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綜治工作職責
來源:文萃谷 1.54W
社區綜治工作職責1
一、認真分析社區治安形勢,及時向黨支部、居委會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區”建設工作建議;
二、組織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區”建設工作;
三、每月集中排查本社區的'矛盾糾紛,及時調處,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滅在萌芽狀態;
四、認真接待居民來訪,協調突發性事件;
五、着力解決影響本社區治安的問題,落實防範、教育、管理等各項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六、深入開展無毒社區、無邪社區創建活動,加強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
七、辦理上級交辦的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項。
社區綜治工作職責2
1、 組織、協調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各項工作的開展。
2、 加強治安防範工作,組織開展治安巡邏。協助處理火災、事故、自然災害等突發性事件。
3、 加強矛盾糾紛調處(民調)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矛盾糾紛的排查和調解。
4、 組織開展對房屋出租户、暫住人員的.登記、服務和管理工作。
5、 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