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積極分子考察報告

來源:文萃谷 2.41W

十八屆四中全會的主題是依法治國,所以今天我主要談談中國的法治建設。 首先要明白一個問題,中國自古以來就有法,為何我們現在還要強調法治社會的建設呢?這是因為,中國古代的法律社會是法制社會,是制度的制,是把法律作為統治人民的工具,而如今我們所倡導的法治,是與人治相對的法治,是治理的治,是把法律作為實現社會公平的一種機制,它是工具、手段,又是目的、目標。現在我國不再是以前統治者獨裁的封建國家了,而是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所以也應該與時俱進,把法治作為我們的一種治國原則和方式。 顯然,我們國家也已經注意到法治建設的重要性了,近年來,各種各樣適應時代要求的法紛紛在我國出台:物權法 擔保法 合同法……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時,普通民眾並沒有相應地增長對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懷疑“法”的.存在。對此我是有親身感受的,雖然我自己很喜歡法學,也輔修了法學二專,但有時候真的面臨一些問題了,才會發現法律的無助。比如説虐-待罪,它是一個自訴案件,是不告不理原則,如果沒有當事人告狀,公權力是不能介入的,那麼假設有一個長期遭受家庭成員虐-待的人因為種種原因不能上法院去起訴而只能默默忍氣吞聲,在他心裏法律就是無用的,在犯了虐-待罪的家庭成員心裏法律更只是一種擺設。

第二次積極分子考察報告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或者實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無濟於事。”如今我們面臨着法律實施不下去,制定出來的法律不能贏得人們的信仰等諸多問題。而只有從司法和行政執法領域打通法律運送正義的兩條“大動脈”,才能為整個法治肌體輸送新鮮血液,維繫政體和國家、社會肌體的健康。

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確保司法獨立與公正,讓每個人在司法個案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們才能從法律大國轉型為法治強國。

第二次積極分子考察報告 [篇2]

機關黨支部:

根據機關支部安排,我們對趙XX志進行了培養考察,現將培養考察情況報告如下:

XX同志,男,漢族,19XX年12月12日出生,原籍河南省泌陽縣,家庭出身農民,本人成份學生,本科學歷。自XX年XX月向黨組織提出入黨申請以來,在黨組織的培養教育下,在審計局多數黨員同志的悉心幫助下,XX同志思想要求進步,能認真學習黨的理論知識,理論水平和黨性修養得到了進一步提高。這充分顯示了XX同志本階段在思想認識與實踐基礎上的進步。

在思想認識上,XX同志能努力按照一名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表現積極,在不斷的學習和接受教育中努力向黨組織靠攏。在爭取入黨過程中,逐步端正了入黨動機,一年多來,XX同志平時主動與聯繫培養人彙報思想,認真聽取聯繫人的指導和意見,克服自身不足,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質和修養,以黨員的高標準、嚴要求嚴格要求自己。 在學習上,XX同志認真學習黨的思想理論與方針政策,黨的基本知識;通過學習培訓,XX同志進一步加深了對黨的宗旨的認識,增強了自己的黨性,進一步認識到做一個合格

的共產黨員,不僅要解決組織上入黨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思想入黨的問題。同時,能結合實際工作,認真學習有關業務知識、法律法規,不斷充電,提高自身素質能力,更好做好本職工作。

工作上,XX同志愛崗敬業,能夠認識到“樹立遠大理想”一定要與自己本職工作相結合,在努力工作中體現自身價值和奉獻精神,能認識到審計工作是一項富有責任感和使命感的事業,意義重大,任務艱鉅。在這一年多來,取得一定的成績

同時,XX同志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參加學習活動還不夠積極主動,今後應當更積極主動參加這類活動。二是在實際工作中應更進一步發揮主觀能動性,更加解放思想,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通過這一年來考察,我們認為XX同志能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和黨保持一致,基本符合黨員發展對象條件,建議列為黨員發展對象。

考察聯繫人: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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