺着的錢與法的交易嗎?犯人的家人都這樣想了,百姓怎麼不能這麼想,又怎麼錯了呢?

法官和嘉賓認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協商解決。很多的時候,犯人是強勢的,比受害人強勢的多。協商的結果會讓受害人受到的傷害更多、更大。 對立的兩方面協商,一定是有利強勢的。

《今日説法》的嘉賓還説:協商賠償不可漫天要價。筆者不知道什麼是漫天要價。人家被你砍了一隻手是賠5萬 、還是10萬,還是20萬?你的心大大的壞了且不談,你就要賠上一隻手一輩子能掙來的錢,還要陪上精神損失費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隻手試試?法律自有公正的處理辦法,何以讓人協商解決?

親愛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隻手,要你協商解決,只能跟四處借錢給你5萬,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責任了吧?筆者覺得是不可能的,絕對不可能的。

換位思考解決問題很重要。社會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責任的,那些舉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們錯了,看看那些政府機關幼兒園的孩子吧,他們是多麼的可愛!!

民事可以協商。刑事怎可協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否則,公平何在、正義何在。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懲罰為戒除啊,是不要考慮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動傷害他人的,要讓其付出慘痛的代價。讓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麼何來懲戒啊。作奸犯科者輕鬆過關,無關痛癢,還會來犯的,習以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為着,期待: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期待,期待。

《今日説法》觀後感10

看完一部作品後,從中我們收穫新的思想,不能光會看哦,寫一篇觀後感吧。可能你現在毫無頭緒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制欄目《今日説法》觀後感,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這個世界上,有的東西實在是太沒道德了,才殘酷,太殘忍了。和往常一樣,今天中午我照例坐在電視機前收看我做喜歡的今日説法欄目。今天的節目實在是讓我頗有感受,也是滿心的怒火怨恨!我恨不得一口吃了節目中所謂的“網戒營”,我恨不得一叮唾沫淹死那個“網戒營”的營造人。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對從遠在桂林的做生意的夫婦,沒時間管自己的孩子,孩子就這樣迷上了網癮。網癮給自己孩子帶來的影響實在是太大了,讓孩子整日沉迷於網絡,學習成績更是如高山跌入低谷,一落深淵。於是,束手無策的父母看見電視裏的廣告,説能戒除網癮,就像見到金子似的,趕忙把自己即將上高中的孩子送到“網戒營”,學費更是貴得嚇人,一個月7000。只要能幫助孩子,父母什麼都願意。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在送進孩子的第二天裏,孩子竟死亡了。這讓那對夫婦怎麼也沒想到。因為自己的兒子下學期就要上高中了,身體也強壯,怎麼可能一下就死了呢?“網戒營”開始還為自己開脱責任,最後,經過調查與取證,真相終於浮出水面,在鐵證如山山下,“網戒營”不得不承認教官毆打孩子導致死亡,至於是間接致死還是直接致死,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目前這家“網戒營”已被查封。

這件事一爆發後,引起了連鎖反應,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有許多家類似的“網戒營”不僅沒有營業執照,而且設施簡陋,根本達不到衞生標準;還有的“網戒營”雖有執照和登記本,可執照上並沒有允許可以經營網癮戒除。但那負責人還振振有辭地説:法律上沒有出台明確的規定。而且大部分“網戒營”都是以“軍事訓練”來戒除孩子的網癮,按規定“軍事訓練”,必須要有有關部門進行監督,而他們卻沒有,我實在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對送進來的孩子做安全保障的。比起德國的一家“網戒營”來説,我想我們國家所謂的“網戒營”實在是無地自容,我真不知道那些經營“網戒營”的老闆,他們的臉皮是不是用鋼鐵鋪起來的,無日不再賺黑心錢。德國的“網戒營”是用藝術、體育、讓孩子置身大自然的方法來幫助孩子解除網癮的,是對孩子們的心靈有益無害的,而我們的呢?再和他們的對照起來,我們實在不知道該説些什麼。

我希望,通過此事,能讓大家的心中都埋下道德的種子,也希望國家也能舉辦一所“網戒營”,來真正幫助那些需要我們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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