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工委託招聘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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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實際用工單位):江蘇省郵有限公司吳江市分公司

臨時用工委託招聘協議

乙方(中介公司):蘇州管理有限公司

茲有甲方應生產需要決定委託乙方招聘臨時工,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臨時工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1、 工作崗位: 搬運臨時工

2、 範圍及要求: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勞動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二、乙方的員工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是按照乙方員工實際為甲方工作時間 15元 /小時來計算。甲方在每個週日前給乙方一份臨時工出勤時間資料,甲方付款方式是一週一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可以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如銀行轉賬的話乙方開具正規發票給甲方,因給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的税費(5.5%)由甲方承擔。

1、乙方再以現金形式每週一次支付甲方臨時工的工資,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小時。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臨時工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為乙方員工無償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用工要求在規定用工時間內安排員工工作,並保證對離職的員工進行及時的補充。

5、乙方介紹給甲方的臨時工如果轉為甲方正式員工不再由乙方發工資時,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每人一次性600元作為經濟補償。

三、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出辭退乙方臨時工:

1、乙方的員工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的員工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為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消崗位,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4、乙方的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5、按照國家及甲方有關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關乙方的員工聘用期間的因病、非因工負傷、因工負傷或亡故等的經濟賠償問題由實際用工單位甲方為乙方的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或乙方的員工自己參加的農村商業保險按照實際賠付規定來補償,實際用工單位甲方對乙方的員工出現工傷亡故的首先由商保或農保支付賠償金,對於差額部分甲方再進行補貼。乙方不承擔經濟賠償或者連帶補償等責任,醫療期間甲方向乙方的員工每月支付當地最低基本工資保障 。

五、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方人事部門和工會組織共同負責調解;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請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六、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籤(章)後並經甲方人事處備案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方雙方自然終止派遣協議的合作關係。

九、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公章): 乙方(簽字、公章):

日期: 日期:

臨時用工委託招聘協議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協助甲方招募臨時工作人員(以下統稱臨時工),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委託要求協助甲方招募臨時工,甲方根據需求應全部安排委託乙方所招募的面試合格的臨時工,臨時工工資費用標準為:元/天。乙方代理甲方發放臨時工工資.

臨時工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 年齡滿16週歲;

2.形象端正,能吃苦耐勞,服從工作安排;

3.有相關臨時工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臨時工的招錄與變更

甲方根據需要,提前3天將需求數量及要求發送乙方(電子郵件),乙方負責按照要求組織招錄,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人員。有臨時變更數量或人員要求的,經雙方協商後確定,原則上需要提前1天通知。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2017年 月 日起生效,至2017年 月 日終止。

4、 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臨時工的勞務報酬,甲乙雙方核對人數無誤後,甲方在收到該正式税務發票後的3個工作日內按發票金額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户名

開户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

帳號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臨時工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臨時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通知乙方,乙方協助解決。

1.身體狀況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臨時工的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和應遵守的各項工作守則與勞動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的義務;

(二)為臨時工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臨時工發生意外、工傷等事故時,甲方應積極救治。

(四)按時足額支付臨時工的勞務報酬。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約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臨時工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按合同條款規定招募符合條件的臨時工到甲方指定地點工作,若用工需求臨時有變動,乙方應積極配合調整,並改進招募渠道,最大限度滿足要求。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約,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才能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30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則合同終止後,雙方實際履行合約的,視為合同延續,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相關續訂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 年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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