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賬務處理的通知

來源:文萃谷 1.61W

*****商貿有限公司各分店:

關於賬務處理的通知

目前各分店普遍存在一種現象:一線導購忙於處理賬務而疏於接待顧客,更為嚴重的是置顧客於不理,視顧客於不顧,各自“專注”做帳,導致銷售的流失。各分店各崗位都有相關的人員配置,各崗位都有各自的崗位職責,出現以上情況只能説明崗位職責不分,該本崗位履行的職責推卸給其他崗位,該自己做的事情推脱給他人去做。為了制止、杜絕以上種種現象的發生,特重申以下規定:

一、 導購除了處理一級明細帳(上櫃明細、銷售明細、返貨明細)之外,其他所有賬務(含數據的收集統計)一律不允許由導購處理,將導購從賬務處理上解放出來專心做銷售;

二、 導購做明細帳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完:銷售明細由當班導購於開門後半小時和關門前半小時之內進行;上櫃明細、返貨明細於交接-班期間由下班人員處理,接-班導購做銷售;

三、 交財務和貨品部的上櫃帳、返貨帳一律由儲備、櫃長或主管處理;

四、 每日與財務核對銷售帳由櫃長或主管處理;

五、 銷售數據的收集、統計與整理一律由儲備、櫃長、主管處理,絕對禁止交由導購收集統計;

六、 儲備、櫃長、主管賬務與數據的處理必須在規定的地點進行,如財務室、辦公室等,不得在賣場進行處理;

七、 賣場內除了試衣間的坐凳之外,營業現場不得有其他任何坐凳的出現;

八、 儲備、櫃長、主管處理完賬務數據外,必須一律在各自負責的區域內部巡場——熟悉瞭解貨品、督導與協助銷售、客流較少時調整陳列、與導購溝通了解思想動態;

九、 貨品經理每個工作日必須保證有90%的時間與精力在銷售現場,強化對貨品的管理,其他10%的時間與精力進行數據整理與分析;

十、 店長每個工作日必須保證有70%的時間與精力在銷售現場巡場與檢查,強化現場管理,瞭解員工動態,及時溝通,其他30%的時間與精力處理外圍協調或營銷策劃,市場考察等等。

各分店必須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導購違規主管樂捐20元,貨品經理樂捐50元,店長樂捐100元;儲備、櫃長、主管違規貨品經理樂捐50元,店長樂捐100元;經理、店長違規各自樂捐200元。

*****商貿有限公司營運部

2017-6-25

關於賬務處理的通知 [篇2]

為規範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作用,便於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對公司帳務處理的相關事項進行規範。

一、貨幣資金管理

出納根據簽字手續齊全的相關憑證(原始憑證:如費用報銷單,借款單,付款申請單等)進行現金或銀行存款的支付。

出納以外的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動用公司現金及銀行存款。

出納不得將現金、銀行支付憑證和印鑑交由他人代管。出納因有事請假或其它原因不能上班的,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暫代出納工作。

二、報帳

借款人借款後於10日內報銷,嚴格執行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如果因借款人未及時報帳而未能借款,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的,由借款人負責。

三、費用審核

財務人員嚴格對費用報銷的合法性和規範性進行審核,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四、會計監督

財務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並根據總經理簽署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理,財務人員無權自行作出任何處理。

五、記帳

財務人員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所載內容必須與所附原始憑證一致。

所有記賬憑證必須由會計、財務經理和總經理簽字,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的記賬憑證必須有出納簽字。

六、結帳與對帳

每月10日前結帳,所有憑證及帳薄裝訂完畢。

每月對清與所有往來單位以及個人的往來款項,以對帳函的方式予以確認和保存。

七、反過帳與調帳

不允許反過帳和隨意調帳。制單與審核職責分離,審核人不得授權他人代為執行審核與反審核職責。

記帳發生錯誤時,以書面形式向總經理説明,徵得總經理同意後方可調帳。

貴州海富立鴻投資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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