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離職證明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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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的作用有哪些呢?那離職證明該怎麼辦理呢?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離職證明作用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企業員工離職證明怎麼辦理

  離職證明的作用

社保轉移單也能證明你在前家公司工作過,但離職證明主要是瞭解你曾所在的公司工作方面是否正常,有些公司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主要是擔心求職者曾在前一家公司有留下不良現象,如被前一家公司開除或辭退的話,則一般是不會幫你開立證明的。

新單位擔心你和原單位還有未了結的涉及勞動關係方面的事情。如果他錄用了還未與原單位解除勞雲動關係的勞動者,

新的用人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請參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第三人。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憑據,也是勞動者申領失業保險金的重要資料。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在勞動者履行了有關義務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擔任的工作。如果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可在證明中客觀地説明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有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二)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勞動則失業後,需要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到指定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領取失業保險金。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亦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的法定義務。《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離開原單位時,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符合法律規定的離職證明,而用人單位有為依法離職的勞動者提供離職證明的義務。《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施〈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若干問題的通知(二)》規定:“勞動合同關係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未按《條例》規定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有效證明或未及時辦理退工手續,影響勞動者辦理失業登記手續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失業保險金有關規定予以賠償;給勞動者造成其他實際損失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請求,賠償其他實際損失,但不再承擔法定失業保險金的賠償責任。”

  辭職報告和離職證明的區別

離職證明

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規定,為勞動者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具有證明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的法律效力。

辭職報告

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遞交的解除合同請求文書,屬於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合同,需要等待用人單位回覆,用人單位同意的,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出具解除合同證明書,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辭職報告範文

尊敬的領導:

來公司差不多半年,學到許多東西,技術加強了不少,做事速度也提升了許多,這都得感謝公司領導對我的信任。在經過我長時間的考慮之後,結合我自身的實際情況,我不得不作出辭職申請,因為很多的實際情況,我已經無法繼續在公司中工作下去,這些是我不願意看到的,也是領導不願意看到的。因此特向領導提出辭職!

我已接受一家出版社的聘用,擔任執行編輯一職,因此我將辭去在xxx公司擔任的編輯職位。我喜歡我的新工作,希望它可以給我新的挑戰。

截止到今天,已然過去了X月。在這段時間,和很多優秀的人成為同事,讓我受益匪淺,並且我相信在將來也一定會深深的影響我,我誠摯的感謝大家,感謝這個企業中的每一位,因為你們讓我成長!

並祝貴公司前程似錦!

(簽名)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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