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i例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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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例會是項目 監理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為了及時協調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承包商之間的關係,保證信息的及時性、暢通性,從而使工程的進度、質量、投資和安全文明施工等問題得到及時解決,特制定本制度。

施工單位i例會制度

1. 工程例會分為定期例會和專題例會,例會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持,建設單位、各施工單位和監理部參加。

2. 定期例會每週召開一次。

3. 專題例會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提議或

發生突發事件時召開,由總監理工程師召集。

4. 參加工程例會的人員:

4.1業主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

4.2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技術總負責人(必要時可擴大到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資料員。施工單位參加人員必須能夠代表所屬單位,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做出承諾,並能調配資源。

4.3建設單位在施工合同中指定的代表

4.4與本項目部建設有關且與建設單位有直接合同關係的項目負責人。

4.5臨時指定的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其他人員

5.會議紀律

5.1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請假的須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由特殊情況早退的必須徵的主持人的同意。

5.2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必須將手機調在振動上或者關機。

5.3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必須服從主持人的指揮和安排。

5.4所有參加會議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頻繁出入。

5.5在會議期間參加會議人員不得小聲交談。

6.首次工程例會

6.1首次工程例會必須在開工之前進行。

6.2首次工程例會由建設單位項目經理主持,參加人員:建設單位工程部全體人員,監理項目部全體人員,施工單位全體管理人員。

6.3介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組織架構和人員分工。

6.4檢查施工單位開工前準備的各項事宜(現場臨建、臨時施工用水電、施工道路、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衞生等)。

6.5檢查建設單位對合同履行情況(工地移交、圖紙提供等)。

6.6檢查監理部準備情況(資料、表格準備,監理細則制定情況等)

6.7監理工作程序交底,包括進度計劃申報、審批流程、專項方案審批流程、工程驗收流程(隱蔽驗收、檢驗批驗收、分部分項驗收、中間驗收等)、材料進場驗收、工程簽證和零星工程委託流程、工程進度款支付流程、監理表格的使用、往來文件的格式要求、公司的相關制度等。

6.8明確工程例會地點、時間、參加人員、議程、簽到名單等。

6.9明確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提交書面有關報表的時間和內容。

6.10明確本項目所採取的監理手段。

7.定期工程例會

7.1工程例會紀要視同合同文件,施工單位(承包商)必須嚴格執行。

7.2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例會。

7.3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彙報上週來的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回報上次例會落實情況及本次例會需要解決問題;對未完成目標項目,做出客觀分析,

並明確對上次例會沒完成工作採取的補救措施、完成的時間(完成時間不得滯後於計劃中關鍵線路的節點)。彙報施工單位下週目標、 計劃情況。

7.4施工單位技術總負責人彙報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及技術問題的處理情況。

7.5監理項目部彙報上一週監理工作情況,對施工單位總體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對本週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和糾正措施。

7.6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彙報做出客觀評述並提出要求。

7.7與會各方就存在問題討論、落實解決問題措施和解決時間,明確各方責任。

7.8總監理工程師總結本次例會。

8. 監理例會由監理項目部整理會議紀要,並與24小時內下發到各參加會議的單位。

施工單位i例會制度 [篇2]

一、工程例會

1、召開時間,定在每週日上午9點。緊急情況項目不經理臨時確定。

2、召開地點,項目部辦公室。

3、參加人員,項目經理、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4、會議由工程部經理主持,議程如下:

(1)、工程部經理通報目前工程項目進程狀況,並通報上次例會到本次例會期間項目質量、進度、安全施工等情況,提出上次例會上尚未解決問題的落實情況;

(2)、施工單位彙報上週工作情況和計劃下週工作內容

(3)、監理單位彙報上週監管工作內容,措施及工程存在的有關問題和下週整改意見。

(4)、總工程師對近期工作進行評述,並就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施工等工作重點提出要求,並提出需要各職能部門的協調解決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時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記錄,全面落實。

5、由項目經理指定辦公室文祕記錄整理會議內容,形成《工程協調會議紀要》。本紀要是與會各方經過討論得出的一致意見,必須遵照執行。會議紀要也可作為施工現場變更、補充預算和增減預算的依據之一。

二、項目部專題會議

1、項目的監理會議,一般情況下監理例會每週一次地點在監理辦公室。

2、參加單位,項目部有關人員、在現場施工的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公司。

3、主持會議的單位為監理公司,會議紀要由監理公司編寫,經項目部審閲後發放各與會單位。

4、會議主要議題為現場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種、各工序的配合。

5、先逐條總結每次監理例會提出的問題落實情況。再由監理公司主持討論現存問題,並得出統一意見。

6、對於會議紀要或其他經有關方面共同討論形成的結論性文件,與會各施工單位在收到文件後予以核對,如有疑惑或異議,應於收文後兩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進行反饋。

7、達成的統一意見各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執行,無故缺席方應為無異議,必須無條件執行。執行不力可採取經濟處罰。

8、監理例會紀要中涉及費用變更的內容要現場拍照寫明情況、三方簽字,並經項目經理核實認可予以歸檔認證。所以工程部在監理公司發放會議紀要前對紀要要進行審核

三、項目部工作協調會議

1、每週的下午3點在項目部辦公室召開工作協調會議。

2、參加人員為項目部全體工作人員。

3、總結上週工作情況,計劃安排下週工作內容。

4、銷售部經理、工程部經理、辦公室主任將各自負責的部門當前急需解決的問題和項目部經理佈置的工作計劃、預期目標的落實情況予以闡述並相互通報。

5、辦公室文祕將會議記錄形成紀要整理歸檔備查。

施工單位i例會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工程質量、進度管理、安全管理,規範例會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實際情況,工程例會採用定期周例會形式,時間定於工程首次例會結束後的週五下午三點。工程例會由在建項目監理主持,工程例會地點:總包單位會議室。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會外,工程部可根據工程需要召開工程及各項目組專題會,解決工程中存在的相關問題。

三、嚴格會議制度,相關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參加人員必須準時到會。到會及會議制度如下:

1、各單位相關負責人遲到,罰款xx-x元/人次;遲到30分鐘視為曠會處理,罰款xx-x元/人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建設單位批准的視為礦會,罰款xx-x元/人次;中途更換負責人未經建設單位批准的視為礦會,罰款xx-x元/人次。

2、監理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為監理單位不作為,建設單位將拒絕支付監理費。

3、總包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為未能履行總包單位相關職責,建設單位將拒絕支付所有工程總包管理費,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將由總包單位承擔所有責任。

4、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相關參會人員礦會達到3次以上,則視為該分包已無任何問題需要相關單位協調處理,所有問題該分包自行解決,如不能履行

合同,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由該分包承擔。

5、會議期間各參會人員手機一律調為靜音或震動狀態,造成嚴重干擾會議正常進行的,罰款xx-x元/次。

以上罰款,相關單位應於3日內上交建設單位,否則將雙倍從該單位合同應付款中扣除。以上所罰款款項將作為衞生環境及文明施工基金應用於整個小區工程或部分獎勵與會一貫較好的單位或個人。

四、例會參加人員

(一)、建設方:專業工程師、預算工程師

(二)、監理方:在建項目監理單位總監或總監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

(三)、總包單位: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

(四)、甲方指定分包單位:各分包項目負責人。

另外,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參加範圍。

五、例會內容

(一)總包單位彙報內容:

1、 總結匯報本週工程進展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及施工中需協調處理的各種技術等問題。

2、彙報下一週工程計劃情況。並在會後將下週進度計劃提交監理單位。

3、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和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4、需要建設單位、監理或其他單位協調解決的問題。

(二)甲方指定分包單位彙報內容:

1、本週施工情況,質量控制情況及施工中需協調處理的各種問題。

2、下階段可能遇到的問題。

3、彙報下一週工程計劃情況。

(三)監理單位根據工程情況提出意見:

1、本週該監理單位負責工程的工程進展情況、發現問題及處理意見。

2、總結本週工程的質量控制情況、總體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情況。

3、對工程進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彙總,對工程的下一步計劃情況進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建設單位內容:

1、對本週工程進展情況及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

2、提出下一階段工程的總體要求。

六、例會上各單位提出的問題或優化建議在會議上必須經過討論作出明確結論;對需要再次討論的問題,在會議記錄上明確最終解決日期。

七、首次例會需明確各單位各自的組織機構、人員及職責範圍,明確施工過程中的例行監理程序及禁止行為。

八、每次例會後,監理單位做好工程例會會議記錄,例會結束後2日內整理出會議紀要並經建設單位確認後,下發總包及各分包單位。甲方指定分包單位由甲方負責下發。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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