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實習鑑定表

來源:文萃谷 9.87K

2007年全區法院預備法官培訓班學員 填表注意事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培訓條例》、《2007年—2010年全國法院預備法官培訓實施方案》,國家法官學院從2006年開始組織實施了全國法院系統預備法官的培訓工作,並從2007年起要求預備法官培訓集中面授為三個月,至少不低於45天,實習不少於8個月,總培訓時間不少於1年,培訓必須由最高法院政治部和國家法官學院審核統一發放結業證。我區法院今年的預備法官培訓班集中面授、實習已結束,為了嚴格填表工作,規範實習,讓學員順利結業,儘快走上審判崗位,特作如下要求: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本次共發三表一卡:即學員登記表、實習鑑定表、結業鑑定表和學籍卡,每表要求填寫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國家法官學院,一份留存學員檔案。 2、各表填寫時,須填寫學號,培訓期間為“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各表均須按要求粘貼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 3、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登記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包括個人的學習和工作經歷。 4、預備法官實習鑑定表:本表全面反映學員實習狀況,是學員能否順利結業的依據。要求學員本人和實習單位認真、如實填寫,成績按“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填寫。實習單位鑑定及成績一欄要求實習單位加蓋公章。實習時間不能與集中培訓時間(2007年3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相沖突,每位學員實習部門應為審判業務部門,每位學員應實習四次,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綜合(立案、審監、執行),實習的審判部門不得少於2個,各次時間相對均衡,參加每個審判業務實習均應指定一名實習指導教師(法官)。 5、預備法官結業鑑定表:本表要求學員本人親筆填寫。班委、組織鑑定要求對學員在學期間的表現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忌千篇一律,要求有內容、有特點。“班長簽名”由各組組長簽寫意見,組長的由班主任簽寫意見。 6、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培訓學員學籍卡: “第一次註冊時間”為2007年1月1日、“第二次註冊時間”2007年3月1日、“學籍變動情況”和論文成績不須填寫,組織鑑定的填寫要求同上,“指導老師”請填寫班主任的.姓名,學員的學習成績、實習成績與《預備法官實習鑑定表》、《預備法官結業鑑定表》中記載的一致。 7、學員必須認真對待填表工作,應用鋼筆或水筆填寫,字跡清楚,內容符合表格要求,不能馬虎填寫,敷衍了事,如出現因填表不當未被國家法官學院通過審批的,責任自負。 三、其他要求 1、請學員填寫完善《預備法官培訓學員名冊》(詳見附件),“證書號”即學號,“單位”填寫廣西xx市(縣)法院xx庭或者廣西xx市中級法院xx區法院xx庭,“參加工作時間”填寫xx-xx年xx月,行政級別填寫本人現任行政級別,任現職級時間填寫xx-xx年xx月,填寫完善後再保存在E-mail的草稿中,同時將填寫完善的表格寄給班主任。 2、未交2寸免冠彩照的學員,請與表格一起寄送班主任,彩照背後請註明單位和姓名。 3、應按照國家法官學院《預備法官實習大綱(試用)》要求開展實習。實習結束,根據實習情況撰寫一篇2000字以上實結。培訓結束,每位學員寫一篇內容與法院審判業務相關的結業論文,字數在5千至1萬字(必須打印),實習結束前交-班主任。 4、請學員於2008年1月18日前將“三表一卡”、照片、實結和結業論文一起寄送至班主任陳熙祿,地址:廣西南寧市古城路47號廣西法官學院,郵編:530022。 E-mail:,密碼:12345678,請各學員認真閲讀,並及時完成填表工作,不能刪除該郵件。 廣西法官學院 二○○八年一月八日 網 易 有 道 詞 典 -- 全 球 最 強 大 的 免 費 英 漢 互 譯 詞 典 ( 只 有 2 兆 )

法官實習鑑定表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