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食堂餐卡管理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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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的員工食堂都在實行餐卡管理的方案,但是有一些管理者不知道怎麼制定員工食堂餐卡管理方案。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員工食堂餐卡管理制度,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員工食堂餐卡管理規定是什麼

  員工食堂餐卡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人數:公司提供正常工作日每人一次工作午餐(為移動電話製造部生產線白班員工提供午餐、晚餐,夜班員工提供夜餐及早餐)。公司員工憑餐卡到餐廳用餐,公司不再發放午餐補助。

2、加班用餐人數: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人員,經部門領導同意可在餐廳用工作餐,加班用餐使用公共用餐卡。

3、來訪人員人數:外來與公司洽談業務的人員,經部門領導同意可以在餐廳用工作餐,用餐使用公共用餐卡。

4、自費用餐:為方便員工早晚用餐,餐廳為員工提供自費用餐(只限於早餐、晚餐),採取餐票用餐的方式,餐票由員工個人在餐廳辦公室購買。

關於食堂餐卡的使用及管理:

1、餐卡丟失:餐卡丟失應及時到總裁辦公室登記掛失,補辦新卡。製作新卡費用由個人負擔,

2、餐卡充值:在每月月初由餐廳辦公室負責按每月實際工作日為員工的餐卡充值。每卡每月充值一次,充值時將卡中未消費的剩餘金額沖銷。

3、餐卡的變更:公司內部員工調動工作,由員工所在原部門用餐管理人員負責到總裁辦公室辦理變更手續。

4、食堂經營管理食堂祕訣員工用餐卡每人一張,不得轉借,每餐只能劃卡—次。公共用餐卡每部門一張,每餐可劃卡多次,由部門領導管理使用。

5、餐卡的辦理:各部門如有新員工入職,到總裁辦公室統一辦理員工用餐卡。

6、員工遵照“射頻卡就餐使用注意事項”(附件)正確使用就餐卡。

7、退卡: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將餐卡退總裁辦公室。

8、餐卡損壞:視情況而定。若因個人原因造成餐卡損壞,製作新餐卡的費用由員工個人負擔,每張收工本費30元,交公司經營財務部,由經營財務部開據收據。

  員工食堂打卡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提高工作效率,規範員工的日常用餐,實行食堂就餐打卡管理制度。現將就餐打卡使用辦法及相關事項規定如下,望就餐人員遵照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 就餐時間:

午:12:00——12:30

晚:17:00——17:30(冬季)17:30——18:00(夏季) 四、 刷卡要求:

1、就餐人員,須先打卡再用餐。

2、實行“一人一卡一餐”制度。

五、 注意事項

1、此卡只限於本公司職工在本公司食堂使用。

2、禁止此卡轉借他人使用。嚴禁無卡或不刷卡就餐現象。

3、員工應自覺按順序排隊就餐,做到注意禮讓、有序,嚴禁插隊。

4、員工在中午或晚上下班後,到食堂打卡就餐,就餐卡僅限本人使用,若發現不打卡或冒打卡,1個月內第一次罰款20元,第二次罰款30元,第三次罰款40元並通報批評,五次及以上扣除當月績效工資。

5、行政人事部月底根據就餐卡的打卡記錄,核算餐費。

  員工餐廳管理規定

一、目的

為完善員工餐廳的管理,給員工營造一個温馨、整潔、乾淨的就餐環境,提高員工餐廳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結合員工餐廳實際就餐情況,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對象

本規定適用於酒店全體員工及酒店合作商

三、供餐時間

1、餐廳供餐時間:

2、各部門用餐時間:

四、供餐標準

注:具體菜品以員工餐廳每週菜譜為準 五、就餐方式

1、餐廳用餐採用劃卡方式,一人一卡,憑卡用餐。

2、員工就餐採用自助餐形式,餐具由餐廳統一提供,酒店合作商及二期施工人員自帶餐具。

3、員工餐廳根據各部用餐時間段分時段、分批量提供菜品。

4、酒店為餐飲部、保衞部的員工提供三餐,其餘部門根據上班時間不同,安排相應餐次。基本參照:(為每天8:00之前,上班或前一天下夜班的員工提供早餐。為中午在崗工作的員工提供午餐。為每天17:00之前上班的員工提供晚餐。為每天21:00之後,接班或下班的`員工提供夜餐。)

5、酒店合作商須在員工餐廳用餐者,經酒店批准後到財務部付款,憑財務部所開收據到人力資源部兑換餐券,按正餐(中、晚)6元,副餐(早、夜)3元的標準收取費用。 六、餐卡充值、補辦方法

1、 酒店員工每人一卡,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如逢週末,提前一天)下午由各部門文員收齊,於15:00前交回人力資源部,用舊卡替換新卡。

2、本卡不可兑換現金,每張卡的使用期限為一個月,到期作廢,如若丟失,自餐卡丟失之日起,根據餐卡上剩餘天數的相應餐次的用餐標準補出相應餐費後,憑繳費收據到人力資源部領取新餐卡。 七、員工就餐的管理規定

1、就餐人員自覺聽從餐廳管理員的管理,遵守就餐秩序,按先後順序排隊領取食物,不得擁擠和插隊。

2、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

3、就餐人員應着工裝,佩戴工號牌,憑就餐卡按規定時間到員工餐廳就餐。

4、就餐期間,不準在餐桌或地上亂倒、亂扔飯菜、饃塊,就餐完畢請將剩餘殘渣倒入泔水桶內,餐具分類送至指定地點

5、就餐人員在餐廳內不準抽煙、隨地吐痰、大聲喧譁、嬉戲打鬧,就餐完畢應立即離開員工餐廳,以加快餐位週轉。

6、杜絕浪費,餐盤內剩餘飯菜不得超過50克。

7、就餐人員不得將飯菜及餐具等帶出員工餐廳。(員工餐廳管理人員負責監督)

8、對使用不當造成餐具、餐桌、餐椅等公共設施損壞的,按有關規定照價賠償。

9、如員工對飯菜質量或服務不滿意,請上報本部門,由部門第一負責人反映給總經辦或人力資源部,嚴禁與餐廳工作人員發生爭執。

10、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員工餐廳有權將其上報總經辦,並接受質檢部門給予的相應處罰20元/次,其中,第2條轉借餐卡處罰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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