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普法教育觀後感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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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普法教育視頻教會大家要保護自己,遠離犯罪。普法教育也讓大家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和防止罪案發生的方法。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普法知識的觀後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青少年普法教育觀後感範文

  普法知識觀後感篇一

當今社會,不良少年越來越多。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更應該保護自己,並時刻警戒自己——遠離犯罪。

俗話説:“小時偷針,大時偷金。”而我們應該先學會如何預防犯罪。首先,我們要學習文化,法律知識,培養良好的社會公德和文明習慣。

只有好的文化底藴,才能讓我們擁有自制力,與犯罪的意識。許多人也都是因為身邊的家人,朋友而引起不好的思想。所以我不能交壞的朋友,

並要遠離網吧,杜絕小偷小摸的行為。

我們既然做到自己不犯罪,可遇到了壞人,又該怎麼辦?作為一個國小生,我們更應該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敲響警鐘,牢牢記住這些預防搶劫,殺人等注意事項:在放學時,我們儘量不帶值錢的東西,而且要結伴回家。如真遇到搶劫,先把東西給他,並記住他的相貌特徵,而後趕快報警,告訴爸爸媽媽。在公共場所內,要保管好自己的隨身貴重物品,以防偷竊。遇到綁架時,千萬不要喊叫,儘量解開繩索,逃到有人的地方呼救。如碰

見殺人,先保持冷靜,然後告訴大人??

“莫以善小而不為,莫以惡小而為之。”遠離犯罪,保護自己。假如真的犯罪了,要收到法律的制裁,再後悔也來不及了。

  普法知識觀後感篇二

張榮忐忑不安的回了家,看見了父親和老師正有説有笑的談着。張榮低着頭走到了父親面前,説:“爸爸,你打我吧!”爸爸困惑不解的問:“我為什麼要打你呀?”“你不是聽老師説我……”爸爸笑着説:“什麼呀?這次老師來,是為我‘普法’來了。”“‘普法’?什麼意思?”老師笑着對張榮説:“我這一次不是來告狀的,而是為你爸爸宣傳法律知識來了。”“哦?”張榮頭上打了一個大問號。

原來,學校為了讓在學校中不守紀律的同學知道守紀律,專門開通了一個“‘普法’老師到咱家”的活動,讓家長們知道對於問題學生不能用打罵等武力來解決問題,而是應該用教育的方法來撫慰學生的傷痛。

今天,張榮在上課時偷看漫畫和為爭搶乒乓球同吳林吵了一架的事,讓老師找到了去張榮家“普法”的機會,於是,老師便來到了張榮家進行對張榮父親的“普法”教育。

老師意味深長的説了下面一段話:“張榮,你今天的事我與你父親商量了一下,今天你做的兩件事,第一件事——上課看漫畫書:書固然可以讓我們長見識,但我們卻不能過分沉迷於書的世界,有的書對於我們來説應少看或不看,特別是漫畫,它雖搞笑,可太誤我們學習的時間了,你如果想看,可以在下課後看呀!不然,你今天誤了這節,明天誤了那節,越誤越多,便會讓你失去更多;第二件事——為爭搶乒乓球而和吳林吵架;你喜歡體育是一件好事,但不能過分沉迷,更不該為了一個沒有生命的乒乓球而破壞了同學間那純潔的友誼,你説對吧?”張榮點了一下頭,説:“對,對,老師我向你保證,今後我不會再在上課時看書了也不會為了一個球為了爭搶這一個球而和同學爭吵了。”老師聽了點了一下頭,表示他非常贊同張榮説的話。

此時,一直在旁邊聽張榮與老師説話的爸爸開口了:“老師,我今後不會再用打、罵等方法去教訓孩子了,的確,孩子有缺點,只要他改過就可以了,也不用去傷孩子的自尊心,畢竟孩子就是孩子,不可能一生無錯,所以我們應該正確為孩子樹立榜樣,讓純潔之花在他們心頭永遠的綻放出陽光明媚的'春天的色彩是對他們最好也是最真的愛。”

“好了,”老師説,“今天張榮的問題得到了很好的解決,希望你能夠學習好的習慣,讓我這個‘普法’老師不再一次進入你家,好嗎?”“好,老師,我一定不會再一次讓‘普法’老師進入我的家門了。”聽了張榮的話,老師笑了,笑得很甜很甜,張榮與爸爸也都笑出了花,笑得很甜、很甜,這笑聲飛得很高,飛出了小區,飛出了城市,飛到了中國的每一個家庭中。

  普法知識觀後感篇三

隨着一年一年的長大,我讀了許多書,偶然之間我慢慢地接觸到了普法教育讀本。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許多道路,普法知識和人民法;這本書讓我更加自覺遵守法規,保護自己的權利;這本書也變成了一個印跡,永遠印在我的心裏。

普法很重要,遵守普法更加的重要,一步之差會讓一個人處於兩種情況之內。我們是未成年人,父母是我們的監護人,父母有義務照顧我們,基本的法律常識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普法教育裏,時常提醒我們,不要進入網吧,歌舞廳,拒絕看□的書,很多事不可以自作主張,比如:不可以把父母及家屬等人的私人物品送給朋友,或者其他的人。當然,我們也有自己的權利,我們每天都要有充足的睡眠時間,九小時以上,同學們若拉着我們去打架,我們可別聽他們的,應該及時告訴老師,免得節外生枝。

有一次吧,我與一個同學在玩時,同班同學跑來説:“快,快來幫我,那些人太囂張了,竟敢來打我們班的人。”説完便與那羣人打架去了。我立刻跑去辦公室報告老師,老師聽了,馬上去勸架,才避免了一場“血雨腥風”。

還有一次,朋友小文的父母離婚了,小文的心情一直不太愉快,結果生病了。我去安慰她,她才説出實情。原來,小文由爸爸撫養,她的爸爸不許小文的媽媽來看小文。小文因看不到媽媽,感到十分傷心,久而久之就生病了。我和小文説:“中華人民法説過,就算父母離異了,也是小文的父母,小文有權利去見父親或者母親。”小文聽了我的建議,回家和爸爸説了中華人民法。小文爸爸終於同意小文去看媽媽了,小文心情好了,生病自然也好了。我真為她開心。

法律需要我們去遵守,普法教育讀本可真是照亮我人生道路的“手電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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