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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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利用上下班的零碎時間7小時48分,經歷了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歷時87天步行了627英里的一個人的朝聖。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篇

書本沒有華麗的詞藻,也沒有跌宕起伏的新奇情節,只是用細膩的筆觸,描繪了一個木訥、內向、孤僻、固執、善良的老人,只為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而幾近瘋狂的堅持完成了一個徒步的朝聖之路,從而演繹完成了內心和自我的救贖。

對哈德羅來説,一切都只為了一個承諾,無關信仰,最多也就是一個為了祈求故友活下去的一個信念,但就是這一個信念,讓他在麻木到即將放棄的人生之末,用他一生中最為瘋狂的行動完成了這一個靈魂之旅,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幡然醒悟還有很多事情可做。

一切都是淡淡的,沒有吶喊,沒有轟轟烈烈,連頓悟都是淡淡的。隨着老人蹣跚而日漸穩健、遲疑而後又堅定的腳步,帶領我們逐漸深入思考,關於人性、愛情、家庭,關於信念、堅持、放棄,關於孤獨、傷害、失去,關於寬容、原諒、祝福,關於接受、改變、離開......

人生來就是孤獨的,所有人事物都只是陪走一程,尤其是一個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聖者。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才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青澀而甜蜜的懷念,那些遺憾又悔恨的羈絆;那些快樂又唯美的曾經,那些痛苦卻壓抑的過往……那些一點一滴的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所逃遁;那些曾經的糾結與悲歡,在困難的行走中漸次平淡。

她觸碰過生命的真實,也曾經遊戲人生,終有一天,我們都將關上門,把一切都放下。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説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着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脱。自己的世界才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偽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裏的一羣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大學聯考這個截點。小説裏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一個人的朝聖,最初不知怎麼接觸到這本書的,或許是朝聖這樣的詞語吸引了我,在我看來,朝聖,是神聖的,是難以親近的,它為什麼會出現在一本書的名字中?直到看完整本書才明白。

這本書花了我兩段時間,開始時已快臨近期末,醫學生的魔鬼考試月,一切都向考試看齊,所以我只是看了一部分,考試完又想玩,又要過年走親戚,以至於這本書的戰線拉的太長,新學期,熬了幾個夜,終於看完了。

哈羅德的朝聖,在我腦海裏就像放電影,他一路走,我跟着全程腦補。一邊看,一邊疑惑着,朝聖,真的是朝聖嗎?我看不然吧,或許換成探望?拜訪?…………更為貼切。但當我看到結尾,才知道,哈羅德去療養院看奎妮可以用拜訪、探望之類的詞,而哈羅德發現自己的內心選擇卻足以用朝聖了,因為只有朝聖,才能找到最真的自己。

哈羅德不顧妻子的反對,選擇步行去見奎妮,我覺得可能當初哈羅德也是腦子一熱,因為我發現一開始哈羅德總愛想起一些事兒。走着走着,離成功越來越近時,哈羅德卻想放棄了,真的很怪,堅持了那麼久,就要放棄?!也許是太累了,也許是不知見到奎妮説些什麼,也許是那羣隨行者們搗的鬼,真的,那羣隨行者就像社會上的多數人的一個縮影,在他們看來,朝聖只是一次愉快的交易,簡單行走的背後是名與利。幸運的是,哈羅德對隨行者的態度從最初的接受,到包容,再到最後的默默離開,也許,他內心的改變是他還能堅持下去的一大緣由吧。

這篇小説主人公是哈羅德,退休生活暗淡無味,索性説走就走,待得豁然開朗,才覺,原來當初最美好。轉而一想,哈羅德的故事像是在説每個人,彎彎繞繞兜了大半圈,最後又回到了原點,只是這個原點已經變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此時我剛剛讀完《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憂傷,雷秋?喬伊斯到底在訴説什麼?主人公哈羅德於一個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軒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説奎尼得了癌症,在貝里克的一個療養院內,這裏屬於英國北部蘇格蘭的地方,而哈羅德此時住在英國南部英格蘭的金斯布里奇。

哈羅德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裏。

但我感覺這不是作者想告訴我們的故事,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十六歲時父親丟給他一個大衣讓他離開家,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離世,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羅德,但在途行的路上這些回憶卻常常出現在他的腦海,在哈羅德離開的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為什麼就和丈夫走到了這樣的地步,莫琳將戴維的離世怪罪到哈羅德頭上,説他不是一個好父親,從來沒有給過戴維關愛,後來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冊,看到哈羅德和戴維的合影。

感覺到他們父子以前是嘗試過好好溝通的,莫琳也進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羅德行走的時間內,他們都直面了這二十年來都不願面對的內心世界,他們發現都深愛着對方,最終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羅德一起住,他們想起了剛認識時的場景,都想起當時認識時的玩笑,他們都笑了。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別再這樣,不努力,不挽留,然後催眠自己説一切都是命運。

在這樣一個雨天裏,安安靜靜地看這麼一本書,和神靈對話,和自己對吟。

好像常聽電視裏提起“行走的力量”,但從未這樣做過,甚至這樣想一想。直至這樣一個陰沉的天,讀到了這樣一本安靜的書——《一個人的朝聖》。關於死亡的儀式,關於對生命敬仰的故事。

不知故事緣起何時,是一張粉色的信紙,一串慌亂的字母,亦或是生活乏味、夫妻疏離令哈德羅踏上672英里的徒步旅行,穿越87天的時光隧道。如此一段旅程,為了救老友奎妮——一個癌症病友,為了給予她生的勇氣,哈德羅堅信自己的步伐可以讓奎妮找到活下去的理由。就是這樣一瞬,腦海中的一個念頭,卻引起了一場翻天覆地的變化。

走,走,走。這是唯一的語言。一個60歲退休老人在這一個字眼中奮力抓住了一縷陽光,系在腰間。我也嘗試着想象,在一條路上走下去,永遠不停,忘卻疲勞,抹去不愉快,享受一路風光。這些腳步,無關他人,只屬於我自己。這將是一段治癒心靈的旅程,一份送給自己的禮物。書本告訴我,走路並不簡單。踩着一雙帆布鞋旅行,無疑對他的腳是一種折磨。然而哈德羅淡然面對腳上的水泡、膿包,一路想着:只要他走,老友就會活下去!一路走着,似乎也在挽救自己。走啊走,他的精氣神變了,變得自信;走啊走,他不再相信註定的命運,堅持着信仰。

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一趟。這一趟,照亮了他的胸膛。原本壓抑着的記憶翻滾起來,重複出現在他的腦海中。關於模糊的童年,有個酗酒的父親,有個逃離的母親。關於滋生的情感,年輕時的她與妻子莫琳是這般瘋狂,卻終究落了個漸行漸遠。他還有個孩子,自殺了,令他愧疚了大半輩子。好多東西,他活着活着就忘了;好些人,就在他念念不忘中走遠了,過日子竟成了一個逐漸遺失的過程。只是在路上,他走着走着又撿了回來…

誰能像他這般堅定地走着,好像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離開椅子,只是為了永不停歇的腳步。每個人終將成為哈德羅的影子,終有一天,你在時光中老去,而你眼見的已是物是人非。置身某個場景,你陷入回憶,無奈淪為觀眾,多年前熟悉的謊言、錯誤在你眼前重演。最終你還是要面對那些發了瘋想要逃避的東西。也許等年華老去,你會拼了命地尋找。煙花會謝,笙歌會停,一定會有這麼一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6

今年由公司人事部推薦,我閲讀了《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書中講述了一個退休的老男人哈德羅給奎尼寫了回信,但這信是哈羅德自己送去的,經過與一個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羅德突然想走着去貝里克,因為哈羅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會活着。因為這樣一個信念哈羅德從英格蘭南端的布里奇步行到了蘇格蘭東北的貝里克歷時87天,途行627英里。

在旅途中,哈羅德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幫助,也正是在這些人的幫助下,哈羅德開始了他真正的旅途。目標從一個不知道能否到達的目的地變成了一個一定要到達的目的地。在遇到被男朋友拋棄的女醫生之後,開始認真對待自己的傷口,他知道只有自己的身體承受得住,他才能安然到達貝里克。也正是遇到那個沒了孩子的可憐女人之後,他才懂得給予和接收都是一份饋贈,都需要勇氣。那變得不那麼畏首畏尾,不那麼擔驚受怕。正如我們在自己的旅途中,決心的下達和拋棄身外之物和心裏的雜念,輕裝上陣,在進入這個狀態之前,我們也深陷混沌中,是與他人的交流分享,自己的思考領悟,讓自己變得成熟,明白一生的意義到底是什麼,然後才能勇敢地走下去。

在行走的過程中,遇到各種不一樣的人,都有各種不一樣的`人生和自己的故事。有人相信他,有人質疑他,有人嘲笑他,有些人,只是那麼短暫的一面之緣匆匆而過,還有些人會進入他的生活,能夠陪伴他走過那麼或長或短的一程。有些人,是真心的想陪着他往下走,也陪着他度過了一段很艱難的時光,可最後還是因為種種原因而離開,比如小狗和凱特,我在看的過程中特別希望那隻小狗能夠陪着哈羅德一直到最後。

黎明前的黑暗總是最長的,哈羅德的旅途也是一樣。應對龐大的朝聖者隊伍已經耗散了他很多的精力,他迷路,他想放棄,他打電話給莫林,告訴莫林他想回家,他開始後悔了。莫林只是告訴他他不日便可以到達貝里克,並且給他預定了旅館,讓他好好休養。莫林知道他太累了,但是如果這個時候順了哈羅德的意,讓他放棄,那麼哈羅德會後悔一輩子。在最為難過的時候,理解並支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是那麼的重要,那種支持並不是簡單的順從,而認真傾聽,告訴你應該怎麼做。兩個人重新拼湊好那個美好的家庭,相互支持和理解,朝聖的道路上我想哈羅德最大的收穫莫過於此。

最終哈羅德到了貝里克,也見到了奎尼,沒有夾道歡迎的掌聲,也沒有五彩斑斕的鮮花,更沒有鼓吹齊聲的樂隊,有的只是一個聽不清他名字的修女,不能説話的奎尼和她見到哈羅德時留下的一滴眼淚。哈羅德在經歷驕陽,腳底水泡,,破洞帆布鞋,孤獨黑夜……之後做到了;奎尼堅守着最後一絲氣息,無法進食,臨窗而卧,任憑腫瘤生長遮住半張臉龐,就這樣過了87天,他等到了哈羅德。他們都是成功的,哈羅德的不懈,奎尼的堅持,彼此之間的信任,為這一偉大的朝聖劃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正如弗朗西斯所説的:沒有什麼比信念更能支撐我們度過艱難時光。或許有的時候我們真的需要少點理性,多點信念,聽起來是很浪漫飄渺的事,但偉大的事業往往是強大的信念支撐起來的。哈羅德讓我明白,我們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擁有自己的信念,那麼就一定能夠看到路的方向。對,中途一定也會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話“當一個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時,越努力越幸運!”

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説走在路上,不如説走到心中,面對一些我們不敢面對或不願面對的心結,只有我們勇敢面對才能打開心結,最終獲得理解、獲得幸福。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7

這本小説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裏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

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温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為後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莫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着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説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8

《一個人的朝聖》,基調是沉悶的,直到讀到主人公哈羅德堅持不下去,想要放棄時,給妻子莫琳打電話,莫琳義不容辭挺身而出支持丈夫,含淚鼓勵他不要放棄,為他訂好賓館,指明方向,再到後來,即便哈羅德偏離目的地貝里克,莫琳認為哈羅德早晚都會達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關注他的動向,不打擾,到最後,她也知道這趟旅行對他的意義,比看起來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時的莫琳無時無刻不想丈夫早點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選擇成全哈羅德。這些細微細節和心裏活動的變化,讓我讀來很是感動,這種感動和温情來自於夫妻之間的深情、義氣、成全。而原本這是一對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這本書貫穿了兩條主線,一條是哈羅德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裏,二十年後因為奎妮身患癌症給哈羅德寫的訣別信,又讓她和他連接起來,才有了哈羅德獨自上路,從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橋路徒步到貝里克郡聖伯納丁療養院,歷時87天,途經627英里,完成了一個人的孤獨之旅;另一條是哈羅德與妻子莫琳之間的情感糾葛,抑或説哈羅德與他家庭之間的故事,通過他在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來。這兩條線索相互交融使得《一個人的朝聖》飽滿立體,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現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純真,亦有人性的複雜和現實。或多或少還有自我救贖的意味在其中,哈羅德在一成不變而沉悶的生活中感覺迷失了自己,在第1節“哈羅德與信”的結尾處哈羅德發出了“我是誰?”的疑問,他需要作出改變重新認識自己;另一方面,哈羅德交信時途經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訴哈羅德信念可以改變一些事情,哈羅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會活着,他要救她,就如當初她救他一樣堅決,就這樣在沒有手機沒帶錢包,什麼也沒準備的情況下,靠着腳上的帆船鞋,憑藉信念和毅力,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簡單重複機械的動作完成了他的獨自旅行,而他此時已是六十五歲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羅德滿滿回憶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兒子戴維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雖然同住一個屋檐下,但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許分離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為哈羅德的出走,莫琳也發現她對他的愛未減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終都是深愛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誤會太深,均以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覺得相處那麼難都不願離開的,必定是因為愛。而他們就這樣錯過了二十年的大好時光,都在誤解和冷漠中度過,慶幸地是彼此都未曾離開,終因這次孤獨之旅,兩人終算冰釋前嫌破鏡重圓。哈哈,我倔強地認為這無疑是作者更想表達的温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迴歸,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實寫照,而無論誤會和矛盾如何,患難與共最是平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9

這本書是朋友yx送的,一開始並沒有什麼興趣,看了一些就隨手擱在了書架上。後來有天天氣很好,就又拿出來看。看到中段哈羅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幫助下重獲新生,真正認識到了自己的旅途開始,我就再也停不下來了,只想繼續看下去,看哈羅德還要經歷怎麼樣的困難,看他和莫琳和戴維他們一家人到底發生了什麼,看奎妮是否撐到了哈羅德到達的那一天......

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笨拙,木訥,內向,無宗教信仰,交流障礙,甚至不知道如何表達對兒子的愛,穿着一雙帆船鞋,一件防水夾克。什麼都沒有準備,就憑着自己強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難以想象。我很欽佩哈羅德的勇氣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覺得,沒有信仰就很難完成很多事,沒有偉大的夢想,就很難到達遠方。看完這本書,原來沒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個人的朝聖之路,沒有偉大的夢想,依舊可以依靠強大的信念到達你想抵達的地方,或許那不是成功的山頂,但那卻是你的精神故園。

生活在21世紀。智能手機變成了生活的遙控器,交通工具成為了身體之外的雙腿,電視電腦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樓大廈替代了樹木花草......當我看到哈羅德沒有手機、沒有電腦,甚至沒有專業的徒步鞋時,我想到我們,這些日漸被高科技操縱的人,我們離不開手機,放不開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侷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這本書是因為我手機摔壞了很無聊不然根本不會想起,於是更加羞愧。

多久沒有好好看書,好好寫讀書筆記了?高中時每天被語數外史地政淹沒,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學,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書,把這幾年沒有看的、想看的書都看完。大一剛開學的班會上,我在心願牆上寫下我要在這四年裏看完600本書。可是這麼久了,其實根本沒有好好看完幾本書。有時間的時候,都在看視頻、玩手機、聊天扯談。看吧,拖延症就這樣浪費了近一年時間。

哈羅德讓我明白,我們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擁有自己的信念,那麼就一定能夠看到路的方向。對,中途一定也會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話當一個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時,全世界都會來幫你。

於是我又想到了我們身邊都存在的那些窮遊者。他們有的搭車去柏林,有的騎行川藏線,有的徒步穿越亞歐。都是灰頭土臉,吃盡苦頭,經歷了無數的挫折和磨難,體驗着難以想象的身體疼痛。他們的勇氣,來源於對夢想的執着,對信念的堅持。

每個人都曾經有過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的夢想,可是,大多數人的夢想都淹沒在生活的瑣事裏,就像五月天的歌詞期待一場旅程精彩萬分你卻還在等等到荒廢青春用盡體温才開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氣去開始一場説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聽從我內心的聲音。説偏了,下面説回去。

在哈羅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個女人對他説: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她繼續説,而吃,吃也是一樣的,有些人吃起東西來可困難了。説的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路途的最後,我們從妻子的眼裏看到了這八十七天的朝聖之旅對哈羅德的改變: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着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皮膚、捲曲的頭髮,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張白紙一樣平平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了早該成為的男人。

有一個細節我覺得很好,書中,哈羅德不嫌負累,買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辭典》,帶在身邊。他從此知道了這土地上許多許多植物的名字,一一問名之後,這些閒花野草,在老頭眼前展現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們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閒閒帶過的一筆,給全書帶來了質樸的詩意。來於塵土,行於路上,又歸於塵土,土地永遠在那裏,為人與萬物而備。

一本好的小説,能夠吸引讀者閲讀的慾望,能夠引起讀者的深思,能夠讓人期待不同的生活,產生與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0

“我們在黑暗中並肩而行,走在各自的朝聖路上……”這句話出自周國平散文,奇妙的是,它和英國小説《一個人的朝聖》的主題非常吻合。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説處女作,獲得20xx年度英國最佳新人小説獎。主人公哈羅德·弗萊,在釀酒廠工作40年後默默退休,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和妻子住在鄉間,夫妻疏離,日子就像一潭死水。許多年來,哈羅德一直麻木地生活着。在他幼年時離家出走的母親,花天酒地放蕩不羈的父親,曾經很愛他而如今對他滿懷憤恨的妻子,對生活失望抑鬱自殺的兒子,還有一個在20年前真摯待他而被他的懦弱辜負的朋友……所有的這些,哈羅德以為自己早就遺忘。直到那個早晨,那封信,來自20年素未謀面的老友奎妮。她已經癌症晚期,寫信告別。哈羅德的回信客套而空泛,在寄信的路上,哈羅德卻心潮起伏難以平靜——那些人,那些往事。一封信太不夠了,一定還要再做些什麼。哈羅德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1個人,87天,627英里——哈羅德穿越時光隧道的朝聖之路。

這本小説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注重戲劇張力,故事簡單人物平凡,打動人心的是字裏行間的安靜和細膩,就像春天的第一場雨,秋天將落未落的葉,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哈羅德只是一個普通人,他的錯誤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犯的錯。在路的彼端,在時光的盡頭,在人生的末尾,拂去歲月的蒙塵,那一點一滴的遺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與孤獨牽引我內心的温柔。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將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日子久了,生活顯得暗淡無光,然而每個人的生活又是獨特的,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聖地。

哈羅德的行為後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很多人蔘與了進來,然而沒有人知道哈羅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愛情故事,或是奇蹟,是善舉,甚至是勇氣?都只是憑空猜測,哈羅德瞭然於心的事實和他人自以為了解的情況大相徑庭。哈羅德的妻子羅琳,她起初很憤恨,事實上因為兒子戴維的死亡,她已經恨了哈羅德很多年,而現在隨着哈羅德的突然離去,羅琳痛苦、迷惘、掙扎,她第一次試着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小説最後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着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羅琳仍然不明白哈羅德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這有什麼要緊呢,這並不妨礙他們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

“在最內在的精神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是孤獨的,愛並不能消除這種孤獨,但正因為由己及人地領悟到了這種孤獨,我們內心才會對別人充滿最真摯的愛。”“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這兩句話同樣出自周國平散文。不同國家的作者,不同體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卻不約而同地給讀者傳達了同樣的理念。這就是文學跨越時空、跨越國界、跨越民族的普世價值。我們都是靠自己孤獨的朝聖加入人類的精神傳統,而我們其實不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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