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會考體育考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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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體育加試實施多年來,對推動和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最新體育會考政策,歡迎閲讀借鑑,希望能幫到你!

泰州市會考體育考試方案

  泰州市會考體育考試方案

一、考試時間

2010年4月。各市(區)根據本地實際選定具體的考試日期(緩試考生在5月10前考試結束)。

二、考生報名

考生在參加文化考試的學校報名參加體育考試。

三、考試內容和分值

考試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根據國中三年級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測試情況評定成績,滿分為10分。第二部分:根據學生選定運動項目的考試情況評定成績,每個學生分別從三類選項中各選一項,每個項目滿分10分,共30分。

第一類項目:男生1000m跑、50m跑和女生800m跑、50m跑。第二類項目:擲實心球(2kg)、握力體重指數、座位體前屈。第三類項目:立定跳遠、跳繩。

四、評分標準:

1.評定第一部分成績,根據2010年4月1日前學生參加《標準》測試評定。測試成績達良好(含)以上者得10分,測試成績達及格者得7分,測試成績不及格者得4分,不能參加測試的殘疾學生計滿分10分。

2.計分方法:會考體育總分為40分。會考體育成績由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成績之和,直接計入會考升學總分。

3.考試方法: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項目測試方法(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兩項,每個學生可各有3次機會,取最好的一次成績)。器材規格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項目測試器材規格要求。

五、對傷、病、殘及其它特殊情況考生的處理辦法

1.不能正常參加學校的體育課、體育活動,確實喪失全部考試項目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可申請全部免試,體育考試成績按滿分計入畢業升學總分。

2.確實喪失某些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某一類項目考試的學生,可申請免試某一類項目,其成績按該類項目的滿分計入總分。

3.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也可申請免試自選項目的全部或部分。申請免試全部自選項目的學生,自選項目的考試成績按60%計分;申請免試自選項目中某一類項目的學生,該類項目的考試成績按60%計分。

4.因暫時傷病及其它特殊因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申請緩試。

5.申請免試的學生須在3月上旬,由本人填寫《泰州市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試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件(原件),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審查並進行公示後,於2010年3月20日前報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審核

申請免試的殘疾學生,經學校審核批准後,須本人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遞交經泰州市殘聯認定殘疾的書面申請,並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複印件。

申請免試的其它學生應向市(區)教育主管部門遞交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及病歷。

6.申請緩試的學生須提前一個星期(特殊情況外),填寫《泰州市2010年國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緩試申請表》,經學校審核後報各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批。

八、有關要求

1.體育考試各市(區)應統一組織,同一學生的各項考試要在同一個半天內完成。

2.加強對《標準》測試成績的監督管理。各市(區)要加強對測試成績的監督管理,保證測試成績的真實可靠,要求學校對九年級學生的《標準》測試成績張榜公示,接受監督。要組織對學校上報的《標準》測試成績進行抽測,對抽測情況與上報成績不符(不符比例高於20%)的學校,要追究相關人員和學校領導的責任並對每一個九年級畢業生重新測試。

3.合理設置考點。要結合實際,科學合理地設置農村學校考點,城區學校可設一個考點,條件允許的市(區)也可設一個考點,集中統一組織考試。考點設置要符合有關規定要求。

4.組織考前學生體檢。各市(區)要完善考前體檢制度,要求學校認真做好學生考前的.體檢工作,特別要重視學生心肺功能的檢查,防止發生意外事故,保證考生考試安全。

5.認真做好數據資料的上報統計工作。各市(區)關於考點設置情況和考試日程安排於2010年3月20日前、體育考試結束後的成績統計分析於5月底分別報市教育局基教處(電子郵箱:)

  2017年嘉興會考體育考試新方案

2017年嘉興會考體育考試新方案

進入初冬,對禾城許多九年級畢業生來説,將是一個鍛鍊的好時節,因為作為會考的前哨戰,明年4月份就要進行體育會考了。明年市本級體育會考怎麼考?這是眾多考生和家長關注的焦點。日前,《嘉興市本級2017年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方案》公佈,與去年相比,市本級2017年體育會考分值和項目維持不變,但在考試時間和地點上有所調整,將實行集中時間、集中地點的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考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4月市屬高中學校春假期間或相鄰的兩個週末時間,考試地點原則上在高中學校田徑場及體育館,由市教育考試院和市本級各區教育(文、體)局職能部門根據各學校考試人數、地域位置統籌安排。

必考+選考:

分值和項目都沒有變

方案明確,會考體育成績包括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和運動技能素質成績兩部分。滿分為30分,其中平時體育鍛煉成績滿分為10分,運動技能素質成績滿分為20分。為了鼓勵學生進行運動技能鍛鍊和考試,在運動技能素質考試中總分不滿12分的,以12分計入體育會考總分。

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包括日常體育課學習質量,學生參與陽光體育活動情況,參加“體育、藝術2+1”項目情況,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由國中學校評定。平時體育鍛煉成績分為兩個等第,國中階段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及格,其他各項內容綜合評定良好以上(含良好)為10分,未達上述要求為8分。

運動技能素質考試項目分兩大類,一類為必考項目,另一類為選考項目。選考項目分為自選項目和抽選項目兩項。第一類(必考項目):1000米(男)、800米(女),滿分8分。第二類(選考項目):自選項目: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四選一,滿分6分;抽選項目:立定跳遠、50米跑、擲實心球抽選一項,滿分6分。

平時體育鍛煉成績由各國中學校負責評定並公示。運動技能素質成績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集會考試。游泳考試單獨安排在集會考試時間段前後的雙休日進行。

由各學校做好考生自選項目的報名和免考學生的統計工作,上報區教文體局彙總後再上報市教育考試院。社會考生直接到市教育考試院報名。在首日考試前一週進行運動技能素質第二類抽選項目的抽籤。每年在抽選的3個項目中隨機抽取一項作為市本級九年級學生統一考試項目。抽籤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運動技能素質考試2017年統一安排在高中園區田徑場及園區內各體育館進行,游泳考試安排在嘉興市少體校游泳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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