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2017年會考時間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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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會考已經過去了,可能有一部分人還不知道會考時間,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浙江紹興2017年會考時間公佈,歡迎閲讀借鑑!

浙江紹興2017年會考時間公佈

  浙江紹興2017年會考時間

1.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

2.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屬省級水平考試。考試結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國中畢業要求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之一。

3.國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命題。根據國家《課程標準》、《2017浙江省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説明》命題,試卷卷首冠以“浙江省2017年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紹興市卷)”。主要內容及要求如下:

(1)試卷整卷難度係數為0.75左右。

(2)命題要重視能力立意,聯繫學生生活實際。適當增加綜合性、探究性內容,考查學生的創新與實踐能力。

(3)命題要體現一定的地方特色。聯繫紹興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實際和地域文化特點,引導學生重視地方課程的學習。

(4)社會思品學科實行開卷考試,允許學生攜帶規定的'參考資料。

(5)英語考試中繼續實行聽力考試。

(6)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4.學業考試科目及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20分(其中聽力25分),科學200分,社會思品100分,體育與健康50分,總計滿分為770分。各科考試時間為:語文、數學、科學各120分鐘,英語、社會思品(開卷考)各100分鐘。

5.學業考試時間為6月14日、15日、16日(上午),兩天半。體育與健康考試按紹市教普〔2014〕79號文件執行。

  2014年浙江紹興會考時間及科目安排:6月14日至16日  2014年浙江紹興體育會考時間安排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和《紹興市教育局關於切實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意見》,認真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大力推進中國小素質教育。通過體育會考,進一步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形成青少年熱愛體育、崇尚運動、健康向上的良好風尚,促進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體育鍛煉;進一步倡導“全民健身”理念,營造全社會關心學校體育、關注學生健康的濃厚氛圍;進一步促進學生身體素質的提高,以健康的體魄走向社會。

二、實施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體育會考事關大局,必須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範,體現公平,確保有序。

2.堅持過程管理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評價原則。考試的根本目的在於增強學生體質。學校體育工作要重平時、重經常。

3.堅持以人為本原則。考試的內容、標準、辦法要體現普及性,有利於學生自主選擇,培養興趣,發展特長。

三、考試內容和分值設置

1.考試內容。包括體育平時成績和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兩部份。

2.體育平時成績:重點評定學生參與陽光體育活動的態度和出

勤率,滿分10分。

3.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測試內容分兩大類:

第一類: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第二類:A.50米跑,立定跳遠,1分鐘跳繩;B.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卧起坐(女),擲實心球。

每位學生第一類必測,第二類A、B項中各選一項,共測試三個項目;第一類測試項目滿分20分,第二類測試項目滿分為各10分。

4.計分辦法。滿分50分,計入會考總分。其中,體育平時成

績10分,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40分。

四、考試辦法

(一)體育平時成績考核辦法(10分)

1.考核時間:國中三年。

2.考核項目:體育課、大課間活動、課外活動的出勤率。

3.考核辦法:

(1)學校應按班級設置好大課間活動、課外活動點名考勤冊,每班每學期一本,作為考核備查的基礎材料,學校應妥為保管三年。

(2)學校每學期搞好彙總統計,作為考核依據。

(3)三年出全勤考核成績為10分,無故缺勤5次扣1分,扣完為止(無故缺勤名單及次數應每學期公示)。

4.成績公示:體育平時成績學校應在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考試前予以公示。

(二)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考試辦法(40分)

1.考試時間:2014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2.考試辦法:教體局成立若干測評小組,用抽籤辦法確定一個測評小組對某校學生進行測評。場地、器材、學生分組及安全保衞等工作由學校負責。

3.考試地點:學生所在學校。如學校場地不符合測評要求,經教體局同意後,可就近選擇他校進行考試。

4.成績統計與公示:學生考試成績現場錄入、統計、公示。

5.各項目測評標準及組織實施細則另發。

五、關於免考與緩考的規定

(一)免考

因病或殘疾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申請免考應事先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和學校證明,並需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的診斷書或民政部門出具的殘疾人證,經教體局同意後,體育平時成績由學校評定,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成績按60%計分。

申請免考的學生須在體育會考報名時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免考申請及辦理程序如下:填寫《體育會考免考申請表》,提供規定的佐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校審查,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名單經校內公示後上報普教科,由普教科核實。

(二)緩考

因傷、病暫不能參加運動技能及身體素質測試的學生,可以申請緩考。緩考應事先由學生家長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書或校醫證明,經學校、教體局審核同意後,可以緩考,參加由教體局組織的延後集會考。

申請緩考的學生須在考試前一天辦理好相關手續。緩考申請及辦理程序如下:填寫《體育會考緩考申請表》,提供規定的佐證原件及複印件,學校、測評小組審核同意,考試結束後測評小組負責將學生緩考申請表及時上報體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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