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人力資源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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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力資源合同4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人力資源合同4篇

人力資源合同 篇1

甲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 方:

負責人:

地 址: 電話: 傳真

乙方為專業人力資源服務、管理諮詢機構。為了更好地為甲方做好勞動人事方面的工作,避免甲方在繁雜的法定性的事務中投入大量的行政成本和人事成本,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甲乙雙方就委託乙方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 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範圍

(一)社會保險服務

1、代辦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登記及員工增加減少手續:

2、代辦甲方核算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基數:

3、代辦甲方報送其單位職工社會保險相關報表;

4、代辦單位職工社會保險變更手續;

5、代辦甲方員工醫療費用報銷

6、代辦甲方員工生育津貼支取

7、代辦甲方員工工傷認定

8、其他與社會保險相關的事項

(二)住房公積金服務

1、代辦甲方公積金登記手續

2、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增加減少

3、代辦甲方員工公積金提取手續

4、其他與公積金有關事項

(三)代替發工資服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員工花名冊及工資明細,按照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及時足額發放工資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以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6、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 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人力資源外包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辦理相關人事勞動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替發工資款和人力資源外包服務費費;

3、甲方指定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替發工資款

甲方應與每月 日前,按員工花名冊工資總額將代替發工資款以(支票 ,銀行轉賬)方式足額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此款後與每月 日前將員工工資足額發放到員工工資卡中。乙方收到此款後及時出具財務收據。如甲方要求提供税務發票,甲方按照票面總額的5.5%支付税金。

2、外包服務費:

收取標準:按照甲方每月代替發工資人數,每人每月50元收取,按實結算。甲方於每月 日前隨同代替發工資款一起以(支票,銀行轉賬)支付。乙方收到此款後及時出具税務發票。

3、甲方如有其它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委託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4、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2、違反第二條第4-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服務的;

3、甲方逾期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及時足額提供相關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不能及時足額提供資金和上述應提供的資料,由此發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如果甲方未按協議約定時間無故支付代替發工資款、不支付代理服務費或不配合其他相關工作,導致外包服務無法進行,乙方有權停止對甲方的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須為甲方及辦理外包服務相關業務(在甲方資金到位和按時提供了上述資料的情況下),如果不能及時辦理,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有效期內如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協議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數額為違約時限內應付服務費金額的50%(年代理服務費金額÷12X應付代理費月份X50%)。

4、政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或終止協議條款,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5、因甲方原因引起的與甲方聘用員工之間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海淀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

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暫定為 半 年。自20xx年11月起至20xx年4月止。

合同期滿前 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交辦的勞動人事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費用標準結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二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1、 服務內容

乙方代理甲方員工招聘服務

2、 甲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 負責,提出招聘計劃。

(2)普通操作工人的招聘信息須分時段提供。

3、乙方必須:

(1)指定項目聯絡人負責協助客户制定招聘方案;

(2)具體執行招聘計劃,配合客户需求;

(3)宣傳資料設計製作;

(4)招聘廣告信息發佈、網站招聘信息發佈;

(5)人才的初選、初試包括:簡歷接收、簡歷篩選、搜索人才庫,遴選符合需求的人才接洽面試;

(6)乙方須全力加派人手負責甲方招聘。

4、甲方保證

(1)甲方不得將乙方推薦的候選人或其他背景資料提供給他方,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指定乙方為福建省區域總代理公司,負責甲方的一線員工招聘,乙方需滿 足甲方的人員需求,保證生產。

5、乙方保證

(1)具有為第三方提供人才服務的有效營業執照及人才中介許可證;

(2)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保證不以甲方和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嚮應聘人員收取任何的費用,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並追究乙方的責任,要求乙方 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在協議期限內,乙方按照甲方每月發佈之通知及具體要求發佈招募信息。乙方未接到甲方當月需求前不得進行招募活動,因發佈虛假信息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馬上 終止代理協議;

(4)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保證不將在甲方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作為搜尋的對象,否則,經查處屬實,甲方有權馬上終止代理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6、服務費用及付款條件

(1)方式: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6.5元/小時。

(2)離職員工的當月代理費收取方式:離職人員當月工作不滿一日的,甲方不支付薪資,第二日開始,以計時方式計算薪資。

(3)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員工管理費 元每人每月,直至工作期滿。

(4)付款由乙方提供正式發票後,甲方應在15天內付給乙方代理費。

(5) A、面試方法:乙方提前約定時間到甲方的指定地點面試;

B、上下班方面:

1)、食宿:

7、協議終止

(1)此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雙方均有權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對方書面同意後,可以終止本協議。

8、知識產權及保密

(1)甲方提供的相關資訊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本協議以外使用。

(2)本協議服務內容涉及一方業務機密部分,對方將自動遵循永久不透露原則負責保密。

9、爭議的解決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0、本合同附錄

附錄一:招聘通知書

本合同附錄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相關通知書的傳真件、電子郵件均有效)

11、本協議自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XXXX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日日期: 年 月日

人力資源合同 篇3

勞動合同的三種不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不能解除的合同。只要出現《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勞動者,都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規定:

(1)根據訂立勞動合同應遵循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勞動者只要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B、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C、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

D、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人力資源合同 篇4

摘要:在知識經濟迅速發展的今天,企業管理者越來越重視人才的重要性,招聘到優秀的人才,開發人才的潛能,將會給企業和公司帶來巨大的財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的要求,解決人力資源風險,有利於促進人才的發展,讓人才實現自我價值,更有利於企業或公司盈利,獲得利潤。文章將對企業人力資源現存風險出發進行分析和研究,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有效的措施。

關鍵詞:勞動合同管理;人力資源;風險

一、前言

我國出台並頒佈的《勞動合同法》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業有必要認真學習法律法規,強化勞動合同管理,這有利於規避企業人力資源風險,促進企業的良好運營。

二、當前企業人力資源的主要風險

我國於20xx年在《勞動法》的基礎上修訂並頒佈了《勞動合同法》,這一法律的頒佈有利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構建穩定和諧的勞動雙方關係,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給企業帶來便利的同事,也帶來了一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值得企業進行積極解決。因此,在企業中,只有充分了解當前人力資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風險,才能夠有的放矢,有針對性的進行解決,已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人力資源管理成本的風險

在我國《勞動合同法》中,當企業僱傭方想終止僱傭合同時,必須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按照通常情況,補償金是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的含税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這一補償金在很大程度來説是隱形的,這就給企業造成了一定的風險。有些人想通過不終止合同來規避這一風險,這一就不會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但是這種行為只是暫時性的,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二)人力資源制度帶來的風險

我國現行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當勞動者在企業中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並與企業連續簽訂兩次同期限勞動合同的,就可以與該企業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短期內的勞動合同會造成公司企業員工大規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於企業發展。因此很多企業通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來避免這一情況的發生,使得僱傭方與勞動者的合作關係長久下去。雖然這一方法能夠使得員工的工作環境得以改善,但是員工在這樣的情況下會喪失工作的積極性,不利於公司的發展與創新。但是沒有新鮮血液的注入,企業的活力便會逐漸降低,不利於公司獲得利潤,在市場中佔據有利地位。

(三)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

人力資源管理的風險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過程不嚴謹而造成的。企業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僱用勞動者,如果企業在勞動者工作一個月之內補籤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業的補籤時間超過了一個月,則是違反了法律的規定。針對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中指出企業除了支付在滿一個月而沒有達到一年的勞動者的雙倍工資之外,還需要與勞動者補籤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與企業確立勞動關係時,才可以終止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除了這個問題,還存在着勞動者工齡計算問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不是因個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單位後,員工需要將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到新的用人單位,這一計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動,使得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計算時出現問題,形成風險。

三、針對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的措施與方法

(一)認真簽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了正式的書面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關係才開始正式建立。如果僱傭方和勞動者已經建立起勞動關係卻沒有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則應該從勞動者開始工作的那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同時,如果勞動者已經工作滿一年卻還沒有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在法律上將認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用人單位要和勞動者認真簽訂勞動合同,這有利於保障雙方的權益,避免發生糾紛。

(二)規避勞動合同簽訂帶來的風險

上文提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風險,因此企業應有意識地規避這一風險。應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猶如一顆定時炸彈,勞動者期初會要求口頭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又反悔要求用人單位進行經濟補償。因此用人單位無論是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都要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協議,做到有理有據,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

(三)根據法律規定依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和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每一個過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隨意跳過步驟。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要提前一個月對員工進行書面通知,讓員工有一定的時間準備相關事宜。其次要向員工出具相關證明來證明本單位已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員工主動提出辭職,那麼根據規定企業是不需要支付辭退金的,但是為了避免日後不必要的麻煩,用人單位需要員工提交辭職信,來證明是員工本人主動請辭。

四、結束語

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這是有助於企業發展的重要方面,企業如果想長久發展下去,就要和勞動者搞好關係。同樣的,勞動者為了自身的權利和意義,也應該和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合同以維護自身權益。

參考文獻

[1]張翠玉《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人力資源風險》[j]《知識經濟》20xx年16期

[2]周波《強化勞動合同管理化解企業用工風險》[j]《上海企業》20xx年01期

[3]高傑《私營企業和諧勞動關係構建研究》[j]東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2-01

[4]楊麗君《企業勞動關係調整機制研究》[j]西南財經大學博士論文20xx-10-01

[5]代曉靜《民營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分析》[j]山西財經大學碩士論文20xx-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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