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長工作職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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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校長工作職責1

一、協助校長室籌備校長辦公會議和行政辦公會議,做好會議記錄,記好學校大事,組織制定學校學年工作計劃和學期工作計劃,督促各處室實施,及時做好學期和學年工作總結。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7篇

二、加強與政教處、教務處和總務處及教代會、工會、團委會的橫向聯繫,及時向學校領導提供有關信息,協調辦理涉及各個部門的綜合性工作。

三、負責學校行政性公文、公函的收發處理,及時進行文件、資料的收發、登記、分類、傳遞、編目、造冊和保管工作,嚴格保衞保密制度。

四、協同各處室做好教職員工的考勤考績及月份、學期、學年度考勤考績記錄。負責教職工校內結構工資的核定、造冊工作,負責教職工繼續教育,年度考核與職務評聘等業務性工作。

五、接待上級領導、兄弟單位及國內外交流人員來校考察、指導、調研、參觀、訪問。

六、處理校長室委派或交辦的`有關工作責任人的聯繫、召集等工作。做好重大節日和校內重大活動的籌備、安排工作。

七、保管和使用學校印章。

八、填好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各種行政報表,組織好年報材料,完成年報工作。

九、負責外事接待工作,做好與外籍教師工作、生活有關的各項工作。安排本校人員外事出訪工作。

十、配合學校做好與教職工的職稱評審、工資晉級及有關榮譽稱號申報、招聘教師的審核、退休教師手續辦理工作。

十一、協調、調配車輛。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2

在校長室和黨支部領導下,協調各部門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按學校工作計劃、校長辦公會議及行政工作會議精神,安排好行政工作日程和校長室召集的各種會議,籌備安排校內重大活動。

二、做好校內各部門工作的協調,處理校長委派或交辦的有關聯繫、召集、調查、參加會議等工作,處理來往電話、函件,負責文件收發、登記、保管及傳閲和督辦等工作。

三、負責教職工職稱評定和其它榮譽稱號的評審推薦工作。

四、制定全校教職員工的`編制和用人規劃,辦理人事調配手續。經辦教職工勞動工資、考核、轉正、升級和獎懲工作。

五、辦理幹部任免、調職和提拔的具體行政手續。做好學生升學的政審和支部建黨對象的政審工作。

六、負責教職工的請假、休假、銷假事宜,考勤考績彙總及負責教職工的離退休和退職工作,並做好離退人員的管理工作。

七、填寫上級交辦的各種統計報表,搞好學校的統計年報,做好文書檔案積累工作。

八、管理學校印章。

九、負責校車的調配與使用。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3

校長室是學校行政的決策指揮機構,對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以及學校師生員工全面負責,其職責範圍是:

一、高舉素質教育大旗,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按教育規律辦學,加快教育現代化步伐;不斷深化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努力提高辦學質量,貫徹學校的辦學理念,實現學校培養目標。

二、確定體現學校特點的教學理念和發展思路,制訂並組織實施符合校情的學校發展規劃,定期檢查、總結工作。

三、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堅持管理育人、教書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的工作方針,建設好德育工作隊伍和德育研究機構,加強學校、社會、家庭“三結合”教育工作,切實提高教育效果。

四、堅持以教學為中心,按照新課程標準,遵循教學規律組織教學,建立和完善教學管理系統,抓好教學常規管理,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五、抓好學校的體育、衞生工作,創造整潔、優美的教學環境,不斷提高體育運動水平和學生的`身體素質。

六、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注重教師的繼續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教師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文化業務素質,充分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七、加強對總務工作的領導,貫徹“兩個服務”的原則(為教育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搞好校園建設和管理,逐步改善教學條件和教工福利。

八、鞏固和完善“三結合”機制,加強與家庭、社會的聯繫,爭取社會各界支持學校建設和教育教學工作。

九、加強學校治安保衞工作,維護師生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十、實行民主化管理,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發揮教代會的職能,聽取羣眾意見。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4

校長是學校的行政負責人,在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下,在學校黨總支、教代會的督促下,負責學校的行政工作。副校長協助校長分管一個方面的工作。具體職責是:

1、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認真貫徹黨的知識分子政策和其它各項政策,充分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根據上級黨委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用改革精神抓好各項工作,為祖國建設培養合格人才。

2、任免中層幹部,安排教職工工作。

3、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的工作,負責制定、組織、落實全校的工作計劃,定期檢查總結工作,並向上級及全體教職工報告。

4、負責領導、組織學校的教學工作,經常瞭解教師的教學情況、學生的學習情況,隨時與教務處及有關教師研究改進教學工作。

5、領導、組織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與政教處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及有關人員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內容、方法、規律等,不斷改進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積極指導與幫助共青團、少先隊、學生會開展工作;發動全體教師人人做好學生思想工作。

6、抓好學校的體育衞生工作,督促有關部門合理安排學生的學習文娛、體育活動。

7、聘任教職工,熟悉教職員工的教學水平、業務水平和工作特長,並實行必要的獎懲治制度。

8、領導、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文化、業務學習,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教職工進修,不斷提高他們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努力改善辦學條件。督促有關部門管好學校的校舍、設備和經費,審查經費預算,監督學校經費與校舍設備的管理使用。

9、監督有關部門管理好教師、學生、職工的生活,注意保護他們的健康。

10、主持行政會議,研究學校重大事宜,並向上級請示報告。

11、深入教學第一線,每週聽課不少於兩節,並親自兼課,不斷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5

崗位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和各項政策、法令,並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學年或學期工作計劃,認真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按照計劃實施,並把實施情況總結上報。

二、制定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人人有章可循,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進行,實現學校管理目標。

三、領導學校教育、教學和體育衞生工作,負責對全校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的考核工作。

四、領導總務工作,切實做到為教育服務,為師生生活報務,改善師生員工生活,督促財會和後勤人員管好學校財產,努力改善辦學條件和教學條件。

五、組織教職工學習政治、法律和教育理論,積極吸取外地的教學信息,逐步提高教職工思想、文化和業務素質。

六、指導和幫助學校的團、隊和學生會工作,關心和支持教育工會工作和其它羣眾組織開展活動,注意發揮這些組織的作用。

校長擁有以下權限:

1、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工作有指導權和決策權;

2、按上有關部門的規定,對本校中層以上幹部的任免有呈報權,教職工職務的聘任權和校內獎懲權;

3、依章行使本校的財務權;

4、建立、修改、廢除本校規章制度的自主權;

5、定編內設置機構和調配人員權;

6、召開校務委員會議並有最後決定權;

7、對外作為學校的法人代表,有與有關單位交涉事宜和簽訂有關協議權。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6

工作職責

1、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貫徹《教育發展綱要》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2、全面規劃、統一安排學校的工作,負責制定學校目標管理的學年、學期工作計劃,搞好學校工作總結,並向上級和全體教職工報告,建立健全各項管理措施和各種規章制度。

3、主持召開校務委員(擴大)會議,協調各部門的工作。

4、抓好德育工作和校紀校風建設,加強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強對學生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教育和培養。

5、負責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教學工作,抓教風學風建設,經常瞭解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情況,加強教學研究,總結教學經驗,重現必修的、選修課、活動課的優化組合,領導和指導學校教改實施活動。

6、領導和組織體育衞生、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工作。妥善處理“五育”之間的關係,保證學校體育衞生、美育、勞動技術教育工作生動活潑、確有成效地開展。

7、負責對教師的責任和安排學校的人事工作。

8、抓好師資隊伍建設,注重培養青年教師,制定、落實教師培訓、業務進修計劃和措施,加強對教職工的`評優考核工作。

9、加強校園文化建設,抓好包括校園環境的綠化美化、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領導等項工作。

10、抓好教、總兩處和校辦廠的工作,加強實驗室、圖書館及各種專用教室的管理和建設,加強對學校財務和校產設備的管理,提高教學設備,設施的使用效益。負責安排學校經費,不斷擴大創收,改善辦學條件。

11、努力爭取社會各方面對學校工作的支持和幫助,代表學校協調、處理公共關係。

12、加強自身修養,不斷改進工作方法,聯繫羣眾、秉公辦事、以身作則,深入教學第一線,總結經驗,探索規律,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中學校長工作職責7

1、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長協助校長開展工作。學校黨組織的監督、保證作用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民主管理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按照校長負責制有關規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在上級黨委和教育部門的領導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學校章程自主管理。深化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行使對學校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的.決策和指揮權。

3、制訂學校的發展規劃和學期的工作計劃,工作有計劃、指導、檢查和考核。負責審批德育處、教導處、教科研室、教總二處等各部門的計劃和總結,定期開展檢查。負責各級幹部的評議、調整、任免工作,協調各部門間的關係,做好年度述職工作。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招收學生;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組織和促進學生進行開展有利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對學生進行學籍管理和實施獎勵或處分;給學生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證明。

5、依照《學校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聘任教師及職工,實施獎勵或處分。安排好全校人事,加強對骨幹教師和青年教師的培養,重視在職教師的進修,採取多種形式有計劃地逐步提高師資水平,改進和完善考核工作,優化教師隊伍,做好教職員工的職務評聘工作。

6、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設施和經費。積極添置和改善學校各種設施。合理使用學校經費,關心師生員工生活,搞好福利工作。

7、健全和落實學校的安全保衞制度。依法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拒絕任何組織或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8、按規定履行國家和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其他職權。學校重大問題由校務會議決策。校務會議是學校決策機構,決定學校日常行政事務及辦學中的各項重大問題。校務會議由校長主持,成員為學校正副校長、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和校長助理。重大問題決策貫徹民主集中制,實現“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以及規範上報備案的要求。主持由中層幹部參加的校務擴大會、行政會議。校長、副校長根據需要及時舉行辦公會議,交流情況,研究和貫徹執行上級指示,處理學校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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